这一辈子迷茫的一生(为啥早死也成羡慕的对象)
这一辈子迷茫的一生(为啥早死也成羡慕的对象)还是,我在哪里作了错误的选择?是我走错了路吗?小说以第一人称的手法,通过我(主人公,下同)的眼睛、耳朵,用上我的嘴巴来讲述这段清末民初的故事:曾经成功过,又失败,再慢慢走向新的成功,以为一切虽说不上一帆风顺,但却让我在五十多岁这个不上不下的年龄,又将我推向深渊。我不得不面对这个年代的“癌症”,思考我过去的、现在的和未来的人生,还要考虑余生的吃饭问题。——来,随我来,我要回过头来再看看,
文/@一名读书
一个孩子的死,仿佛有一股血的腥味要穿透纸而出——
说时迟,那时快,一个十四五岁的男孩没有走脱。枪刺围住了他,他手中还攥住一块木板与一只旧鞋。拉倒了,大刀亮出来,孩子喊了声“妈!”血溅出去多远,身子还抽动,头已悬挂在电线杆上!”
这是老舍的《我这一辈子》这个血腥,不只是残忍,他更想告诉我们的是人的生命的卑贱,整死一个人,无异于踩死一只蝼蚁。
小说以第一人称的手法,通过我(主人公,下同)的眼睛、耳朵,用上我的嘴巴来讲述这段清末民初的故事:曾经成功过,又失败,再慢慢走向新的成功,以为一切虽说不上一帆风顺,但却让我在五十多岁这个不上不下的年龄,又将我推向深渊。
我不得不面对这个年代的“癌症”,思考我过去的、现在的和未来的人生,还要考虑余生的吃饭问题。
——来,随我来,我要回过头来再看看,
是我走错了路吗?
还是,我在哪里作了错误的选择?
从幼年到20多岁的我,说不上荣耀,但足以让我骄傲——
读过《七侠五义》《三国演义》这些很好看的小说,起码不算是目不识丁之人,拔高一点来说,还可能算得上半个知识分子呢。
字写得不错,同样可作为我的资本。
重要的是,后来我还学会了一门手艺:裱糊,成为“裱糊匠”,技艺防身,想饿死我不容易!而且,放下这些不计,我办事细心、不辞劳苦,成为亲友圈里值得依赖的人。
可以说,我这一辈子起点不低!因此,如果要介绍我的一辈子,我会笑着告诉你我从幼年到20多岁的经历。
才二十多岁,我就成为亲友中的重要人物了。
这就像咱们多年前满大街吆喝的补铝锅、铝盆的职业,那个年代的裱糊行业成了夕阳行业,我引以为傲的技艺也越来越不值钱。
从结婚到妻子随人私奔,那是我难以启齿的经历,能不说吗?
“瘦死的骆驼比马大!”技艺用不上了,但它终究影响着我的习惯,而且,又不求大富大贵,生活还不是什么大问题。
我是20岁结的婚,24岁有了两个孩子,一男一女,算是圆满。
结婚时,我已经看得出妻子有点“野”,但因为我对她的信任和宽容,才使妻子随我的好友消失得杳无音讯。
妻子同我一样争强好胜,我认为是“英雄惜英雄、好汉爱好汉”的劲儿;
她不大躲避男人,我觉得这应是她的权利,不能算是毛病;
她对年轻一点的人随便一些,我也认为理所当然,没有责备她;
有了孩子,她坐在门槛上 露着点胸给孩子喂奶,我也不想责备她不太规矩。
我是不是对她太纵容了点?后来她背叛我、弃我而去,是不是这就是祸根?这已经无法对证,因为直到几十年后,我也未得与她谋面,甚至连她是生是死都不知道。这个乱世,谁能说得清。
至于对我那黑得发亮的师哥,更是得到了我无比的信任,谁叫他是我是好友。从来未曾想到他什么时候跟我的妻子的关系不寻常。毕竟,从外貌到经济条件,他没有一点比得上我。
妻子跟人跑了,同她一起消失的,恰就是我那个黑得发亮的师哥,这个不但人黑,原来心也黑。尽管这件事令我差点发疯,但又能怎么样呢?只能打掉牙往肚里吞。
一辈子的职业是巡警,我活得太窝囊
巡警生涯,即使我曾经向往实现靠写字、不用以手艺谋生的高尚工作,但我没有天靠没有地靠,只能靠我自己,终是选择了这个卑微的职业,毕竟——
裱糊式微,防身的手艺也日渐退出社会,我已经无路可走,我还要吃饭,还要养家糊口;
天有不测风云,我信任和宠爱的妻子跟着我的好朋友跑路了,这“简直带走了我半条命”,留下的一双待哺的儿女,我总要谋一份差事,不管自己喜欢不喜欢。
其实,六块钱的“死工资”,每月扣了伙食三块多,剩下的已经不多。但这也是我赖以生存的唯一收入。我的精神世界里,同样有着鲁迅先生笔下的“阿Q”式的精神胜利法,希望还能有个一官半职,水涨船高,改变我的地位时也改善我生活。
我窝囊极了,为了这六块钱的薪水,脸上永远写书着“忠诚”与“和气”,我得忍辱负重般活着。
我做到了,“臭脚巡”不仅耗了我二十多年的生命,又让我看透社会炎凉——
小说没有直接交待故事的背景,但细品之便不难看出这是一个什么样的时代,清末民初,军阀混战,民不聊生,说白了,就是今天吃饭不知明天事,每一天都得提心吊胆地活着。
企图复辟的张勋和他的“辫子兵”,让我看到苍凉世界,抢、杀、烧,草菅人命,如我在前面所说,刚才还是一个活蹦乱跳的孩子,只需几秒钟便身首异处——这个孩子只是拾了双破鞋,便被如此这般“就地正法”。
贼喊捉贼,不过是是为了显示他们自以为是的统治“权威”。而事实上,所见之处,却是烧毁的房子,所闻到的是烧焦的味道,他们管了吗?管了吗?
我得以幸存下来是多么的不容易。
羡慕早死的儿子,撒手人寰便无了世间的一切烦恼
我的一家,成了“巡警”世家——
儿子福海继我之后成了巡警;
女儿嫁给了巡警;
亲家也是巡警。
这是我不希望得到的结果,却又如冥冥之中早有安排,我逃不掉,我的一家逃不掉,如果是爵位的世袭該多好。只可惜,这只是个“臭脚巡”——扔之可惜、吃之无味的卑贱职业!
这且罢了,巡警儿子福海却早死了。
可我并没有太多的悲伤,反而羡慕起我的儿子来。
是的,不错,我羡慕起早死的儿子的死来——
不是我的铁石心肠,而是随着他的死,他就可以抛弃一切,包括没有了我二十多年来所看到的一切苍凉。而我,还得继续承受世间所有的烦恼。
果不其然,在我以为离梦想愈来愈近,看来能凭着老资格官升一级时,我的“胡子”惹了“祸”,被新任长官不喜欢留胡子的巡警,我就这样被涮了下来,连赖以生存的职业也宣告终结。
我这是怎样的年龄?过去的手艺早已废掉,我只懂得巡警的操作,我能干什么?我还要生存!
为苍凉的世间失望,为我的悲苦继续迷茫!
未来的生命,更像苟延残喘。
结语01 我是怎样的一个人?
自以为我长得够漂亮,且聪明。于是,总觉得自己本来可以成大器,只可惜,生不逢时。事实上也是如此,我生于乱世,苟且偷生,活着就好!
我能忍辱负重,尽管对于职业极度不情愿,却始终表现兢兢业业、任劳任怨,因此,使我在这一辈子中,自己还不至于饿死街头,还贫穷地养大了两个孩子。这个年代,骨气当不了饭吃,尊严常常被践踏,理想是镜花水月,只有现实的骨感才真正迷人。
我爱面子。但穷人的面子根本不值钱,如妻子跟着我最好的朋友跑路了,我心在滴血,但仍然装作一副无所谓的样子。毕竟,世态炎凉,谁也不会为我的家庭巨变流一滴泪,甚至,只有指指点点和嘲笑,我必须强装欢颜,暗地才打掉牙往肚里吞,这是现实。
02 这是怎样的世态?
《我这一辈子》是老舍先生的一部中篇,初载于1937年7月1日《文学》第9卷第1号。那个年代,内忧外患,形势动荡不安。因此,世人只能为活着而奋斗。同样,我也要活着,即使是我不喜欢的“臭脚巡”,而在这个群体里,同样少有相互之间的温情,我也被好友戴上那顶大大的“颜色”帽子。
——这就是炎凉世态!
作者的目的通过我的眼光看在那个年代里小市民、老百姓生活的艰辛,皆因社会使然带来的世态炎凉,笔者试图通过呐喊而改变这个现实的社会或世界,但从故事的结局来看,作者对未来还充满迷茫,就像故事的主人公一样,连如何迈出自己的脚步都不知道,什么理想、梦想、愿望谈何容易?
——这是时代的沉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