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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知识培训课(消防安全培训内容)

消防安全知识培训课(消防安全培训内容)(五)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四)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二)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三)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

消防安全知识培训课(消防安全培训内容)(1)

一、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条规定: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任何单位和成年人都有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

二、岗前培训

(一)消防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二)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三)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

(四)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五)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六)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二)加强消防管理的重要性,简单的灭火器材及使用方法

1、由于重点单位内部人员高度密集,装修标准日益提高,加之,在装修过程中涉及使用易燃、可燃材料,部分场所在经营过程中存在消防违法行为,存在较大的火灾风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重点单位作,应该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确保消防安全。

重点单位往往集中在城市的繁华地段,交通便利、人员流动量大,一旦在重点单位发生火灾,极易造成群死群上火灾事故和巨大的社会影响。

2、灭火器的选型:

(1)扑救 A 类火灾应选用水型、泡沫、磷酸铵盐干粉、卤代烷型灭火器;

(2)扑救 B 类火灾应选用干粉、泡沫、卤代烷、二氧化碳型灭火器,扑救极性溶。 B 类火灾不得选用化学泡沫灭火器;

(3)扑救 C 类火灾应用干粉、卤代烷、二氧化碳型灭火器;

(4)扑救带电火灾应选用卤代烷、二氧化碳、干粉型灭火器;

(5)扑救 A 、 B 、 C 类火灾和带电火灾应选用磷酸铵盐干粉、卤代烷型灭火器;

(6)扑救 D 类火灾的灭火器材应由设计单位和当地公安消防监督部门商解决。

(三)灭火方法及防火措施

1、干粉灭火器的使用方法。

(1)ABC干粉灭火器适用于固体类物质、易燃、可燃液体、气体及带电设备的初起火灾。

(2)发现火灾时不要惊慌,就近寻找灭火器,如灭火器挂在墙上,则一手拿住压柄,另一手托住灭火器底部往上用力取下;

(3)将灭火器迅速提至距火灾2m处放于地上,左手拔掉铅封,右手食指抅于保险销圆环内拉掉保险销;

(4)然后右手握住压柄,左手托住灭火器底部上下颠倒摇晃几次,使灭火器内磷酸铵盐干粉与气体充分混合后,站在距火炎约2m处的上风方向,右手压压柄,左手握住喷射软管前端喷嘴部,对准火焰根部左右扫射进行灭火,随着火焰变小慢慢靠近,直至火焰熄灭。

2、推车式干粉灭火器使用方法(35公斤)(由2人共同操作)

使用35KG推车灭火器时,将其至于上风方向,先取下喷枪,展开出粉管(切不可拧绕),再提起气压杆,使二氧化碳进入贮罐,当表压升至0.7mpa—1.0mpa时放下气压杆停止进气,这时打开开关,喷出干粉由近至远灭火。

3、二氧化碳灭火器使用方法

二氧化碳灭火器适用于扑救电气火灾,贵重设备、档案资料等一般物质火灾,不能扑救金属火灾; ①右手先拔出保险销,后拿喷筒对准火源打开开关,②左手将压嘴向下压,二氧化碳即从喷嘴喷出,③喷嘴应尽量靠近火源。

4、消火栓使用方法(最少3人共同操作)

打开消火栓箱门取出水带,一人将水带一端接在消火栓出口上,一人将另一端接好水枪拉到起火点附近(不被火伤害的位置),另一人由慢到快打开消火栓阀门;往消火栓出口上连接水带的人员,迅速赶到水枪处参与掌控消防水枪灭火。

5、重点单位应当建立志愿消防队,依法应当建立专职消防队的单位应当建立专职消防队,承担本单位的火灾扑救工作。

单位员工应当掌握电话报火警的基本要求和灭火器、消火栓等消防器材、设施的使用方法,熟知本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具备扑救初起火灾的基本技能。

单位员工发现火灾应当立即拨打“119”电话报警,并通过报警按钮或楼层电话等向消防控制室报警。起火部位现场及附近员工应当立即展开扑救,并引导在场人员疏散。

三、岗中培训

(一)消防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七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将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以及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单位,确定为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并由公安机关报本级人民政府备案。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除应当履行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职责外,还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建立消防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三)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

(四)对职工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八条规定:同一建筑物由两个以上单位管理或者使用的,应当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并确定责任人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和消防车通道进行统一管理。

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管理区域内的共用消防设施进行维护管理,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

(二)重点单位需要具备的能力及火灾处置方法

重点单位,应及时掌握险情动态,实施防火监督和组织防火检查,负责消防系统(消防控制室、自动报警、感烟(温)探测器、天然气采暖可燃气体报警器、喷淋装置、地上消防栓、裸露的消防管路、消防泵房)的管理、维护、保养,负责防雷、防静电设施的安全技术监测工作和组织消防人员的技术培训。

1、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

(1)单位应建立防火检查、巡查队伍;

(2)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管理人每月至少组织一次防火检查;

(3)单位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

(4)部门负责人每周至少开展一次防火检查;

(5)员工每天班前、班后进行本岗位防火检查。

(6)做到“十查十禁”

一查设施器材,禁损坏挪用;二查通道出口,禁锁闭堵塞;

三查照明指示,禁遮挡损坏;四查装饰装修,禁易燃可燃;

五查电气线路,禁私拉乱接;六查用电设备,禁违章使用;

七查吸烟用火,禁擅用明火;八查场所人员,禁超员脱岗;

九查物品存放,禁违规存储;十查人员住宿,禁三合一体。

2、组织扑救初期火灾能力

火灾发生时,起火部位员工1分钟内形成第一灭火力量

火灾确认以后,单位在3分钟内形成第二灭火力量

3、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

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管理人和员工要做到“四熟悉”:

(1)熟悉本单位疏散逃生路线;

(2)熟悉引导人员疏散程序;

(3)熟悉避难逃生设施使用方法

(4)熟悉火场逃生基本技能第一诀:熟悉环境,牢记出口

(5)疏散逃生十诀

第一诀:熟悉环境,牢记出口;第二诀:保持镇静,迅速撤离

第三诀:正确引导,有序疏散;第四诀:不入险地,不恋财物

第五诀:简易防护,蒙鼻匍匐;第六诀:善用通道,莫入电梯

第七诀:火已及身,切勿惊慌;第八诀:避难场所,固守待援

第九诀:发出信号,寻求援助;第十诀:缓降逃生,滑绳自救

4、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

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和员工要做到“六掌握”:

一要掌握消防法律法规和安全操作规程;

二要掌握本单位、岗位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三要掌握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

四要掌握报警、灭火及疏散逃生技能;

五要掌握安全疏散路线及引导疏散的程序方法;

六要掌握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内容及操作程序;

员工上岗、转岗均应经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合格,在岗人员每半年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5、基本的灭火常识

(1)消防工作的基本方针:“预防为主,防消结合”。

(2)消防工作的基本原则:“谁主管,谁负责”和“专门机关与群众相结合”。

(3)火灾——是指在时间和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造成的损失。

(4)燃烧——是可燃物与氧化剂发生的一种氧化放热反应,通常伴有光、烟、或火焰。

(5)燃烧的三要素:可燃物、助燃物及着火源。

(6)防火的主要措施就是:控制可燃物、隔绝助燃物、消除着火源。

6、火灾的种类:GB/T4968-2008《火灾分类》国家标准新规定的六类火灾如下:

A类火灾:固体物质火灾。这种物质通常具有有机物性质,一般在燃烧时能产生灼热的余烬。

B类火灾:液体或可熔化的固体物质火灾。

C类火灾:气体火灾。

D类火灾:金属火灾。

E类火灾:带电火灾。物体带电燃烧的火灾。

F类火灾:烹饪器具内的烹饪物(如动植物油脂)火灾。

7、灭火的原理

(1)窒息灭火法——使燃烧物质断绝氧气的助燃而熄灭。

(2)冷却灭火法——使可燃烧物质的温度降低到燃点以下而终止燃烧。

(3)隔离灭火法——将燃烧物体附近的可燃烧物质隔离或疏散开,使燃烧停止。

(4)抑制灭火法——使灭火剂参与到燃烧反应过程中去,使燃烧中产生的游离基消失而使燃烧反应停止。

8、灭火器的使用

(1)二氧化碳灭火器是充装液态二氧化碳灭火剂的灭火器。有手提式推车式两种。

适用范围:用于扑救精密仪器、贵重设备、档案资料、仪器仪表或<600伏的电气设备

使用方法:使用时,可手提灭火器的提把距火点5米处,

①手轮式是一只手握住喇叭型喷筒根部的手柄,把喷筒对准火焰,另一只手逆时针旋开手轮二氧化碳就会喷射出来。

②鸭嘴式是拔去保险销一只手握住喇叭型喷筒根部的手柄,把喷筒对准火焰,另一只手压下压把,二氧化碳就会喷射出来。

维护保养:定期检查二氧化碳的重量,如重量减少1/10,应及时补充。避免在日光下曝晒,存放温度小于42℃。

(2)泡沫灭火器是充装泡沫灭火剂和水,能产生并喷射泡沫的灭火器。按泡沫成分分化学泡沫灭火器和空气泡沫灭火器两种

适用范围:用于扑救石油制品、有机溶剂等的初起火灾或木材、棉、毛、麻、纸张等初起火灾

使用方法:空气泡沫灭火器使用时,可手提灭火器的提把距火点6米处,拔去保险销,一只手握住开启压把手柄,另一只手握住喷枪,接着紧握住开启压把,将灭火器密封开启,空气泡沫即从喷枪中喷射出来。

维护保养:应放置在通风干燥处,避免在日光下曝晒,强辐射热的作用,一经开启必须按规定进行充装。

(3)干粉灭火器是充装干粉灭火剂的灭火器。

按分装方式分内装式、贮气式,按重量方式分4KG、8KG

碳酸氢钠干粉灭火器适用于B类火灾、C类火灾又称BC干粉灭火器

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适用于A类、B类火灾、C类火灾又称ABC干粉灭火器

适用范围:用于扑救石油制品、有机溶剂、易燃液体、可燃气体和电器设备的初起火灾。

使用方法:使用时,可手提灭火器的提把距火点5米处,将灭火器上下颠倒几下使筒内干粉松动,先拔去保险销,一只手握住喷嘴,另一只手用力按下压把,干粉即喷射出来。

维护保养:应放置在通风干燥、便于取用处,防止受潮日光和曝晒,一经使用必须按规定进行充装。

(三)消防设施及使用方法

1、室内(外)消火栓是室内(外)灭火供水的重要系统,根据压力、用途、布置形式分类

(1)室内消火栓的使用方法:发生火灾后打开消防箱,按动紧急报警按钮,迅速取下水带,一头接在消火栓接口上,顺手拉直水带另一头接水枪。逆时针旋转消火栓手轮开启,即可出水。

室内消火栓的维护保养:部件齐全,垫圈无缺,水带保持清洁、干燥,手轮防止锈蚀损坏

(2)室外消火栓的使用方法:用专用板手打开出水口闷盖,接上水带,再用专用板手打开阀塞,即可供水。使用后,应关闭阀塞,上好出水口闷盖。

室外消火栓的维护保养:因在室外要经常清除消火栓周围杂物,阀杆加注润滑油,垫圈是否完好,经常检查供水情况,有无漏水,外表油漆及时涂刷防腐。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是由触发装置、火灾报警装置、联动输出装置以及具有其它辅助功能装置组成的,它具有能在火灾初期,将燃烧产生的烟雾、热量、火焰等物理量,通过火灾探测器变成电信号,传输到火灾报警控制器,并同时以声或光的形式通知整个楼层疏散,控制器记录火灾发生的部位、时间等。

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主要分闭式和开式系统。闭式系统包括湿式系统、干式系统、预作用系统等;开式系统包括雨淋系统、水喷雾系统、水幕系统等。

4、防排烟系统:都是由送排风管道、管井、防火阀、门开关设备、送、排风机等设备组成。防烟系统设置形式楼梯间正压。机械排烟系统的排烟量与防烟分区有着直接的关系。高层建筑的防烟设施应分为机械加压送风的防烟设施和可开启外窗的自然排烟设施。

5、消防应急广播系统:是火灾逃生疏散和灭火指挥的重要设备,在整个消防控制管理系统中起着极其重要作用。在火灾发生时,应急广播信号通过音源设备发出,经过功率放大后,由编码输出控制模块切换到广播指定区域的音箱实现应急广播。系统主要由主机端设备:音源设备、广播功率放大器、火灾报警控制器(联动型)等,及现场设备:输出模块、音箱构成。

6、空气呼吸器是一种空气过滤呼吸器,在消防过程中,防护毒气呼入,隔热防止热气流及火花溅落对人体的伤害。

空气呼吸器的使用方法:佩戴前检查面罩是否完好,呼吸腔罩通畅,按说明佩戴。

空气呼吸器的维护保养:应放置在通风、干燥处,防止受潮日光和曝晒,存放适宜温度 0℃~40℃。远离热源、易燃、腐蚀性物品,不能在氧气浓度小于17%的环境中使用。

(四)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保证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内容/操作程序等。

三、哪些人员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一)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二)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三)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

(四)建筑消防设施的检查维修检测人员。

(五)特殊工种人员。

(六)1分钟灭火力量人员。

四、消防档案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七条明确规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建立消防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对职工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消防档案。消防档案应当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消防档案应当详实,全面反映单位消防工作的基本情况,并附有必要的图表,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更新。单位应当对消防档案统一保管、备查。

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单位基本概况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情况;

(二)建筑物或者场所施工、使用或者开业前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以及消防安全检查的文件、资料;

(三)消防管理组织机构和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

(四)消防安全制度;

(五)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情况;

(六)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人员及其消防装备配备情况;

(七)与消防安全有关的重点工种人员情况;

(八)新增消防产品、防火材料的合格证明材料;

(九)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公安消防机构填发的各种法律文书;

(二)消防设施定期检查记录、自动消防设施全面检查测试的报告以及维修保养的记录;

(三)火灾隐患及其整改情况记录;

(四)防火检查、巡查记录;

(五)有关燃气、电气设备检测(包括防雷、防静电)等记录资料;

(六)消防安全培训记录;

(七)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记录;

(八)火灾情况记录;

(九)消防奖惩情况记录。

二、单位员工必须经过单位组织培训,对重点工种人员进行专门培训,做到持证上岗。单位、部门对所组织培训的时间、内容及接受培训人员进行认真详细的记录并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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