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一奇书金瓶梅的原刊本问题(关于第一奇书金瓶梅的原刊本问题)
关于第一奇书金瓶梅的原刊本问题(关于第一奇书金瓶梅的原刊本问题)该文主要探讨了张评本的原刊本问题,《评议》作者根据《张氏族谱》、《仲兄竹坡传》等,认定康熙乙亥本为张评本的原刊本,而定苹华堂本“是仅次于康熙乙亥本、在兹堂本、皋鹤草堂本的早期刊本”;同时,还对笔者认为苹华堂本是在兹堂系最早的版本提出异议。2016年10月,王军明、吴敢在广州第十二届国际《金瓶梅》学术研讨会上发表了《第一奇书的一个重要版本——苹华堂藏版<彭城张竹坡批评金瓶梅第一奇书>评议》(后文简称《评议》)一文,收入会议论文集中,后又发表在《明清小说研究》2016年第4期。其次,从苹华堂本内容分析,该版本应属于比较早期的第一奇书版本,但绝不是张评本的原刊本。换言之,作为同一副板木后期刷印而成的在兹堂本、康熙乙亥本、皋鹤草堂本当然更不会是张评本的原刊本了。苹华堂本
兼和王军明、吴敢商榷
2014年,台湾学生书局影印出版了大陆新发现的苹华堂刊《皋鹤堂批评第一奇书金瓶梅》,并将笔者所撰的《苹华堂刊<皋鹤堂批评第一奇书金瓶梅>版本考》(原发表在台湾《书目季刊》杂志第四十五卷第四期(2012年3月),后文简称《版本考》)作为“代后记”附在书末。
该文主要观点认为苹华堂本与目前大量存世的在兹堂本、康熙乙亥本(其实就是在兹堂本,只是在内封上挖去了“在兹堂”三字,此处称呼从俗)、皋鹤草堂本其实是同一副板木在不同时期的刷印,只不过换了内封而已;并且随着刷印次数的增多,板木也逐渐地在损坏。
最早印的苹华堂本版面最清楚,内容也最完整,后来印的几种版本因为板木的损坏,版面也不同程度地出现了漫漶、断板、烂板等情况,从而破坏了内容的完整,尤其是眉批方面,缺失较多。
其次,从苹华堂本内容分析,该版本应属于比较早期的第一奇书版本,但绝不是张评本的原刊本。
换言之,作为同一副板木后期刷印而成的在兹堂本、康熙乙亥本、皋鹤草堂本当然更不会是张评本的原刊本了。
苹华堂本
2016年10月,王军明、吴敢在广州第十二届国际《金瓶梅》学术研讨会上发表了《第一奇书的一个重要版本——苹华堂藏版<彭城张竹坡批评金瓶梅第一奇书>评议》(后文简称《评议》)一文,收入会议论文集中,后又发表在《明清小说研究》2016年第4期。
该文主要探讨了张评本的原刊本问题,《评议》作者根据《张氏族谱》、《仲兄竹坡传》等,认定康熙乙亥本为张评本的原刊本,而定苹华堂本“是仅次于康熙乙亥本、在兹堂本、皋鹤草堂本的早期刊本”;同时,还对笔者认为苹华堂本是在兹堂系最早的版本提出异议。
纵观《评议》对张评本原刊本的认定过程,我们并没有发现康熙乙亥本有符合原刊本条件的版本特征,更多的是《评议》作者无版本支持的想象和推测。
另外,《评议》作者似乎对古籍版刻知识了解不够,笔者在《版本考》一文中,用了多幅书影,证明了苹华堂本、兹堂本、康熙乙亥本、皋鹤草堂本其实是同一副板木在不同时期的刷印,换句话说,这四种版本,名称各一,实质是同一部书。
但《评议》作者根本无视笔者列举的书影,虽然承认笔者“将苹华堂本归入‘在兹堂系’颇有道理,但认为苹华堂本因为版式最为完整,所以在‘在兹堂系’中版刻最早,却缺乏根据。
在兹堂本
恰恰相反,因为苹华堂本版式较为完整,说明其印刷次数较少,只能是较为晚出的版本”。很显然,《评议》作者完全漠视或不认可笔者的四种版本其实是同一部书的观点。
在此,笔者仍然愿意再用书影来证明我的观点,因为用版本本身来说话,远比推测、想象要可靠的多。
这里先说一个情况,在笔者撰写《版本考》后,古籍善本拍卖市场又出现了一部皋鹤草堂刊本张竹坡批评《第一奇书》,并被友人买下。
笔者仔细察看了这部草堂本,发现此书与笔者以前所见过的草堂本虽然是用同一副板木所印,但刷印时间有前后差异。
新拍的皋鹤草堂刊本(以下简称“草堂甲本”)不仅要比以前撰写《版本考》时所见的皋鹤草堂刊本(以下简称“草堂乙本”)刷印时间要早得多,而且也早于在兹堂本和乙亥本,下面将用书影来证明。
此外,在撰写《版本考》时笔者仅见过两种完整的在兹堂本,其第61回21叶ab面上半部分原来板木损坏的部分,一种在兹堂本已经做了补刻,但补刻的文字不完全是原文,与下方未损坏部分的文字并不完全衔接;
另一种在兹堂本第61回21叶ab面上半部分板木损坏部分未补刻过,但藏书者为了追求版面内容的完整,根据前面补刻过文字的在兹堂本作了抄补(见《版本考》)。
我曾在《版本考》中说,“只要我们做个有心人,一定还会发现此叶上半部分空白无文字的版本”。现在,第61回21叶ab面板木损坏的上半部分既未补刻也未抄补的在兹堂本也出现了。
《版本考》中笔者列出了三种版本的第61回21叶ab面的书影,为了更清晰地了解、证明在兹堂系版本的演变过程,笔者将所见五种版本的第61回21叶ab面的书影全部用彩色照片展示出来,以方便了解五种版本的刷印过程。
图一 苹华堂本书影
图二 草堂甲本书影
图三 在兹堂本书影
图四 乙亥本书影
图五 草堂乙本书影
(上述五种版本除第一种外,其余四种均为小说版本收藏家张青松先生提供,特以致谢!)。
从这五张书影来看,版面最完整的是苹华堂本,文字也没有缺损;
再看草堂甲本,此叶a面右上角、b面左上角因为板木损坏而造成了文字的缺失,但损坏还仅仅局限于叶面左右两个角,其他部分文字尚保存着;
到了在兹堂本,板木的损坏比草堂甲本又有所扩大,除了两个角外,整个叶面上部三行文字已全部缺失;
而乙亥本和草堂乙本,因板木损坏造成文字缺失的部分已经作了补刻,掩盖了原来的板木损坏的状况。
但和初印本苹华堂本比较,可以发现补刻文字不仅和下部原有文字字体不一样,内容也不衔接。
通过这五张书影,我们可以很清楚地看出在兹堂系的五种版本完全是同版所出,也就是我在《版本考》中所说的“其实是用同一板木在不同时期的刷印而已,严格说来只能算做一种版本”。
从五张书影我们可以很清晰地看出此五种版本的演变轨迹:苹华堂本印刷时间最早,草堂甲本次之,在兹堂本又次之,乙亥本再次之,最后是草堂乙本。
此类页面逐渐损坏的情况在五种版本中很常见,除了我在《版本考》中提到的几例之外,还有很多例子可举,如第十六回9b10a等页面,由完整到损坏的过程也相当明显,因限于篇幅,就不再列出书影了。
按照《评议》一文的说法,“张竹坡自刊第一奇书,应该不止一次。也就是说,张竹坡自刊第一奇书的版本,应该不止一种”。“如果再版,其增添内容与改变版式,自所当然”。
在《评议》文前,作者列举出了30种第一奇书的版本(我不知作者亲见过多少版本),前四种版本作者认为系张竹坡所刊,抄录如下:
1,李笠翁先生著康熙乙亥年第一奇书本(无图、回评,有凡例、第一奇书非淫书论)。
2,在兹堂李笠翁先生著康熙乙亥年第一奇书本(无图、回评,有凡例、第一奇书非淫书论)。
3,皋鹤草堂梓行彭城张竹坡批点第一奇书金瓶梅姑苏原版本(无图、回评,有凡例、第一奇书非淫书论)。
4,皋鹤草堂梓行彭城张竹坡批点第一奇书金瓶梅姑苏原版涂抹本(无图、回评,有凡例、第一奇书非淫书论)。
《评议》作者经过考证,确定第一种康熙乙亥本为张竹坡的《第一奇书金瓶梅》原刊本,第二种在兹堂本为前者的“翻刻本”。
然而,下文又说“由张竹坡本人出版的第一奇书还有皋鹤草堂本,即本文3、4两种。即便是第一奇书的原刊本。……3在先,4在后,张竹坡在苏州可能印制了两次第一奇书“。
看了这一大段文字,着实令人犯疑:张竹坡自刊第一奇书,《评议》一文至少说了四种,四种之间的关系呢?没有表述清楚,到底是分别刻印还是第一种是原刊本,后面的几种系重印?从文章的表述来看好像是重新刻印的。
我们知道,第一奇书部头相当大,以台湾学生书局影印出版的在兹堂本为例,全书3014页,需板片1507块,刻印这么一部大书,是很费钱的,《评议》作者自己也说,“在他(张竹坡)批评《金瓶梅》时,……家庭经济已不富裕”。
从康熙乙亥年到张竹坡去世,仅短短三年,很难想象,在三年中张竹坡有经济能力可以将第一奇书刻印四次。
《评议》作者之一吴敢先生曾作《张竹坡年谱》(见《张竹坡与<金瓶梅>研究》,文物出版社2009年2月第一版),摘录如下:“康熙三十四年乙亥(1695),二十六岁。正月七日,竹坡评点《金瓶梅》,旬有余日批成,付梓”;
“康熙三十五年丙子(1696),二十七岁。春,《第一奇书》刊竣,载之金陵,远近购求”;
“康熙三十六年丁丑(1697)二十八岁。春,竹坡移寓苏州,贫病交加”;
“康熙三十七年戊寅(1698)二十九岁。九月十五日,竹坡暴卒”。
从《年谱》记录的康熙三十四年书成到次年春刊竣,费时近一年,而康熙三十七年九月张竹坡就去世了,在两年多时间张竹坡又刻印了在兹堂本、两种草堂本,时间上有这个可能吗?经济上有这个能力吗?
如果说后三种是乙亥本的重印,只是改变了内封,那是有这个可能的,但《评议》所说的“如果再版,其增添内容与改变版式,自所当然”就落了空,除非是在原来的板片上做了挖改。好在这四种版本现在都能见到,不知《评议》作者是否全部看过?
再版的版本“增添内容与改变板式”又体现在哪里?
笔者有幸,这四种版本都曾目验过,通过比较,我认为四种版本除了内封不同,木板损坏的程度不同,其他所有地方都完全一致,没有差异,确定为同版所出是毫无疑义的。
我再举一个苹华堂本、皋鹤草堂甲本、在兹堂本、康熙乙亥本、皋鹤草堂乙本五种版本完全是同版所出的例子,第一回第11叶b面,前九行文字刻版时最下面一字均与框线脱开一段距离,而后两行文字最下面一字几乎碰到了框线,五种版本完全一致,如果五种版本不是同一板木印刷,是绝对不会有如此现象的。
另外,此叶前三行苹华堂本、皋鹤草堂甲本有眉批,而在兹堂本、乙亥本、皋鹤草堂乙本眉批已不存,原来眉批位置的框线留下了被铲断的痕迹(见图六——图十)。
图六 苹华堂1回11b
图七 草堂甲1回11b
图八 在兹堂1回11b
图九 乙亥本1回11b
图十 草堂乙1回11b
日本学者中川谕在研究《三国演义》版本方面颇见功力,他常用的一种方法就是根据板木的裂隙来判断各个版本之间的相互关系:若几种版本在相同的叶面相同的部位有相同的裂隙,就可以判断这几种版本存在着同版的关系,并且根据裂隙的大小,来判断刷印时间的先后,裂隙小的一定刷印在先,裂隙大的一定刷印在后。
这种方法在研究《三国演义》版本过程中被证实为切实可靠的,很多事实也证实了中川先生的判断。
同样,上述五张版本照片,若用中川先生的方法来研究,也完全符合“五种版本完全是同版所出”的判断:
我们先看图六苹华堂本,在此叶面第七个字位置的左右两边版框,各存在一个断裂点,连起来看,隐约可以看出此叶第七字处存在着一条断板痕迹;
再看图七、图八、图九,裂隙已经明显增大,再到图十,裂隙已经损伤到了文字笔画。
非常明显,图六到图十完全是同版所出,图六的苹华堂本刷印最早,图十的草堂乙苯刷印最晚。这应该是无可怀疑的。
在《评议》一文末尾,作者曾列举了苹华堂本第一回四处刻印错误,“三处旁批,一处夹批,我分别查验了草堂甲本,在兹堂本,乙亥本,草堂乙本。
可以这样说,这四个版本在第一回同样的地方,其错误同苹华堂本一模一样,五种版本完全为同版所出,这里不再列出书影了,有兴趣的可以自己查验,苹华堂本、在兹堂本有影印本问世,乙亥本、草堂本国图、上图、首图等均有收藏,查阅不难。
为什么说康熙乙亥本等不会是张评第一奇书的原刊本呢?因为这几种版本都不符合原刊本的条件。
其一:明清小说的版本有这样一个规律,同系统的版本,凡是半叶行数少,每行字数也少的,一般都是原刊本或是早期刊本;而翻刻本等后出的版本半叶行数、字数一般都会比原刊本增加,道理很简单,翻刻都是以牟利为目的的,只有减少板片,降低成本,才能获得更多的利润。每半叶的字数越多,所需板片就越少。
崇祯本《金瓶梅》插图
如崇祯本《金瓶梅》,通州王氏原刊本半叶10行,行22字,翻刻本内阁文库本则为半叶11行,行28字;
《醒世恒言》叶敬池原刊本半叶10行,行20字,翻刻本衍庆堂本则为半叶12行,行22字;毛批《三国志演义》原刊本醉耕堂本,半叶9行,行18字,后出的所有翻刻本没有一种版本半叶行数少于9行的。
同理,“本衙藏板翻刻必究”系统张竹坡评本《金瓶梅》半叶10行。行22字,苹华堂本、在兹堂本、乙亥本、草堂本均为半叶11行,行22字,“本衙藏板”本、崇经堂本半叶11行,行25字,《奇书第四种》本半叶11行,行24字,如果我们注意到张评本直接从崇祯本承袭而来这一重要因素,我们宁肯相信张评本的原刊本为半叶10行,行22字系统的版本而不会是其他行款版本。
其二:我曾在《版本考》一文中说过,在兹堂系版本眉批中有很多错误,此类错误在原刊本中是不会发生的,只能是在翻刻过程发生的,如第16回第9叶a面,苹华堂本、在兹堂本、乙亥本、草堂本均有眉批“然则瓶儿姻缘到亏他由自己而成”。大连本、影松轩本(改成旁批)则作“然则瓶儿姻缘到亏子由一状”。
前者语意令人费解,后者意思明白且与文本内容相符。再如上文说到的《评议》文末列出的苹华堂本第一回中的旁批、夹批错误,如果此类版本是原刊本的话,后出版本是很难发现此细小错误并且改正的,我们与其相信这是原刊本发生的错误,毋宁相信这是翻刻过程中发生的错误。
其三:刘廷玑《在园杂志》有一段话很重要:“惜其(指张竹坡)年不永,殁后将刊板抵偿夙逋于汪苍孚,苍孚举火焚之,故海内传者甚少”。
崇祯本《金瓶梅》插图
《在园杂志》之所以为治小说者所熟知,就是因为在此书卷三评论了相当一部分当时流行的小说,从目前的研究来看,其所说基本与事实相符。
换句话说,张竹坡确实刊行了《第一奇书金瓶梅》,但死后刊板被汪苍孚一把火烧了,所以原刊本“海内传者甚少”。
从乙亥本、在兹堂本、草堂本目前仍大量存在这一现象来看,它们不应该属于刘廷玑所说的那种“海内传者甚少”的版本,也就是说不会是张竹坡所刻的原刊本。
至于对这几种版本的内封为何不同,《评议》的解释也是很牵强的,既然我们确认这五种版本系同版,那么《评议》所说的不同内封的理由就根本站不住脚。不同内封的确切原因现在无法得知,一般来说应该是书板换了主人而为不同的书坊所刻。
研究古典小说的版本,根据文献资料做出一些推断,固然也很重要,也是研究方法之一。如果小说版本灭失不存,推断结论无法证实是否正确,那就只能存疑。
但如果小说版本存世,那就应该根据版本本身以验证推断是否正确。《评议》所列举的在茲堂本、康熙乙亥本、皋鹤草堂本都有版本存世,苹华堂本也已经影印出版,我们完全可以也必须从这些版本入手来研究它的各种情况。
纵观这些版本,我们找不到哪一种系张竹坡所刊刻的证据。的确,根据《张氏族谱》、《仲兄竹坡传》等资料,我们相信张竹坡肯定刊印过第一奇书,但不会是《评议》所说的乙亥本、在兹堂本、草堂本,因为在这些版本身上,丝毫没有留下为张竹坡所刊的任何痕迹。
说到底,它们只是比较早期的翻刻本之一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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