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割让琉球(西方对琉球的觊觎)
清朝割让琉球(西方对琉球的觊觎)鸦片战争后,欧美船只开始针对和有意图地进入琉球,琉球王国面对欧美异国船只驶入港口,并没有即使向清政府报告欧美“异国船”事件,同样亦无视了日本幕府制定的《异国船驱逐令》,转而认真地接待“异国船”,以此来换取琉球本国安全。欧美船只此前大多因为风浪等原因被迫漂至琉球,补给后便马上起航,并没有将琉球纳入其通商的范畴。琉球本就特殊的“两属”地位,更成为欧美列强关注的对象。鸦片战争前,琉球国尽量隐蔽对自己不利的信息,“异国船”事件也未报告给清政府及萨摩藩。鸦片战争后,欧美“异国船”大量前往琉球,这些欧美的异国船并不是因为海难漂流至此,而是有意图的停泊在琉球港。根据日本西里喜行的统计,鸦片战争后,仅1843-1859年间欧美异国船就有69次之多,英、法等国的船只来到琉球后纷纷在此进行贸易、传教,这时候琉球王国无法再将此事隐瞒下去,只能向清朝报告。
欧美列强通过两次鸦片战争,进而打开了中国国门。
此后,更将矛头指向中国周边各个藩属国以及日本。琉球开始成为西方列强觊觎的目标,英法船只不断前往琉球,“异国船”到琉球事件开始成为琉球王国外交的重要问题,同时也让中日琉微妙的三者关系渐渐浮现上来。
1840年鸦片战争爆发,清朝传统的宗藩体系,因内外因素渐渐开始产生动摇。欧美列强企图征服世界的外在压力,更进一步加快了宗藩体系的动摇。
以此,鸦片战争成为了一个契机,导致东亚国际秩序开始重新建构。
琉球本就特殊的“两属”地位,更成为欧美列强关注的对象。鸦片战争前,琉球国尽量隐蔽对自己不利的信息,“异国船”事件也未报告给清政府及萨摩藩。
鸦片战争后,欧美“异国船”大量前往琉球,这些欧美的异国船并不是因为海难漂流至此,而是有意图的停泊在琉球港。
根据日本西里喜行的统计,鸦片战争后,仅1843-1859年间欧美异国船就有69次之多,英、法等国的船只来到琉球后纷纷在此进行贸易、传教,这时候琉球王国无法再将此事隐瞒下去,只能向清朝报告。
欧美“异国船”来琉与琉球应对欧美船只此前大多因为风浪等原因被迫漂至琉球,补给后便马上起航,并没有将琉球纳入其通商的范畴。
鸦片战争后,欧美船只开始针对和有意图地进入琉球,琉球王国面对欧美异国船只驶入港口,并没有即使向清政府报告欧美“异国船”事件,同样亦无视了日本幕府制定的《异国船驱逐令》,转而认真地接待“异国船”,以此来换取琉球本国安全。
琉球王国始终认为,“异国船”事件只是偶发性事件,只要妥善应对,并不会引起国际性问题。
道光二十年(1840),鸦片战争爆发后,东亚局势发生巨大转变。欧美“异国船”驶入琉球港口次数剧增,琉球王国开始忙于应付“异国船”来琉事件。
嘉庆二十一年(1816),英国舰船阿尔塞斯特号和莱拉号驶入那霸港。此后,英国派出军舰萨马兰号前往亚洲,另外,英国驻福州领事李太郭向福州琉球馆存留通事魏学贤递交了友好往来的函件。
与此同时,英国军舰已经抵达琉球八重山、宫古一带。此后,萨马兰号此后再次出现在那霸港口,往来各地进行测量、探查。
琉球向英国舰船递交请愿书,希望英国方面能抱以仁慈之心,但英国方面并未理会琉球方面的请愿,他们更为重视同琉球进行贸易、传教的机会。
此后,道光二十六年(1846)四月三十日,英国星环号驶入那霸港口,在琉球王国的撤离要求下,仍让传教士伯德令带家眷等人登陆琉球。伯德令等人就此留在琉球。
此后,星环号离琉。西方国家进入琉球,其表面目的是为了和好、通商、传教,但实质上却是意使琉球开国。
道光二十四年(1844)三月十一日,法国军舰阿尔库梅怒号进入那霸港,并提出要与琉球进行交易关系。
琉球王国随即回应本国国土偏少,物产缺乏,并无可交易之物。同年三月十九日,阿尔库梅怒号离开那霸港,但留下法国传教士在琉球学习琉球语并传教。
针对法国军舰来琉,琉球首先阐明自己并无通商之意:小国产物少,金银类出产无之,交易之仪何分不相调,殊清国之屏藩,彼国并度佳刺岛通融,并未与其余之国交通之便。
琉球始终强调自身与中国两百年来的宗藩关系,若与法国进行贸易关系并不符合琉球王国国法,但此次的情况与以往不同,以宗主国清政府为由已无力应付西方。
琉球命令此次前往中国的进贡使,对于是否报告法国人来琉一事需要再度思考,若英、法等国强行与中国进行协商,商议在华传教、贸易等情况,那务必不得汇报法国军舰前往琉球一事。
在此事件中,琉球王国担心若单方面向清政府报告这次事件,并请求宗主国援助,从而阻止法国单方面强制与琉球进行贸易,此举有可能引起法国的报复。
此后,英法军舰不断前往琉球,但始终没有达成其贸易目的。在这一时期,琉球并未完全将欧美“异国船”的信息报告给清政府,仍旧加以隐瞒。
鸦片战争以后,欧美“异国船”来琉目的是并不仅仅完成补给,开始更多从贸易、传教等方面入手,这样琉球王国已经不能独自解决这些事件,开始向清政府报告“异国船”来琉的信息,最终开始转变为清政府的外交问题,清廷开始与英法外交交涉。
清廷与英法外交交涉道光二十四年(1844)八月四日(9月15日),琉球国王尚育给福建布政使司咨文 此份咨文中,琉球对于法国船舶进入琉球一事进行禀报,但并没有要求清政府出兵救援,而是琉球国通过外交交涉的方式来解决此次问题。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琉球向清政府报告前,已经同萨摩藩进行过商议。萨摩藩希望清朝能够从中化解此次危机,但他又不想让清政府与法国进行直接交涉,这样他自己外交的主导权会被转移到清政府。
正因为具有这样的考量,琉球在汇报这件事情时,并不是很积极,较为期待通过自己解决此事件。
道光二十四年(1844)十一月十三日(12月22日),闽浙总督刘韵珂、福建巡抚刘贺翱马上上奏,报告此事。
他们皆认为琉球对此事已尽藩属国的忠心,但他们认为法国此次意在传教。法国使臣在广东同两广总督耆英商讨通商事宜,可通过此,以辨虚实。
道光皇帝对此下达谕旨,首先对琉球恪守臣节,并将此事原委详晰,实堪嘉尚,大赞其忠诚。
中法在此之前已签订《黄埔条约》,法国理应遵守条约的内容。利用条约中的内容,解决中法之间的争端。清政府委以耆英解决此事。
道光二十五年(1845)一月十日(2月16日),此后,道光皇帝再次做出指示。道光皇帝下旨让耆英调查法国是否还有传教士在琉球,耆英回禀经过他的交涉,法国并未进行下一步行径,并转由闽浙总督告知琉球国王此内容,此回复大有邀功之嫌。
但是,事情并未如预期的想法解决,琉球国咨文通过琉球接贡船送至福州,报告了法国传教士在琉球的事实,但此次接贡船因为海难,并未能及时到达福州,以至于这两份咨文也没能及时送达。
道光二十六年(1846),琉球派往中国进贡使携此两份咨文,并报告英法两国舰船驶入琉球港,要求缔结条约进行贸易,琉球国王称:“弗国认为交易唯唯无物无换,更恐交际欠礼,有肇衅之忧也,甚则烦以饬陈,前由确行请辞,不知该国主接见元帅奏疏之后如何定夺、施行哉……则难保藩国无事。”
琉球自身无法解决此问题,正式向清政府请求援助。此事马上传至北京,道光皇帝马上发布上谕,指示耆英等人。
道光皇帝认为英、法两国既然已与清朝缔结条约,琉球作为中国的属国,就不应该再与之缔约,同时英法两国不应该再单独强制与琉球进行贸易等行为。
道光二十六年(1847)十二月,琉球进贡使进贡中国的同时提交咨文,道光帝对此马上有所指示,对于英、法两国人在琉球行通商从医之事的原因,已让耆英奉旨查办,以回复琉球国王调查之结果,打消其疑虑。
对于琉球国使臣所呈递的关于英、法两国人在琉球之情况,与前次琉球国王所报告之事属于同一事情,因而告知使臣清政府已交办耆英调查此事,并将指令告知。关于英、法两国人在琉停留之事,已让耆英从中交涉劝导,以解决该事。
在此事件中,琉球已经将英、法两国将人员留在本国的事由报告给清政府,清政府认为对于琉球的请求,有必要进行回应,但对于具体做法,道光皇帝认为不必要派遣兵船与之理论,更多应该观察两国动向。
随之,耆英开始与两国公使进行交涉,但反复交涉便没有实际成效。总的来看,琉球较为贫瘠,欧美各国与琉球开展贸易也无利益可图,所以每次琉球都对远道而来的西洋各国舰船进行优待,希望能避免发生事端。
此外,英、法两国传教士等人,他们只从事行医和传教活动。其上奏的内容,证明清政府对此并没能起到有效措施,只能转由琉球自身进行处理。
道光二十八年十月十九日,琉球世子尚泰的咨文称,自从英、法两国人入琉,琉球始终施以仁礼待之。此外,特指出有一名法国人在琉病故,琉球对其进行了丧事办理。
此时期,清朝并无实际可行的措施,琉球通过优待英、法舰船的做法,暂时性地解除琉球王国的外交危机。
此时期,琉球问题已经渐渐开始引起晚清与英法间的外交纷争。此前,伯德令长期滞留一事让琉球王国压力倍增,此后琉球不断向清朝汇报此事,伯德令事件开始成为此时期中英外交交涉的重要议题,中英外交交涉双方主要代表为徐广缙和文翰。
道光二十九年1月9日,刘韵珂递交琉球国王咨文,称法国已经将伯多禄接走,但伯德令仍旧滞留在琉球。
徐广缙从刘韵珂那里接到咨会后,迅速同英国公使文翰商讨。根据双方协议的结果,英国公使文翰称会随之开导以让其回国,徐广缙奏称伯德令已经离开琉球。
但是道光二十九年(1849)12月20日,琉球国世子尚泰再次报告伯德令仍在琉球一事。伯德令称其奉命到此,没有官方通知不离开为由,拒绝了琉球对其离琉之要求。
刘韵珂据琉球国世子尚泰之咨文上奏,既然伯德令如此说辞,如若能得到官方口谕,则他就难以再以此为由拒绝离琉。
此后,再设法催促英国方面,召回伯德令等。道光帝同意了刘韵珂的请求,命徐广缙再次与英使文翰进行协商。英国公使文翰指出伯德令是在其前任期间内抵达琉球,自己并无决定权。
徐广缙马上上奏,并报告称英国公使权限在此,所以无法命令伯德令。道光皇帝上谕“依议妥办”。
伯德令并没有如琉球所愿离开,战争威胁论更严重困扰琉球王国外交。道光三十年11月18日清政府收到琉球国王世子咨文。
福建巡抚徐继畲认为伯德令滞留琉球,必将会造成新的外交争端,他提议清政府应当尽早解决,免生事端。
此后,中英之间仍积极探讨伯德令滞留琉球一事,但并未取得任何较有成效的结果,双方始终并未达成一致。
总之,琉球面对欧美“异国船”事件是一个阶段性的反应。
首先,欧美“异国船”事件开始之初,琉球把英法等外国船只驶入作为临时性的事件,并尽力满足欧美因风暴等原因漂至琉球船只的补给要求,以便让他们更快离开琉球港口。
第二,随着欧美“异国船”数量不断剧增,英法人士不断在琉球逗留,琉球王国被迫向清政府和萨摩藩进行报告,但在报告过程中,琉球方面仍有所隐瞒。
琉球这样做的原因则是想尽力维持现有的秩序,从而采取消极应对的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