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扁平足吗(你恋足吗脚可是人类的第二性)
你有扁平足吗(你恋足吗脚可是人类的第二性)从古至今,“恋足癖” 就有传统,成因不排除有先天的,但也可能是后天的。比如童年时代过于敏感,喜欢上一个神仙般的女子,但年龄限制只能偷偷喜欢,把某个象征性的物件比作她,而之后就把这个物件和她之间建立一种联想,导致后来的恋爱中,这个物件成为必要条件。是否是病有个判断依据:如果除了 “象征物” 之外,对女人本身不感兴趣,那就是一种疾病了。世间生物,千奇百态,有些 “癖好” 很难去除,接受并加以控制,不至于太影响生活,我觉着完全可以有。但 “足恋” 不一定非和 “虐” 有关系,也有例子说因有喜欢的 “脚” ,就想征服这样的女子,不是每一个喜欢脚的人都是恋足癖。其实每个人都是恋物癖,比如有些人喜欢收集娃娃,有些人特别喜欢女人的秀发,有些人喜欢。如果在轻微的范围之内,是正常的,如果超出界限,没有象征物就不能激发性,成为唯一条件,那就不正常了。甚至不需要性交合,通过 “恋物崇拜” 就能达到性满足,这就属
“脚”是人类用来行走的一个身体部位,在心理上来说,大家都会觉得它是脏的,是有味道的。由此,脚也是最接近人类性器官的一个地方。
而对于“脏”、“有味道”的地方,人本能是隐藏起来的,会有一种本能的羞耻感,如果接触或被接触,就会有打破禁忌的快感。
人自身散发的味道应该也能激起异性的荷尔蒙,所以才有“原味”的存在,这就是为什么“脚”,“袜子”,“鞋子”是除了性之外最容易受到恋物癖喜欢的物品。
什么是恋足?“恋足” 是 “物恋”(英文叫:fetish)的一种,作为性的象征意味,它可以是身体的一部分,也可以是身外的事物,这个象征是激发性欲的对象。
其实每个人都是恋物癖,比如有些人喜欢收集娃娃,有些人特别喜欢女人的秀发,有些人喜欢。如果在轻微的范围之内,是正常的,如果超出界限,没有象征物就不能激发性,成为唯一条件,那就不正常了。甚至不需要性交合,通过 “恋物崇拜” 就能达到性满足,这就属于性的畸变范畴。
恋足的历史发展在很久以前的中国,“脚”是不能随意展示给别人看的,它是神秘又怕羞的,所以说“脚”像极了人类的第二个性器官。古代的男人没有现代这么多的情趣用品,所以,女人的“脚”其实也可以看作男人最喜欢的一个玩具。在封建社会,只有自己的丈夫才能看到自己的小脚,所以也是极富象征意味的。
拥有小巧玲珑的脚的女人现代文明世界里,男人们喜欢看穿着细细高跟的脚,或许他们会想象高跟鞋包裹的是一双纤细娇嫩的小脚,或许他们希望被这样骄傲的人儿肆意践踏,服从于高贵获得屈辱感,从而获得性快感。所以,高跟鞋也成了女人们展示自己气场的一个杀手锏,每一个“女王范”的女人都踩着一双恨天高。
现代女人穿的高跟鞋但 “足恋” 不一定非和 “虐” 有关系,也有例子说因有喜欢的 “脚” ,就想征服这样的女子,不是每一个喜欢脚的人都是恋足癖。
从古至今,“恋足癖” 就有传统,成因不排除有先天的,但也可能是后天的。比如童年时代过于敏感,喜欢上一个神仙般的女子,但年龄限制只能偷偷喜欢,把某个象征性的物件比作她,而之后就把这个物件和她之间建立一种联想,导致后来的恋爱中,这个物件成为必要条件。是否是病有个判断依据:如果除了 “象征物” 之外,对女人本身不感兴趣,那就是一种疾病了。世间生物,千奇百态,有些 “癖好” 很难去除,接受并加以控制,不至于太影响生活,我觉着完全可以有。
恋足癖算病吗?专家说:恋足癖是一种心理疾病。
恋足癖不能被明确的列为恋物癖的一种,因为这个和正常的性唤起很难区分。
要说这恋足癖的成因,首先,回望历史,宋元明清的三寸金莲成为男士的“热爱”中心,我认为当今男士中还是多少有偏爱美脚的基因存在。
其次,就是经典反射,巴甫洛夫指出,大多数病人的恋物癖是性兴奋与周围环境中偶然出现的某种事物结合形成的条件反射在反复强化的作用下,这种条件反射就被固定了下来,恋物癖的行为就形成了。
最后,恋物癖患者请不要陷入自我纠结的境地里,第一你不是一个人不要因此而抑郁纠结。第二正面面对它,积极配合心理医师治疗(比如国际通用疗法:厌恶疗法)或者寻找方法自我治疗第三这年头谁没个什么特殊嗜好一般人的小癖好(查查书大多可以通过简单的方法自我治疗)就别总怀疑自己有什么严重心理疾病了自己吓自己了哈。
其实就像文章一开始说的那样,只要是不影响到自己的生活;不触碰到法律,喜欢脚并没有什么不好的。
恋足癖说:这是天生的有个叫MAY的网友告诉我:恋足的人其实大多都是天生的,就跟同性恋一样,是有基因存在的。
MAY说:我是大概十三四岁开始接触AV时发现自己的恋足癖,一开始我以为是AV扭曲了我的性癖好,也比较紧张,觉得自己得了病,因为接触AV前从来不会把脚和性联系在一块。最近几年我突然想起来我四五岁时的癖好,我喜欢亲我妈妈的脚,晚上睡觉时我喜欢倒过来抱着妈妈的脚睡觉,四五岁的小孩根本不知道性为何物,也更不会有快感,有这种行为的原因只能解释为本能。而且每当我亲妈妈的脚时她好像并没有表现出格外的奇怪,一般都是说句脏之后就把我推开了。不过我六岁以后就和妈妈分开了因此这种癖好仿佛渐渐忘了,直到青春期性发育时期接触AV后才渐渐苏醒。
恋足者似乎都有相似的地方,恋足的同时都会有轻度的受虐倾向,英语中恋足被称为foot fetish,即足部崇拜,崇拜即是自己处在卑微或弱势时产生的满足感,因为被人踩在脚下,常常意味着臣服甚至有种被羞辱的快感。我感觉几乎所有的恋足者都会有同样的心理,虽然我没有和别人交流过,但我毫不怀疑这种直觉,这种确信的感觉很奇妙,我只能相信是写在基因里,这样就很容易解释为何有一部分人都是恋足者,而且高度相似,而且我认为这个比例并不低,毕竟从古至今,女性的脚都带有性暗示的意味。因此我认为人类可能会有一个受虐的基因,拥有这个基因的人会呈现出恋足癖与受虐倾向,不过这种倾向仅呈现在性方面,生活中还是与大部分人相同,被辱骂一样会愤怒。举一个例子,美国的歌手玛丽莲曼森,童年受过继父的虐待,不知是否强化了这个基因的效果,他的歌曲this is the new shit 的MV中,他公然舔妖艳女演员的脚,毫不掩饰。当然我并不懂基因相关的理论,也不清楚后天会不会形成出这种癖好,如果有专业人士能回答就更好了。既然是天生的,就不必有心理负担,没什么好羞耻的,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性癖好,坦然接受即可,同性恋者亦是天生,社会对他们的接纳程度也在不断提高。这是造物主的设定,只要在不影响他人不触犯法律的情况下,无可厚非。
对于恋足,你有什么看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