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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东在外地租客不交房租:付7个月房租 才住了2个月就被要求搬离

房东在外地租客不交房租:付7个月房租 才住了2个月就被要求搬离支付了7个月房租租客惴惴不安遇到这种情况,房东们进退两难,纷纷表示很无奈。目前,有的房东和租客开始了协商,但也有房东要求租客限期搬离…… 乐伽租房风波的持续发酵,让房东和租客们对该公司“高租低收”的盈利模式提出了质疑。 01

“半年付、年付租金,租房可以享受优惠”成都乐伽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下简称“成都乐伽”)业务员的这一套说辞,让不少在乐伽平台上租房的年轻人,一次性付了超过万元的租金。

但最近却有成都的房东表示,他们没有收到成都乐伽的租金打款。

来到乐伽租房成都办公地点时发现,办公点大门紧锁,房间也被搬一空,该公司在国内其他城市也爆发了相似的剧情,不过南京总部还在。其官方微博回复称“目前安排排期给房东打款”,当地主管部门也已经介入调查。

房东在外地租客不交房租:付7个月房租 才住了2个月就被要求搬离(1)

↑成都乐伽在高新区的办公地点,人去楼空

遇到这种情况,房东们进退两难,纷纷表示很无奈。目前,有的房东和租客开始了协商,但也有房东要求租客限期搬离……

乐伽租房风波的持续发酵,让房东和租客们对该公司“高租低收”的盈利模式提出了质疑。

01

租客惴惴不安

支付了7个月房租

只住两月便被房东“赶走”

3个月前,小刘通过成都乐伽租房平台在成华区蓝光锦绣城租了一套房。他告诉红星新闻,自己选择了年付房租,加上押金,一共付了13个月的租金,2.47万。

“但7月19日那天,房东委托他朋友过来,问我们知不知道乐伽的事。”小刘从房东委托来的朋友那里得知,按照房东和乐伽的合同约定,乐伽每月打款给房东,但是这次已经晚了十多天,房东还没收到租金。对方临走时和小刘说“早点做准备”,意思就是可能要他们搬走,小刘告诉红星新闻。

被房东要求搬离的,还有刘女士。4月时刘女士通过成都乐伽在高新区的金地天府城租了房,“1600元一个月,比其他中介稍微便宜一些。”

她押一付七后,才住了两个多月。“上周日,我们交完电费,房东就找到我们,原话是‘乐伽倒了’,让我们在25号之前搬走。”刘女士告诉红星新闻。

7月23号下班回到租住处,刘女士发现被断电断水,“我们也想和房东商量,但是她态度比较强硬。”7月25日是房东要求的最后期限,刘女士惴惴不安,明明自己支付了7个月房租,才住了两个月,就不能住了?

红星新闻试图联系刘女士的房东,不过电话拨通,对方得知缘由后,便挂断电话。

房东在外地租客不交房租:付7个月房租 才住了2个月就被要求搬离(2)

↑成都乐伽在高新区的办公地点,人去楼空

租客唐先生通过乐伽平台,在天府新区滨江河城小区租了房,经过一番讨价还价后,唐先生在6月28日一次性支付了1.9万元租金并签了合同。此前,他也关注到,乐伽在其他城市出现过状况”,“我还问过中介,他说成都的业务没问题。”

唐先生得知,中介在6月曾给房东打过款,“他们给房东是季付,所以应该到9月份我们都还是安全的。”尽管如此,他们还是担心:“9月之后怎么办?”

另一名通过成都乐伽在青羊区紫御熙庭租了房的杨先生,甚至在7月5日刚刚交了下半年的房租,“一万五千多元。”2月份租住时,他选择了半年付,“6月底,业务员联系了我,说该交下半年的房租了,合同约定提前一个月交。哪知道前几天,物管上来,说房东要收房了。”他也联系了房东,“对方也是表达了希望我搬走的意思。”

02

房东进退两难

迟迟收不到平台应付的租金

“我还要还房贷”

成都乐伽在成都高新区的新希望国际B座的办公地址大门紧锁,前台墙上的店名也被摘下,房间里空荡荡的,一块广告板上还有“乐伽公寓”的形象和文字。

除了惴惴不安的租客外,成都乐伽办公点外还聚集了不少房东。

房东杨女士的房子在成华区,6月底,乐伽的业务员注意到她发在网上的招租信息后,主动找到她,之后双方签订了“房屋出租委托代理合同”。“按照约定,他们支付了我一个月房租作为押金,从7月25日开始给我支付租金,1830元每个月,季付。”

杨女士也了解到,房子6月29日就租了出去,“租客交了半年的房租。”但是7月25日,房租没有到账。实际上,之前租客曾经联系过她,说了乐伽最近的状况,“我就联系业务员,希望解约。但是今天再联系他时,他说自己离职了。”

“等于我现在只拿到一个月的租金,其余一分钱都没拿到。但是租客他们又付了半年的房租。”房东杨女士很苦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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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乐伽在高新区的办公地点,人去楼空

周先生是前述租客杨先生的房东。他表示,自己与乐伽签约较早,“以前觉得他们做的还不错。”周先生与成都乐伽约定的是租金季付,这个月5日便是成都乐伽向周先生支付租金的时间,但这次却卡了壳。

“我们联系他们,先前说是资金出了点问题,到20日前后直接联系不上了。”周先生说,如果按照他与乐伽签的合同,“房租超过5个工作日没有到账,我是可以单方面解约的。”

“我们也觉得,租客也被乐伽坑了。”周先生告诉红星新闻,自己并不想那么咄咄逼人,“尽量协商吧,但是也不能按照他们跟乐伽的合同,一直住到明年2月去。”他也苦恼,房子还要还贷,自己原先的计划是用房租还贷,“租金对我们来说,挺重要的。”

另一位房东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大部分房东都愿意协商,“各退一步,各自承担一些损失。”她提出,希望一边和租客协商,一边一起找乐伽索赔。

不过,25日上午在乐伽位于新希望国际B座的办公区外,有房东和租客还是爆发了争吵。

03

南京总部正常运营

会安排给房东打款

成都乐伽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留在工商信息上的电话是南京的一个座机,25日下午,红星新闻记者拨通了电话。工作人员表示,自己是人力部门,并不清楚事件情况,也不清楚公司回应媒体采访的部门的电话,她建议通过微博或者官方微信了解。

红星新闻注意到,成都乐伽的股东南京乐伽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官方微信,更新到7月21日。21日凌晨2:23分发布了一则公告,其中称“各分公司依旧正常开展业务”“管理层正努力寻求解决办法”,公司“公司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姜千及所有高管保持在岗在位”。

房东在外地租客不交房租:付7个月房租 才住了2个月就被要求搬离(4)

↑7月21日凌晨,南京乐伽发布的一则公告

官方微博也更新到7月21日,除了与微信同样的一份公告外,还转发了南京市建邺区住房保障和房产局的一份通告,其中称对于有房东、房客反映南京乐伽存在租房合同违约现象,“我局已经接报并积极展开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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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建邺区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发布的通告

按照通告中电话联系上该局后,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并无更多的消息,如果有新的进展应该会在南京市建邺区委宣传部官方微博“建邺播报”上发布。她表示,南京乐伽公司还在,“联系我们登记的房东租客,全国多地的都有,也有成都的。”

房东在外地租客不交房租:付7个月房租 才住了2个月就被要求搬离(6)

↑南京乐伽总部官微转发南京市建邺区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发布的通告

向官方微博私信后,显示记者排在3054位。约10分钟后,官微私信回复称,“因为分公司出现各种法律问题,已经移交相关政府部门处理,南京总部正常运营中,由于谣言现在挤兑现象严重,目前安排排期给房东打款。”

红星新闻也试着拨打乐伽的官方客服电话,不过始终未能接通。

此外,记者注意到,南京乐伽在苏州、杭州、合肥、西安等地均爆发了类似的剧情。据钱江晚报的报道,乐伽杭州公司的负责人曾于23日表示“南京总部正在和几个投资方洽谈并购事宜”。

04

“高租低收”引质疑

武侯区住建局发布风险提示

为什么要通过乐伽租房?

红星新闻通过采访众多租客发现“只有乐伽不收中介费”“房源多”“租金相对便宜”,是他们选择乐伽租房的原因。

在多名租客的说法中,租金的便宜其实意味着一次性支付半年甚至一年的租金,“当时中介说,如果按照年付的话,每个月租金可以少一两百块钱。”小刘就是一次性支付了一年的租金和押金2.47万元。

也是因业务员说多付一个月的租金,每个月房租可以少50元,刘女士将原本的押一付六改成了押一付七。

唐先生看房的过程更为戏剧,开始业务员带他们看了一个套二的房子,月租金2100元,随后看的另一个套三的房子,“业务员说,如果年付的话,套三只要1900元一个月。”

租客这边便宜了,可是房东那边的租金却没有降低。杨先生在紫御熙庭租的房子,每月租金2300元,房东周先生表示,他和成都乐伽的合同里约定,房租是2800元。

成都乐伽给杨女士的月租金是1830元,不过杨女士在平台上看到,其挂出的租金是1500元。“当时我就觉得不对劲,找到业务员,我问他你们怎么盈利呢?”尽管对方在纸上演算了很多,试图说明能够盈利,“我还是担心,所以让他写了一个证明。”记者注意到,业务员写着:如果房东长期未收到租金或者公司财务出现问题,“房东有(权,记者补)驱逐租客。”

7月24日,成都市武侯区住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发布“关于成都乐伽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

近期,我局收到市住建局提示及部分市民反映‘成都乐伽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未将房租支付给房东,要求该公司退还房租却得不到解决等租房纠纷投诉。同时,我局多次拨打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电话,其均未接听。因此,为防范风险,现向市民朋友们进行风险提示,请在与成都乐伽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进行租房交易时,谨慎选择,注意风险预判,避免财产损失。

房东在外地租客不交房租:付7个月房租 才住了2个月就被要求搬离(7)

↑武侯区住建交局发布风险提示

05

律师意见看仔细合同约定

房东和中介公司签有委托出租合同,“如果合同中约定,多少天之内不交租金可收回房屋,那么合同是有效的,房东有权收回房屋。”四川及第律师事务所律师邢连超认为,租客的损失可以找中介公司主张。不过,若房东与中介的合同中没有相应的解除条款,“中介将房租给租客的合同是有效的,房东不能直接收回房产。”

但他也指出,租客租房时有一定义务审查中介公司的出租权利和范围。“如果没有做到审查,那么承租方也要承担一定的损失。”

此外,邢连超指出,中介公司出现大面积的违约,存在商业欺诈的可能。“目前看来,总公司还在,一般不会认为是犯罪,只按民事纠纷处理。”

房东和中介公司签订合同,委托其出租,如果中介公司不按时支付租金,“看合同如何约定。”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律师刘秀认为,若约定房东可以解除合同,,那么房东发出解除通知的函件后,合同依法解除,房东有权要求租客搬离。因为租客与房东不存在合同关系,此时租客处于非法占用的状态,“租客应当依据合同,要求中介公司承担违约责任。”他补充,如果中介公司的行为构成根本违约,房东也是可以解除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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