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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辍学为父追凶17年(辍学少年为父追凶23年)

男子辍学为父追凶17年(辍学少年为父追凶23年)1998年10月1日晚上8点多,罗端阳骑车去了周远银家。妻子邓桂平还记得,丈夫临走前告诉她,“不用锁门,一会就回来。”“不用锁门,一会就回来”“杜平安是拿绳子把我父亲往树上吊,杜忠刚是打绳套的,将我父亲四肢打断的还有十几个人,暂时还没抓。”罗敏告诉正观新闻记者。“我们希望把该案由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12月16日,收到检察院已经起诉的消息后,罗家兄弟来到父亲的墓前祭拜。受访者提供。

23年前,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天河镇赵岗村罗陈湾村民罗端阳,与周远银去亲戚家借钱,被途经村庄的巡逻队误认为是小偷而遭殴打,肋骨多处骨折,随后又被吊在树上,最终因被绳索压迫颈部致窒息死亡。

2021年12月4日,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认为被告人杜刚因琐事伙同他人共同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死亡。目前开庭时间还未确定。

据了解,2016年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杜忠刚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杜平安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

至今,罗端阳的墓碑还没有立。罗敏兄弟二人在父亲骨灰盒封进坟墓时,用树枝在未干的水泥上写下父亲的名字。他还在等待那一天,凶手全部被抓后,给父亲立一块碑。

“杜平安是拿绳子把我父亲往树上吊,杜忠刚是打绳套的,将我父亲四肢打断的还有十几个人,暂时还没抓。”罗敏告诉正观新闻记者。“我们希望把该案由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12月16日,收到检察院已经起诉的消息后,罗家兄弟来到父亲的墓前祭拜。受访者提供。

“不用锁门,一会就回来”

1998年10月1日晚上8点多,罗端阳骑车去了周远银家。妻子邓桂平还记得,丈夫临走前告诉她,“不用锁门,一会就回来。”

他和周远银是好友,曾向周远银借了3200元。那段时间,周远银也着急用钱,罗端阳希望能缓两几天再还钱,周远银再三表示自己有急用,罗端阳便带着周远银去自己姨妹家拿钱。

周远银的家在天河街岱墙村,这里距离罗端阳亲戚家有几公里的路程。

周远银在笔录中提到,晚上9点多,二人骑着自行车出发,路过杜岗湾时,罗端阳停了车。刚进入杜岗湾,二人走在一条宽路上,迎面走过来几个人,对方问了一句话,但周远银忘记对方问了什么。那几个人便把罗端阳双手捆住,旁边一个人用手打了罗端阳。还有人追周远银,周远银便拼命跑到罗端阳家里,将此事告诉了邓桂平。

背上“小偷”的名声

但在杀害罗端阳的嫌疑人杜刚的口供中却是另外一个版本。

1998年10月初的一天,杜刚回家准备喝喜酒,到了湾里听村民说,那段时间有很多村民养的猪和鸡被盗,湾里的老人提议安排几个年轻人在村里巡逻。

那天晚上,几人在谷场休息,躲在草垛后观察,看是否有小偷进村。正当他们回家时,看到两个形迹可疑的人,一个在路边站着,像在放哨,一个在村民家的后门,像在撬门,巡逻队中有人喊了一句,抓小偷。村子里有的村民敲了锣,他们将罗端阳抓住,并从罗端阳身上都出了一根铁撬棍,便询问起来是否有认识的人,罗端阳提到了一个战友的名字,杜方柏以为是吓唬他们,便扇了他两巴掌。

在周远银的笔录中否认这一说法,称二人是去借钱,只是在路中间走,并且也没有携带撬棍。

围观的村民也上前殴打,笔录中写到,“打的人太多了,基本上围观的村民都打了。”后来罗端阳便被人吊在了树上 双脚离地10厘米左右。第二天早上6点左右,有一个女的扇了罗端阳几巴掌,但他没有反应。村里人报了警。

男子辍学为父追凶17年(辍学少年为父追凶23年)(1)

现场尸体情况

1998年10月5日,法医认定死者生前因绳索压迫颈部窒息死亡。头、面、胸及四肢呈现不规则的广泛表皮剥脱和皮下出血的情况分析,推断损伤工具为钝器打击所致。

而罗志则表示,直至今天,父亲罗端阳是小偷被打死这一说法,给他们全家造成的伤害难以想象。

他曾向媒体表示,“我父亲不可能是小偷,因为我们心里都很清楚,虽然以前过得很简单,但从小我父亲在我们心中的形象都是非常好的,勤劳,热情,从没做过缺德的事,而且当时和我父亲一起的周远银也作证了,认识我父亲的人都是知道我父亲的为人,所以我一直坚持一定要为父亲讨回公道讨回清白。”

相关判决书显示,经查,现无充分证据证实罗端阳实施了盗窃行为,不能认定罗端阳对于引发本案有一定过错。

“百人围住派出所”

2016年1月8日,黄陂区公安分局刑侦大队出了一份侦查过程说明,根据案发时黄陂区刑侦大队主要领导回忆,1998年10月2日早晨,刑侦大队接横店派出所报称,天河罗成沟村民罗端阳伙同邻村周远银携带盗窃作案工具窜至杜家岗欲行盗窃被杜宗岗村民抓获,后被伤害致死。

接警后,刑侦大队当时主要领导带领侦查员赶赴现场进行现场勘查,当时传唤了5名杜家岗村民到横店派出所了解情况,并制作了笔录,到了1998年10月2日下午,杜家岗村民几百人就把当时的横店派出所围住,要求公安机关释放该5名村民,当时办案人员无法将这5名村民带出派出所继续调查,就将这一情况汇报当时的值班副局长,副局长赶至横店派出所后,也未说服群众离开。最后经商量,先释放5名村民,本案立为刑事案件继续侦查。

“想要毁尸灭迹”

生前罗端阳和妻子邓桂平在天河菜场附近租了一间房子,靠卖些豆制品,供养家庭。家里两个儿子,大的叫罗敏,小的叫罗志,那时罗敏刚上初一,入学才1个月。

在父亲死去的那天,他在外婆家。外婆家距离他家走路需要10分钟,10月2日那天,罗敏的亲戚匆匆来到外婆家,“端阳被人打了。”13岁的罗敏在一旁听着,越发觉得事情不对,那天晚上,他没能睡着,第二天一大早,他赶回了家。

家门口挤满了人,他一进门,母亲就抱着他哭,他才确信,自己的父亲死了。他从床头的抽屉里,摸出父亲的身份证,看着照片,哭了起来。

罗敏的舅舅告诉正观新闻记者,他和其他亲人去了殡仪馆。至今,那个场景仍让他心生悲愤:罗端阳浑身是血,被扔在殡仪馆的角落里。他从殡仪馆的工作人员得知,罗端阳是被人弄来火化的,由于违反规定,这才保留了全尸。

“参与杀害我父亲的凶手想要毁尸灭迹。”罗敏告诉正观新闻记者。

辍学追凶

1998年10月3日,刑侦大队到杜家岗调查,杜家岗参与本案村民全部逃走,当时刑侦大队多次组织追抓,未能抓获案件嫌疑人。

父亲死后,罗敏和罗志两兄弟就再也没有了读书的心思,两个十几岁的少年心里想的都是如何找到杀人凶手,刚上初中的二人退了学。学校也派了人来家里做思想工作,也没有什么结果。

那时,罗敏和罗志挖空心思打听杀人者的下落。罗志听说凶手在一个工地打工,他就跑到工地蹲凶手。

罗敏说,母亲邓桂平带着他们兄弟两个,寒冬酷暑都要去派出所询问案件进展。有一年冬天,雪很大,邓桂平抱着两个孩子坐在派出所门口的雪地上等一个结果,得到的回应仍然是,“凶手我们一定会抓到的”。罗敏说,每次徐辛初、方建华两个民警会给他们500元或1000元钱,他们说这是生活救助费。

家里没有了丈夫罗端阳的支撑,他们搬回了娘家住。时间过了四年,罗敏和罗志也长大成年,罗敏觉得没有收入也无法支撑自己找到凶手,但是没有学历,也需要时间去了解案件进展,二人只能打些零工。

丢失的原始案卷

本案案发直至随后的几年,刑侦大队和横店派出所多次组织追抓,有几年春节,刑侦大队还组织追抓工作,但每次到杜家岗去都没有发现本案嫌疑人。到2005年后,刑侦大队领导调整原任领导,未将本案材料移交后任领导,侦查员频繁轮岗,死者家属也一直未到公安机关来了解破案情况,导致后任领导不知本案,直到2015年5月份,罗志为此案上访,现任大队领导才知道此案,后在全局范围查找此案案卷,未能找到原始案卷。

本案从2015年6月份重新开展调查,后确定杜平安、杜忠刚为本案嫌疑人。

2015年9月2日武汉市公安局黄陂区公安分局作出决定书,决定对罗端阳故意伤害致死立案侦查。

“2015年重新立案后,民警告知我们原始案卷丢了。黄陂区公安分局既没发火灾,原始卷宗怎么可能丢失?”罗敏怎么也想不明白。原始卷宗除了当年的法医鉴定和其中一联含有两被告杜平安、杜忠刚的刑事案件登记表保留下来,其余的部分都丢失了。

“交了钱,为什么还要抓我?”

据当时的办案民警回忆,当年罗端阳的家庭困难,妻子邓桂平无钱办后事,刑侦大队就出面要杜家岗的村民出钱先把死者的后事办理,杜家岗的村民每家都出钱,钱汇总后交到当时的村书记手里,后由刑侦大队转交死者妻子邓桂平。当时是赔过钱给死者妻子邓桂平,但赔款的凭证找不到,不能确定共赔付的数额。

2015年9月30日,杜忠刚的笔录中写道,“我以前为了这件事还交了3000元钱给原来的村书记,派出所还说这件事情调解了,现在怎么又抓我?”

在杜平安的口供中,也提到了收钱一事。“村里人赔了6万元,达成了调解协议。”

但罗敏告诉正观新闻记者,当年自己母亲并没有收到所谓的调解协议的钱。罗敏说,那时,父亲罗端阳的尸体放在殡仪馆,一直没有火化,后来警方给了8000元的安葬费,加上多年刑侦大队给的生活救助费,一共收到了21000元。“每次去领款的时候,我的母亲都打了领条。”罗敏告诉正观新闻记者。罗敏说,刑侦大队曾告诉他,这笔救助费和案件无关。

男子辍学为父追凶17年(辍学少年为父追凶23年)(2)

2016年9月22日,黄陂区检察院针对刑侦大队原大队长徐辛初、警员方建华涉嫌贪腐介入调查。

2017年5月12日,黄陂区检察院回复称,经公安机关反复调查,徐辛初、方建华涉嫌贪污腐败没有证据。但是刑侦大队在侦办罗端阳命案过程中,采取措施不力,导致部分犯罪嫌疑人一直未追抓到案,并使部分案卷材料因为保管不善而遗失,存在着工作失职的情况。刑侦大队原大队长徐辛初负主要责任,公安机关已将徐辛初工作失职问题报黄陂区纪委立案,现黄陂区纪委已作出党内严重警告的处分。

当时任刑侦大队二中队队长兰涛对部分案卷材料的遗失负有一定责任,经报武汉市纪委驻武汉市公安局纪检组同意,由黄陂区公安分局对兰涛以违纪立案,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行凶者母亲跳河自尽

曾经的命案,给涉事的家庭带来了无尽的磨难。

2016年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杜忠刚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即自2015年9月17日起至2025年9月16日止。杜平安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即自2015年12月2日起至2023年12月1日止。受害人家属罗志、罗敏、邓桂平获得民事赔偿45万元。

2017日8月9日,也就是杜平安被抓后的第二年,杜平安的母亲跳了河。“自从杜平安被抓,母亲每日每夜都受尽了折磨。”杜平安的妹妹杜某珍(化名)告诉正观新闻记者,“那条河,水很浅,不到50厘米,她是自己扑进去的。”

杜某珍说自己的母亲一直想不通,罗端阳的死,不是杜平安一个人的事情,为什么就把杜平安抓了进去判了8年。

如今的罗敏已经38岁,成为了10岁孩子的父亲,没能读书成了这辈子的遗憾,曾经罗敏和罗志兄弟二人商量在凶手绳之以法后,重返校园,可等了23年,这件事还没完成。

“我也是一个做父亲的人,我也要给我父亲一个交代。”罗敏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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