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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人才落户哪个区最好(南京加入长三角)

南京人才落户哪个区最好(南京加入长三角)但在去年实施办法的基础上,主要增加了“在长三角区域三省一市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累计纳入我市缴纳年限计算并赋分”的内容。进一步推进长三角内部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上海市户籍破壁,释放区域人才红利。此外还将现行的“在苏州市居住的,视为在我市居住并赋分”内容修改为“在居住年限互认地居住的年限,予以累计互认并赋分”。2021年,南京市与苏州市在各自积分落户政策中已实现居住年限的累计互认并赋分,此次修订的《积分落户实施办法》中的“居住年限互认地”,目前仍为“苏州市”。不过,南京市政府表示,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的要求,支持具备条件的试点地区在城市群或都市圈内开展户籍准入年限同城化累计互认,此次修订为以后南京市积分落户政策增加“居住年限互认地”城市预留了政策空间。即将实施的《办法》在申请积分落户的基本条件上未做改变,仍需要申请人持有南京市办理的《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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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时报(www.chinatimes.net.cn)记者 夏高琴 葛爱峰 南京报道

为进一步推动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近日,南京市政府修订并印发了最新的《南京市积分落户实施办法》(下称《办法》)。据了解,这是继在去年修订出台的《南京市积分落户实施办法》上进一步调整。

新《办法》积分落户门槛再度放宽,首次提出在长三角区域三省一市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均可累计纳入南京市缴纳年限计算并赋分,累计积分达到100分,即符合落户条件。

“2016年我市出台积分落户政策实施以来,为长期在宁就业、生活的普通劳动者提供了便利落户渠道。作为国家发展定位中的长三角区域特大城市,南京有义务和能力在推动区域协调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肩负起辐射带动沿江城市、乃至更大区域范围发展的重要使命。及时调整落实好积分落户政策,放宽户口迁移条件,有利于打破劳动力资源自由配置的制度壁垒,有利于促进城市群间市场经济发展要素资源的合理配置,有利于推动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健康发展,有利于稳步推进我市城镇化进程和实现常住人口破千万城市的目标。”7月21日,南京市政府对该新修订《办法》进行政策解读时表示。

打破城市壁垒

据了解,外地户籍想要在南京市落户,可以通过人才落户或者积分落户等方式。其中人才落户根据去年南京市印发的《南京市人才落户实施办法(暂行)》,申请人需要具备一定的学历或技能,可申请户口迁入南京市城镇地区的人员需要具备下列情形之一: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45周岁以下本科学历毕业生含同等学历的留学归国人员、非全日制研究生);正在缴纳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且已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40周岁以下大专学历毕业生;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具有三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技能类)人员。

不同于人才落户要求,积分落户主要要求累计积分达到100分,即符合落户条件。自2016年南京市出台积分落户政策实施以来,经过几次调整,去年积分落户申请条件从要求累计缴纳24个月社保,进一步放宽为累计缴纳12个月社保,并且进一步加大连续居住、缴纳社保的赋分制,同时增加了与苏州社保、居住年限累计互认。

即将实施的《办法》在申请积分落户的基本条件上未做改变,仍需要申请人持有南京市办理的《江苏省居住证》,且正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并累计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不少于12个月,同时无严重刑事犯罪记录。

但在去年实施办法的基础上,主要增加了“在长三角区域三省一市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累计纳入我市缴纳年限计算并赋分”的内容。进一步推进长三角内部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上海市户籍破壁,释放区域人才红利。此外还将现行的“在苏州市居住的,视为在我市居住并赋分”内容修改为“在居住年限互认地居住的年限,予以累计互认并赋分”。2021年,南京市与苏州市在各自积分落户政策中已实现居住年限的累计互认并赋分,此次修订的《积分落户实施办法》中的“居住年限互认地”,目前仍为“苏州市”。不过,南京市政府表示,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的要求,支持具备条件的试点地区在城市群或都市圈内开展户籍准入年限同城化累计互认,此次修订为以后南京市积分落户政策增加“居住年限互认地”城市预留了政策空间。

《办法》将从今年8月20日起施行,2021年7月27日市政府发布的《南京市积分落户实施办法》(宁政规字〔2021〕2号)同时废止。南京人社局相关工作人员告诉《华夏时报》记者:“符合申请积分落户基本条件的居民,后续可以向所在区或街道社保经办处咨询办理,目前具体手续及所需材料还未通知。”

各地加入“抢人大战”

“主要还是为了引进人才,优化城市人口结构与质量,助力提升南京省会城市的首位度和引领作用。长三角区域其他地方可纳入累计计分,体现了长三角一体化国家战略对人口跨区域流动共享要求的政策精神。这对于南京吸引集聚新人才,以及稳定现有人才队伍,都有促进作用。”上海文旅产业研究院院长李萌在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事实上,近年来随着城市发展,各地对于人才的需求日益强烈,在落户政策上进一步放开,特别在对人才落户政策上门槛及办理程序均有放低、简化。6月末,长三角区域上海、杭州、合肥等城市接连颁布人才落户新政。

杭州在今年6月底,就明确了本科生和硕士生,只要毕业两年内就可以先落户后就业;苏州市扩大“人才落户直通车”的范围,合作院校由去年的在苏本科院校扩大到全国高校,目前已有21所,还在不断增加中,只要是这些高校的毕业生,就可以通过人才直通车,直接来到苏州就业,成为新苏州人。此外杭州还推出“本科、研究生毕业两年内可先落户后就业”政策。

而上海则提出,在沪各研究所、各高校应届硕士毕业生,符合当年度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本市户籍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即可落户;其他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应届硕士毕业生、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建设学科应届硕士毕业生,符合当年度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本市户籍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即可落户。

李萌告诉本报记者:“长三角不少城市降低落户门槛,反映了经济社会新发展对各类人才资源需求的增加,同时也体现了国家稳定就业尤其是青年群体就业的政策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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