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捷搜索:  汽车  科技

西安城改房项目公示什么意思(一位媒体人对西安市规划局191套团购房报道几点看法)

西安城改房项目公示什么意思(一位媒体人对西安市规划局191套团购房报道几点看法)但我想说,仅针对这篇报道,在新闻操作的角度与场域,我还是有几点要说:最近陕西气温高事儿多,“西安市规划局191套团购房”已经引起陕西之外舆论的广泛关注,包括曹林这样的媒体大咖,也拿着这个事情开练。到现在为止,纪委等部门已经介入调查。但报道越往下看,越觉得不对劲。起先,一位本土自媒体人士提出质疑:这个稿子通篇没有采访当事方西安市规划局,是否公正?但我注意到他的朋友圈随后有人回应:采访了稿子还能发出来吗?为了公共利益,权且这样做,似乎并不违。作为一个有几年财经媒体经验的从业人员,读完这篇报道最后一个字后,确实不吐不快。但刚开口就被周边朋友怼回去:你小子在替西安市规划局洗地?对不起,不认识西安市规划局,也没兴趣认识,规划局拖把上有金子?我体力可贾,也似乎没必要为其洗地。

西安城改房项目公示什么意思(一位媒体人对西安市规划局191套团购房报道几点看法)(1)

文 / 吴直道

(本文作者吴直道为本地财经媒体人士,其言论不代表大秦直道。)

百年大报做得太赞了!——看到8月6日的《西安市规划局191套团购房 大雁塔附近均价4495元/平方米》,一激动,保温杯里的枸杞都荡出来了。

心想报道“天龙矿难”、“繁峙金矿难”的百年大报也在这个夏天惊鸿一瞥,《宝马案》、《夫妻在家看黄碟》终于不再仅是西北大学新闻学教授课堂上回忆的案例。这一次,百年大报顶住压力,直接将省会城市重要职能部门疑似集体腐败受益的案件曝光出来,能不赞吗?泼出去的几颗枸杞,也点头表示认同。

但报道越往下看,越觉得不对劲。

起先,一位本土自媒体人士提出质疑:这个稿子通篇没有采访当事方西安市规划局,是否公正?但我注意到他的朋友圈随后有人回应:采访了稿子还能发出来吗?为了公共利益,权且这样做,似乎并不违。

作为一个有几年财经媒体经验的从业人员,读完这篇报道最后一个字后,确实不吐不快。但刚开口就被周边朋友怼回去:你小子在替西安市规划局洗地?对不起,不认识西安市规划局,也没兴趣认识,规划局拖把上有金子?我体力可贾,也似乎没必要为其洗地。

最近陕西气温高事儿多,“西安市规划局191套团购房”已经引起陕西之外舆论的广泛关注,包括曹林这样的媒体大咖,也拿着这个事情开练。到现在为止,纪委等部门已经介入调查。

但我想说,仅针对这篇报道,在新闻操作的角度与场域,我还是有几点要说:

一个逻辑的问题

这篇报道核心指向,我理解的是:

政府职能部门利用手中的权力,或者权钱交易中,以远低于市场价够得好地段的房子。

但在其间的逻辑推理,似乎不能让人信服,首先看对核心事实的认定上。

我们说,一套房子的价值包括大体几个因素:购买时间、地段、配套、开发商等等因素。

上述稿子中,我没有发现报道明确说出房屋的购买时间,只是从“其中,长庆坊二期191户为团购住宅,从2012年开始,购房人资格审查、事项通知、交收房款、网签、交房等具体工作……”这段话中隐约才发现,购买房屋的时间至少是在2012年之前。

西安城改房项目公示什么意思(一位媒体人对西安市规划局191套团购房报道几点看法)(2)

▲ 报纸截图

那么问题来了,2012年4495元/平方米的价格,能和文中提到“2016年5800元/平方米曲江保障房价格”“曲江六号2013年1.1万元/平方米……2017年为1.2万元/平方米;2018年为2.3-2.5万元/平方米”的价格相比吗?

不是一个时间段,比较不同区域房价是没有意义的。最终得出的结论也没有杀伤力。

再看。开发商这个概念,包括品牌、小区环境、房屋质量、物业管理等。这个开发商此前我并不知道,随后陕西另一家媒体报道之后,才发现这是一套只有两三栋楼的小区,似乎小区环境、房屋质量、物业管理都不咋地。而且项目立项6年,现在还布不具有居住条件,真够烂的。不能因为“距大唐芙蓉园不足1000米”就认定是一个优质楼盘。

说实话,具体房屋价值的评估,在下是业外人士,但是我想说的是,即便相邻地段,上述这些品牌、小区环境、房屋质量、物业管理指标不同,盲目比较得到的结论,只能给人留下太多狙击的靶子。

况且还有个概念,就是事后陕西卫视采访到开发商之后,我们才意识到,4495元/平方米是个团购价格。团购价格一般会在原价上打多少折扣?因人而异,但我记得,西安海伦那个项目,原价8000元时,某媒体团购价格是6000元左右;北郊另一个楼盘,原价6000左右,团购价格4000左右。

如果我们剔除团购因素,那这个楼盘在上述品牌、小区环境、房屋质量、物业管理考量因素下的2012年的价格,与市场价的对比,相差太多,这才应该质疑。

上述推理逻辑不严密,结论未必能立得住脚。

一个专业的问题

百年大报的稿子看到中间,我忽然笑了。

放着“多位局领导名下有两个车位”这么拉仇恨的点不狙击西安市规划局,反而在自己不懂的领域,提出很业余的质疑。

上述稿子中提到一个疑问——“6000万注册金扛起3.6亿工程?”提出这个疑问,意思是说,开发企业注册资本只有6000万元,就扛不起所涉项目3.6亿元的“长庆坊二期”总投资?

西安城改房项目公示什么意思(一位媒体人对西安市规划局191套团购房报道几点看法)(3)

▲ 报纸截图

注册资本6000万,就不能开发3.6亿元的项目?作为一名财经记者,好像我不明白了。你可以问问万科的老总,万科注册资本110亿元,怎么开发出2017年5239亿元楼盘的?

一个原则的问题

百年大报这篇稿子刊发之后,陕西卫视联系到了开发商的负责人,并且试图联系西安市规划局的相关人员,但是后者不愿意接受采访。

这样,“开发商资金链紧张”、“当时4000每平米卖不掉”、“配套建设受阻,业主集资”、“水、电、天然气、暖气和消防都有问题”、“6年未入住”等信息才被透露出。(陕西卫视有200年大媒体的潜力哦!)纪委介入调查,说“房子卖出去了,我都太开心了”的开发商负责人也愿意回来配合调查。

西安城改房项目公示什么意思(一位媒体人对西安市规划局191套团购房报道几点看法)(4)

▲来源:陕西卫视 第一新闻

但我们看《西安市规划局191套团购房》这么重要的稿子,后果严重到可能单位几百人被问责,单位领导被处分,隐匿的权钱交易让官员下狱——这个“完成版”的融创南长安街壹号“关系购房案”会引起多大的震荡,百年大报是清楚的——但作为一篇正规媒体的严肃报道,竟然没有采访新闻当事方西安市规划局一句话!

是的,再看一遍,确实没有采访一句话。

从新闻操作的常识上讲,首先要讲究完整性,就是说,这个稿子的核心当事人尽量要采访,以求事件的完整。因为一个事件的复杂性,远远不是一个记者手中获取的信息能囊括的,而最好的还原事件的操作之一,就是直接采访核心当事人。事件的还原中,其中一方往往会隐匿掉一些重要的对自己不利的信息,而这些信息能从另一方的采访中得到。

其次,从其他渠道拿到的证据,通过向核心当事人求证,也是个去违取真的过程,因为涉及到纠纷或者负面报道,双方往往都会撒谎,多次求证能更逼近事件真相,这不也是普通大众亟待的吗?

我们再从平衡性和公正讲,也应该被被监督方在报纸上公平说话的机会。即便是犯罪嫌疑人也有辩解的时间和机会。但是《西安市规划局191套团购房》这篇稿子并没有给西安市规划局说话的机会,直至第二天另一家媒体采访到当事人,给出了与这个事件迥然相异的事实和说法。

不给其中一方说话的报道,似乎更有倾向性。

不少同行和百年大报的记者认为,一旦采访对方很可能会联系更高一级的监管部门,最后导致稿子胎死腹中,发不出去——这的确是一个很有魅惑力的说法,而且在过往的报道中,确实也有不少类似的情况,但即便如此,请恕在下不能苟同。

原则环节的缺失,最终得出完整、真实报道的可能性是有的,但也有时候会给自己挖一个大坑。至少从目前来看,陕西卫视的报道,给百年大报这篇稿子提出了与此前相去甚远的信息。

《西安市规划局191套团购房》这篇报道担心被提前和谐,如果上述报道采访了西安市规划局那帮冤大头和开发商,他们未必会阻止你发出,或许会提供更为接近真实事件的信息。

从新闻报道的常识来看,这种缺失不仅仅是瑕疵。

猜您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