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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样的理财产品是还赚不赔的(这三种理财项目坑最多)

什么样的理财产品是还赚不赔的(这三种理财项目坑最多)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双方签订的协议约定有委托人不承担本金亏损风险的约定,具有保底条款的性质,应属无效约定。并且,保底条款是委托理财合同的核心条款,保底条款无效导致合同整体无效。最终,法院判决,元创公司应将陈小姐投入的全部本金予以返还,陈小姐曾分得收益12万元,该款项应作为已偿还的本金予以扣除,故元创公司应返还剩余的68万元。陈小姐与元创公司签订《壹年期保本委托协议》,双方约定:陈小姐将自有的股票账户委托元创公司进行管理,委托管理的资产总额为200万元,委托期限为1年;元创公司按委托管理资产的5%收取管理费;委托交易账户每增值10%,元创公司与陈小姐按4∶6的比例进行分配,协议期满如账户亏损,亏损部分由元创公司承担,三日内补齐。期间,陈小姐分得收益12万元。协议到期后,账户仅余120万元。元创公司未依约补齐,故陈小姐诉至法院要求补齐剩余账户资产80万元。法院审理后认为,南矿公司未经批准,设立白

“投资有风险,理财需谨慎”,虽然近年来,不断宣传投资风险,但相关案件持续高发。昨天(25日),海淀法院发布统计,今年前8个月已经受理投资理财类案件128件,其中有三类理财项目风险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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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三类案例,投资人可以对号入座,看自己是否中招。

案例一:炒期货遭遇无资质平台

马大爷到南矿公司开户炒现货白银,交易通过南矿公司提供的电子盘软件进行。每笔交易均由买和卖两个相反的操作构成,不进行实物交割。马大爷参与交易的目的也不是为了购买实物白银,而是为了赚取买卖的差价。交易中除价格一项外,其余合约要件均已事先确定。交易采用集中竞价、电子撮合等方式。

后马大爷咨询得知,南矿公司未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未取得相应的业务资格,故诉至法院,要求南矿公司返还合同款25万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南矿公司未经批准,设立白银交易平台进行白银期货交易,违反了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属无效。南矿公司应返还马大爷投入的25万元。

案例二:私募基金中高回报只是诱饵

徐阿姨经人介绍与大地公司签订《旅游养老地产私募基金协议》,双方约定:大地公司发起成立大地基金旅游地产开发项目,进行对外股权投资。徐阿姨认购份额20万元,预期年化收益率15%,投资期限一年。如徐阿姨认购的基金在到期日未能达到最低预期,大地公司同意以初始投资本金及预期收益的回购价予以回购。到期后,大地公司向徐阿姨出具承诺函,承诺于三日内兑付本金20万元及收益。后因大地公司未按期兑付,徐阿姨诉至法院要求退还20万元并支付收益款。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双方签订的协议虽名为“私募基金协议”,协议内容也记载了“基金”的设立与运作,但实际并不符合《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对私募投资基金的规定,既没有进行备案登记,也未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还作出了保本及固定收益的约定,因此其表面上是以非公开方式向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的投资基金,实际并不属于合法的私募投资基金,属于以私募为形式,以借贷为实质。据此,法院判令大地公司应返还徐阿姨投资款20万元及收益。

案例三:委托理财“保本保收益”约定无效

陈小姐与元创公司签订《壹年期保本委托协议》,双方约定:陈小姐将自有的股票账户委托元创公司进行管理,委托管理的资产总额为200万元,委托期限为1年;元创公司按委托管理资产的5%收取管理费;委托交易账户每增值10%,元创公司与陈小姐按4∶6的比例进行分配,协议期满如账户亏损,亏损部分由元创公司承担,三日内补齐。期间,陈小姐分得收益12万元。协议到期后,账户仅余120万元。元创公司未依约补齐,故陈小姐诉至法院要求补齐剩余账户资产80万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双方签订的协议约定有委托人不承担本金亏损风险的约定,具有保底条款的性质,应属无效约定。并且,保底条款是委托理财合同的核心条款,保底条款无效导致合同整体无效。最终,法院判决,元创公司应将陈小姐投入的全部本金予以返还,陈小姐曾分得收益12万元,该款项应作为已偿还的本金予以扣除,故元创公司应返还剩余的68万元。

法官说法:银行员工私下代客理财,银行无责

虽然很多投资者提起的诉讼,最终获得了法院支持,但很可能,赢得的判决只是一张“白条”,相关公司无力偿还或者早已人去楼空。

对此,法官提醒,期货交易、私募基金、委托理财三种投资方式,由于回报率普遍较高,最为吸引投资者参与。但是,这三种投资方式也往往被不法者利用,披着合法外衣行不法之实。

其中,期货交易最重资质,很多无资质公司会设立非法平台欺骗投资者。法官提醒,我国现有的期货交易所仅有郑州商品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四家,投资人千万不要被其他平台欺骗。

另外,私募基金门槛高,投资者切勿被虚构的投资项目所骗。私募投资基金是指以非公开方式向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的投资基金,依据相关规定,应符合如下特点:基金管理人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基金在基金业协会备案;向合格投资者募集,合格投资者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符合相应的资产或收入条件;不得承诺保本保收益。法官提醒,私募基金常常被不法分子利用,虚构投资项目,实施非法集资类的刑事犯罪。

针对委托理财,法官提醒,切勿被“保本保收益”所吸引。因委托理财面向的是具有较高风险的金融市场,有关委托人不承担本金亏损风险的约定,如具有保底条款的性质,则违背了民法的公平原则以及委托关系中责任承担的规则,法院将认定双方签订的合同无效。

此外,法官还提醒投资者,市场上有些金融机构,如银行、证券公司的工作人员以其专业炒股、具有内部消息、承诺保本、约定收益分成等为由,骗取投资者信任,继而私下为投资者进行资产管理。如投资者起诉要求上述代客理财的人员所在机构承担损失,通常无法得到法院的支持。如果投资者发现所投资的项目涉嫌刑事犯罪的,还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来源:北京日报

记者:高健 通讯员 唐盈盈 黄妍妍

编辑:RB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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