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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企业落实食品安全责任(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长春市企业落实食品安全责任(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株洲新闻网10月21日讯(记者 谭俊杰 通讯员 张新春)10月21日,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省、市级“两个责任”机制要求,根据全区实际情况,荷塘区市场监管局召开2022年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培训会议,助力全面提升生产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管理能力和追溯体系建设。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晏世元主持会议,食品安全监管股股长潘龙福通报2022年度日常监管情况,童旺芝讲师授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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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解读了即将于11月1日施行的《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要求全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按规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依法配备与企业规模、食品类别、风险等级、管理水平、安全状况等相适应的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的岗位职责,建立并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长效机制。

为加强与会人员对规定的理解,会议从“主体责任 、生产许可、台账记录、相关产品、物理污染、食品检测、标签广告、网络销售、过度包装、职业打假”等十个方面对食品加工生产企业与食品小作坊日常检查和投诉举报问题进行了解读授课。

全区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相关负责人和部分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参加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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