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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服务工作指南(南京公证处创新服务组合拳)

公证服务工作指南(南京公证处创新服务组合拳)最终按公证员的顾问意见,中介公司推荐给房主王先生另一位有买房意向的吴先生。吴先生也出资150万,这笔钱打到公证处的公证提存账户,待房屋顺利过户至吴先生名下后,再由公证处直接将150万支付到张女士的账户。吴先生向公证处提存150万资金的行为被视为按约定履行支付房款义务的行为。如果房屋没能顺利过户,则吴先生可以向公证处申请取回150万元,吴先生没有一点损失。如此,既打消了吴先生的顾虑,又保障了张女士利益,使张女士能够顺利拿回150万元,中介的佣金也顺利支付,同时解开了房屋交易的多个死结。张女士给南京公证处打了电话,讲述了自己的遭遇,并且希望公证处能给出解决办法。经过了解分析,公证员耐心细致地帮张女士规划法律风险的防控方案,并约中介公司、张女士、房主王先生一起协商。南京市民张女士于2016年国庆节前看中了一套拉萨路小学的学区房,该房在某中介公司的挂牌价为380万元。房主王先生当初按揭买房,至今贷

公证服务工作指南(南京公证处创新服务组合拳)(1)

南京公证处全体公证员合影。

公证服务工作指南(南京公证处创新服务组合拳)(2)

公证员进社区做法律讲座。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首次提出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反映了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的内在要求,执政为民,服务于民,把实现人民的幸福作为发展的目的和归宿。多年来,南京公证处在党的领导下,长期坚持以便民、利民、惠民为工作导向,让公证服务于民。2016年下半年,南京市房地产交易新政出台,为了帮助百姓在政策变化的情况下,更放心、更省心、更公平地完成房产交易,南京公证处立足法律原则,创新开展综合性公证法律服务,化解房产过户的矛盾,促进公平安全的产权流转,降低成本,提高效率。

公证处:召集大家协商,顺利拿回巨款

南京市民张女士于2016年国庆节前看中了一套拉萨路小学的学区房,该房在某中介公司的挂牌价为380万元。房主王先生当初按揭买房,至今贷款未还清,还欠银行150万,房屋处于抵押状态,无法完成过户交易手续。

为了能尽快买房过户,经中介公司斡旋,双方签订补充协议,决定由张女士先付150万元首付款于王先生,王先生用首付款办理完还款解押手续后再配合张女士办理过户手续。协议签订后,张女士如期向王先生支付了首付款150万元,业主王先生按约向银行申请办理了提前还贷手续,银行按程序向王先生交付了贷款结清凭证。此时,国庆假期临近,双方约定,于国庆节后办理过户手续。不料,国庆期间,南京出台了限购政策,张女士属于被限购之列,房子显然是买不成了。而已经首付的150万垫款,张女士又怎么办?

国庆节后第一天,张女士赶忙找到中介,要求与王先生协商退还150万元事宜。王先生也表示无奈,自己一时凑不出150万还给张女士,要等到房子卖了才有钱。双方陷入僵局,张女士非常担心。因为当初支付150万首付款时也没有想到会受政策影响,钱是家里凑的,也没有任何担保措施,要是王先生反悔不卖,或是后期不承认150万,张女士房买不成,钱要不回,两头踏空,损失就大了。

张女士给南京公证处打了电话,讲述了自己的遭遇,并且希望公证处能给出解决办法。经过了解分析,公证员耐心细致地帮张女士规划法律风险的防控方案,并约中介公司、张女士、房主王先生一起协商。

最终按公证员的顾问意见,中介公司推荐给房主王先生另一位有买房意向的吴先生。吴先生也出资150万,这笔钱打到公证处的公证提存账户,待房屋顺利过户至吴先生名下后,再由公证处直接将150万支付到张女士的账户。吴先生向公证处提存150万资金的行为被视为按约定履行支付房款义务的行为。如果房屋没能顺利过户,则吴先生可以向公证处申请取回150万元,吴先生没有一点损失。如此,既打消了吴先生的顾虑,又保障了张女士利益,使张女士能够顺利拿回150万元,中介的佣金也顺利支付,同时解开了房屋交易的多个死结。

兄弟俩继承房产想分割,彼此不信任咋办?

公证处:把钱打到提存账户,大家都放心

南京市民王先生兄弟俩,最近因为房子的事挺闹心。原来,王先生兄弟最近继承了父母的一套老房子,按照法定继承的原则,房屋两人各占一半。两人对此并无异议,但是问题是哥哥大王先生想要这套房,而弟弟小王先生想要现金补偿。于是,兄弟俩商量,大王先生拿房子,给弟弟小王先生房屋价格一半的补偿,而小王先生到公证处办理对房屋的放弃继承声明。

哥俩商量得挺好,操作也并不复杂,但兄弟两个这个事却办不下去。因为兄弟俩彼此缺乏信任,毕竟房价的一半不是一笔小数目。哥哥怕先给了弟弟这笔钱,弟弟不肯配合自己过户;而弟弟怕自己做了放弃继承声明,哥哥赖账不给自己钱。于是双方到南京公证处求助。

公证员得知兄弟俩的顾虑之后,提出解决方案。大王先生先行将一半房款打到公证处的公证提存账户,待房屋顺利过户至他名下后,由公证处直接将房款打给小王先生。协议由公证员帮忙草拟,账户由公证员监管,确保安全公证。最终在公证员的帮助下,兄弟俩顺利继承房屋,达到了自己的目的。

从没办过继承过户,头绪多手续烦,咋办?

公证处:绿色继承服务让他有了底

老陈2003年病逝,留下一套产权房。8年后,老陈的独生子小陈打算把房产证过户成自己的名字。老陈的老伴张老太1999年去世。

老陈在张老太去世后一直独居,没有再婚。小陈觉得他们家人也不多,也没什么纠纷,过户应该不难。实际上,老陈的老父亲高寿,在老陈去世之后,小陈的两个亲伯都跟这房子牵扯上了关系。陈大伯1996年去世,有两个亲生子女,二伯还健在。按照《继承法》的规定,小陈的二伯,还有大伯家的堂哥、堂姐都有权利分割房产。

除了遭遇法律关系复杂的困境之外,更难的则是办理不动产权登记整个流程的复杂。小陈、大伯、二伯家的亲戚关系,小陈爷爷、老陈夫妻、陈大伯的死亡先后关系,跟继承房产都有莫大关系。如何去开证明,去哪里开证明、证明内容怎么写,这让从没经历过房产过户手续的小陈无比头疼。工作忙,假不好请,房本改个名真是难倒了他。

但是现在,南京公证处推出的绿色继承服务可以帮小陈解决这个问题。所谓绿色继承服务,是南京公证处依托信息联网,结合自身在传统继承公证领域的经验,将公证服务延伸至继承权公证书出具的前后,为遗产的继承人(受益人)提供代为调查取证、代为调解、代为办理不动产产权登记等多元化综合服务,变“当事人跑”为“公证人员代查、大数据信息代跑”,减轻当事人在收集材料、领取遗产等方面的负担,减少户籍、人事等档案管理部门在资料提供上的重复劳动,发挥公证办理过程中公证机构的公正性、客观性、服务性优势,是南京公证处在财产传承领域又一便民、利民的系统性、制度性的升级服务。

自2015年10月份开展绿色继承试点工作以来,南京公证处已经为继承人代为调查取证超千件,代为办理不动产权登记500余件,极大地减轻了当事人的负担。对于小陈来说,他提供相应的身份证件、产权证明和死者的死亡证明就可以办理继承手续,并最终领取到新的不动产权证书,继承过程中的其他证明材料收集、过户手续均由公证处代为办理。可以说,“小白”也能省心的继承过户房产。

南京公证处:提供各种个性化解决方案

南京公证处作为非营利性的事业单位,一直以来把提供高质量的公证法律服务产品与参与纠纷解决,化解社会矛盾,提高交易安全、效率的社会责任结合起来。按照十八大四中全会确立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和司法部《关于深化公证改革的方案》的具体要求,公证处正实现从“单一的证明工作方式”向“综合性、全方位的非诉讼法律服务”的转变。从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入手,综合运用多种公证手段,结合法律事务办理,整合资源,构建安全可靠的法律服务体系。此外,在生活实践中,各家各户所面临的问题不尽相同,南京公证处不仅是专业的法律服务部门,同时具备60年实践的丰富经验,能够为群众个性化的问题提供合法、有效的解决方案。严凯 吉佳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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