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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查非法营运问题(态势不减攻势不断)

严查非法营运问题(态势不减攻势不断)03 2022年10月6日22时许,张某某驾驶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的甘L5L076越野车在灵台县城广场街招揽乘客时,被联合执法人员当场查获。02 2022年10月7日,陕西省郴州籍乔某某抱着侥幸心理通过微信方式在灵台县独店镇揽客2人,约定以每人200元钱的价格将她们由独店镇拉往咸阳市。乔某某的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无视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政策从事非法营运。目前,该车已被依法查扣,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此外,交警大队及各乡镇交警中队坚持网上网下两个战场,充分利用群众举报、网上巡查和走访摸排等方式,广泛收集非法营运线索,依法依规对属地扰乱疫情防控秩序、违规组建客运网络群组、发布“拼车”信息的微信群、QQ群群主进行了约谈,面对面讲清从事非法营运的疫情传播风险和安全隐患,要求当事人深刻认识自己行为危害性和可能导致的严重后果,责令立即解散拼车群,不再从事非法营运行为,并按照程序当场签订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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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的部署要求,坚决筑牢“外防输入”第一道防线,从严整治疫情防控期间非法营运车辆载客乱象,有效切断疫情通过非法营运交通运输工具传播。灵台县公安局联合县交通运输局集中开展“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联合执法组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周密部署、重拳出击,严厉打击疫情防控期间非法营运行为。截至目前,共解散非法拼车群42个,其中QQ拼车群13个,微信拼车群17个,其它个人非法拼车网络平台12个,涉及成员5059人,教育训诫37人,查处非法营运行为6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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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专项行动有力有序开展,县公安局联合县交通运输局第一时间成立了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选优配强工作人员,加强协调联络,统筹部署“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一方面,及时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从严从重打击非法营运行为的通告》,就专项行动的打击整治范围、法律依据、投诉电话等向社会进行公布。另一方面,紧盯辖区交通流量和违法特点,研究制定推进方案,逐条逐项分解任务,分领域、有重点地推动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向纵深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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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公安局和交通运输局分管局领导带领工作专班靠前指挥,多次到省际交通卡口等重点区域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现场督导,倒逼各项整治措施落地落实落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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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动期间,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联合执法人员科学分析“黑车”出没的规律,以省际交界处、县城出入口、汽车站等客流密集场所及周边区域为重点,加大上路执法频次和车辆检查密度,对重点区域路段进行全覆盖不间断执法检查,对重点嫌疑车辆实施精准执法、靶向打击,确保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严查严处,形成闭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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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交警大队及各乡镇交警中队坚持网上网下两个战场,充分利用群众举报、网上巡查和走访摸排等方式,广泛收集非法营运线索,依法依规对属地扰乱疫情防控秩序、违规组建客运网络群组、发布“拼车”信息的微信群、QQ群群主进行了约谈,面对面讲清从事非法营运的疫情传播风险和安全隐患,要求当事人深刻认识自己行为危害性和可能导致的严重后果,责令立即解散拼车群,不再从事非法营运行为,并按照程序当场签订保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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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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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2022年10月8日,联合执法组人员根据前期摸排的线索,在独店镇陕甘两省交界处架网布控,成功查获重点嫌疑车辆。车主李某某置交通法律法规于不顾,置疫情传播风险于不顾,驾驶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的陕A51NQ1商务车多次接送乘客往返于灵台和西安两地。违法行为情节恶劣,如果引起疫情传播,后果不堪设想。目前,该车已被依法查扣,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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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2022年10月7日,陕西省郴州籍乔某某抱着侥幸心理通过微信方式在灵台县独店镇揽客2人,约定以每人200元钱的价格将她们由独店镇拉往咸阳市。乔某某的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无视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政策从事非法营运。目前,该车已被依法查扣,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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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2022年10月6日22时许,张某某驾驶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的甘L5L076越野车在灵台县城广场街招揽乘客时,被联合执法人员当场查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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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2022年10月6日22时许,邓某驾驶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的陕C5826Q轿车在灵台县城广场街招揽乘客时,被联合执法人员当场查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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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2022年10月6日22时许,何某某驾驶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的甘LH2252轿车在灵台县城广场街招揽乘客时,被联合执法人员当场查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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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2022年10月6日22时许,陶某某驾驶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的甘L1Y166越野车在灵台县城广场街接招揽乘客时,被联合执法人员当场查获。

根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李某某等六人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将面临5000-20000元罚款的处罚。在此提醒广大乘车人,乘坐非法营运车辆出行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请大家自觉抵制乘坐无营运资质的车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疫情防范意识。同时广大私家车主要引以为戒,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和法律法规,坚决阻断疫情通过非法营运渠道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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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灵台县公安局将继续保持高压态势,积极联合县交通运输局严查各类交通运输违法行为,对非法营运、“黑车”、“顺风车”、“微信拼车群”、“QQ拼车群”将进一步加强打击力度,铁腕整治,从严从重处罚,执法人员将全时段对出入我县各个路口实施网格化管控,全力阻断疫情通过交通工具传播链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让我们携起手来,自觉抵制非法营运,共同抗击疫情。

END

来源:灵台公安

发布:平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宣传科

编辑:马雪 柯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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