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如何看待余秀华的诗(说余秀华写诗不要脸)
你如何看待余秀华的诗(说余秀华写诗不要脸)在任何需要标注身份的地方,微博、公众号、新书等个人简介的位置,冯唐都固执地选定第一身份为“诗人”。他的得意与狂傲,隐藏在文字背后,而在众人面前,他戴金丝边眼镜,顶着一头刚刚长出毛茬的光头,温和儒雅。冯唐的浓重的眉、黑亮的眼都带上了笑意:“无论这个诗歌圈子怎么说,我不用卧轨、不用早夭,这句诗,在我活着的时候,就已经在讲汉语的地方口耳相传,我忍不住,笑出声了。”一个狂傲的才子,一个自恋的文人,这才是躲藏在谦虚、礼貌外表下,冯唐真实的内在。
“这里有多少人会背那句诗?”
在一次见面会上,冯唐充满自信,台下果然举起很多只手,伴随着嘈杂的声音,念出了那句:
“春水初生,春林初盛,春风十里不如你”。
冯唐的浓重的眉、黑亮的眼都带上了笑意:“无论这个诗歌圈子怎么说,我不用卧轨、不用早夭,这句诗,在我活着的时候,就已经在讲汉语的地方口耳相传,我忍不住,笑出声了。”
一个狂傲的才子,一个自恋的文人,这才是躲藏在谦虚、礼貌外表下,冯唐真实的内在。
他的得意与狂傲,隐藏在文字背后,而在众人面前,他戴金丝边眼镜,顶着一头刚刚长出毛茬的光头,温和儒雅。
在任何需要标注身份的地方,微博、公众号、新书等个人简介的位置,冯唐都固执地选定第一身份为“诗人”。
“我是一个很好的诗人,很多人不知道。”
他习惯前半句一本正经写诗,后半段一本正经“流氓”,被评“鲜辣、直接”,毁誉参半。就如这首:
没有双脚,我还可以走近你,没有双手,我还可以抚摸你,没有心脏,我还可以思念你,没有下体,我还可以燃烧你。——《冯唐诗百首》
对于诗,冯唐是有执念的。“你说我不行,我就偏要做成。”
冯唐的好胜心被激起,他接下某出版社翻译印度诗人泰戈尔《飞鸟集》的任务。
没想到,这本译作,引起一场风波。
在美国的住处,冯唐花了一百天时间,喝了一百瓶优质葡萄酒,借着美酒的光华和微醺的诗韵,字斟句酌翻译出来。
诗集上市后,因译作中的“裤裆”和“舌吻”等不雅字眼,引发部分读者联名抗议,在争议声中被迫下架。
南方某报刊记者,打电话采访他,问他“你有什么资格翻译泰戈尔诗集?某某句为什么这样翻译,某某词在你的语汇里对应的是什么”,听到此,冯唐挂了电话。
第二天,冯唐在微博上晒出了当年托福满分的证书,认为自己对英语的理解至少基本过关,中文也出了6本小说集,怎么就没有翻译的权利?
冯唐说:“历史和文学史会对此做一个判断。时间说话,作品说话。”
此后,他又出版了自己第一部三字短歌集《不三》, “春水初生,春林初盛,春风十里不如你。”就出于此。
译作《飞鸟集》被下架事件,大概是冯唐此生第一次遭遇滑铁卢。
此前,他一直顺风顺水。
1971年,北京孩子冯唐出生,那时候,他叫张海鹏。
他小学就读《鲁迅全集》,读完觉得自己挺牛叉:“读书就要读最好的,最牛的。”
17岁,有人聚众打架,有人埋头做题,少年冯唐已经有计划地读完了《诗经》、《楚辞》、唐诗宋词,老庄孔孟等汉语经典。
也读遍了海明威、狄更斯、奥斯汀等人的英文小说和名家书评,还偷偷写了自己的第一本小说《欢喜》。
高考考入中国顶级医学院——协和医科大学妇科肿瘤专业,开始八年本硕博连读。
为什么读妇科?据说源于他对自己的清醒认识:“我金牛座,贪财好色。学妇科,看很多的妇女,就可以改变我好色的毛病。”
读到临床,他发现,整天戴着口罩拿着手术刀,面对一个个被麻翻的女人体切妇科肿瘤,不是他喜欢的工作。
唯有热爱,可抵岁月漫长。
博士毕业后,他很快弃医从商,以托福满分的成绩,到美国读MBA,又通过六轮面试,进入世界排名第一的管理咨询公司麦肯锡。
学霸;考神;医学博士;麦肯锡合伙人;国企CEO;中信资本高级董事总经理,冯唐走过的一路,鲜花满地,春风吹拂。
总是第一,人生开挂,“志得意满”,大概即是指的冯唐这类人。
可冯唐压下要飞起的笑,不紧不慢地鞠躬,谦称:“我其实只会这两样:妇科、投资管理,就是医疗和商业吧,在其他方面,我完全不懂的。”
反正,“做什么都成功”的人,怎么说怎么有理。
因为一直顺遂,所以一旦遭遇挫折,这打击就显得有点儿大。
冯唐批韩寒“代笔门”时,提出“文学的确有一条金线”,被网友戏称“冯氏金线”,调侃他的水平在文学领域中还得不到认可,反而拿着自己的线,到处去评论别人。
那次,他被围攻的很难过,打电话约来好友高晓松喝酒。
高晓松来到冯唐的院子,看到海棠树下开了瓶的酒,还有酒瓶旁边胡子拉碴的男人,“晓松你最近怎么样啊?”
男人的失意和苦闷,都融化在酒里。
最好的治愈,无非是他比你还惨。
两个好“基友”举杯互酌,把外界的质疑、不理解甚至诋毁谩骂,都交付在一杯杯辛辣的液体中,大醉一场。
醉眼中,一路走来,从青年到中年,好像还是十几年前,高晓松读过《十八岁给我一个姑娘》后,特别喜欢,就对身边朋友下了“求见贴”:谁认识冯唐?我要在午门摆宴等他。
为了显示隆重,高晓松开出自己的房车,停在午门与天安门之间的空地上。
是夜,古老的皇家宫殿前,灯光耀眼,不知是不是为了摆出“大作家的范儿”,冯唐姗姗来迟。
两个“学霸”,两个跨界混得风生水起的男人,两个经常被世人置于口舌之上的人,惺惺相惜。
那一夜,原本能一个人口若悬河6小时的高晓松,分给了冯唐3小时,俩人聊得挺嗨。
后来,高晓松说,冯唐是他惟一主动约见的人。
酒后梦醒,冯唐想:
我怕什么呀?“围攻”关我屁事?大不了我再拿起手术刀切肿瘤,大不了我再回到商界做“狗头军师”,饱、暖、财、酒、才,我都有。
如此一番思量之后,他满血复活,野性与才情更加茂盛地生长。
评论家李敬泽说:“七十年代出生的,冯唐第一。”(
其实,写作于冯唐而言,从来都是兼职。
进入麦肯锡第一年,他寂寞无聊,利用年假时间,在父母家里,一边承欢膝下,一边每天跑10公里、写3000字,写完了《万物生长》。
《万物生长》充满青春荷尔蒙的腥气,是以冯唐在医学院学习经历为背景的青春小说。
手稿辗转20多家出版社,这部文字大胆,描写露骨的小说,让编辑直摇头:想骟成太监都不行,浑身都是小鸡鸡。
为什么写这样一部小说?
那时,他年薪百万,还是美刀,他不为财,只为一吐为快,说自己“内心肿胀”。
他不打架、不早恋,不混社会,只爱读书,从小对这个世界就有一种疏离感。
尤其是学医的那几年,见惯生死,小到一个细菌的生长,大到一个生命的存亡。
人除了眼睁睁的看着,能改变的太少,停留的太短,仿佛医院的走廊那边,就是生命的尽头。
那些生命的体悟,就像蜡油包在他的身上,只有拼命地燃烧,释放,才会像蜡烛那般发光,照亮自己短暂的一生。
写作,就是冯唐的蜡烛,他要用写作,释放自己,燃烧自己。
小时候,冯唐画《芥子园画谱》,描小人书《三国演义》,对着家里盛开的朱顶红一画就是一天。
大他十岁的哥说:“你知道北京城有多少人在画画吗?你知道有多少画画的吃不上饭吗?我看你没这个才气,别画了。让花好好开吧。”
后来,他写武侠小说,整天整夜地写,一口气能写三十页方格稿纸,自己很得意。
他哥又深沉地找他谈话:“你知道全中国有多少人在写作吗?你知道有多少写作的人吃不上饭吗?即使你有这个才气,也不见得有这个运势,别糟蹋纸了。”
他还是偷偷写了13万字的《欢喜》,寄给《中学生文学》,不到半年,那个杂志倒闭了。
他总觉得,心里有一个地方,肿胀着,不写,这肿胀就难以消除。
近十年后,他在美国,又拿起笔,继续写。
一个每周工作80-100个小时的大忙人,在等飞机、上厕所的间隙,都一直在写,写,写,不吐不快。
冯唐认为,如果一直写,哪怕60岁才红,90岁才死,也是件极快乐的好事儿。
就好像西汉那位历经三朝,90岁才得以当官的“冯唐”。于是,他用“冯唐”给自己做了笔名。
写着写着,饱暖无忧,时间无几。他意识到,应该“有点儿脾气”,于是不想写的不写,说不写就不写。
写作为了什么?为了表达。经历,理解,表达。
为生死,为爱恨。世间事,惟此而已。
写的时间长了,冯唐的“肿胀”大概由身及心,“副作用”逐渐显现。
不管被定义为“情色小说”、“色情小说”还是“黄色小说”,冯唐追求的是“不朽”,是500年后,还有有独立思考能力的人去读。
他狷狂,说《北京三部曲》里,有“过去汉语从来没有过的东西,读不出来,不是我的问题,是你的问题”。
他嚣张,“司马迁是两米五的横杆,我也要跳跳,摔死算”;他自恋,“我比王朔帅。我比阿城骚。我比王小波中文好”。
他的语言,总是那么直卜楞登地走过来,抽冷子捅你一棍子,让你目瞪口呆:“我抬头,就看到我的初恋向我走来。”
“我想,如果这时候,我伸出食指去接触她的指尖,就会看见一道闪电。吐一口唾沫,地上就会长出七色花。横刀立马,就地野合,她会怀上孔子......”
被人怼的时候,他霸气回应:“关你屁事。”如一个下山的草寇,挟带着直捍的骁勇之气,挟带着山林密树的草腥气,扑面而来。
文字生猛,处处“肿胀”,用“文字打败时间”是冯唐的发心。
说起“弃医从文”,冯唐的一些言论让人惊掉下巴:
“余华是江湖郎中,拔牙的,不能算。我是正经学过八年医,研究的是卵巢癌,死的人太多,我也没办法,就写小说了。”
他说,自己写的很多东西,别人没读懂,被称“油腻老祖”、“冯氏金线”都没关系,“关我屁事”,“我不求当世的名”,因为文章千古事……
十多年来,现实社会中的张海鹏,是本名,他曾是医学博士,是MBA,是麦肯锡合伙人,是央企高管。
文字世界里的冯唐,是笔名,是写“骚浪”的“黄色小说”的作家,是“后海有树”的四合院主人,是古玉收藏者。
两个名字,两种人生,冯唐在其中长袖善舞,留给世人诸多争议和绯闻。
“我一直觉得自己是个少年”,冯唐已经49岁,成了“老少年”。
他依然坚持着自己,坚持着自己认为好的东西,比如:善待自己的身体,跑步、读诗、写诗。
他说,“有的鸟来到世间,是为了做它该做的事,而不是专门躲枪子儿的。”
有一天,这只高高飞行的“怪”鸟儿,也会疲了,累了。
他还记得第一次和作家们喝酒,感觉自己像是“凤凰窝里的一只小鸡”,被灌得平生第一次去协和医院洗胃,周围都是他的医学院同学,穿着白大褂,围着躺倒的他。
他想,将来这些人都是名教授大医生,校史、或许医学史上都会留名,能和他们同学,我真牛啊。
可他的同学们不这么想,他们告诉他,看到冯唐,他们觉得心酸,原来混迹于医学院之外的社会,是这么艰难。
. END .
【文| 落雪 】
【编辑| 毛毛雨】
【排版 | 毛毛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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