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与智能化工程承包资质条件(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标准)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承包资质条件(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标准)近5年独立承担过下列3类中的1类工程的施工 工程质量合格。 3、企业工程业绩 (2)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 且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5人 且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 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造价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30人。
1、企业资产
净资产2000万元以上。
2、企业主要人员
(1)机电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6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 且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5人 且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 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造价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30人。
3、企业工程业绩
近5年独立承担过下列3类中的1类工程的施工 工程质量合格。
(1)单项合同额2000万元以上的电子工业制造设备安装工程或电子工业环境工程2项;
(2)单项合同额1000万元以上的电子系统工程3项;
(3)单项合同额1000万元以上的建筑智能化工程3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