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国维红楼梦评论读书笔记(王人恩钱锺书对王国维红楼梦评论的评论)
王国维红楼梦评论读书笔记(王人恩钱锺书对王国维红楼梦评论的评论)钱先生是在评论王国维的诗时对《红楼梦评论》所提出的宝、黛爱情是“悲剧之悲剧”的结论进行了详尽的分析批评。钱先生以非常谦虚地语气说“窃所献疑,尚别有在”,他指出: 王国维认为叔本华“三种悲剧说”中的第一、第二种悲剧因为罕见之故,可以避免,而《红楼梦》中的宝、黛爱情悲剧不可避免,因为宝、黛身处贾母、王夫人、王熙凤、袭人等“地位”、“关系”之中,或者说是一种“合力”致使“金玉以之合,木石以之离”,这种悲剧 人人随时都可能遭遇和经常迫不得已地在制造 因而是“悲剧中之悲剧”。所以说,《红楼梦》写的是人类的痛苦,除宝、黛玉遭遇爱情悲剧外,“凡此书中之人有与生活之欲相关系者,无不与苦痛相终始”[12]。 这段文字说明,王国维喜欢进而研究西方哲学是在写《红楼梦评论》之前,1903年,王国维撰写了《哲学辨惑》、《论教育之宗旨》、《叔本华像赞》、《汗德像赞》等文[7],其中《汗德像赞》、《叔本华像赞》极为
钱锺书对王国维《红楼梦评论》的评论 作者简介:王人恩,集美大学文学院教授,中国红楼梦学会常务理事,福建省古代文学学会副会长。现为厦门工学院文化与传播学院院长,国学院院长 。主要红学著作有《红楼梦新探》、《红楼梦考论》、《红学史谫论》等。清光绪三十年即1904年,红学史上第一篇运用西方哲学、美学观点评论《红楼梦》的长篇宏文问世,这就是时年二十八岁的海宁王国维撰写的《红楼梦评论》。《红楼梦评论》共有五章,第一章《人生及美术之概观》,第二章《<红楼梦>之精神》,第三章《<红楼梦>之美学上之价值》,第四章《<红楼梦>之伦理学上之价值》,第五章《馀论》,凡一万四千多字。这是一篇内容丰富、规模宏大、结构严谨而完整的精心结撰之作,它迥异于之前“旧红学”大多以随笔式、零碎的感想式札记、评点、杂感评论《红楼梦》的文字。因此,百年以来,学人对《红楼梦评论》给予了很高的评价,1925年,就有人评论说:“近读王国维先生以前所著之《红楼梦评论》一文,其见地之高,为自来评《红楼梦》者所未曾有。”[1]1933年,李长之如此评论:“1904年(光绪三十年),王国维作《红楼梦评论》,这是第一个会赏鉴《红楼梦》的人。……他最了解《红楼梦》了。不但过去,就在现在,也无人及他。”[2]胡文彬先生甚至提出:“新红学:从王国维开始;王国维是新红学中的文学批评派的开山者。”[3]意在将一般认为“新红学”从1921年开始的时间提前十七年;而讨论《红楼梦评论》的著作、论文则难以数计!
1984年,学贯中西的钱锺书先生出版了他的学术名著《谈艺录》(补订本),其中多处对王国维的《红楼梦评论》作了切中肯綮、言简意赅的评论,我曾经说过,钱锺书虽不以“红学家”名世,但借用一句钱锺书评论孔颖达的话来评价钱锺书在“红学”方面的贡献,即“红学”史“当留片席之地与”[4]钱锺书。[5]今日再读《谈艺录》(补订本)、《管锥编》等钱著评论王国维《红楼梦评论》的文字,我们仍然认为钱先生的确是发前人未发之义,辟前人未辟之境;认真总结和借鉴钱先生的红学观点和研究方法,对于明白钱锺书的著作已经谈到了什么,总结出了什么,以避免学人的闭门造车、重复研究,从而养成一种新的、严肃的、广博与精深相结合的学风,具有重要意义。本篇即是对《钱锺书与<红楼梦>》一篇的进一步讨论。
一
《红楼梦评论》五章最初刊布于罗振宇创办的《教育世界》杂志,王国维时任编辑,可谓近水楼台,时间为光绪三十年四月至七月(1904年6至8月),次年收入《静庵文集》,是集为王国维手订。《静庵文集》之“自序”交待了他的一些思想活动:
余之研究哲学,始于辛壬之间。癸卯春,始读汗德之《纯理批评》,苦其不可解,读几半而辍。嗣读叔本华之书而大好之。自癸卯之夏,以至甲辰之冬,皆与叔本华之书为伴侣之时代也。其所尤惬心者,则在叔本华之《知识论》,汗德之说得因之以上窥。然于其人生哲学,观其观察之精锐,与议论之犀利,亦未尝不心怡神释也。后渐觉其有矛盾之处,去夏所作《红楼梦评论》,其立论虽全在叔氏之立脚地,然于第四章内已提出绝大之疑问。旋悟叔氏之说,半出于其主观的气质,而无关于客观的知识。此意于《叔本华及尼采》一文中始畅发之。[6]这段文字说明,王国维喜欢进而研究西方哲学是在写《红楼梦评论》之前,1903年,王国维撰写了《哲学辨惑》、《论教育之宗旨》、《叔本华像赞》、《汗德像赞》等文[7],其中《汗德像赞》、《叔本华像赞》极为推崇康德和叔本华的哲学美学观,次年撰写《红楼梦评论》的“立论”自然而然“全在叔氏之立脚地”,“然于第四章内已提出绝大之疑问”,这一切说明王国维既能直言不讳地道明评论的理论基础,又能够发现叔本华哲学的矛盾之处,于无疑处生疑,再进一步释疑,表现出一个真学人的可贵品质。
《红楼梦评论》最有名的观点是《红楼梦》乃“悲剧中之悲剧”,其立论的理论基础的确是叔本华的悲剧理论:
由叔本华之说,悲剧之中,又有三种之别;第一种之悲剧,由极恶之人,及其所有之能力,以交构之者。第二种,由于盲目的运命者。第三种之悲剧,由于剧中之人物之位置及关系而不得不然者;非必有蛇蝎之人物 与意外之变故也,但由普遍之人物,普通之境遇,逼之不得不如是。……但在第三种,则见此非常之势力,足以破坏人生之福祉者,无时而不可坠于吾前。且此等残酷之行,不但时时可受诸己而或可以加诸人;躬丁其酷 而无不平之可鸣,此可谓天下之至惨也。[8]如果对照一下,可以清楚地看出王国维的观点的确来自叔本华,叔本华在《作为意志和表象的世界》第三篇里指出:“无论是从效果巨大的方面看,或者是从写作的困难这方面看,悲剧都要算作文艺的最高峰。”[9]叔本华根据导致悲剧性事件出现的“许多不同途径”将悲剧分为三个类型,第一种是恶人“肇祸”;第二种是盲目的命运,“也即是偶然和错误”;第三种是“由于剧中人彼此的地位不同,由于他们的关系造成的;……同时还不能说单是那一方面不对”。第三种悲剧“比前两类更为可取,因为在第三种悲剧里,既无“可怕的错误或闻所未闻的意外事故,又无”恶毒已到可能的极限的人物”,而只是描述“在道德上平平常常的人们”因“处于相互对立的地位,他们为这种地位所迫”而“互为对方制造灾祸”;这样的悲剧必然令人“不寒而栗,觉得自己已到地狱中来了”[10]。王国维正是以叔本华的“三种悲剧说”为准绳来尝试索解《红楼梦》,他说:
若《红楼梦》,则正第三种之悲剧也。兹就宝玉、黛玉之事言之,贾母爱宝钗之婉懿,而惩黛玉之孤僻,又信金玉之邪说,而思压宝玉之病;王夫人固亲于薛氏,凤姐以持家之故,忌黛玉之才,而虞其不便于己也,袭人惩尤二姐、香菱之事,闻黛玉“不是东风压西风,就是西风压东风”之语(第八十一回),惧祸之及,而自同于凤姐,亦自然之势也。宝玉之于黛玉,信誓旦旦,而不能言之于最爱之祖母,则普通之道德使然,况黛玉一女子哉!由此种种原因,而金玉以之合,木石以之离,又岂有蛇蝎之人物,非常之变故,行于其间哉?不过通常之道德,通常之人情,通常之境遇为之而已。由此观之,《红楼梦》者,可谓悲剧中之悲剧也。[11]王国维认为叔本华“三种悲剧说”中的第一、第二种悲剧因为罕见之故,可以避免,而《红楼梦》中的宝、黛爱情悲剧不可避免,因为宝、黛身处贾母、王夫人、王熙凤、袭人等“地位”、“关系”之中,或者说是一种“合力”致使“金玉以之合,木石以之离”,这种悲剧 人人随时都可能遭遇和经常迫不得已地在制造 因而是“悲剧中之悲剧”。所以说,《红楼梦》写的是人类的痛苦,除宝、黛玉遭遇爱情悲剧外,“凡此书中之人有与生活之欲相关系者,无不与苦痛相终始”[12]。
钱先生是在评论王国维的诗时对《红楼梦评论》所提出的宝、黛爱情是“悲剧之悲剧”的结论进行了详尽的分析批评。钱先生以非常谦虚地语气说“窃所献疑,尚别有在”,他指出:
王氏于叔本华著作,口沫手胝,《红楼梦评论》中反复称述,据其说以断言《红楼梦》为“悲剧之悲剧”。贾母惩黛玉之孤僻而信金玉之邪说也;王夫人亲于薛氏、凤姐而忌黛玉之才慧也;袭人虑不容于寡妻也;宝玉畏不得于大母也;由此种种原因,而木石遂不得不离也。洵持之有故矣。然似于叔本华之道未尽,于其理未彻也。苟尽其道而彻其理,则当知木石因缘,徼幸成就,喜将变忧,佳耦始者或以怨耦终;遥闻声而相思相慕,习进前而渐疏渐厌,花红初无几日,月满不得连宵,好事徒成虚话,含饴还同嚼蜡。此亦如王氏所谓“无蛇蝎之人物、非常之变故行于其间,不过通常之人情、通常之境遇为之”而已。[13]
要真正理解钱先生这段文字的内涵,就必须对叔本华的“愿欲说”作些勾稽,然后再看王国维是如何“作法自毙”的。
叔本华“愿欲说”的核心论点是:人的欲望永远不会满足,一个欲望满足后又有新的欲望和痛苦:
一切欲求皆出于需要,所以也就是出于缺乏,所以也就是出于痛苦。这一欲求一经满足也就完了;可是一面有一个愿望得到满足,另一面至少就有十个不得满足。再说,欲望是经久不息的,需求可以至于无穷。而(所得)满足却是时间很短的,分量也扣得很紧。何况这种最后的满足本身甚至也是假的,事实上这个满足了的愿望立即又让位于一个新的愿望;前者是一个已认识到了的错误,后者还是一个没认识到的错误。在欲求已经获得的对象中,没有一个能够提供持久的,不再衰退的满足,而是这种获得的对象永远只是象丢给乞丐的施舍一样,今天维系了乞丐的生命以便在明天〔又〕延长他的痛苦。——因为这个缘故,所以说如果我们的意识还是为我们的意志所充满;如果我们还是听从愿望的摆布,加上愿望中不断的期待和恐惧;如果我们还是欲求的主体,那么,我们就永远得不到持久的幸福,也得不到安宁。……[14]钱先生译文是这样的:“快乐出乎欲愿。欲愿者、欠缺而有所求也。欲餍愿偿,乐即随减。故喜乐之本乃亏也,非盈也。愿足意快,为时无几,而怏怏复未足矣,忽忽又不乐矣,新添苦恼或厌怠、妄想,百无聊赖矣。艺术与世事人生如明镜写形,诗歌尤得真相,可以征验焉。”[15]由于叔本华“好诵说天竺古籍”,精通佛典的钱先生也就“姑以佛典为之张目”[16],钱先生敏锐地考察出了叔本华“愿欲说”的理论来源主要有二,一是印度佛教哲学对其影响甚大,如《大智度论》卷十九《释初品中三十七品》即云:“是身实苦,新苦为乐,故苦为苦。如初坐时乐,久则生苦,初行立卧为乐,久亦为苦。”又卷二十三《释初品中十想》亦云:“众极由作生,初乐后则苦。”二是西方古代文论对其影响甚大,钱先生又举出了古罗马大诗人卢克来修论人生难足和黑格尔、魏利、康德以及十九世纪名小说《包法利夫人》中的例证,证明“愿欲说”并非新的理论,更不是叔本华的发现发明,其实是“叔本华横说竖说,明诏大号耳”,这就仔细地洞察出了叔本华为文之狡黠。钱先生还举出我国古代典籍中的例证说明叔本华的“愿欲说”其实早在我国就已有之,一例是嵇康的《答难养生论》:“又饥飡者,于将获所欲,则悦情注心。饱满之后,释然疏之,或有厌恶。”一例是史震林《华阳散稿》卷上《记天荒》:“当境厌境,离境羡境。”钱锺书高度赞扬“当境厌境,离境羡境”二句“尤肃括可乱释典楮叶矣”[17]。
王国维基本上照搬了叔本华的理论,对“愿欲说”本身,钱先生并未全面否定;而对王国维的“作法自毙”,钱先生却给了深刻中肯的批评。在钱先生看来,王国维既然认为《红楼梦》属于“悲剧中之悲剧”,就应该充分说明造成悲剧的根源之所在,而他只是套用了叔本华把悲剧分三种的模式,硬将《红楼梦》拉入“由于剧中人物之位置及关系而不得不然者”这第三种悲剧,得出结论:《红楼梦》的宝、黛爱情未能如愿“不过通常之道德,通常之人情,通常之境遇为之而已”,不是由于蛇蝎之人物与意外之变故造成的悲剧。显而易见,王国维的“悲剧之悲剧”说与叔本华的“愿欲说”是相矛盾的:“苟本叔本华之说,则宝、黛良缘虽就,而好逑渐至寇仇,‘冤家’终为怨耦,方是‘悲剧之悲剧’。”[18]但是,《红楼梦》的收场描写是合情合理的,说它是“彻头彻尾的悲剧”那是不错的,因为宝、黛并未结成夫妻、实现愿望,由亲而疏、渐至寇仇,所以,说《红楼梦》是“悲剧之悲剧”岂非与叔本华的“愿欲说”南辕北辙?钱先生又指出:
然《红楼梦》现有收场,正亦切事入情,何劳削足适屦。王氏附会叔本华以阐释《红楼梦》,不免作法自毙也。盖自叔本华哲学言之,《红楼梦》未能穷理窟而抉道根;而自《红楼梦》小说言之,叔本华空扫万象,敛归一律,尝滴水知大海味,而不屑观海之澜。夫《红楼梦》、佳著也,叔本华哲学、玄谛也;利导则两美可以相得,强合则两贤必至相阨。此非仅《红楼梦》与叔本华哲学为然也。……吾辈穷尽气力,欲使小说、诗歌、戏剧,与哲学、历史、社会学等为一家。参禅贵活,为学知止,要能舍筏登岸,毋如抱梁溺水也。[19]窃以为,这段文字是钱先生评价王国维《红楼梦评论》之得失的“文心”所在,似应深入研读,不能草草看过。
第一,《红楼梦》的“收场”亦即结局“正亦切事入情”,这是钱先生对《红楼梦》一书结局、尤其是宝、黛爱情悲剧结局的总体评价,认为小说的结局切合世情世事,入情入理,因此它才是“佳著”。“何劳削足适屦”者,盖指王国维基本照搬叔本华的“三种悲剧说”来评论《红楼梦》的结局,因为王国维尽管分析了《红楼梦》中“木石遂不得不离”的“种种原因”,钱先生客气地说是“洵持之有故矣”,也就是说也有一定的根据——但这是宕开一笔、退一步说的写法,可视为钱先生经常使用的“狡狯”笔法,这就为下文揭出“王氏附会叔本华以阐释《红楼梦》,不免作法自毙也”这一结论预留了地步。
第二,钱先生意谓,如果以叔本华哲学来考察《红楼梦》,《红楼梦》的的确确未能穷尽世间的义理,未能抉发大道的根本;如果把《红楼梦》当作小说来考察,《红楼梦》则如波澜壮阔、气象万千的大海,叔本华哲学则是尽扫宇宙内外一切景象而只归结为“愿欲说”的一种学说而已,这样的学说可以用来尝试评论《红楼梦》,这就像滴水之尝可知大海之味一样,但是就会轻视《红楼梦》的丰富内涵。质言之,单一、不成熟的叔本华哲学解释不了博大精深的小说《红楼梦》。王国维《红楼梦评论》的立论基础、立意布局等都是“附会叔本华以阐释《红楼梦》”,钱先生所用的“附会”非贬语,非有的论者误解的“牵强附会”因而误解了钱锺书,而是《文心雕龙·附会》里所说的“附会”:“何谓附会?谓总文理,统首尾,定与夺,合涯际,弥纶一篇,使杂而不越者也。”[20]第三,钱先生意谓,《红楼梦》是小说“佳著”,属于具象的描写,叔本华哲学是哲学“玄谛”,属于理论的抽象,如果想用哲学理论或某一学说来讨论小说《红楼梦》,要做到“利导则两美可以相得”,这当然是最理想的,然谈何容易!而“强合则两贤必至相阨”,固世所常见。细味钱先生之文,他对王国维的研究方法不太赞成,只不过钱先生是以委婉的语气出之而已,这是钱氏行文的风格,但似乎没有指责的意思。更为重要的是,钱先生通过这一批评告诫读者要能“参禅贵活,为学知止,要能舍筏登岸,毋如抱梁溺水也”,否则就有可能犯与王国维同样的错误,“盖墨守师教,反足为弟子致远造极之障碍也”[21]。
钱先生对王国维“悲剧之悲剧”说的评论可谓鞭辟入里,此前尚未见有人如此发潜阐幽。郑朝宗先生曾预言:“王国维倘及见此文,亦当颔首称是。”[22]
二2007年国学网、百度和中国人民大学国学院联合举办了推荐20世纪国学大师的活动,经过推荐、选拔,最后评定出十位国学大师:王国维、钱锺书、胡适、鲁迅、梁启超、蔡元培、章太炎、陈寅恪、郭沫若和冯友兰。我们注意到,这十人都有着有留学海外、向西方文化学习的经历。这似乎启示后人,要成为国学大师,不能仅仅接受本土的民族文化,而须放眼世界,转益多师,用张之洞的两句名言来讲,即“中学为体,西学为用”。此其一,其二,这十人中,王国维排名第一,钱锺书的年龄最小,可说是其他九位国学大师的晚一辈人,但排名第二,今日研究钱著业已形成了一门专门的学问——“钱学”。其三,十位国学大师中,有六位堪称红学家,他们是:王国维、蔡元培、胡适、鲁迅、陈寅恪和钱锺书,这是一个非常奇特、也非常值得我们后人思考的一个问题,为什么国学大师中能出现红学家呢?红学家未必就是国学大师,但是国学大师中却出著名的红学家。这启迪我们,要想深入地阅读和研究《红楼梦》,必须具备扎实广博的国学知识和一定的西方文化知识,才有可能读懂百科全书《红楼梦》,才有可能成为一个真正的红学研究者。其四,十人中,九人是南方人,只有一个北方人冯友兰(河南南阳)。由此可知,20世纪上半叶,南方的文化、国学的传承要好于北方。
海宁王国维与无锡钱锺书相比有不少相似之处:二人都有留学海外、向西方文化学习的经历;都有非常广博深厚的国学功底,古文水平超出同侪;都喜欢《红楼梦》,王国维写了专文《红楼梦评论》,钱锺书虽无专文,但是他的《谈艺录》《管锥编》《七缀集》《写在人生边上》等著作中对《红楼梦》的评论甚多,多属发前人未发的真知灼见,他甚至认为:
词章中一书而得为“学”,堪比经之有“《易》学”、“《诗》学”等或《说文解字》之蔚成“许学”者,惟“《选》学”与“《红》学”耳。寥落千载,俪坐俪立,莫许参焉。“千家注杜”,“五百家注韩、柳、苏”,未闻标立“杜学”、“韩学”等名目。考据言“郑学”、义理言“朱学”之类,乃谓郑玄、朱熹辈著作学说之全,非谓一书也。[23]这一判断真乃不刊之论,现已成为学界定评。与王国维相比,钱锺书是把红学视为词章之学的,他曾夫子自道:“我有兴趣的是具体的文艺鉴赏和评判”[24],因此,钱先生评论《红楼梦》是从文学角度审视,王国维《红楼梦评论》更多的是从哲学角度观察,二人取径不同,结论自然迥异。
从王国维生平来看,撰写《红楼梦评论》的前几年,他研究康德哲学五年,写了《康德像赞》;研究叔本华哲学用功最多,写了《叔本华像赞》;还大量研读尼采等英、法诸家学说,兼攻西方美学、伦理学、逻辑学、心理学等[25]。职此之故,他的诗也有浓重的西方文化色彩,钱先生就发现“王静菴以西方义理入诗”[26];“老辈惟王静安,少作时时流露西学义谛,庶几水中之盐味,而非眼里之金屑。……古诗不足观;七律多二字标题,比兴以寄天人之玄感,申悲智之胜义,是治西洋哲学人本色语。”[27]针对王国维《出门》诗“我欲乘龙问羲叔,两般谁幻又谁真”二句,钱先生指出:“静安标出‘真幻‘两字,则哲学家舍主观时间而立客观时间,牛顿所谓‘绝对真实数学时间’者是也。……句如‘人生过后唯存悔,知识增时转益疑‘,亦皆西洋哲学常语;……所撰《红楼梦评论》第五章申说叔本华人生解脱之旨,引自作‘生平颇忆挈卢敖’一七律为例;可见其确本义理,发为声诗,非余臆说也。”[28]是其是而非其非,是钱先生评价王国维文学创作、学术成就的基本态度。王国维论述西方哲学的一些观点,就得到了钱先生的赞扬:
静安论述西方哲学,本色当行,弁冕时辈。如《静菴文集》中《论近年学术界》一篇,评严又陵”所奉为英吉利之功利论及进化论,不解纯粹哲学”,评谭复生之“形而上学出于上海教会译书,幼稚无足道”。皆中肯綮。
此即是其是。但对于王国维的失误,钱先生则直接指明并解析出产生失误的原因:
惟谓马良讲哲学课程,“依然三百年前特嘉尔之独断哲学”,则失之毫厘。特嘉尔(即笛卡尔)号近代哲学始祖,而渊源于中世纪哲学者不浅,尤得圣奥古斯丁心印。……马相伯则天主教会神甫耳,其所讲授,必囿于中世纪圣托马斯以还经院哲学范围,岂敢离经叛道,冒大不韪而沾丐于特嘉尔哉。王氏游学日本时,西方上庠名宿尚尟发扬传播中世纪哲学者;东海师生,稗贩肤受,知见不真,莫辨来牛去马,无足怪也。[29]此即非其非,歪嘴和尚念错了经——东海老师“稗贩”而“知见不真”,导致弟子“肤受”而“莫辨来牛去马”。钱先生以客观而委婉的口吻揭出彼时传授西方哲学的情状及其后果,可谓一针见血。再如,钱先生指出王国维虽然“博极群书”,但作诗“迹近杂凑”[30];质言之,王国维试图走治西学的道路而不太通达,转而回头再治国学,这就使得王国维的文学创作、学术成就时现矛盾、扞格之处。例如,王国维有“一代有一代之文学”的著名观点,钱先生针对这一观点敏锐地指出:“王静安《宋元戏曲史》序有“汉赋、唐诗、宋词、元曲”之说。……乃有作《诗史》者,于宋元以来,只列词曲,引静安语为解。惜其不知《归潜志》、《雕菰集》,已先发此说也。顾亦幸未见《雕菰集》耳。”[31]既指明王国维读书不周、所见有差,又微讽作《诗史》者拾人牙慧、以讹传讹。有学人就论道:“王国维是现实生活矛盾的产物,是多元文化的产物。……多元文化的冲突能产生文化伟人,在中国近代,王国维可以算上一个。”[32]
当然,钱先生对王国维在诸多方面的贡献仍是大加肯定的,即就评论《红楼梦》而言,钱先生对王国维的正确评价还是给予了充分的肯定。例如在强调读书不能“认虚成实”的观点时,钱先生在《管锥编》中即指出:“王国维《红楼梦评论》第五章:‘如谓书中种种境界、种种人物,非局中人不能道,则是《水浒》之作者必为大盗,《三国演义》之作者必为兵家’,语更明快,倘增益曰:‘《水浒》之作者必为大盗而亦是淫妇,盖人痾也!’则充类至尽矣。”[33]不难看出,钱先生对王国维的这一看法极为肯定,并且做了一句补充,以使其“充类至尽”,以使读书不能“认虚成实”成为一种符合文艺鉴赏和评判的基本规律。王国维撰写《红楼梦评论》的目的之一是有感于当时索隐派、考证派读《红楼梦》“以考证之眼读之”而造成的种种奇谈怪论充斥红学研究界的现状——借用鲁迅的总结即“经学家看见《易》,道学家看见淫,才子看见缠绵,革命家看见排满,流言家看见宫闱秘事”[34],他使用“末句点题”[35]的手法“故为破其惑如此”[36],亦即扫除索隐派、考证派的奇谈怪论。窃以为,钱锺书同样对彼时的红学研究状况明察在心,他在一定程度上是以王国维为同道,似有先获我心之感,于是才以“语更明快”赞之,复增益之。
不惟如此,钱先生还多次论证了读书不能“认虚成实”、“不尽信书”的法则,他一则说:“《红楼梦》第五回写秦氏房中陈设,有武则天曾照之宝镜、安禄山尝掷之木瓜、经西施浣之纱衾、被红娘抱之鸳枕等等。倘据此以为作者乃言古植至晋而移、古物入清犹用,叹有神助,或斥其鬼话,则犹‘丞相非在梦中,君自在梦中耳’耳。”[37]再则说:“盖文词有虚而非伪、诚而不实者。语之虚实与语之诚伪,相连而不相等,一而二焉。是以文而无害,夸或非诬……《红楼梦》第一回大书特书曰‘假语村言’,岂可同之于‘诳语村言’哉?”[38]《红楼梦》本来是小说,允许且必须虚构铺张,如认虚成实,或谓其荒谬,岂非痴人说梦?曹雪芹的确把自己家族的真实历史和自己的亲见亲闻写进了小说中,这是其“诚”的一面;但是,《红楼梦》决不是作者及其家世的“实录”和“招供”,因此不能把小说当作作者自传去加以“索隐”,这是其“虚”的一面。“虚”乃文学作品的特质之一,一定要有虚构和想象;“实”乃来源于当时的社会现实,不无一定的现实依据,脂批就多次指出《红楼梦》所写乃作者和批者亲身经历之事,即为明证。“索隐派”的致命伤即“认虚成实”,从而完全违背了文学创作的规律。钱先生的如下观点直是对王国维上述看法的进一步提升、完善:
后世词章时代错乱,贻人口实,元曲为尤。……夫院本、小说正类诸子、词赋,并属“寓言”、“假设”。既“明其为戏”,于斯类节目读者未必吹求,作者无须拘泥;即如《红楼梦》第四〇回探春房中挂唐“颜鲁公墨迹”五言对联,虽患《红楼》梦呓症者亦未尝考究此古董之真伪。倘作者斤斤典则,介介纤微,自负谨严,力矫率滥,却顾此失彼,支左绌右,则非任心漫与,而为无知失察,反授人以柄。譬如毛宗岗《古本三国演义》诩能削去“俗本”之汉人七言律绝,而仍强汉人赋七言歌行(参观《太平广记》卷论《嵩岳嫁女》),徒资笑枋,无异陆机评点苏轼《赤壁赋》(姚旅《露书》卷五)、米芾书申涵光《铜雀台怀古诗》(刘廷玑《在园杂志》卷一)、王羲之书苏轼《赤壁赋》(《官场现行记》第四二回)、仇英画《红楼梦》故事(《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三六回)等话把矣。[39]若非深造而有得者,能有如许通核、清新、辩证的观点?以前一切附会不根之说,可自此而廓清矣!如果清末民国初的“索隐派”大家能读到钱先生的这一节文字,是否会“为学知止”呢?如果王国维先生读到钱先生的这一节文字,是否会再次“颔首称是”呢?
综上所述,作为“转移一时之风气,而示来者以轨则”[40]的《红楼梦评论》问世以来,学人们或青睐有加,或有誉有毁,或吹毛求疵,或误说误解,难以细述,可谓形成了一桩学术公案。十分了解王国维先生之为人为文的钱锺书先生以其敏锐的眼光发现了王国维《红楼梦评论》的得与失,有根有据地做出了令人信服的评论,高明地破解了这一学术陈案,为后来者昭示了先进的读书治学方法。
[1]涛每:《读王国维先生红楼梦评论之后》,《红楼梦研究稀见资料汇编》上册,人民文学出版2001年版,第148页。
[2]涛每:《读王国维先生红楼梦评论之后》,《红楼梦研究稀见资料汇编》上册,人民文学出版2001年版,第395页。
[3]胡文彬:《跨世纪的思考——写在20世纪“百年红学”的扉页上》,《红楼梦学刊》2003年第2辑。
[4]钱锺书:《管锥编》第一册,中华书局1979年版,第62页。
[5]王人恩:《钱锺书与<红楼梦>》,《文学评论》2007年第2期。
[6]孟彦弘、干春松编:《王国维学术精典集》上卷,江西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1页。
[7]参见陈鸿祥《王国维年谱》,齐鲁书社1991年版,第55~61页。
[8]孟彦弘、干春松编:《王国维学术精典集》上卷,江西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61页。
[9] [德]叔本华:《作为意志和表象的世界》,石冲白译,杨一之校,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第350页。
[10] [德]叔本华:《作为意志和表象的世界》、石冲白译,杨一之校,第350~353页。
[11]孟彦弘、干春松编:《王国维学术精典集》上卷,第60~61页。
[12]孟彦弘、干春松编:《王国维学术精典集》上卷,第59页。
[13]钱锺书:《谈艺录》,中华书局1984年版,第349页。
[14] [德]叔本华:《作为意志和表象的世界》,石冲白译、杨一之校,第273~274页。
[15]钱锺书:《谈艺录》,第349页
[16]钱锺书:《谈艺录》,第350页。
[17]钱锺书:《谈艺录》,第351页。
[18]钱锺书:《谈艺录》,第351页。
[19]钱锺书:《谈艺录》,第351~352页
[20]周振甫注:《文心雕龙注释》,人民文学出版1981年版,第462页。
[21]钱锺书:《管锥编》第四册,第1401页。
[22]郑朝宗:《海夫文存》,厦门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32页。
[23]钱锺书:《管锥编》第四册,第1401页。
[24]钱锺书:《中国诗与中国画》,见《旧文四篇》,上海古籍出版社1979年版,第7页。
[25]参见陈鸿祥《王国维年谱》,第30~63页。
[26]钱锺书:《谈艺录》,第347页。
[27]钱锺书:《谈艺录》,第24页。
[28]钱锺书:《谈艺录》,第25页。
[29]钱锺书:《谈艺录》,第348~349页。
[30]钱锺书:《谈艺录》,第26页。
[31]钱锺书:《谈艺录》,第30~31页。
[32]周一平、沈茶英:《中西文化交汇与王国维学术成就》,学林出版社1999年版,第25页。
[33]钱锺书:《管锥编》第四册,第1391页。
[34]鲁迅:《<绛洞花主>小引》,见《鲁迅全集》第8卷,人民文学出版1981年版,第145页。
[35]参见钱锺书《管锥编》第三册,第894~895页。
[36]孟彦弘、干春松编:《王国维学术精典集》,第72页。
[37]钱锺书:《管锥编》第一册,第98页。
[38]钱锺书:《管锥编》第一册,第97页。
[39]钱锺书:《管锥编》,第一册第98页、第一册第96~97页、第四册第1299~1302页。
[40]陈寅恪:《王静安先生遗书·序》,见张步洲、刘桂生编《陈寅恪学术文化随笔》,中国青年出版社1996年版,第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