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孕求子失败案例(重金求子代孕之痛)
代孕求子失败案例(重金求子代孕之痛)写这篇文章的时候,我在百度上搜索关键词“代孕”,首页马上出现了一个商业有偿性质的代孕网站:但是据卫生部科教司的调查结果显示,全国已开展辅助生殖技术的各类机构有400家到500家左右,而未经合法注册的代孕机构和代孕网站也异常火爆。说到代孕,我只会想到高中的时候读莫言的《蛙》,其中描写代孕的情节,给我带来的冲击感:目前我国的有关这方面的法律《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人类辅助生育技术规范》都是禁止代孕的。由于代孕为我国法律所简单禁止,代孕市场在中国仍属黑市。
我之前写过一篇文章,男性有生育权吗?
显然,关于“生育权”本身,男性是拥有的,男性的生育权作为民事权利,需要妻子自怀孕起到胎儿出生这一段时间内的自愿配合才能完全实现。
所以关于“生育决定权”,就如同朝阳法院官方微博所言,这个权利专属于女性。
但是男性想“单独”生育可行吗?比如一些坚定的不婚主义者、同性恋者,是否可以采取代孕的手段?
说到代孕,我只会想到高中的时候读莫言的《蛙》,其中描写代孕的情节,给我带来的冲击感:
“随着人们生活条件的变化和商品经济的突飞猛进,一些超生的方式也“与时俱进”,越来越令人惊叹。在高密东北乡,袁腮以牛蛙养殖公司为幌子,组织了一批“代孕女”为那些想要生男孩的人代孕。年逾五旬的小狮子耍花招把“我”的精液注入一个“代孕女”体内,并使其怀孕;而这个“代孕女”就是王胆在竹筏上给陈鼻生下了那个女儿,在南方那家毛绒玩具厂烧毁面容的陈眉。“我”一下子陷入前所未有的矛盾纠结中:五十五岁的“我”,糊里糊涂又要做父亲了;“我”想找出办法让怀孕数月的陈眉做药物引产,但“我”年轻时曾因此断送了妻子王仁美的性命,这是“我”心中最痛的地方,是“我”永难赎还的罪过;更何况,“我”和陈眉,这简直是乱伦啊。”目前我国的有关这方面的法律《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人类辅助生育技术规范》都是禁止代孕的。
由于代孕为我国法律所简单禁止,代孕市场在中国仍属黑市。
但是据卫生部科教司的调查结果显示,全国已开展辅助生殖技术的各类机构有400家到500家左右,而未经合法注册的代孕机构和代孕网站也异常火爆。
写这篇文章的时候,我在百度上搜索关键词“代孕”,首页马上出现了一个商业有偿性质的代孕网站:
甚至代孕步骤清晰明确:
之所以有很多国家都在法律上禁止代孕行为 是因为很多情形下人们无法界定代孕是否涉及器官买卖或出租。
从保障人权的角度来讲 肯定是不能进行器官买卖 也不能出售或出租的。
且取卵和取精不同,对女性身体方面的影响巨大。
因此 我国目前也明确规定禁止代孕。
最近在微博上看到一篇转载buled上男同性恋者自述的在国外代孕经历,大家可以品品:(微博来源@果子狸7777)
这是取卵时所需的取卵针:
以及代孕的相关生理风险:
除此以外,代孕涉及太多的法律和道德问题,和代孕可能带来的幸福感而言,对社会秩序带来的危害和冲击更大。可能涉及的纠纷比如说:
代孕的婴儿出现残疾或者其他缺陷或者委托人不满意的其他情形,委托人拒绝接受怎么处理?
在实际情况中,发生最多的因为重男轻女而对代孕婴儿性别的挑剔。在记者暗访的《暗访揭秘地下代孕黑链:85万包生儿子,代孕拿30万》报道中曾经提到:
“客户看过(代孕方)基本信息后,如果双方达成意向就可以移植胚胎了。”陈生告诉记者,无论是同居发生关系怀孕还是通过试管怀孕,代孕方都能获得25万元,包生男孩可获得30万元,“包生男孩的意思是,如果检查发现怀的不是男孩,即使大着肚子也要流掉孩子,直到怀上男孩为止,这样才能拿到30万元。不过这笔钱并不是一次性结清,代孕妈妈怀上后给第一笔钱,第三个月付一笔钱,第五个月再付一笔钱,等孩子出生做完亲子鉴定后,付清所有尾款。”陈生说,如果中途不小心流产了,代孕妈妈可以获得3万元补偿费。代孕妈妈由于疼爱婴儿或其他原因,拒绝交付婴儿怎么处理?比如这篇报道里提到的:
他们做这一行十多年,从来没发生过医疗事故,一般是感情纠纷比较多,“(女方)生了孩子有了感情,舍不得给男方了,或者怀孕后男方就跑掉了,这些情况偶有发生。”再比如代孕婴儿对代孕妈妈是否有继承权,是否有赡养义务?代孕妈妈是否有保密义务?婴儿是否有知情权?委托人经过治疗可以生产后,代孕婴儿与正常婚生子女是否具有同等法律权利?
我们不说男性因为生理原因的差异,无法体会生育给女性生理上带来的种种影响。
而支持代孕合法化的人中,有一部分是女性 认为这种合法化,是一个很好的设计:“让那些愿意赚这个钱的女人去做这种事”。乍一看,好像是市场细分,明确功能与定位 经济高效,分配合理。
让一部分愿意出卖生育服务的女人,与迫切需要生育的男性合作,等价交换。
可是人可不可以像商品一样被确定功能?
生育的价值是否可以真正量化为财产的价值?
如果生育价值真的可以被量化,想代孕的人都会想挑金钱范围内最好的母体和子宫。
若代孕合法化,所有女性会被分批次分成色全部被盯上,不要以为自己不会被代孕。
就算我们不考虑其中的伦理道德问题,再退一步说,这些支持代孕的女性,自己愿意做“代孕妈妈”吗?
她们认为自己并非提供生育服务者,而那些愿意提供的,就去提供好了。
这事不关己。
孕母难产以及各种产后损伤,死亡、性病与艾滋风险,都与她们无关。
可是谁又能保证自己一直处在无需靠代孕来挣钱的阶级?
一场事故、一次重病,足以毁掉许多“自认为不会去靠出卖生育价值谋生”的女性出卖生育价值。
你以为你是规则的制定者,其实一不小心,你可能沦为或被沦为“提供生育服务者”。
无论是被强迫的,还是因贫困而别无选择的,她们处于那个位置,都没有更好的选择。她们被逼到一个无路可走的困境上,本质上是极其不公平的一件事。
正如网友在微博下的留言评论:
无论其他国家有偿代孕这项制度如何成熟,技术如何发达,我个人立场上都强烈反对在目前中国大陆开放有偿代孕服务。
要如何约束人群不去触碰人权底线,就只能从严禁市场和交易入手,让卖家没有地方可以去卖,让买家没有地方可以去买。
除此之外,在人权侵犯问题上谈任何所谓市场监管、合法规范、法律约束,都是虚伪狡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