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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大战蒋为什么获胜(百年前蔡胡红学论战重评判)

中原大战蒋为什么获胜(百年前蔡胡红学论战重评判)胡适称“他这样明白清楚地说‘这书是我自己的事体情理’‘是我半世亲见亲闻的’”,殊不知胡适这里用的是程甲、程乙本的文字,而程本是经出版时妄加删改的本子而非原本。甲戌本、庚辰本、梦稿本、蒙府本、列藏本、戚序本、甲辰本、皆为:我想历来野史的朝代,无非假借汉、唐的名色;莫如我这石头所记,不借此套,只按自己的事体情理,反到新鲜别致。先看结论。结论是从前提得出来的,结论正确则前提正确,反之结论错误,前提也打问号。提出“自叙传”的证据胡适举了五条:第一条是据作者称将自己“半生潦倒之罪,编述一记”推断的;第二条是据书“只按自己的事体情理”“是我这半世亲见亲闻的”得出是写自己事而非别家事;第三条是书上写元春省亲讲到江南甄家接驾四次,而“曹寅做了二十年江宁织造,恰巧当了四次接驾的差”;第四条是比对曹贾世系图,以为两家合一;第五条是“曹雪芹自己的历史和他家的历史”。对此五条来作检验:第一条证据,作者写将自己“半

作者:尚实斋

二、胡适考证派学说是否正确

胡适的《红楼梦考证》结论得出六点,归纳其主要观点有四:1.《红楼梦》作者是曹雪芹;2.曹雪芹是曹寅的孙子;3.书所写内容是作者“自叙传”;4.后四十回是高鹗所补。其第一点是据乾隆间敦敏《懋斋诗钞》和其弟敦诚《四松堂集》《鹪鹩庵杂诗》书中《挽曹雪芹》《访曹雪芹不值》《寄怀曹雪芹》等诗中有曹雪芹其人的记载与袁枚说而来。第二点是据《寄怀曹雪芹》一诗中“扬州旧梦久已觉”句下注文“雪芹曾随其先祖寅织造之任”所出。第三点是据书上称“自欲将……半生潦倒之罪,编述一记”和作者是曹雪芹以及对曹家考证的推断。第四点是据张问陶“《红楼梦》八十回以后俱兰墅所补”的记载。此四点皆以文献作据,从而形成了考证曹学派。这些证据是否成立,下面来对《红楼梦考证》核心观点做一番考证。

1.《红楼梦》写的是否即是曹家“自叙传”

先看结论。结论是从前提得出来的,结论正确则前提正确,反之结论错误,前提也打问号。提出“自叙传”的证据胡适举了五条:第一条是据作者称将自己“半生潦倒之罪,编述一记”推断的;第二条是据书“只按自己的事体情理”“是我这半世亲见亲闻的”得出是写自己事而非别家事;第三条是书上写元春省亲讲到江南甄家接驾四次,而“曹寅做了二十年江宁织造,恰巧当了四次接驾的差”;第四条是比对曹贾世系图,以为两家合一;第五条是“曹雪芹自己的历史和他家的历史”。对此五条来作检验:

第一条证据,作者写将自己“半生潦倒之罪,编述一记”是否即是写自传?这句话确是作者楔子中自言,要将自己经历故事写出来,全书写的也就是作者经历故事。但写自己的经历并不等于写自家事;写贾府故事,也不等于即是写家庭事。因为《红楼梦》是文学小说,而小说内容是经过加工创作的,可以用象征比拟、托物记事等手法,此与史学自传是不同的。而胡适则将《红楼梦》当作了作者自传实录,称书“里面的甄贾两宝玉,即是曹雪芹自己的化身”,“书中的贾府与甄府都是曹雪芹家的影子”,将曹雪芹当作了贾宝玉,将贾家当作了曹家,还将曹頫当作贾政,完全混淆了史学与文学的不同。即便按胡适观点写的是曹家事,也需将书之故事、人物大致与曹家吻合来映证,然胡适未能予以证明,仅找了一鳞半爪文字相凑。《红楼梦》中贾家是世袭国公之家,又是国戚,曹家一个地方织造怎么合得上?基本大况胡适都不顾,抓取书中一句话曲解来为自己立说,如何成立?

第二条证据,胡适引文为:

我想历来野史的朝代,无非假借汉、唐的名色;莫如我这石头所记,不借此套,只按自己的事体情理,反到新鲜别致。

胡适称“他这样明白清楚地说‘这书是我自己的事体情理’‘是我半世亲见亲闻的’”,殊不知胡适这里用的是程甲、程乙本的文字,而程本是经出版时妄加删改的本子而非原本。甲戌本、庚辰本、梦稿本、蒙府本、列藏本、戚序本、甲辰本、皆为:

若云无朝代可考,今我师竟假借汉唐等年纪添缀,又有何难?但我想,历来野史,皆蹈一辙,莫如我这不借此套者,反倒新奇别致,不过只取其事体情理罢了,又何必拘拘于朝代年纪哉!

原书并未称“自己的事体情理”,“自己的”则是程本添加的,原本将书与“野史”相比也被程本删去。“事体情理”涵盖范围大,冠上“自己的”则词义被缩小了,与原意完全不同。原文所写并非是自己的事,“亲见亲闻”,也不等于写自己,表述是正确的,程本加上了三字正好误导了胡适当作“自叙传”。胡适称“只须根据可靠的版本”,却用了最不可靠的版本。

第三条证据,胡适认定甄家四次接驾即是曹寅曾在南京接过康熙四次驾,以此作为写曹家的证据。予以分析:一者,书上写元春省亲前曾有六次接驾:贾家一次,王家一次,甄家四次,而非四次。此处所写贾家与甄家是并列的,显然不是同一家(蔡元培已指出),而胡适为了为其曹家说立证,武断“此处说的甄家贾家都是曹家”,曹雪芹“即是书里的甄贾(真假)两个底本的宝玉”。这种断章取义,以书注我的做法,则是片面扭曲的观点。胡适非但于“宝玉”不识,竟然连甄贾(真假)都不分了!作者有知,真要眦裂发指了。书中明白交代两家只是“老亲”而非一家,姓甄(真)与贾(假)两门含意是对立的。胡适置六次和今元妃省亲不顾,掐头斩脚,只取中间,如何能显作者原意。二者,即便按胡适之说甄家四次接驾即是写曹家实事,那么另外两次也应是实事有考,且作者花两回篇幅浓墨重彩主写贾家元春省亲更应是实事有考,然胡适却无考,只取中间对其有用的文字。只取断章,不看整体,符合我用的即是实写,不符合的即是虚写,又如何能说得通?另两次及最重要关键一次作虚写无考,那如何能定甄家四次接驾即是实写康熙南巡呢?这符合写作方法么?三者,书上明确写的是“太祖皇帝仿舜巡的故事”,这里是“太祖皇帝”,而康熙皇帝是“圣祖”,要是将康熙皇帝庙号写错,则是自罹大罪,作者不该不知道吧。此非写康熙皇帝可明。四者,前后省亲时间不符。第六次南巡是康熙四十六年,那么贾家元春省亲至少是此时多年后的事,曹寅身后至曹頫时已衰败,曹家何有此省亲之事?曹頫有女进宫当皇妃的么?清史后妃传中可未有曹姓的。何来“烈火烹油,锦上着花”之盛?曹家与书根本对不上号。五者,况省亲只一夜,随即回宫,地点当在北京。六者,康熙南巡说是从曹雪芹是曹寅孙子史料来的,而此所谓史料却是错误的(见下)。由此可知,曹家康熙接驾说是无根之木,只是胡适误识附会而已。

第四条证据,胡适通过贾曹世系作比对以此证明书上贾家人物即是曹家原型。胡适据《八旗满洲氏族通谱》(乾隆九年刻本)列出自曹锡远至曹頫五代世系,并未说明与贾家的对应关系,只得出曹頫即是贾政,理由是贾政是次子,曹頫也正好是次子(实是过继曹宣四子);曹頫任过员外郎,贾政也封员外郎。蔡元培已指出贾政还有学政、主事衔头,曹頫却没有。胡适则避而不答,仍然坚持。谱中有曹天祐,但未写明是何人之后,却无曹霑、曹雪芹、芹溪之信息,胡适硬添加认定曹雪芹为曹頫子。后发现《五庆堂重修曹氏宗谱》中对曹天祐则有明确记录:“天佑,颙子,官州同。”(当以早出刻本曹天祐为是)同样没有曹霑雪芹记录。

中原大战蒋为什么获胜(百年前蔡胡红学论战重评判)(1)

两《谱》都不载曹霑雪芹,其中《宗谱》所载曹寅孙的却不是曹雪芹。曹家谱未能证实曹家有曹雪芹其人,将曹天祐比作曹雪芹缺乏合理证据。有曹学家以《诗经·小雅·信南山》中“既霑既足,受之天祐”来圆说。雨露霑溉,岂非天祐?霑即是天祐意。查看《信南山》原文:

信彼南山,维禹甸之。畇畇原隰,曾孙田之。我疆我理,南东其亩。

上天同云,雨雪雰雰。益之以霡霂,既优既渥。既霑既足,生我百谷。

疆埸翼翼,黍稷彧彧。曾孙之穑,以为酒食。畀我尸宾,寿考万年。

中田有庐,疆埸有瓜。是剥是菹,献之皇祖。曾孙寿考,受天之祜

祭以清酒,从以骍牡,享于祖考。执其鸾刀,以启其毛,取其血膋。

是烝是享,苾苾芬芬。祀事孔明,先祖是皇。报以介福。万寿无疆。

第二章有一“霑”字,其居然将“既霑既足”用第四章的“受天之祜”相释,认定两者霑与天祐的连带关系,从而得出曹天祐即是曹霑。况书上则是“天祜”而非天祐。如此考证研究,令人瞠目结舌。也有以明刻版本有“天祐”来圆说,然清乾隆四年武英殿有校定《十三经注疏》权威新版颁布,人们自以此为准。

第五条证据,“曹雪芹自己的历史和他家的历史”。具体为贾家宝玉结局败落;曹雪芹“是做过繁华旧梦的人”;“有美术和文学的天才,能做诗,能绘画”;“晚年的境况非常贫困潦倒”。社会上有过繁华晚景衰败的人多多,能诗能画也不知凡几。如此模糊无实证的猜测也能算作考证?

胡适五点证据无一具说服力,对全书情节人物也没有一点印证。以后周汝昌一生心力为其“曹贾互证”,也只能是越证越非,众叛亲离。凡浏览过书的都不会相信曹家贾家联系得上,两家相去千里,可以说完全是风马牛不相及。从地点上言,曹家在南京,贾府则在北京,在皇城根下。从家庭言,一是八国公之二,一是江宁织造,天差地别。贾家有皇妃,有庵庙,有戏班,有“龙蟠螭护”玉石牌坊雕,穿用是皇家秋香色,看病连丫鬟全是御医,葬礼规模如同国葬,每年东北田庄有丰厚进贡,大观园有山有田有湖“天上人间诸景备”,“就象到了天宫里的一样”。这些岂是曹家能望其项背?全部情节人物更难以细敲。宝玉最后出家为僧了,曹雪芹也当了和尚?胡适“自叙传”一时可迷糊大众,在“曹贾互证”失败后,终究被包括绝大多数红学家新红学家在内的红学界抛弃。

2.敦氏所记曹雪芹是否曹寅家孙子

“自叙传”结论的错误,需要对前提进行论证,因为“自叙传”是来自曹雪芹是曹寅孙子之说。此说是胡适考证派曹学派起源和理论的核心,也是其主导百年红学研究领域根基所在。胡适是通过杨钟羲知道敦氏诗中有曹雪芹为曹寅孙子记载并在《四松堂集》中确认。敦诚《四松堂集·寄怀曹雪芹》一诗中的“雪芹曾随其先祖寅织造之任”注来自文献记载不假,但对文献记载是需要辨别真伪的,不能一概见而信之。胡适对此条资料并未加以鉴别,或知资料明显有误仍不顾而百般去圆说。下面来对此条文献作考释。

首先,此注非敦诚所注,而是后人添入的。《四松堂集》今存刻本与稿本(见书影)。

中原大战蒋为什么获胜(百年前蔡胡红学论战重评判)(2)

刻本在“扬州旧梦久已觉”下有“雪芹曾随其先祖寅织造之任”双行小字注刻文,此注无剜改作伪痕迹,不假。稿本(誊抄稿,今藏国家图书馆)中此注情况则不同,原诗无注,整诗无空格,此条注是后用纸条黏贴增补上去的。世人已有指出,如此黏贴的注岂能作据!但需注意的是这条注是被添刻入刻本中的,是被刻书者认可的。这条注是否靠得住,需作细辨。稿本中注字迹与原文完全不同,可知注不是原本所有,而是后人添加的,另诗题下“霑”与“时余在喜峰口”两处注也是增注(笔迹相同),直接写在书上空处,此条注因写不下只能以另纸黏贴。稿本诗标题前还木戳盖有“刻”字作刊刻收录之选,可知此稿是刊刻底本。刻本为敦诚堂弟宜兴(字桂圃)刊于嘉庆元年,首有敦敏作传,而敦诚卒于乾隆五十六年,故刻本是在其身后刊刻整理时,将此注刻入了刻本。注解非出自敦敏所注(见图),笔迹完全不同,因而此注的可靠性是有疑问而需要明辨的。

中原大战蒋为什么获胜(百年前蔡胡红学论战重评判)(3)

敦敏《懋斋诗抄》手迹

其次,此注是错误的。此注是注“扬州旧梦”。曹寅晚年受内府委托,在扬州先后刻有《全唐诗》和《佩文韵府》,后书未刻完,病死扬州。因同姓曹,注者便附会将曹雪芹当作曹寅孙子了。敦氏记曹雪芹乾隆中四十左右卒,按时间算定为曹寅的孙子尚说得通,但此注显著错误:曹寅康熙五十一年过世时曹雪芹尚未出生,何来“随其先祖寅织造之任”?刻本之时距曹雪芹亡已三十多年了,注者也未作细考,出此大谬。此注有否可能敦诚生前自注?敦诚甲申(乾隆二十九年)《挽曹雪芹》“四十年华付杳冥”,即使按五十岁算也未能见到曹寅的,敦诚怎能糊涂至出此自我矛盾笑话。

中原大战蒋为什么获胜(百年前蔡胡红学论战重评判)(4)

敦诚《四松堂集》稿本

第三、《曹氏宗谱》查证。曹雪芹是否曹寅孙子或儿子或家族其他人只要查《曹氏宗谱》就可证明。在《八旗满洲氏族通谱》中在元孙列载有“曹颙、曹頫、曹颀、曹天祐”,从“页”字辈看,曹天祐当属下一辈。《五庆堂曹氏宗谱》中曹寅有二子曹颙、曹頫(继子),曹颙子曹天祐,两谱都无曹霑、雪芹、芹圃任何信息。查无此人,这是给曹学考证派的当头棒喝,足证“雪芹曾随其先祖寅织造之任”其注之伪!敦氏友曹雪芹与曹寅家了无瓜葛。胡适是见过《四松堂集》刻本(蔡元培给借的)和稿本(书商送上门)的,也看到此注是黏贴的,知道雪芹出生时曹寅已过世,只说“有点小误”(胡适《跋红楼梦考证》)。对此不通之说却轻轻抹过,不作深究,坚持以有误资料来立说。不装糊涂,其整个学说将不成立。

第四、从书上的避讳证。潘重规已指出:“对话中把‘寅’字又写又说,又是手犯,又是嘴犯。”(《红楼血泪史·续谈红楼梦的避讳》)《红楼梦》中,作者是讲避讳的,黛玉避母讳“敏”,音也讳读“密”;夏金桂避“桂”。若作者曹雪芹是曹寅孙不避“寅”字以及曾祖“玺”(曹玺)字,与书中所写是矛盾说不通的。

曹雪芹为曹寅孙说法出处明显有错不可靠,《曹氏宗谱》又无有其人,书中也不避家讳,因而寅孙说难以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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