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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前有个人喜欢你(有个人爱我很久)

从前有个人喜欢你(有个人爱我很久)我们把他堆得满是外卖盒子的桌子简单收拾了下,就着他从冰箱里拿出来不知道过没过期小菜,开了一瓶又一瓶啤酒。我絮絮叨叨的对这个只认识了一天的陌生人说了很多,说到最后舌头都大了,反反复复念叨着这几句,“我还是好喜欢他”“我上司是个大傻逼”之类的话,然后趴在桌子上不省人事。后来我浑浑噩噩的跟他回到了他家,其实那不能称作家,只是个简陋出租房,里面一团糟,他也不尴尬,手指胡乱一指,床还勉强看得过去,他说,“你随意坐。”转身就给我开了一瓶冰啤。那段时间他境遇也不好,浑身上下透着一股颓废劲,和三两个朋友勾肩搭背,晃悠到我面前,也不管周围人的指指点点,很自然地撩起我的额头,略显醉意地说,“别在人多的地方哭,丢人。”我泪眼朦胧地看着他,确定我小半人生中没出现这号人,觉得这人有病,爱多管闲事。我一把拍开他的手,说,“关你屁事!”明明用恶狠狠的语气说出口的,中途抽噎了一下,说出来的时候气势不足,调调转了个弯,显得

从前有个人喜欢你(有个人爱我很久)(1)

文/不念长安

遇见他那天,我十分落魄,不仅失恋还失业了。

1.

我浑浑噩噩地走着,跟着大部队到地铁口,看着汹涌的人潮,孤独感如潮水般灭顶袭来,我突然就走不动了,俯身蹲下来,双手抱臂,像个孩子般嚎啕大哭。他就是在那时候出现在我眼前的。

那段时间他境遇也不好,浑身上下透着一股颓废劲,和三两个朋友勾肩搭背,晃悠到我面前,也不管周围人的指指点点,很自然地撩起我的额头,略显醉意地说,“别在人多的地方哭,丢人。”

我泪眼朦胧地看着他,确定我小半人生中没出现这号人,觉得这人有病,爱多管闲事。我一把拍开他的手,说,“关你屁事!”明明用恶狠狠的语气说出口的,中途抽噎了一下,说出来的时候气势不足,调调转了个弯,显得有些滑稽。他和他朋友都笑了。

我仍然倔强,“笑屁!”那天老天好像故意跟我作对,我接着打了个嗝,响声巨大,他们笑得更大声了。

后来我浑浑噩噩的跟他回到了他家,其实那不能称作家,只是个简陋出租房,里面一团糟,他也不尴尬,手指胡乱一指,床还勉强看得过去,他说,“你随意坐。”转身就给我开了一瓶冰啤。

我们把他堆得满是外卖盒子的桌子简单收拾了下,就着他从冰箱里拿出来不知道过没过期小菜,开了一瓶又一瓶啤酒。我絮絮叨叨的对这个只认识了一天的陌生人说了很多,说到最后舌头都大了,反反复复念叨着这几句,“我还是好喜欢他”“我上司是个大傻逼”之类的话,然后趴在桌子上不省人事。

我醒来的时候,身上盖了一条薄毯,头痛欲裂。一转头看见了睡在沙发上的他,他蜷缩着,身上零散地搭了几件衣服,睡梦中他似乎睡的不安稳,眉头紧蹙,像是在挣扎什么,就在翻身的功夫,他果然从沙发上掉了下来,然后就醒了。我很不厚道的笑出声,就对上他睡眼惺忪的眼眸。

有些人仿佛天生气场相符,我们俩就那么彼此一望,竟然有种落魄后同病相怜的感觉。直到后来他成了我男朋友,回忆起这一幕,他打趣说,我当初被眼屎糊住了,竟然看上了蓬头垢面的我。我回击他说,我才是被猪油蒙了心,稀里糊涂的被猥琐大叔给拐回家了。他也不恼,抱住我,胡子拉碴的下巴抵住我的额头,说他爱我。

2.

最落魄的时候,我们都没有工作,也不着急。那时候我们没考虑过未来,得过且过。魔都的夜晚最迷人,我们去超市买了两扎啤酒,他不知从哪里搞来一辆重型摩托,他把啤酒固定好,利落的翻上摩托,一只脚点地,自认为很帅气的掀开头盔,嘴角刁一根烟,嬉皮笑脸的学着街头小流氓的样子,要我上车。

那段时间甄嬛传风靡大陆,蔡少芬的表情几乎人人手机里备着一个。我玩心大起,学着她的表情说,臣妾做不到啊!他哈哈大笑,把烟一仍,下车一把捉住我,抱我上车。

我坐在后座,双手从后面抱住他,耳边是激荡的夜风,我突然想起早些年看过的电影,舒淇和张震主演的《最好的时光》,影片播放到第三幕,也是同样的场景,只不过后座的舒淇面无表情,无言的悲壮,而我们之间没有第三者,天大地大只有我们。

那一瞬间的幸福感爆棚,我在后座大声问他,“看过影片最好的时光吗?”怕他不知道,又补了一句,“舒淇和张震主演的。”

他也迎着风大声回答我,“没看过。”我笑着骂他文盲。我以为我们会一直幸福下去,没想到我期待的幸福真的是以为而已。

我们把车开到了东方明珠,隔着护栏看浦江两岸的风景,去的那天刚好赶上烟火会,无数的星火从天穹炸开,美到让人窒息。我闭着眼睛许愿,睁开眼时,他有点哭笑不得的看着我,“又不是流星。”我回嘴,“我偏要。”还逼着他也许了愿。

肩并肩步行到滨江大道,我问他许了什么愿。他不说,我就追着他赶,笑闹了一阵,也拉开了些距离,他停下来在原地等我,待我走到他身边,他跟我说,“希望我们一直走下去。”

我学上帝老头样儿,在他额头上划下十字,双手交叠,说,“上帝会祝福你的。”他笑了笑,拉着我的手,虔诚地吻了吻我的脸颊。

3.

我们性格几乎南辕北辙,很难有共同的兴趣爱好。我好动,喜强,看似孱弱的外表下有一颗不服输的心,他和我恰恰相反,不是他的错也不辩驳,特能忍。

有一天我们去买水果,老城一带的夜市人潮攒动,走在那里像是在走迷宫,他紧紧拉着我的手,生怕我被挤散了。一路行来,买了好多零嘴,后来买完水果结账,小摊贩趁着人多,找零的时候少给了。

直到我们走了一段路,掏钱打算买其他东西的时候发现数额不对,我执意拖着他回去找买水果的小贩,水果贩子认为我们坑他,我得理不服输,声音越来越拔高,他在我咄咄逼人的气势下偃旗息鼓,低低骂了声“晦气”,把钱如数退还。

返程的路上我颇有点得意,他欲言又止的看着我,“为了这么点钱,何必呢?”我当场生气,觉得他不帮我也算了,还不体谅我。直接甩开他的手,赌气跑开了。

我跑到一条逼仄的小巷,从旮旯里看着他追赶的身影从我面前晃过,铁定心不让他找到我,看着他探头探脑寻我的身影,有种报复式的快感。直到后来我睁睁地看着他走远了,阴暗的巷子让我想起以前看过的恐怖片,那种从心尖冒出的寒意让我尖叫出声,边跑边回头,才出巷子,就被他一把抱住,他脸上的担心快要溢出来。

他什么都没问,直接背起我。我看见路灯把我们的身影拉到好长,像是走过了这一生。

他拍着我的背,轻轻对我说,“别怕,我们回家!”他知道我怕黑,以前和他在一起,我喜欢人来疯,常对他说些风言风语的话,无意间提到过小时候因为看鬼片,有一段时间不敢一个人睡,睡觉必开灯,长大后也适应不了,没想到那么久以前说过的话,他都还记得。

想不到他是如何记得我可能状似无意的每一句话,只觉得这个男生挺好的,我趴在他背上,一颠一颠的。

难能数的过来的默契是,双休我们在家,他去厨房做饭。那时候我窝在沙发上,沙发是从二手市场淘来的,蹭破了皮,好在是真皮,倒也觉得赚了,那是我们租房里唯一一件贵重家具,冬天的时候我喜欢窝在那里看电视,他做好饭,把桌子拖过来,我们俩就着西红柿鸡蛋汤和莴苣肉片。吃过饭,碗也不洗,直接聊开了。

冬天特别冷的时候,屋子里暖气开得足,仍然觉得冷。他把我冰凉的脚捂在怀里,坏心起的时候,会挠我痒痒,先投降的往往是我,他不依,直到我窝在他怀里讨饶,他才放过我。那时候的我们是那么快乐,尽管我们喜欢为鸡毛蒜皮的小事争吵不断,至少我从没想过分开。

4.

我和他在一起,才发现自己原来是那么糟糕。

挥霍了一段时间,我试着找工作,但老是不顺心,不是岗位已满就是要换岗,可我亲眼看见一个在我后面面试的女生成功应聘了我需求的岗位,我气势汹汹地找HR理论,他好整以暇的看着我,她豁得出去,你能么?我一刹那脸苍白,看那女孩在一旁满不在乎的剔指甲,艳丽的大红灼伤了我的眼,我一路几乎逃着出了大厦。

拖着疲惫的身子回到家,他做好饭等我。我心情前所未有的糟糕,看谁都不顺眼,看着他像往常一样灿烂的笑容,我觉得刺眼,没有迎合他。闷闷的嚼了两口,挑剔他做的饭难吃,嘲讽他穿着围裙的模样像小丑,然后把筷子一放,让自己反锁在卧室,任凭他怎么叫门我都不开。

他似是有所察觉,开口问我,“你是不是觉得我特别没用。”像一声漫长的叹息。他的话让我觉得特别难过,可又什么都不想说,我把电脑音响开到最大,音乐声乍然想起,覆盖了他在外面说的话。

我开门的时候,他已经趴在桌子上睡着了,用手支着脑袋,小鸡啄米般,头一点一点的。我轻手轻脚走到他身边,久久凝视着这张脸,觉得上天还真优待他,明明在一起好几年了,他还像我初见的模样,白衣少年。他醒过来的时候乍然看见我,被吓了一跳。问我在做什么。我语气酸溜溜的,说嫉妒你比我美。他扑哧一声笑开了,用手抚摸我的脸,说他不嫌弃我。

我们融入冰点的气氛被这句调侃打破,他紧紧抱着我,我在他怀里,像一滴融入松脂的泪。他最后什么也没问,只是一个劲儿地对我说,我们一定会好起来的。

有好多次都是这样,明明是我的错,他跟小媳妇似地立在我身侧,恳求我原谅,可我抑制不住自己,用冷战无声拒绝他的道歉,也是在跟自己置气,都不知道自己在气什么。

有一次我们闹的特别凶,他低声下气地追问我,他做错了什么。我说出了一句特别伤人的话,我说,“就看不惯你那浪荡漂泊没出息的劲。”这句话出口之后,我都震惊了,我不知道自己怎么变成了这样,连自己都讨厌。他破天荒的缄默不语,窝在一旁默默抽烟,我嗫嚅嘴唇想道歉,可张了张嘴,最终什么也没说。

以前常听人说,爱得越深,伤的就越深。我以前没能懂,现在看着他一根接一根的抽着烟,心像被剜了一个口,血淋淋的痛。后来我们不知道谁先原谅的谁,只是知道,从那以后,我们说话做事如履薄冰,生怕触动了什么。那时候我才知道,我们之间好像有些东西,真的回不去了。

他找了份工作,具体做什么他没说,只告诉我月薪过5000,那对我们来说是笔不小的数目。那时距离我们冷战已经有十来天,他兴匆匆地告诉我,我看他手舞足蹈得像个大孩子,心里发酸,但也由衷为他高兴。

我们去西餐厅吃了大餐,返程的时候我们决定步行回家,他买了一桶爆米花,路过棉花糖的摊子,他也买了一只来讨好我。后来在捏泥人的老爷爷那里,我们要了一对情侣泥人。我们一个姿势定格了好久,没想到最后出了点意外,塑造泥人的粘土不够了,开了一罐新的,以我为模子的泥像用新开的粘土糅合,握住模样是他的小泥人的手,总觉得姿势很别扭,像是缺了点什么。

我捧在手里,仔细的看,很是嫌弃地说,好丑好丑。他捏了捏我的鼻头,告诉我,即使丑他也喜欢。

我天真的以为我们会好起来。那时我也找了一份工作,工作内容很满意,是我喜欢的。那天下班早,我带了他喜欢的鸡肉生煎馒头,去他告诉我的公司地址看他,没找到公司地址,在路人的指引下七拐八拐,就那么猝不及防的看见了他。

他低头哈腰的,手上拿了份文件,像是在求人,别人没看他,绕过他就走了,刮到他手上的文件,A4纸散了一地。我提着食盒看着他慌慌张张的捡起来,和他分享美食的欲望一下子被浇灭,明明在那儿的不是我,我却特别委屈。

他回到家的时候已经接近凌晨,开灯的时候被吓了一跳,以往那个点我都睡了,那天却没有。他问我怎么还不睡,我勉强扯开嘴笑笑,说买了你最喜欢的小吃,等着你一起。他幸福的拆开食盒,吃得狼吞虎咽。我突然开口,“我今天看见你了”看见他诧异转向我的眼,继续说,“就在你公司门口。”

他的动作仿佛定格,我自顾自的说着,“以后别去上班了。”这句话音刚落,他像只炸毛的猫,整个人满眼都是不可置信,说出来的话仿佛积怨已久,他质问我,“你是不是嫌弃我丢人?”

这是我们在一起这么久以来,他第一次凶我。我不懂明明我是在心疼他,他却不懂,还伤我。我脾气一犟,也赌气说,“你才知道我嫌你丢人。”

直到他跌跌撞撞的跑出去,关了门,我嚎啕大哭,又觉得回到当初我和他相识,那种被全世界都遗弃的绝望感涌向了我。

我伏在桌子旁等了他一夜,我给自己设了一个奇怪的赌局,我说,只要他能在天亮回来,我就原谅他。可惜天光大亮,他一直没回来。我知道,我们的爱情走到了头。

5.

分手那天,他把我们一同经历过的东西仔细打包,比如电影票的票根,比如记满我喜欢东西的小本子,还比如我们手拉手在一起的泥娃娃。我说我们都分开了你还留这些干嘛?他笑笑没有说话,我最后也没有去车站送他。

和他分开好久好久以后,我始终都在想,如果我当初解释一句,结局会不会变得不一样,可惜没如果,错过便是错过了。有些人有些事,当时的自己太年轻不懂,但是都要经历过才刻骨铭心。

我只知道,在那个美好年代里,有个很好的男孩爱过我。那些我形单影只的日子,他陪伴在我身边的温暖会支撑我,在遇到下一段爱情时,顶风前行。

作者:不念长安,老师,杂志撰稿人。喜欢文字像是喜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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