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大横溪村五七干校(帮派林立的北京)
浙大横溪村五七干校(帮派林立的北京)帮派的形成"替代品"只有三个:一是自己挺身而出,但效果并不好;二是借助于帮派;三是请人"做大人"。后两种方式我们稍后再谈。但不管是哪种办法,都使得社区更不安定。以乱治乱,进入了"乱"的恶性循环。"浙江村"里还出现半专业化的"托子"。在京温市场里经营的一个岭底乡的妇女,见谁碰上和政府有关的麻烦事,就来问:"这事你自己办得了办不了?办不了我办。"她"对口联系"工商和公安两个口。本来政府要罚1000元的,由她出面说了就罚500元,剩下的500元当事人和她对半分。不能说"浙江村"里的治安问题是它自己的问题,它和当地治安系统的行为有直接的关系。我们在后面还要对此做简单的分析。当正式的机构实施其功能出现障碍时,人们就只能寻求"替代品"。
跨越边界的社区:北京"浙江村"的生活史
项飙
1994年,一个住在邓村的温州人发现离他不远处有个贩毒点,每天都有些"吃乌烟"的在他门前过来过去,多少有些害怕,便向派出所的一个熟人报了。没想到第二天那个贩毒的竟找上门来,冲着他就问:"你还想活不想活?你知不知道某某某(当时派出所的一个干部),那就是我朋友!"吓得报案人第二天就匆忙逃离北京,生意上的损失也有四五万。
1995年8月,高庄一个帮派抢劫被报,关了两天,交了"保释费"就被放出来了。据说这叫"以罚代刑"。
"浙江村"里还出现半专业化的"托子"。在京温市场里经营的一个岭底乡的妇女,见谁碰上和政府有关的麻烦事,就来问:"这事你自己办得了办不了?办不了我办。"她"对口联系"工商和公安两个口。本来政府要罚1000元的,由她出面说了就罚500元,剩下的500元当事人和她对半分。
不能说"浙江村"里的治安问题是它自己的问题,它和当地治安系统的行为有直接的关系。我们在后面还要对此做简单的分析。
当正式的机构实施其功能出现障碍时,人们就只能寻求"替代品"。
"替代品"只有三个:一是自己挺身而出,但效果并不好;二是借助于帮派;三是请人"做大人"。后两种方式我们稍后再谈。但不管是哪种办法,都使得社区更不安定。以乱治乱,进入了"乱"的恶性循环。
帮派的形成
从"浙江村"的治安案件中我们可以看出,"浙江村"里的混乱是有某种组织基础的,至少是有某种群体性的。要抢劫的人事先有内线打听,坐庄邀赌的人要有后盾。这个组织基础就是帮派。
根据乐清县委组织部1992年的《关于乐清籍党员在京情况的调查报告》称:
当前在京的乐清人聚居点社会治安问题非常突出,基本上处于无政府状态,群众反映非常强烈。特别是时村,从1992年10月中旬开始,一批来自县东片地区的罪犯流窜到北京,专门抢劫在京乐清人,据反映大约有6个团伙,他们白天摸情况,夜里蒙面抢劫,每夜都有四五户人被劫,金额少则几千元,多则十多万元,手段非常恶劣,气焰非常嚣张。据不完全统计,1992年10月中旬至12月中旬两个月时间里,被抢劫金额100多万元。当地派出所由于人手不够,情况不清,再加上都是乐清人抢乐清人,因此,他们基本无法控制,使犯罪分子的气焰更加嚣张。(1992:3)
1992年以后,帮派势力迅速扩张,有按地名相称的"清江帮""虹桥帮""芙蓉帮",有以武器名相称的"斧头帮",也有一般的所谓"兄弟帮"。每帮少则七八人,多则十几至二十不等。据称势力最大的是"虹桥帮"。1992年,某帮派提出不劫100万不回家过年,另一派指标更高:不完成400万不罢休,可见其猖獗。
那么,帮派到底是怎么来的?
下面是个"小芙蓉帮"的发生史:
1990年冬天,住在时村的李家拉了一个东北客户,出售300件皮夹克。不料这客户又到旁边的王家打听,王出的价更低,结果客户就要了王的货。李跑到王家理论,却被骂了出来,两家由此结下怨恨。后来又发生了其他一些什么事(在调查中未能详细了解到),两边矛盾越来越大。
李想起有个表弟在兰州,年轻气盛,写信让他前来"帮忙"。表弟收到信后招了一帮哥们儿赶到北京。王一见这架势慌了手脚,也赶紧给家里打电话让亲戚朋友上来。双方大打一场。结局固然是两败俱伤,李却觉得出了气,事情也算是"有了结果"。
这时李的一个远房亲戚因为合同上的事跟别人发生矛盾。"浙江村"里的合同只是双方自行设定的契约,事先不公证,事后也不去公堂,单方撕毁,对方没有别的办法,往往又只能"硬"着来。这回又是表弟带着那帮人马,打了一场大战,给亲戚争了脸面。
事情了结了,表弟却并不回师兰州,一帮哥们儿就在"浙江村"里租房住下了。这蛮合两位亲戚的心意:这下在"村"里可有武力后盾了!
1991年下半年,李的一个朋友在"村"里被一帮"赖伦"(温州话,意为痞子)骚扰,得知表弟大名,便向李"借"人出气。李虽不太情愿,但碍于面子,将事告诉了表弟,表弟一听就来了劲,再度出征。
几番"征战",表弟这帮人算在村里闯下了地盘闯出了名气,被人称作"小芙蓉帮"。
李某这时感到事情有些"变味"了。老见表弟一帮人东打西斗,晚上在小巷里窜来窜去。他们的屋子里,常能看见长长短短的铁刀。
一天夜里,跟李某同村的一个老乡被劫了两万多元钱。李某害怕之余又感蹊跷:没多少人知道这老乡近几天能结账呀。再仔细一琢磨,表弟前些天正在打听那个人的经营情况!
两个亲戚有些慌了手脚。找表弟好言相劝。表弟头一扬:"你们又不给我们钱,我们后生儿要吃、要穿、要玩,到哪儿搞钱去?"李某特地叫舅舅--表弟的父亲来京规劝,儿子却正告道:"现在就是凶人当道,谁凶谁吃得开!你们那一套,早就过时了!"李某的舅舅是一家乡镇企业的负责人,上面的事就是他在温州告诉我的。老人家伤心地跟我说:"这世上总得有个'道'。耶稣有耶稣的道,孔子有孔子的道,他们这到底算哪一个道?但我又有什么办法?只能是生气加担心!"至于儿子那帮人马的新近情况,老人不知道也不想知道了。
我终于没能和这个芙蓉帮接触上,不清楚李某最早只是一般的好打的青年,还是有什么特殊经历的人物。我从两地的公安部门获知,"浙江村"里帮派的核心成员往往是从温州来的逃亡犯、通缉犯以至越狱犯,也有部分是家里办厂或做生意亏了无力偿债的人。"浙江村"云遮雾罩,成了他们的避风港;物资充足,又成为其下手的好对象。他们的外围是村内一些经营失败又无心创业的青年,见歹徒不劳而获,起而效尤。再就是村内随亲戚迁来的二十多岁的青年,游荡之中被拉下水。每个帮派一般都是三种力量的合流。
后来,一些帮派也巧立名目,提出要给大家提供保护,照此收钱。(参见附件5)但据我所知,他们的新办法倒没能得逞。
帮派组织
内部的组织性对帮派的维持至关重要。在作案时,他们往往有分工,比如有人直接去"行动",有人去预订宾馆(按照帮派的习惯,他们抢劫得逞之后,就去宾馆"享受",同时也为隐藏自己),还有人事先买好飞机票、火车票,或者包下出租车的(万一情形不对,马上逃离)。这使他们的作案效率大为提高。组织性也使帮派具有罕见的威慑力。我问一个遭抢劫的妇女:"你为什么不马上报案呢?"她说:"我们不敢报啊!你要去报案,就算这个抓进去了,他们一起的那几个马上就来要你的命。"帮派内部首先是"同龄群"的关系。我发现,不管是在温州本地的农村,还是在"浙江村",同龄群的关系比我所生活的城市要重要得多,甚至超过了亲戚的作用。以同龄群而不以亲戚关系为基础,使得帮派能超出家庭和亲友圈的管辖。我曾以为帮派成员的父母都不在"浙江村",其实并非如此,但父母在不在北京对他们没有影响。帮派成员几乎不从事经济活动,所以不和社区内的其他关系发生重叠。
在"浙江村",人们用"吃乌烟(温州方言,鸦片)的"来称呼这些青年犯罪团伙。作为一种集体行动,吸毒对帮派的维持有重要功能。一个人成为帮派成员,也往往起源于他的吸毒行为。
我接触较多的是个小帮派,四个人:盛存,26岁;丙勇,22岁;阿龙,21岁;建丰,18岁。帮派内部是亲密无间的朋友关系。帮派没有名字。
盛存和丙勇在老家就认识,先后来到"浙江村",在此成为"铁哥们儿"。丙勇和建丰在"浙江村"里住得不远,老打照面,混在了一起。三个人几乎是同时开始吸毒。建丰年纪最小,却在家里就开始吸毒(受其兄长影响)。1993年下半年来到北京,偶然中碰得这几个,"毒"味相投,便搅在了一起。
我这一次跟这个"小组"见面是在晚上7点。他们也把我当半个朋友看待,"打的"到"村外"的一家餐馆里招待了一番。从一开始,我就能明显意识到盛存的头目地位。点菜主要由建丰来点,最后的钱是由丙勇来付,但中间决定是不是再加个菜,结账的时候跟服务员调侃几句,则是盛存的权利。
吃完饭,我们回到丙勇租住的一间大概仅10平方米的小屋里看电视、玩牌。
这间小屋是他们的根据地,里面的豪华双人床、彩电及丙勇的手提电话都是他们自己配备的,除此之外,几个人并无其他住所。
我问他们经常在哪儿睡?"这还不好办,朋友家、宾馆里随便混一夜不就得了?"他们每天上午9至11点起床,夜晚是真正的活跃兴奋时间。之所以把丙勇的这间屋子作为根据地,是因为丙勇和刘世明有点亲戚关系,虽然刘世明一和我说起他这小亲戚,就气得直摇头,但丙勇拿着这块牌子,凭空也得了不少气势。
大概到了10点钟光景,几个人面显倦色,互相交换了一下眼神,披衣出门。
我们走进了一条我从未到过的偏僻小巷。月黑风高,寂无一人,从小巷边上的灰墙和小铁窗可以看出这里曾经是厂房。五个人只是快步往前走,谁都不说话。
到了一个拐角处,他们突然停住。丙勇让阿龙和建丰在这里陪我,他和盛存则继续往前走。我依然什么也不敢问。
一会儿,他们两个回来了,我们又一言不发往回走。在丙勇的小屋里,我终于看到了我们此行的结果,十个用旧报纸片包的小包,包里是一些米黄的粉末。一包重一钱左右,价值却值40元!这就是他们所说的"鸦片粉",我猜即为海洛因,但不确定究竟是什么化学成分。
盛存娴熟地表演起了"毒道":先从一包"红塔山"烟壳里掏出锡箔纸,在温水里泡一阵,撕下锡箔背面的白纸,用手指折一个来回,从中间裁成两段。各长约10厘米,宽3厘米。这便是他们的毒具。
他又掏出一支烟,甩了两下,从烟里掏出一支小铁管。原来那卷烟只是一道伪装。
盛存把一包"鸦片粉"倒在锡箔上,用手托住。打火机在锡箔下轻轻地燎,粉末立刻变成了黑亮的液体。
盛存口衔铁管,对着那团黑液吸。黑液顺着气流在锡箔上滚动。
我眼前的盛存是满脸的痛苦,眉头紧皱、两眼无神、肌肉紧张。难道他的神经就因此而畅快?
小黑珠滚了一个来回,盛存便把一套东西交于下一位食者。如此相传,一包鸦片能够五个人吸食。但这几位都已是吸毒老手,一次得需四五包才够剂量,一天需三至四次,共12至20包,也即480元至800元。
他们吸毒时的神态令我永远难忘:浑身瘫软,两眼惺忪,舌根发硬--说话都是呜呜作响,咳嗽、吐痰、呕吐。蜡黄、瘦削的脸上哪还有青春的神采!
他们的这一吸法,行话叫"吸大板"。也有人不用吸管,只用鼻子去闻的,但那样吸得不彻底。还有一种办法是把"鸦片粉"撒到卷烟的烟丝里,和着烟抽。这个办法是比较安全,什么时候毒瘾上来了什么时候抽,但也不如"吸大板"实惠。这些都是他们的经验总结。
盛存几个吸完了一包,喝了两瓶矿泉水,嚼了一会儿口香糖(这两样东西也是吸毒时必备之物),似乎又来了精神。四个人神神秘秘地商量了几句,商定晚上去××宾馆。然后丙勇和阿龙很庄重地走出了屋门。
我装作随意地问他们去哪儿,没人回答。其实我心里"也能猜出三两分":又一起敲诈案就要发生了!我对盛存说:"你们还是想办法戒了吧!安心做生意。"1①
戒?说说容易,我们开始也是吸着玩。……现在我们是不抽不行了。说老实话,现在要搞不到烟,我什么事都做得出来!
吸毒当然不好,我的一个朋友,25岁,本也在"浙江村"高高帅帅,一副好品相。去年开始吸毒,现在离了婚,整个人就像被火熏了一样,"萎"掉了。现在在北京已经抽不起,跑到西安去了--那里的鸦片便宜。
可是像我有什么办法?谁不想往岸上爬,还自己往水里跳?可我的朋友、身边的朋友都是这个样子,你想爬还爬不上去!我也不知道自己该去干吗,眼前就是白茫茫一片。
①1995年,我在一份杂志上读到一篇报道,说我"成功地打入了村内的犯罪组织"。我自己并没有"打入"这种神秘的感觉。在村子里生活久了,难免会和帮派打上交道。这很自然。他们也知道我的真实身份,但并不拒斥,所以我这么问并不怕"暴露身份"。相反,如果一项人类学的调查靠"打入"来进行,那是既危险又很难获得全面材料的。
过了11点,丙勇两个还没回来,盛存提醒我该回去了,我也不得不离开。我毕竟不能参与他们下面的行动。
在与"浙江村"开始接触的两年时间里,我并没听说这里有毒品。1992年,两个芙蓉镇人和一个岭底乡人,从西安来到北京"浙江村"。他们是村里最早的吸毒者,开始只是自己吸,并不兜售。但他们通过自己的亲友圈(主要是同龄朋友)发展了不少毒友,自己开始贩毒。1994年毒品迅速蔓延,于是帮派也急剧增多。至1995年初,估计村里已有4至6个贩毒点,2000来个吸毒者。一个干得不错的毒贩子两年挣了几十万,也成为社区里的一号神秘的名人。在早期,货从西安的"浙江村"及河北等地来,后来是从新疆方向来。
至于在北京如何成交,暂不清楚。同为流动人口聚居区的北京"新疆村"里有毒品交易,但温州人没有去那里采购。
除了吸毒,帮派的其他活动也具有很强的集体性。强奸多是轮奸(但是发案率不高),嫖娼也居然是多人齐去,轮观轮淫。像盛存几个商定要去的宾馆就在"浙江村"附近,是这帮青年嫖娼的固定场所。这个小组的成员,平均19岁便有了第一次性经历。
我想强调的是,帮派本身的目的,并不是抢劫。他们聚在一起首先是为吸毒、共同享乐,抢劫、敲诈是为达到这一目的而采取的手段。所以抢劫不是不可克服的顽症。
帮派的组织性也离不开"头儿"的作用。一个头儿当得好不好,有这样几个标准:(一)自己是否勇猛,不怕死;(二)是否和成年人接触较多,特别是,和村里的大人物有直接的关系;(三)当本帮派的人被人打了,或者被公安部门抓进去了,能够保证有效地报复,或者把人及时地"保"出来。一个"浙江村人"告诉我:"那些帮派里的人真是能通天,今天进去,明天出来,回头就跟你算账!上次××不是扬言了吗:'不管花多少万,也得把××保出来。'你要想把帮派的头儿当稳了,就得有这门本事。手下人进一个,就让出一个。否则谁给你卖命?"第一个指标算是当上头儿的最低要求,而在后面两点上的表现,将决定你这个头儿能当到多大(手下能招到多少人)。
但是帮派的头儿永远由年纪最大的帮派成员担任。如果一个人在帮内年纪最大,但在上述三方面又做得不如某个年纪小的好,他也不会被"造反",而是下面的人逐渐离开他,在新的权威下另立山头。帮派的这一分裂机制,也是"浙江村"帮派数量多的原因之一。
帮派在"浙江村"得以长期存在,并不在于它对维持社区生活有什么"功能"(像我们过去常用的解释那样),而在于它走进了一个自我循环的道路,它自己创造了自己的市场。比如万挺光被劫之后,第一反应就是去找自己能把握得住的帮派势力。正如一个温州干部所概括的那样:以黑吃黑,越吃越黑。
与此相似的是帮派的"示范效应"。一个大帮派的"老大"对我直言道:"你也别问我们是怎么组织起来的。现在这个世道,我不组织一帮人,就要被别人吃掉!""凶人得道"不仅成为很多青少年的社会信条,一些家长对自己的孩子涉足帮派并不坚决阻拦,也和这样的想法有关。我所认识的一个帮派小头目的父亲成天穿一身褪色的旧军装,他原来当过乡里的什么干部,也算曾经在"体制内"工作过的人。一次我正在他家里吃饭,他的一个亲戚来说自己和某人吵了架。这位父亲大声说:"你不用怕!不行就叫我们阿杰(他儿子)收拾了他!"不同帮派之间为争夺势力范围的争斗1①,也强化了帮派内部的组织性。1993年3月,"芙蓉帮"与另外一个帮派就某村的占据权大战一场,双方损失可能多达20万。"我们这帮人哪里容人欺侮的!"这是各帮派相同的观念。1993年8月,时村的某帮派被公安机关擒拿,时村里并不因此太平,相反混战不断。因为这里出现了"势力真空",原来住在时村的帮派成员不断迁往马村,各帮派又为争这块地盘而加紧争斗!
但是各帮派之间也不是没有合作。吴金安托阿宝给他报仇,结果却万分惊讶地发现阿宝和对方坐在一个屋子里吸毒!到这时候吴金安才意识到他的一次被劫,有可能就是阿宝作的内线(参见第六章)。在"风声紧"、北京公安部门要有所行动时,各帮就暂时互相妥协,彼此合作,甚至共同"联防"。虽然这种联合不难以理解,但遗憾的是,我一直没能观察到不同帮派之间联合的详细过程。
帮派分子来去迅速,今晚在村里劫了几万,明天就去了石家庄。
温州-兰州-西安-大同-太原-石家庄-北京是他们最常往来的路线。各帮在"浙江村"似乎都有"常驻机构",但在一地常住的,通常是帮派中的小兵,其他的都在来回跑。真不愧是"浙江村"的帮派,他们的行为也是"跨越边界"的!这显然给对帮派的治理带来很大困难。
①"浙江村"里帮派的"领地"意识和唐人街等早期海外华人社区内的帮派不完全一样。他们认为,在一片地方(地方大小也没定数)只能有一伙人在,如果附近又住了一帮相似的,那么必须要分出个高低来。但这并不意味着胜利的一方对这片地方就有什么控制权。"浙江村"内的帮派还没有发展到向各户收"保护费"的程度。
帮派和大人物
帮派是青少年组织,但如果不注意到它和社区内成年"大人物"的关系,我们对它的理解将是不全面的。除了前面提到的当上帮派头目的三个指标,后来还形成这样一个评价指标:看你能不能不用武力把钱"敲"来。这就需要和大人物有更紧密的联系,抬高自己在社区内的"知名度"和威慑力。
帮派和大人物的关系是个复杂的问题。它和大人物的形成、大人物和大人物之间的关系,直接联系在一起。我大致分了以下五种关系类型,它们分别对应于五种不同的大人物。
1."师徒"
"浙江村"里1988年就有了"大人物"的概念,指的是刘世明、张昌洪、钱注林、周卓海等等,主要来自虹桥和芙蓉两个镇。他们之所以被认为大人物,一是亲眷多,二是来得早,认识的朋友多,经常出面调解纠纷。当时被称为大人物的人不多,但他们并没有构成一个群体,彼此间也分不出高低,各有各的领域,当碰到什么"跨领域"的事,几个人则互相通气。
1989年张昌洪在调解一起纠纷的时候,可能涉及了刘世明的亲友圈,让刘世明帮忙,但刘世明并没有按张昌洪的意思办,相反把张昌洪圈里的人给"折"了(断案时损害了他的利益)。
这下,大人物化为两大阵营。一是张昌洪一派,钱注林在他麾下;一是刘世明一派,当时比较孤立,但和周卓海、万佳友的关系不错。刘世明暂时忍气吞声。
这样,张昌洪成为村里第一个大家公认的大人物。张昌洪为人城府极深,极其奸滑。1993年以前,他曾在另一个大人物的组织下,和其他6名股东一起,办起了"浙江村"内第一家正规的生产企业。
1993年,他为了把这个厂子承包下来,竟专门派人缠住他的竞争对手,也是当年一起创业的股东之一,天天请对方吃饭喝酒,使他没法办事。张昌洪的地位也离不开他弟弟的功劳。据说张昌洪的弟弟极能打架。张昌洪调解不动,又损害自己利益的,就让弟弟上;弟弟打架出了事,又由张昌洪出面讲案。文攻武卫。村里人说,张昌洪的天下有一半是他弟弟给他打出来的。
但是好景不长。1990年周卓海和万佳友给刘世明撑腰,"抬"他。
刘世明重新拉了一批能打能闹的小年青,硬是把钱注林和另一个在张昌洪手下的人打出了"浙江村"。张昌洪此时也以企业为重,一见局势对他不利,搬出了"浙江村"。
但是刘世明并没有马上取代张昌洪的位置,周卓海成为第二代的首号大人物。周卓海的亲友圈和当时刘世明的差不多大,但在当时他有这样几个优势:一是不像刘世明那样在村里有宿怨,能更广泛地"团结";二是有钱,他1986年就开始在东安市场包柜台,当时一年就能赚40万;三是他和张昌洪一样,有一个能打的弟弟。
1992年,周卓海在"浙江村"和柯桥开了北京至绍兴的专线托运站,垄断"浙江村"和柯桥之间的布匹托运,但另外一个人紧随他又开了一家类似的托运站。周卓海分别在北京和绍兴和对方展开"大战"。周卓海的势力主要在北京,对方的关系主要在绍兴。二雄相争,一时成为温州人"流动经营网络"中的大事。最后,双方商定,周卓海主要管北京这一头,对方管绍兴那一头。
稍后,刘世明和周卓海又出现一些矛盾,虽然表面上没什么冲突,但不再互相捧场。
经历了这番你上我下的波折,刘世明学到了当首号大人物的技巧。一是广交朋友,凡是碰上的人都热情款待。我1993年春节在见到刘世明之前,就有人和我说:你认识他可好了,他们家的饭都是开着吃的,一顿饭来了几个人吃都没法算。这个说法有点夸张,但刘世明当时的心态也恨不得搞"食客制"。我陪他从马村往海慧寺走,一路上我们几乎没法说话,他所有的时间都在和迎面走来的人打招呼。后来他一出门就坐三轮车,否则被人拉住聊天说事,自己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到目的地。
刘世明的慷慨也是出了名的。1993年,他听说一个虹桥的老乡得了白血病,其实这个人和他也没什么关系,他一下子就给了3000多块钱,算是对他的帮助。1995年,JO大院里的一个房客得了严重的肾病,刘世明带头出钱,并让所有股东都捐款,亲自把钱送到病人手上。这些事情都传为美谈。刘世明的妻子也非常注意树立他们的公共形象,对家里各种客人,处理既热情得体,又不失隐藏的威严。在塑造形象这一手上,张昌洪和周卓海都不及他。
刘世明权威的最后确立,离不开他和帮派的关系。他曾比较密切交往的"虹桥帮",成为"浙江村"内最大的帮派。在一般的帮派中,头儿对其所有成员都是直接管理的,而这个虹桥帮内却分为两层。"大头儿"身边还有大概三个"副手",村里传闻帮里人数也得上百。"大头儿"跟着刘世明进进出出,对"副手"进行协调。
刘世明和帮派之间的交往看不出丝毫的功利色彩。有意思的是,他们按中国传统社会中武术帮派的"师徒"来界定彼此的关系。小青年们称刘世明为"师傅",刘世明称他们为"徒弟"。刘世明在村里已经形成的威望、热情的为人,以及魁梧的身材,都是小年青愿意认他做师傅的原因。在平时,徒弟跟着师傅转,帮着提着大哥大,上下(出租)车开门等。"师傅"的奖赏是"徒弟们"的经济来源之一。一次刘世明和东北的生意赚了大钱,掏出5000块钱给了虹桥帮的帮主,让他们今天出去乐一乐。另一次,我看见另一个帮派的小青年来向刘世明"借"2000块钱,刘世明却掏了3000块钱给他。这钱刘世明今后也是不可能要他们还了。
但是刘世明从来不参与他们的犯罪行为。一个"浙江村人"曾风趣地和我说:"这些童子痨(指帮派)就像核武器一样,刘世明不会用他们去干什么事,但是没他们也不行,威信没基础。"帮派使刘世明获得了对自己的亲友圈和生意圈的保护能力。"浙江村"里各帮派有所行动之前,一定要打听清楚对方和几个大人物之间有没有关系,特别是和刘世明有什么关系。只要有关系,他们必不敢惹。这样,又反过来强化了刘世明在"系"里的地位。
在"浙江村",和帮派形成这样"师徒关系"的只有刘世明一人。唯其作为村里的首号大人物,方能如此。
2.跟随
"浙江村"早期的帮派头目在步入成年以后,一部分成为新的大人物。人们在盖大院的时候要找一个"到社会上能摆得平"的,找的往往就是这类人。新的帮派成员和这种大人物形成紧密的"跟随"关系。
1993年,和刘世明关系密切的那个虹桥帮帮主被捕,可他身在狱中,影响却波及千里之外,常常"遥控"调解问题。1995年,JW大院的一个股东去西安做自己的生意,回来发现自己当月应得的红利却没得到,于是借探监之际把此事告诉帮主。帮主写信给当年和他一起闯天下的二豹,二豹马上拉了三个人来JW大院质问。去JW之前,按"惯例"先看望同时询问刘世明,算是打招呼。事情很快就解决了。据说现在有几个生意做得不小的,就等着他出狱合作。
他的"老部下"也等着他出来。他和别人进行生意的"合作",也必然给"老部下"带来新的经济保障。
我在第五章中提到过"清江帮"。清江帮帮主付天郎是个有点传奇色彩的人物。他话语不多,在北京拉了一大帮同龄群的朋友,曾统一把他们安排在马村一个仓库里住。每天三顿饭,他出钱雇人把盒饭拉到仓库门口,大家随便吃。后来年纪稍大后,他不再以打架为日课,转向市场开发,办得很有起色。在经营的过程中,和别人发生矛盾,他就让过去的手下去"要说法"。这类大人物可以算是"帮派成人化"的产物。现在"浙江村"内势头最猛的一位是高建平。高建平曾在少林寺习武,80年代回家在乐清办习武班,带出了一批能打的学生。
1991年来北京后,这批学生成了他的主力。据说在各地的"浙江村"都有他的学生,人数上千。他先是和付天郎一起干市场,后来两个人不和,转到刘世明门下,共创JDQF城(布料市场)大业,凡JDQF城的外部纠纷,全由他解决。
1997年11月,JDQF城和附近的TS市场因为争地皮产生矛盾,不知道高建平在这里做了什么手脚,TS居然要干掉他。不料这边消息快,高建平的学生们已经严阵以待,对方来的人没找到高建平,反而被枪打伤。TS扬言,不报仇不罢休。TS先走"官道",可是敌不过这边的关系,没有结果。同时高建平派了个学生,混入TS市场的芙蓉帮里做眼线。TS芙蓉帮策划了好几次,准备干掉高建平,可是连扑了三次空。最后一次假装又筹划,终于查出眼线,当场掏枪毙掉。执枪人被警方逮捕,TS又拿出50万,把此人保出。过了几天的一个上午,高建平刚走到JDQF城门口,三个人向他开枪射击。
对方把枪绑在胳膊上,用军大衣罩住,开了两枪,好在没打着致命的地方。有人说这是TS的报复,也有人说这和TS没直接关系,是高建平的"学生"和其他帮派发生矛盾,把气撒到他身上。但据知情人说,高建平自己是很明白对方到底是谁。最后究竟怎么解决,一般人就不得而知了。
这样的大人物还充分利用他们和帮派的紧密关系"做大人"。
"做大人"和"讲案"的意思差不多。但是"讲案"多少还要顾及公平,"做大人"则基本上是从某一方的利益出发,来压对方,以获得自己的好处。
1993年10月,有两人到某家上门讨债时将债务人打死。人命关天,凶手后怕,请某大人物出来"做大人"。第一轮调解结果是:凶手甲一次性赔偿7万,凶手乙赔偿5万。凶手甲与被害家属表示同意,但凶手乙无力支付。第二轮调解便决定,凶手甲赔偿后,被害人家属不再对其起诉;乙不作赔偿,被害方将案情适当说轻,对乙起诉。三方同意,至此"终审"。乙最后被法庭判决有期徒刑7年。
为了保全甲的性命,这位大人物要压两个人,一是被害者,一是乙方,甲则不可能不给他回报。
1994年6月,大红门的邓某在玩台球时与人发生争执,将对方打成重伤。邓父连忙四处打听,乃知对方与某帮派有密切联系,就赶紧跑到马村黄某家报告,自报赔偿8千,只求和平解决。黄到受伤者家中与那父子商量,最后以1万协定。被打方心有不服,无奈自己的帮派远不如黄手下的厉害。第二日邓父又摆了一桌酒席,请对方与黄享用。邓家最后给黄的好处不可能只是1万。
最后,在"浙江村"形成规矩,出了什么事,双方赶快尽可能找厉害的大人物,调解干脆就让两个大人物坐下来商谈。如果两边叫的人物势力悬殊,那么商谈都没有必要,弱的一方直接认输了事。有理没理并不重要,和大人物有没有直接的关系才是决定胜负的关键。
比起"师徒"关系,在"跟随"关系里,大人物和帮派的联系更紧密。他们直接指示帮派的行为,依靠和帮派的关系获利,平常也给帮派更大的利益,什么东西"给小兄弟一份",是他们平常不能忘记的一件事。
3.掮客-委托人关系
在刘世明取代周卓海地位的过程中,陈存圣起了一定的作用。
陈存圣也在80年代中期就来到北京,人很聪明,跟一帮大人物混得很熟。周卓海红火的时候他跟周卓海,和他一起筹划搞DH市场。
陈存圣把一笔投资挪为私用,但他和别的股东说是周卓海花的。周卓海要查账,陈存圣耍了一招,向周卓海老婆告发了周卓海在外面有"二奶"的事实。周卓海的老婆成天闹,不仅账没法查,周卓海的生意也只好告一段落,股东纷纷转向别的营生。这件事在"浙江村"里知道的人不少,颇反映了陈存圣的为人。
待刘世明的地位稳固后,陈存圣又投向刘世明。在他投资的几个项目中给刘干股。万佳友说陈存圣"是'浙江村'里的徐世昌,他要是不抱住刘世明这样的人,早就被人给灭了。"这样的人,帮派成员是很看不起的。但是陈存圣是"浙江村"内和当地政府部门关系最深的人之一,按照帮派成员被捕,头儿必须把该成员保出来的原则,帮派不得不经常找陈存圣当"掮客",委托他"捞人"。
1993年的一天,我住在陈存圣家,隔壁彻夜的缝纫机声吵得我一夜不能入睡。大概在1点多钟,我听见陈存圣打电话:"是某某某吗?还值班呢。出来喝点?不行?哦,指导员在呢。……那个事情……是是是。我们这些老乡不懂,他觉得给了你钱,这事就能给他办。我现在也不知道怎么对他解释啊。……如果不够再说,反正人要让他出来……"他这是在给派出所打电话。
但是,陈存圣从来不和帮派成员有过多的联系,双方的交易近乎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形式。一则他也不怕别人来惹他,二则真惹了他,他背后既有刘世明这样的靠山,又有管理部门的关系。怕什么呢!
4.雇佣
雇佣和我们上面说的"叫人打"庶几似之。只不过,"叫人打"都是在事情出来之后,雇佣则也可以在平常,拉一帮人壮壮声势。
"叫人打"通常叫的是一般的社区成员,而雇佣则必然要拉帮派了。
作为"雇佣"的大人物,多半是按"常规路径",即依靠在亲友圈内的影响,及自己的能力等发展起来的,在影响上比不上刘世明,也不像高建平那样直接以帮派为基础,但他们又有些"野心",想在社会上有更大的势力。这种大人物倾向于笼络一些"准帮派"的成员。
"准帮派"者,温州人谓之"赖伦",近乎于北方人所谓的"街痞",广东人所谓的"烂仔"。一位自称"识遍本地人,知尽'村'内事"的年轻人告诉我:
这些小赖伦都是20岁左右的小家伙。他们也拉帮结派,认什么"老大",但跟正式的帮派不一样。他们一般不敢搞敲诈勒索,也不敢行凶杀人。这些人有时也挺讨厌,脸皮厚,不懂事。时村口上就住了一帮,时不时向我借钱。我们说起来也算"朋友",一次借个一二百的,能不给吗?不过要真有了事,叫这帮家伙去打打闹闹出点力也还是挺管用的。
笼络"准帮派"的具体办法,和刘世明的"师徒"关系有几分相似。平常以"朋友""兄弟"相称,给些零花钱,到有事的时候再一事一议,给些"特殊津贴"。
笼络"准帮派"也是大人物的一种平衡策略:在通常情况下,这帮人已足以给自己助威保驾了;而他们又不敢越轨太过,不会惹出太多的麻烦,尤其不用怕哪天突然翻脸,搞你个家破人亡。
5.结合和委托
更一般的大人物,比如前面说的潘忠清、陈胜江等人,对在全村呼风唤雨不太感兴趣,要的是生活太平,能赚钱。他们觉得和帮派结成稳定的关系,成本既高也危险,但是又不能对帮派完全置之不理。他们的策略就是找成年化的帮派头儿,与他们合作,有事委托。这种关系在关于"大院"的两节叙述中我们已经说明。
"浙江村"里青少年帮派和成人之间的关系和其他移民聚居区有所不同。比如Chin(1996)指出,在美国的唐人街,成人的非法行为,比如开赌场、妓院,以及成人的有关组织,如"堂",提供给了帮派以滋生的土壤。在"浙江村",帮派产生在前,大人物产生在后。或者说,他们是依循着各自不同的路径发展起来的,然后结合在一起。
在理解帮派和大人物的关系中,帮派和大人物各自的"多头分立"格局是一个关键。李文虎说:"和以前比起来,现在的势力大的人多起来,有点平衡起来,你老想压别人压不住了。你给别人面子,别人也会给你面子。过去是你不给人面子,别人还不能不给你面子。"1①而大人物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和权威,也不得不去利用不同的帮派,给帮派提供了市场。同时,也由于大人物是多元的,彼此又是互相制衡的,有拿钱雇帮派的,有为帮派从法律的制裁中开脱的。
帮派得到了一个群体生存所需要的各种资源。
在对帮派的整治中,"成人化的帮派头目"是关键。1995年的轰赶对帮派势力的打击也不可谓不大,但是从1997年开始,帮派又在死灰复燃,吸毒现象重新抬头。政府应该对不同的大人物进行区分,大多数人对帮派的利用都是不得已而为之。成人化的帮派头
①"'浙江村'里有黑社会",是村内外普遍的传说。"××手下有上千人,他自己知道的不过四五百人,其他的都属于低一层的成员,有事招呼过来。××平时就出钱养着他们。像他这样的人,到区局、市局(公安局)里喊几个人是不成问题的。'浙江村'就跟上海滩差不多。真正的头子从来不在'村'里,只在大宾馆里包房间,坐镇指挥,喽啰们才到这里行凶。"这些传说虽普遍,但一般都给不出明确的事实。从我所掌握的帮派和大人物之间的关系看,我不认为这里有所谓的"黑社会"。
首先可以看"浙江村"里的经营行为。真正的黑社会组织,必定要依托于一个稳固的经济基础,必定要"欺行霸市",用恐怖手段在某些经营环节形成垄断。如当年黄金荣、杜月笙手下就有多少个"霸"(从当铺、钱庄到粪霸、菜霸等等),但"浙江村"内部的经营完全是自由竞争的。在日常的经济交往中,大户们还常常预先付款,代为垫支,以此显示信誉,增强自己的社会声望。
黑社会也是一个"社会",为使它自己那套"规则"生效,也必然要有一个权威、一套组织乃至纪律。真正的黑社会,在表面应该是相安无事甚至井井有条的,而"浙江村"的帮派一片乱糟糟,说明它发育很不成形。"浙江村"可以说是一个"灰社会"。
——选自项飙新书《跨越边界的社区:北京"浙江村"的生活史》(修订版)/项飙 / 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 生活书店出版有限公司 /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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