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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主体结构监理实施细则模板(构筑物基础监理实施细则)

基础主体结构监理实施细则模板(构筑物基础监理实施细则)2.7《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 50319-2013);2.6《变电(换流)站土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Q/GDW1183-2012);2.3已批准的本工程《监理规划》;2.4已批准的本工程《项目管理实施规划》和《施工作业指导书》;2.5《变电(换流)站土建工程施工质量评价规程》(Q/GDW1856-2012);

基础主体结构监理实施细则模板(构筑物基础监理实施细则)(1)

建筑物基础图

编制依据

2.1本工程的设计文件、施工图和技术资料;

2.2本工程的《建设监理委托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2.3已批准的本工程《监理规划》;

2.4已批准的本工程《项目管理实施规划》和《施工作业指导书》;

2.5《变电(换流)站土建工程施工质量评价规程》(Q/GDW1856-2012);

2.6《变电(换流)站土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Q/GDW1183-2012);

2.7《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 50319-2013);

2.8《输变电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管理规程 第3部分:变电(换流)站建筑工程施工》Q/GDW 10248.3-2016;

序号

工程部位

现场检查控制内容及要点

文件资料控制内容及要点



分部

子分部

分项




1

(一)

定位及高程控制

1) 复核控制桩的校核成果、控制桩的保护措施及平面控制网、高程控制网和临时水准点的测量成果。

1) 检验批、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2

土方开挖

1)检查地面排水和降低地下水位所采取的措施(W点)

2)检查是否按照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进行放坡(W点)

3)联系设计工代对持力层土质情况是否符合勘察、设计要求进行确认(H点)

4)检查基坑(槽)轴线位置、尺寸、标高及表面平整度(H点)

5)检查持力层土质不符合设计要求时,应及时通知设计,并按设计要求进行处理(H点)

1)地基验槽记录

2)检验批、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3

土方回填

1)检查基底处理、回填料质量、最佳含水量控制,填土分层厚度、压实程度(H点)

2)对回填土方现场取样进行见证(W点)

3)填土施工结束,检查标高,边坡坡度,表面平整度(W点)

1)回填土试验报告

2)检验批、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3)回填土见证取样汇总表



4

(二)

1)复核轴线位置及标高

2)检查模板加固是否符合施工方案要求并安装牢固

3)检查模板安装接缝质量与表面质量

4)检查截面尺寸和相邻两板表面高低差

5)检查预埋件(管)安装质量、预留孔洞位置及尺寸

6)检查模板内杂物清理

7)检查底模及其支架拆除时的混凝土强度及拆除顺序

1)技术复核记录

2)检验批、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3)底模拆除混凝土强度试验报告


5

(二)

1)检查钢筋原材料并进行见证取样(W点)

2)检查钢筋加工质量(受力钢筋弯钩和玩折、箍筋末端弯钩、表面质量、调直、加工偏差等)(H点)

3)检查钢筋安装质量(钢筋规格、级别、品种、形状、尺寸、数量、间距、排距、锚固长度、接头设置、保护层厚度)(H点)

4)检查钢筋焊接质量并进行见证取样(W点)

5)检查预埋件(管)安装质量、预留孔洞位置及尺寸(H点)

1)钢筋材料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试报告、钢筋焊接力学性能试验报告、电焊条合格证

2)钢筋隐蔽验收记录

3)检验批、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4)原材料、钢筋焊接见证取样汇总表

6

1)检查水泥、砂石、水等原材料质量并进行见证取样(W点)

2)检查混凝土拌制质量或商品混凝土质量卡,检查坍落度,对混凝土试块现场取样进行见证(W点)

3)混凝土浇筑过程进行旁站(S点)

4)巡视混凝土养护情况(W点)

5)检查施工缝、变形缝等细部施工(H点)

6)混凝土现浇结构外观检查及尺寸偏差检查(H点)

7)检查卷材搭接缝与收头质量(S点)

1)水泥、砂石、水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试报告

2)混凝土配合比报告(包括开盘鉴定报告)或商品混凝土合格证及出厂质量卡

3)试块强度试验报告及试块强度评定表

4)检验批、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

5)原材料、试块见证取样汇总表

6)旁站监理记录表



7

消防泵房雨水泵房等

地下

防水

工程

防水

混凝

1)-6)条同混凝土基础子分部

7)检查施工缝留置位置,钢板止水带迎水面方向(H点)

8)检查模板安装对拉螺栓止水处理及拆模后处理(H点)

9)检查穿墙套管止水环处理(H点)

10)见证防水混凝土结构蓄水试验(W点)

1)-6)条同混凝土基础子分部

7)防水混凝土结构蓄水试验

4.2土建质量控制重点工作要点

序号

项目

控制要点

1

定位及高程控制重点

1)设置符合测量要求的控制点

2)进行轴线测量时需采取相邻控制点进行闭合复核

3)对设计要求进行场地标高现场复核的工程,必须督促施工单位完成原始标高的测量,并作为土方回填的结算依据

4)沉降观测出现异常情况及时联系设计确定处理方案

2

承重支模架验收控制重点

1)钢管模板承重架要求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单位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施工方案必须经施工企业负责人批准,并报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对于高度超过8m,或跨度超过18m,或施工总荷载大于10kN/m2,或集中线荷载大于15kN/m的户内变电所模板承重架,要求施工单位组织专家论证,并按照专家论证意见进行模板承重架施工)

2)对经批准后的施工方案要求施工单位必须对施工班组进行技术交底,并要求施工单位按批准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施工过程中加强检查,对立杆间距、步距不符合施工方案的要求进行返工处理。

3)对立杆支承在土体上时,为防止地基沉降造成梁、板下沉及立杆失稳,要求施工单位对土体进行压实或采取其它安全措施。

4)对钢管模板承重架的水平杆、剪刀撑等构造措施要求严格执行规范﹛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模板支架技术规程(DB33/1035-2006 J10905-2006)﹜第6节的相关要求。

5)对钢管、扣件使用前必须进行现场抽样检测、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施工过程中加强对钢管、扣件质量进行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钢管、扣件要求施工单位不予使用。

7)其它施工及安全管理要求应严格执行规范﹛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模板支架技术规程(DB33/1035-2006 J10905-2006)﹜第7、8节的相关要求。

3

钢筋工程验收控制重点

1)对二~四级抗震等级框架梁、柱箍筋加密要求检查:梁箍筋加密区范围要求≧1.5Hb≧500mm(Hb为梁截面高度);柱箍筋加密区范围要求≧柱长边尺寸≧Hn/6≧500mm(Hn为所在楼层的柱净高)。

2)梁上负弯距钢筋长度要求满足第一排负弯距加筋长度≥L/3(L为梁净跨),第二排负弯距加筋长度≥L/4(L为梁净跨)。

3)梁柱节点处箍筋应按设计要求进行加密,不得为方便施工而任意加大箍筋间距。柱钢筋接头错开要求满足≧500mm≧35d。

4)梁柱节点处梁、柱钢筋锚固长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特别应重视悬挑梁钢筋锚固长度的控制)。

4

防止地基沉降控制重点

1、对于大面积填土的换流站工程,建设管理单位应提前进行场地平整工作,使建筑物施工前有半年左右的自然沉降时间。

5、应根据先施工深基坑,后施工浅基础的原则进行施工。

6、在软土区施工时应注意不宜扰动原状土,开挖基坑时要留厚200mm以上的土在基底垫层施工前由人工开挖,并且开挖好的基坑不宜暴露时间过长,尽量做到边开挖边做垫层基础,在地下水位以下施工时应采取排水措施。

7、深基坑开挖时应加强观测,考虑土方开挖卸载引起的坑底回弹和边坡稳定问题,必要时考虑支护系统以防止建筑物产生有害的附加沉降。

10、在回填区域施工时,要严格按设计要求进行,对根植土进行清除,回填矿渣要符合设计级配要求;大块石清除出场或现场破碎,严格按规范要求控制好标高,应采用压路机来回辗压,做到分层压实、分层试验。确保密实度符合设计要求。

5

深基坑工程验收控制重点

1)对于开挖深度超过5m的深基坑要求施工单位组织专家论证。

2)对于软土地区的开挖深度不应大于4m,软土地区的消防泵房间、雨水泵房、事故油池等地下结构要求设计按照沉井措施进行设计。

3)对于无法实施大开挖的工程,要求设计调整设计方案,并增加相应措施费用。

4)现场土质是否满足大开挖要求,是否对已完成的建(构)筑物产生影响。

5)开挖出的土体要求杜绝堆在基坑周围,防止基坑周围堆载而产生基坑坍塌。

6)对采取大开挖的基坑,基坑边坡的放坡系数应严格按规范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6.2.3条执行。

7)加强开挖过程监测工作,设置监控点,随时预报基坑变化情况,确定报警值,及时发现险情,防患于未然。

6

大体积混凝土浇筑控制重点

1.严格控制混凝土坍落度(不大于16cm),防止混凝土坍落度太大造成混凝土基础表面产生开裂。

2.对于后浇带、沟道、孔洞等应力集中处的加强筋进行重点验收,检查其锚固长度是否符合要求。

3.设计采取独立支墩式的设计措施时,应对独立支墩的钢筋采取定位措施,防止支墩钢筋出现偏位现象。

4.混凝土浇筑应分层进行浇筑,一次堆积厚度不超过40cm,并采取二次振捣的措施,增强混凝土的密实度。

5.在夏季施工阶段,由于气温较高,需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各种材料的搅拌温度和混凝土的入模温度(小于30℃),一般安排在夜间施工或在基础浇筑时搭设遮阳棚,防止阳光直接照射。

6.在冬季施工阶段,需在基础模板内衬PVC保温养护垫,确保混凝土内外温差不大于25度。

7.对属于大体积混凝土基础的应按规定在混凝土底部、中部、表面设置测温点,基础内外温差超过25度时,需调整保温层厚度或养护用水。

8.对基础表面的预埋件位置、标高在第一次混凝土浇筑完成后,应进行复核并进行调整,符合要求后方可进行二次混凝土的浇筑。

五、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5.1施工方案及质量保证措施审查

单位(分部)工程开工前,施工项目部应根据各单位(分部)工程特点、特性、难点,结合工程建设各阶段的关键节点,编制完成单位(分部)工程的施工方案,并报监理项目部审查。

监理项目部审查内容:①方案的内容是否完整,编制的程序是否符合,编制质量好坏;②该施工方案(措施、作业指导书)制定的施工工艺流程是否合理,施工方法是否得当,是否先进,是否有利于保证工程质量、安全、进度;③专项施工方案的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④方案的技术性(计算步骤、方法、结果)是否合理、正确;⑤安全危险点分析或危险源辨识、环境因素识别是否准确、全面,应对措施是否有效;⑥质量保证措施是否有效,针对性是否强,是否落实了工程创优措施,是否优先采用了典型施工方法;⑦特殊施工方案应附安全验算结果。

一般施工方案按《国家电网公司施工项目部标准化工作手册》“施工方案目录”。填写《一般施工方案(措施、调试)报审表》报监理项目部。

特殊(专项)施工方案编制范围执行《国家电网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规定 国网(基建/2)173-2015》附件5、附件6的要求。特殊(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审、批程序应执行《国家电网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规定 国网(基建/2)173-2015》中相关条款的规定,并填写《特殊施工方案(措施、调试)报审表》报监理项目部审查。

5.2见证计划

5.2.1见证原则和送样要求

施工单位应对拟进场的原材料进行认真的全面检查、检验。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将检验结果连同相关质量证明文件报监理工程师审核。监理人员应对进场实物,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的约定或有关工程质量管理文件规定的比例,采用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的方式进行抽检。对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材料必须撤出现场,不准在工程中使用。

涉及结构安全的建筑材料、试件、试块的取样,施工单位应提供相应的材料质量证明资料,并按规定要求如实填写《试验委托书》经监理专业工程师核实后,由监理人员见证情况下现场随机取样。

工程开工前督促施工单位编制《混凝土件试块留置计划》,报监理项目部审批,监理项目部按批准的留置计划进行现场见证取样;对于建筑物同条件试块的留置,应满足主体结构(基础不需)留置数量不少于3组。

根据工程实际,对重要材料采取监理人员和施工单位一起送样到试验室的方式,对于一般的材料采取现场封条后加盖监理项目部章后由施工单位送样到试验室的方式。

试验室应提供相应的有关资质等级证书、营业执照和检测范围;检测单位在授权委托检验任务时,须有送检单位填写委托单,见证人员应在委托单上签名盖章,试样送达后,收样人应出具收样凭据。

5.3隐蔽工程验收

施工项目部在隐蔽前48小时前通知监理,监理项目部于隐蔽前组织相关人员对隐蔽工程进行检查、签证确认并签署意见。工程质量隐蔽验收签证的结论应明确,必须有是否同意隐蔽的结论。

对已同意覆盖的工程隐蔽部位质量有疑问的,或发现施工单位私自覆盖工程隐蔽部位的,应要求施工项目部进行重新检验。

换流站土建工程隐蔽验收范围和检查要求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要求

1

地基验槽

1.验收时间为各方共同检查验收日期。

2.基槽(坑)位置、几何尺寸、槽底标高均按验收实测纪录填写。

3.土层走向、厚度、土质有变化的部位,用图示加以说明。

4.槽底土质类别、颜色及坚硬均匀情况。

5.地下水位及水浸情况等。

6.检查验收意见:写明地基是否满足设计、规范等有关要求。是否与地质勘查报告中土质情况向情况相符,验槽由建设单位组织地质勘查部门、设计院、建设、监理单位及施工有关人员参加,共同检验做出纪录并签字。无验槽手续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2.1

地下建筑防水工程(施工缝细部构造)

1.防水构造:施工缝防水构造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2.设置位置:墙体水平施工缝应留设在高出底板表面不小于300mm的墙体上。拱、板与墙结合的水平施工缝,宜留在拱、板和墙交接处以下150mm~300mm处;垂直施工缝应避开地下水和裂隙水较多的地段,并宜与变形缝相结合。

3.已浇筑的混凝土抗压强度:在施工缝处继续浇筑混凝土时,已浇筑的混凝土抗压强度不应小于1.2MPa。

4.水平施工缝清理:水平施工缝浇筑混凝土前,应将其表面浮浆和杂物清除,然后铺设净浆、涂刷混凝土界面处理剂或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涂料,再铺30mm~50mm厚的1:1水泥砂浆,并及时浇筑混凝土。

5.垂直施工缝清理:垂直施工缝浇筑混凝土前,应将其表面清理干净,再涂刷混凝土界面处理剂或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涂料,并及时浇筑混凝土。

6.止水带埋设:中埋式止水带及外贴式止水带埋设位置应准确,固定应牢靠。

7.遇水膨胀止水带:应具有缓膨胀性能;止水条与施工缝基面应密贴,中间不得有空鼓、脱离等现象;止水条应牢固地安装在缝表面或预埋凹槽内;止水条采用搭接连接时,搭接宽度不得小于30mm。

2.2

地下建筑防水工程(变形缝细部构造)

1.防水构造:变形缝防水构造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2.止水带接缝:中埋式止水带的接缝应设在边墙较高位置上,不得设在结构转角处;接头宜采用热压焊接,接缝应平整、牢固,不得有裂口和脱胶现象。

3.中埋式止水带安装质量:中埋式止水带在转角处应做成圆弧形;顶板、底板内止水带应安装成盆状,并宜采用专用钢筋套或扁钢固定。

4.嵌填质量:嵌填密封材料的缝内两侧基面应平整、洁净、干燥,并应涂刷基层处理剂;嵌缝底部应设置背衬材料;密封材料嵌填应严密、连续、饱满,粘结牢固。

5.遇水膨胀止水带:变形缝处表面粘贴卷材功涂刷涂料前,应在缝上设置隔离层和加强层。

2.3

地下建筑防水工程(后浇带细部构造)

1.防水构造:后浇带防水构造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2.保护措施:补偿收缩混凝土浇筑前,后浇带部位和外贴式止水带应采取保护措施。

3.接缝表面:后浇带两侧的接缝表面应先清理干净,再涂刷混凝土界面处理剂或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涂料;后浇混凝土的浇筑时间应符合设计要求。

4.止水带:遇水膨胀止水带应具有缓膨胀性能;止水条与后浇带基面应密贴,中间不得有空鼓、脱离等现象;止水条应牢固地安装在缝表面或预埋凹槽内;止水条采用搭接连接时,搭接宽度不得小于30mm。 遇水膨胀止水胶应采用专用注胶器挤出粘结在后浇带表面,并做到连续、均匀、饱满、无气泡和孔洞,挤出宽度及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止水胶挤出成型后,固化期内应采取临时保护措施;止水胶固化前不得浇筑混凝土。 预埋式注浆管应设置在后浇带断面中部,注浆管与后浇带基面应密贴并固定牢靠,固定间距宜为200mm~300mm;注浆导管与注浆管的连接应牢固、严密,导管埋入混凝土内的部分应与结构钢筋绑扎牢固,导管的末端应临时封堵严密。外贴式止水带在变形缝与后浇带相交部位宜采用十字配件;外贴式止水带在后浇带转角部位宜采用直角配件。止水带埋设位置应准确,固定应牢靠,并与固定止水带的基层密贴,不得出现空鼓、翘边等现象。

5.施工缝:后浇带混凝土应一次浇筑,不得留施工缝;混凝土浇筑后应及时养护,养护时间不得少于28d。

2.4

地下建筑防水工程(穿墙管细部构造)

1.防水构造:穿墙套管防水构造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3.套管式穿墙管止水环加工及固定:套管式穿墙管的套管与止水环及翼环应连续满焊,并作好防腐处理;套管内表面应清理干净,穿墙管与套管之间应用密封材料和橡胶密封圈进行密封处理,并采用法兰盘及螺栓进行固定。

5.迎水面加强层:当主体结构迎水面有柔性防水层时,防水层与穿墙管连接处应增设加强层。

6.密封材料嵌填:密封材料嵌填应密实、连续、饱满,粘结牢固。

2.5

地下建筑防水工程(埋设件细部构造)

1.防水构造:埋设件防水构造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2.设置及防腐:埋设件应位置准确,固定牢靠;埋设件应进行防腐处理

3.安装位置:埋设件端部或预留孔、槽底部的混凝土厚度不得少于250mm;当混凝土厚度小于250mm时,应局部加厚或采取其他防水措施。

4.迎水面埋设件:结构迎水面的埋设件周围应预留凹槽,凹槽内应用密封材料嵌填密实。

5.模板的螺栓安装及处理:用于固定模板的螺栓必须穿过混凝土结构时,可采用工具式螺栓或螺栓加堵头,螺栓上应加焊止水环。拆模后留下的凹槽应用密封材料封堵密实,并用聚合物水泥砂浆抺平。。

6.防水层连续:预留孔、槽内的防水层应与主体防水层保持连续。

7.密封材料嵌填:密封材料嵌填应密实、连续、饱满,粘结牢固。

3

钢筋安装

1.受力钢筋的品种、级别、规格和数量符合设计要求。

2.纵向受力钢筋连接方式符合设计要求和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3.焊接接头的质量符合相关焊接形式的标准规定。

4.钢筋接头设在受力较小处。同一纵向受力钢筋不宜设置两个或两个以上接头;接头末端至钢筋弯起点距离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10倍。

5.受力钢筋焊接接头设置:宜相互错开,在连接区段长度为35倍d且不小于500mm范围内 接头面积百分率应符合国家规范GB 50204的规定。

6.绑扎搭接接头:同一构件中相邻纵向受力钢筋的绑扎搭接接头宜相互错开。接头中钢筋的横向净距不应小于钢筋直径,且不应小于25mm。搭接长度应符合标准的规定;连接区段1.3L长度内,接头面积百分率:(1)对梁类、板类及墙类构件,不宜大于25%;(2)对柱类构件,不宜大于50%;(3)当工程中确有必要增大接头面积百分率时,对梁类构件不宜大于50%,对其他构件,可根据实际情况放宽。

7.箍筋配置:在梁、柱类构件的纵向受力钢筋搭接长度范围内,应按设计要求配置箍筋。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符合标准GB 50204的规定。

5.4平行检验

监理项目部应做好平行检验工作,工序检查量不应小于受检工程量质检项目的10%,且应均匀覆盖关键工序。对不符合相关质量标准的,应签发监理通知单,及时督促施工单位限期整改。

平行检验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进行,监理项目部在检验过程中发现不合格项的,应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或监理检查记录,督查施工单位整改闭环。

平行检验工作依托日常检查验收工作开展,并实施关键环节的控制的工作内容包括:①关键测量工序;②主要原材料/构配件检验;③隐蔽工程、检验批的质量行验收;④专业工序交接检验。

5.4.1平行检验工作流程

5.4.2工作程序和要求

5.4.2.1 关键测量工序

①工程测量控制网:在施工单位测量控制网布置完成,提交报验资料后进行检验,检查内容包括控制网、高程控制桩的复核。

②重要构(建)筑物的测量定位:对本工程建、构筑物基础的测量定位放线进行平行检验,监理项目部如认为有必要可扩大检验范围。

③预埋件、预埋螺栓和预留孔洞:对重要的设备埋件和实施平行检验,检查项目包括:轴线偏差、预埋件表面平整度、预埋件或预埋螺栓高差等,对设备预埋件应进行全检,预埋螺栓检验比例不低于30%。混凝土浇筑前和浇筑后均应进行平行检验并留存记录。

④沉降观测:建筑物、构筑物观测次数和间隔时间应视地基与加荷情况而定。

5.4.2.2主要原材料/构配件检验

①对于如钢筋、接地扁铁、管材等需要进行尺寸检验的主要原材料/构配件,检查时进行平行检验,检验比例不低10%,对镀锌件还应抽查镀锌层厚度。

②当监理项目部对现场材料质量有怀疑时,可根据有关规范取样委托有资质的试验室进行检验,实施前宜取得建设单位的同意。

5.4.2.3隐蔽工程、检验批的质量验收

①按照规范《110kV~1000kV变电(换流)站土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及评定规程Q/GDW 1183-2012》规定开展检查验收工作,应严格按规范规定的比例要求进行检查,对于需实测实量的数据需进行采用相应的仪器进行现场测量。

②检验验收记录中,主控项目必须明确填写的质量情况;一般项目以量化为原则必须填写实测数据。

③对于验收记录可直接在施工项目部报送检验批记录上进行填写,作为监理平行检验内容。

5.4.2.4专业工序交接检验

①专业工序间交接检验包括土建基础阶段监理初检,相应平行检查记录应作为监理初检报告的附件。

②土建基础阶段监理初检的平行检验内容(不限于此):建筑物基础的轴线、尺寸、标高的偏差,截面尺寸的偏差。构筑物设备基础及预埋件、预埋螺栓的轴线、尺寸、标高的偏差;预留孔洞、电缆管沟尺寸偏差等,检验比例10%。

5.5质量巡视

根据施工进展,对现场进行日常巡视检查,填写监理检查记录表,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巡视检查主要内容:

5.5.1 检查是否按工程设计文件、工程建设标准和批准的项目管理实施规划、施工方案(措施)施工。

5.5.2 检查已进场使用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是否合格。

5.5.3 检查现场质量管理人员是否到位,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5.5.4 检查用于工程的主要测量、计量器具的状态,确保检验有效、状态完好、满足要求。

5.6工程质量验评

监理项目部根据施工项目部提出的工程初检申请,对施工项目部三级自检验收结果进行审查,编制监理初检方案,签发监理工作联系单(明确监理初检的内容、组织机构及时间安排),组织监理初检工作。对初检中发现的施工质量问题,指令施工项目部消缺整改,设计、设备质量问题和缺陷由建设管理单位协调责任单位消缺整改。

监理初检合格后,出具监理初检报告 向建设管理单位提出工程质量中间验收申请,报请建设管理单位组织中间验收。

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属施工项目部的由其制定整改措施并实施,整改完毕后监理项目部组织复查;属监理项目部的由其自行整改,完毕后报业主项目部审查。

土建交付安装中间验收完成后,督促施工项目部办理《土建交付安装中间验收交接表》,并签字确认。

收到《分项工程质量报验申请单》后,组织进行分项工程质量验评工作。

收到《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报验申请单》后,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专业监理工程师、施工项目部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质量负责人参加验收,进行分部工程质量验评工作。在分部工程验收时,应由总监组织对施工单位执行强制性条文情况进行阶段性检查,检查结果填入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检查表(JXM19)。

收到《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报审表》后,监理项目部复核单位工程质量验收条件,具备后报请业主项目部组织验收。单位工程质量验收由业主项目部组织,施工(含分包单位)、设计、监理等单位项目负责人参加。监理项目部及业主项目部应填写审查意见,同时进行单位工程质量验评工作(对电气系统部分需设备带电后评定)

在监理初检的同时进行整体工程质量验评汇总工作,填写工程验评记录统计报审表,并在竣工预验收前形成工程质量评估报告,报业主项目部。

5.6.1作业过程控制

运用工序检查、见证、旁站、巡视、平行检验等质量控制手段,对工程施工质量进行检查、控制。

5.6.2测量定位及放线控制

平面控制网和轴线,应根据复核后的控制坐标点进行测量。纵横两个方向上的建筑轴线初始控制线宜测设在附近固定的建筑物墙面上或设立固定的控制桩, 作出标记;

5.6.3模板工程质量控制

模板支架应保证工程结构各部位形体尺寸和相对位置的正确 具有足够的承载力,刚度和稳定性,能承受混凝土自重,侧压力及施工荷载,接缝严密平直不漏浆。

模板支架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施工方案和﹛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模板支架技术规程﹜的构造要求进行搭设 模板安装完后应重点控制其底模刚度、侧模垂直度、表面平整度等进行重点检查。

现浇结构的模板及支架拆除时的混凝土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当无设计要求时,应符合施工规范规定:

侧模拆模时混凝土强度应能保证其表面及棱角不因拆模而损坏;

模板安装完成后,施工单位应先自查合格,再报专业监理工程师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浇筑混凝土。

5.6.4钢筋工程质量控制

钢材进入工地,必须持有钢材出厂合格证、质保书或试验报告单,并会同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分批抽样试验,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以上材料证明资料应提交专业监理工程师确认并将复印件提交监理方备查。

钢筋加工的形状,尺寸必须符合设计要求,钢筋表面应洁净无损伤,使用前要除锈,除掉油污等杂物,带有颗粒状或片状老锈的钢筋不得使用,钢筋应平直且无局部弯曲,钢筋加工的形状、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其偏差应符合规范要求。钢筋弯钩和弯折应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不同规格的不同区域,不同部位的钢筋焊接要求应满足《混凝土结构工程及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04-2002(2011年版)第5.4.3、5.4.4.、5.4.5、5.4.6条的要求。钢筋绑扎的允许偏差必须满足设计要求和《混凝土结构工程及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04-2002(2011年版)表5.5.2所规定的要求。

5.6.5混凝土工程质量控制

自拌混凝土的水泥进场必须有出厂合格证和质量保证书及进场试验报告,对水泥品种、标号、出厂日期等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上述出厂合格证或质保单及试验报告的复印件应提交监理方。使用商品混凝土的,必须向监理方提交商品混凝土厂家的相关资质、混凝土的出厂合格证等资料。

混凝土运输、浇筑及间歇的全部时间不应超过混凝土的初凝时间。同一施工段的砼应连续浇筑,并应在底层砼初凝之前将上一层砼浇筑完毕。当底层砼初浇后浇筑上一层砼时,应按施工技术方案中对施工缝的要求进行处理。

混凝土的坍落度要满足设计要求,当有离析现象时,要进行二次搅拌,直至满足《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中的规定要求。混凝土自高处倾落的自由高度要<2m,当浇筑高度≥2m时,应用串筒、溜管或振动溜管使混泥土下落。

浇筑层的厚度按捣实混凝土的方法不同而加以控制,其厚度应满足《混凝土结构工程及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04-2002(2011年版)的规定要求。

当采用振捣器捣实时,①每一振点的振捣延续时间,应使混凝土表面呈现浮浆和不再沉落。②当采用振动棒振捣时,注意控制移动间距,避免碰撞钢筋、模板、预埋件等,振捣器插入下层混凝土内的深度应≥50mm。③当采用表面振动器时,其移动间距应保证振动器的平板能覆盖已振实部分的边缘,混凝土振捣要确保混凝土外光内实。

浇筑混凝土全过程中,木工、钢筋工应跟班检查,如发现胀模、变形、移位时,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对于伸缩缝部位的混凝土浇筑应重点控制。

混凝土浇筑完毕后12小时内加以覆盖和浇水养护或塑料薄膜覆盖养护(气温低于5。C时,不浇水),要连续不得少于七天浇水养护,浇水次数以混凝土表面处于湿润状态为准,浇水要由专职人员负责。对大体积砼的养护,应根据施工技术方案采取温控措施。

施工缝的位置宜留在结构受剪力较小且便与施工的部位,其具体位置应在施工前按设计要求和施工技术方案确定,在施工缝处继续浇筑混凝土时,应按规定作相应处理,在施工缝处继续浇筑混凝土时应符合下列有关规定:

①已浇混凝土的强度不小于1.2N/mm2。

②其表面要清除水泥落膜和松动石子及软弱混凝土层,其表面应充分湿润,冲洗干净,不积水。

③在浇筑混凝土前,再铺一层水泥浆与混凝土内成份相同的水泥砂浆。

④新混凝土要特别细致捣实,使新老混凝土紧密结合。

5.6.6混凝土工程验收

5.6.6.1混凝土工程验收时,施工单位应提供以下文件和记录:

①设计变更和钢材代用质量证明文件;

②原材料(钢材、水泥、外加剂)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地方材料(黄砂、碎石、砼拌和用水)复检报告;

③钢筋及其焊接接头试验报告;

④水泥3天、28天强度复验报告;

⑤混凝土试块28天试压报告;

⑥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⑦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⑧工程质量问题及处理记录;

⑨竣工图及有关文件及记录。

5.6.6.2进行外观质量抽检,并做记录;

5.6.6.3当提供的文件、记录及混凝土外观检查的结果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要求时,方可进行验收。

5.6.6.4当砼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①经返工、返修或更换构件、部件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验收;

②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应予以验收;

③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并确认仍可满足使用功能和安全的检验批,可予以验收;

④经返修或加固处理能够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项工程,可根据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进行验收。

5.6.7冬季施工质量预防控制措施

5.6.7.1冬季施工前准备

进入冬季施工前,编制冬季施工措施,并组织有关人员学习、交底。对掺外加剂人员、测温保温人员和管理人员,应专门组织技术业务培训,学习本工作范围内的有关知识,明确职责。根据现场实物工作量提前组织有关机具、外加剂和保温材料进场。敷设管道,要进行试压,对各种材料设备进行检查维修。做好冬季施工混凝土、砂浆等材料掺外加剂的调试配试验工作,由实验室分阶段提出施工配合比。冬季施工项目,必须复合施工图纸,是否适应冬季施工要求。全面检查施工用水管及阀门,并做好维修和保温工作。

5.6.7.2冬季控制措施

混凝土冬季施工措施主要有以下几方面控制措施。

冬季混凝土原材料控制:施工中配制混凝土用的水泥强度等级不应低于42.5级,水泥用量不应少于300Kg/m3;拌制混凝土所采用的骨料应洁净,不得有冰雪、冻块及其他宜冻裂物质。混凝土拌制采取加热水法,混凝土施工时间每隔半小时测量一次水温、混凝土入模温度及环境温度,并做好温度记录。模板中的冰雪冻块在混凝土浇筑之前一定要将其熔化并将水放掉;严格控制混凝土的水灰比,水灰比不应大于0.6。

冬季混凝土保温控制:混凝土原材料的加热根据《建筑工程冬季施工规程》JGJ104,冬季混凝土的运输过程是热量容易散失的过程,同时也是比较容易控制的过程,通常我们可以采取减少运输时间和距离,采用大容量运输工具,增加入车温度,同时要保证混凝土入模温度不低于5℃。混凝土浇筑后,应及时进行保湿保温养护。

对加热养护的现浇混凝土结构,在施工缝合模板连接部位,应能够抵抗因加热养护而产生的温度应力。

分层浇筑厚大整体式结构混凝土时,已浇筑层的混凝土温度在未被上一层混凝工覆盖前不应低于2℃。

冬季混凝土养护控制:养护控制一般工程中常用的是蓄热发,蓄热法是在混凝土块的外表面用适当的保温材料予以保温使混凝土温度缓慢冷却降低,是混凝土上冬季施工中最简单、最经济的养护方法,它无需另外添加加热设备。

蓄热法在施工中应符合以下规定:1、蓄热方法应根据环境条件,经过计算在能确保结构物不受冻害的条件下采用。2、应采取加速混凝土硬化和降低混凝土冻结温度的措施。3、混凝土应采用较小的水灰比。4对容易冷却的部位,应特别加强保温5.不应往混凝土和覆盖物上洒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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