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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死一只知更鸟真的是很有教养(我们必须杀掉一点东西才能活下去)

杀死一只知更鸟真的是很有教养(我们必须杀掉一点东西才能活下去)在《知更鸟》中,小孩难以处理的问题是什么呢?表面上是种族平等,这部小说可能是美国最广为阅读的涉及种族问题的书(尤其在许多中学里,它是9至12年级学生的必读书),而斯库特的父亲阿迪克斯,作为一名律师,被塑造成种族正义的最不朽的英雄形象。但往更深处说,这本书的核心是利用阿迪克斯和斯库特来探索普通人身上的偏见。这是儿童文学中将儿童作为主角的一个令人纠结又不可避免的问题。由于理解力和语言都受到限制,道德也尚未完全形成,儿童叙述者一旦需要困难思考,就化身“小大人”,成为语言和感知的神童。什么是吉姆·克劳时代?这是美国历史上的一大耻辱,从19世纪70年代至1965年间,美国南方各州通过一系列“吉姆·克劳法”,剥夺黑人选举权,强制执行公共场所的种族隔离。“吉姆·克劳”本是黑人的侮辱性代称,这些种族主义的立法亦因此被称为“吉姆·克劳法”,其实它们也限制其他有色人种。白人立法者隔离了从学校到教堂、餐厅、旅馆

杀死一只知更鸟真的是很有教养(我们必须杀掉一点东西才能活下去)(1)

胡泳/文

美国最广为阅读的种族书

《杀死一只知更鸟》(ToKillaMockingbird 1960)这部小说,读第一部分,可以唤起童年的神秘感:夏日里和远方来的玩伴一同冒险,去树洞里发现宝藏,在后院排演《人猿泰山》,想方设法把怪人邻居拉德利引出来……小孩们大都可以轻松地读完第一部分,尤其会被斯库特(Scout)这个“假小子”所吸引,她有尖锐的舌头、暴怒的脾气、好斗的身手、让人忍俊不禁的幽默。开学第一天,一位小学老师因斯库特认字认得太好而用尺子打了她的手掌心,这只是一个小插曲,但却反映了美国南方小镇上那些因出色而不合群的孩子的生活。

可是,第二部分阅读起来就要难得多。在第一部分,斯库特、杰姆和迪尔对布·拉德利的着迷,预示许多童年的恐惧都有成熟的意义,比如孩子们对“布”的态度的转变,意味着他们从天真烂漫开始逐步产生了自己的道德观。然而真正的童年恐惧出自第二部分,孩子们经历了阿迪克斯·芬奇(AtticusFinch)决定为被诬告犯罪的黑人汤姆·罗宾逊辩护的精神震撼。《杀死一只知更鸟》实际上是两本书的合二为一:一本是20世纪30年代小镇生活的不恭敬但深情的写照,另一本是有关吉姆·克劳(JimCrow)时代南方深处种族关系的清醒故事。这可以解释,为什么小说的语言风格在开始时十分儿童化、温暖、怀旧,但随着情节的发展,逐渐变得晦暗、刺痛和充满批判性。

什么是吉姆·克劳时代?这是美国历史上的一大耻辱,从19世纪70年代至1965年间,美国南方各州通过一系列“吉姆·克劳法”,剥夺黑人选举权,强制执行公共场所的种族隔离。“吉姆·克劳”本是黑人的侮辱性代称,这些种族主义的立法亦因此被称为“吉姆·克劳法”,其实它们也限制其他有色人种。白人立法者隔离了从学校到教堂、餐厅、旅馆、公园、剧院、游泳池、交通工具、医院、墓地、精神病院、监狱、住宅,甚至是厕所等的一切场所,意在夺走黑人在美国内战后好不容易获得的各种公民权利和自由。

哈珀·李(HarperLee 1926-2016)在《杀死一只知更鸟》(下简称 《知更鸟》)中谈到的种族问题,早在她的故事开始之前就已经开始,并在那以后一直持续到今天。对于这个复杂的问题,《知更鸟》采取了一种混合视角,叙述属于成年的琼·露易丝·芬奇(JeanLouiseFinch),但眼睛却完全属于六到九岁的儿童斯库特(琼·露易丝的绰号)。这种视角带有一种美丽的天真,却又时常流露出睿智。

当然,它也可能造成小说的不协调,每当李在一个视角上遇到困难,她就切换到另一个视角上。但《知更鸟》的缺憾并不在于视角的不一致,而在于斯库特无法成为她自己的故事的道德代言人,这一荣誉只能属于她父亲。

这是儿童文学中将儿童作为主角的一个令人纠结又不可避免的问题。由于理解力和语言都受到限制,道德也尚未完全形成,儿童叙述者一旦需要困难思考,就化身“小大人”,成为语言和感知的神童。

在《知更鸟》中,小孩难以处理的问题是什么呢?表面上是种族平等,这部小说可能是美国最广为阅读的涉及种族问题的书(尤其在许多中学里,它是9至12年级学生的必读书),而斯库特的父亲阿迪克斯,作为一名律师,被塑造成种族正义的最不朽的英雄形象。但往更深处说,这本书的核心是利用阿迪克斯和斯库特来探索普通人身上的偏见。

学会从他人角度看世界

哈珀·李在美国南部阿拉巴马州的小镇门罗维尔(Monroeville)长大,1949年从阿拉巴马大学的法学院辍学,决定去纽约当作家。在纽约这个大都会,李过着靠吃花生酱三明治为生的日子。白天她在航空公司做订票员;晚上,她在一个用门改成的书桌上写作,开始记叙门罗维尔的人和事。故乡在她的笔下成了虚构的梅科姆(Maycomb)——一个信奉基督教的小镇,在那里“如果你所要不多,就很丰盛”。

成为小说家并不容易。1957年,名为《设立守望者》(GoSetaWatch-man 中译本名为《守望之心》)的手稿完成后,编辑感到印象深刻:“字里行间满是亮点”,但却“比较像是一本纪录一连串趣闻轶事的故事集,而不是一部有完整架构的小说”。意外地,编辑对主角斯库特的童年颇感兴趣,李因此花了两年半的时间,将《设立守望者》改写成由六岁女孩斯库特叙事的《杀死一只知更鸟》。改写过程中,李数次陷入低谷,有一次甚至将手稿从纽约公寓的窗户扔到外面的雪地上,又听从经纪人的劝告捡回来。

李的经纪人最初为改稿建议的书名是《阿迪克斯》,不难看出,小说堪称对父亲的一曲赞美诗。阿迪克斯在世代以土地为生的梅科姆人中是个励志典范。他跑到州府去念法律,取得律师资格后回到故乡开业。他平时热心社区事务,担任州议员多年。妻子去世,他带着男孩杰姆和女孩斯库特一起生活,是个开明的好父亲,用斯库特的话来说:“我和杰姆对有这样一个父亲感到很满意:他陪我们玩,给我们读书,对待我们俩一向和蔼可亲,而且不偏不倚。”

如果这样写下去,就是一个关于两个孩子和他们忠诚的鳏夫父亲的经典成长故事(Bildungsroman),可是接下来,阿迪克斯作了一个决定,改变了整个故事的走向:他同意在一个火药桶案件中为汤姆辩护,而他知道这将对所有参与者产生致命的危险。

哈珀·李笔下的阿迪克斯·芬奇这一人物——后来因格雷戈里·派克(GregoryPeck)的演绎而在银幕上永垂不朽——在法庭上大放异彩,他的辩护不仅基于汤姆的无罪,而且基于“人人生而平等”。他称赞美国法庭是“伟大的平等主义者”。他相信民主的精髓是“人人平等,没有特权”。这是阿迪克斯在文化上被视为如此正义和进步的角色的原因。

他似乎是一个完美的人:可以成为角色榜样的父亲和一个有原则的理想主义者,一个坚定的、几乎是圣人般的正义和公平的信仰者。在现实生活中,他变成法律界的英雄人物,甚至被当成了真实存在的人。人们因为阿迪克斯而选读法学院并成为律师和法官。美国父母以阿迪克斯为自己的孩子命名。奥巴马将他作为美国的理想人物,并在2017年1月11日向全国发表告别演说时提到了他:这位美国历史上第一位黑人总统试图让各阶层的美国人从对方的角度看待世界。

“如果我们的民主要在这个日益多元化的国家发挥作用,我们每个人都必须努力听从美国小说中的一个伟大人物阿迪克斯·芬奇的建议,他说:‘你永远也不可能真正了解一个人,除非你站在他的角度考虑问题……除非你钻进他的皮肤里,像他一样走来走去。’”

奥巴马的引语是小说中最著名的一句话,甚至“皮肤”这个词都用得恰如其分。

同理心根治道德疾病

阿迪克斯·芬奇是《知更鸟》的道德中心。无论你是在书上还是在屏幕上第一次见到他,阿迪克斯都是令人难忘的。

小说通过年轻的斯库特的眼睛提供了对阿迪克斯的理想化看法:他深具道德感,有为理想而献身的勇气;是一个面对不公正社会挺身抗争的正义之士,赢得了非裔美国社区的尊重;也是以身作则,而不是通过恐惧引导子女追随其脚步的父亲。

杰姆和斯库特在发现阿拉巴马小镇表面祥和下的丑陋时,学到了关于良心、勇气和宽容的基本课程,而大多数美国青少年在学校被要求从这部作品中汲取的信息——我们都必须学会从他人的角度看问题——正是阿迪克斯在他的孩子遇到难以理解的情况时向他们传递的信息。

关于勇气,阿迪克斯对儿子杰姆说:“勇敢就是,在你还没开始的时候就知道自己注定会输,但依然义无反顾地去做,并且不管发生什么都坚持到底。一个人很少能赢,但也总会有赢的时候。”

关于良心,阿迪克斯对女儿斯库特说,在关键时刻,爸爸为人处事的方式不能让长大以后的孩子失望。汤姆·鲁宾逊的案子,触及了一个人良心的最深处,而“有一种东西不能遵循从众原则,那就是人的良心”。有时你必须违背众人的意见,去做自己认为正确的事情。

孩子们都内化了阿迪克斯的警戒:若没有设身处地,就不要开口评判;这样才能对人们的动机与行为有更深入的理解。在《知更鸟》中,同理心是阿迪克斯对人的诸多道德疾病的主要处方。

而所有这些教育都是用一种非常自然的方式进行的:阿迪克斯有一种信任孩子的伟大能力,并且相信,只要给他们足够长的时间,孩子们总会理解他想要表达的是什么。

从文学的角度看,阿迪克斯的道德箴言有时太像说教,致使一些评论家认为,《知更鸟》过于直白,没有模棱两可之处。在书的结尾,我们完全知道我们在开始时知道的事情:阿迪克斯·芬奇是个好人,汤姆·罗宾逊是种族主义的无辜受害者,私刑是不正义的,等等。这本书的很多说法不可能被反驳,也因此,它够不上一部伟大的小说。世所公认的杰作都有道德模糊性,充满潜在的有争议的元素,不易掌握,发人深省。

其实,阿迪克斯的道德立场有很多地方值得推敲,这部小说并不缺乏可以引发讨论的模糊性。《知更鸟》衷心赞同他的道德观,但仔细读来,小说颂扬的一些基本道德,实在矛盾重重。

什么是勇敢,什么又是懦弱

阿迪克斯的勇气十分可嘉,特别是他在监狱大门口孤身阻挡私刑暴徒接近汤姆那一刻。然而,哪怕经历了这一幕,他仍然对两个孩子断言:“咱们梅科姆没有暴徒。”暴徒的首领坎宁安先生顽固盲信,根本不是一个好人,但阿迪克斯却拒绝承认,愚蠢的人是可以变成杀人犯的。

斯库特意外驱散暴徒后的第二天,阿迪克斯告诉她和杰姆,坎宁安“本质上是个好人,只是和我们所有人一样有自己的盲点”。而正是这个“好人”企图率众从监狱中绑架无辜的被告施以私刑——这可谓一个相当大的盲点。就连杰姆都对父亲不以为然:“那根本不能说是盲点。昨晚他刚到现场的时候,真有可能会要你的命。”

阿迪克斯把酷刑和残害的威胁当作一个“盲点”而忽略,其实相当于对他的孩子们犯下了某种智力犯罪。他的声音有点像美国前总统特朗普——2017年弗吉尼亚夏洛茨维尔的一场示威中,右翼极端分子与左翼示威者发生冲突导致一人死亡,特朗普说:“两边都有好人。”

汤姆·罗宾逊被陪审团判处死刑,本应使阿迪克斯的精神被撕得粉碎。官方后来称汤姆因试图逃跑而被击毙,消息传来,阿迪克斯只是说:“他们根本没必要向他开那么多枪。”面对这些巨大的不公,他是否有过真正的信念动荡?看上去,他没有经历道德上的困境,精神上的损耗,以及自我身份的削弱;他只是尽职尽责地挺身而出。

勇敢存在于一个人可能牺牲自己的舒适度而从事正确的行动。懦弱则存在于一个人在牺牲正确行动的情况下选择自我保护。这就是马克·吐温所抨击的:“我们都生活在某种懦弱的保护之下,我们称之为原则。”不能说阿迪克斯缺乏勇气,但如果没有调动信念的耐力,勇气也算不上什么,只是一种姿态而已。

邪恶潜伏在彬彬有礼、昏昏欲睡的梅科姆。暴徒是由那些周六在五金店购物、周日去教堂的人组成的。某种意义上,阿迪克斯在逃避梅科姆社区的真相,用故乡小镇上令人满足的生活来麻痹自己。他当然从来没有天真到想象自己在法庭上会赢。他的女儿也是如此,即使在那么小的时候,她也准确地评估了在那个时代和地方,一个黑人得到公平审判的机会。在斯库特得知汤姆的死讯后,心里想到:“阿迪克斯拿出一个自由人所能采取的一切手段来拯救汤姆·鲁宾逊,但在人们内心深处的秘密法庭里,根本就没有什么诉讼可言。”就连小姑娘都能认清的道理,阿迪克斯为何刻意逃避?阿迪克斯是否真的像他认为的那样,了解他的朋友和邻居?

阿迪克斯相信在每个人身上都能找到善良。他总是对人类的善意抱有阳光般的态度,而且永远像个基督徒:“我尽自己所能去爱每一个人。”他从未想过,自己的真正的道德责任,可能是对不宽容的不宽容。他不愿意承认有些观点就是有害的——它们不需要被“考虑”,而需要被扫除,否则人们就会受苦和死亡。同理心是对谋杀性的、非理性的仇恨的一种薄弱的防御。

我们无法钻进别人的皮肤

在阿迪克斯身上也存在“移情失败”。他为汤姆辩护,但从来没有想去真正理解他。值得注意的是,当阿迪克斯谈到认同他人的问题时,使用了两个不同的比喻来说明他的观点:一方面,他告诉他的孩子们要试图穿上别人的鞋,从对方的角度看待世界;另一方面,他敦促他们钻进别人的皮肤里,在里面走动。

这些用于理解人的身份和视角的通俗比喻初看起来差不多,但它们之间的区别,是少年和成人对世界的理解的区别。试穿别人的鞋子是孩子也能做到的,它是一种没有后果的练习,就像芬奇家的孩子和他们的朋友迪尔在后院里享受的角色扮演游戏一样。然而钻进别人的皮肤里是完全是另一回事——这几乎是不可能的。阿迪克斯的两个比喻是为了强调同情某人和拥有他或她的价值观、梦想、历史和经验之间的区别。一个简单的事实是,我们无法钻进别人的皮肤,认为我们可以这样做是自以为是和居高临下的。正因如此,阿迪克斯从来没有实践过他自己的建议,而他的孩子们也根本不能理解“钻进皮肤”的含义。

青少年在初高中时读到《知更鸟》传递的感人信息,容易使人产生一种错觉,即每个人都和自己一样——比如,芬奇的孩子们喜欢提到“像我们和街坊邻居这样的普通人”。其实,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独特身份,需要时刻审视自己对他人的态度和信念。

有一天,阿迪克斯对杰姆说:“杀死一只知更鸟是犯罪。”这是因为,知更鸟什么坏事也不做,只是为人们尽情地唱歌。这也是书名的由来。但我们记得,知更鸟模仿其他鸟的叫声;它们不唱自己的歌。当我们假定认同他人很容易,其实就是在假定其他人会像知更鸟一样,唱我们的歌,放弃他们自己独特的声音,为了让我们得到享受。

而恰恰是在我们认为已经理解了别人的观点的时候,必须提醒自己,我们并不在别人的皮肤里。别人的生活经验是我们从来不能感知的。如果觉得自己在这方面做得好,那其实是傲慢。必须弄清理解他人和将我们的观点强加给他们之间的区别,这才是阅读这部美国文学杰作最应该获得的教训。

你相信希望不过是幻觉吗?

阿迪克斯的这些道德不足以一种奇特的方式在多年以后被昭示。完成于1957年的《守望之心》2015年被发掘出版,就像从一个时间胶囊中取出的文学作品。

书名来自于《以赛亚书》21:6,“主对我如此说:‘你去设立守望者,让他报告他所看见的。’”这句话暗指琼·露易丝·芬奇(“斯库特”)将父亲视为梅科姆镇的道德指南针(“守望者”),并带有一个幻灭的主题,因为她发现了家乡社区的偏执程度。《守望之心》处理了20世纪50年代南方酝酿的种族紧张局势,并深入探讨了父亲和女儿之间的复杂关系。

故事很单薄。琼·露易丝·芬奇,时年二十六岁,住在纽约,坐火车回到梅科姆,探望她生病的七十二岁的父亲。当时有许多事情正处于变化的边缘。南方知道它正陷入种族融合力量的包围之中,并怀疑自己已经输了,但还没有被迫接受这一失败;作者哈珀·李则在艰难开始她从一个南方小镇人到大城市作家的转变。

在这个新旧交替的故事中,背景是审判汤姆的二十年后,阿迪克斯已经从道德先锋演变成一个种族主义者。琼·露易丝感到震惊和幻灭。《知更鸟》的全体读者也是如此。故事中的她说:“我只是不喜欢我的世界毫无预兆地受到干扰。”无数《知更鸟》的粉丝对此都能感同身受。

也许所有人都应该长大;毕竟,正如深爱《知更鸟》的读者所注意到的,阿迪克斯从来没有真正像我们想象的那样简单而高贵。也许,被这第二本书(不是续集,而是初稿)所玷污的不是阿迪克斯的声誉,而是李的。与其说《守望之心》透露了初写者的文学自卑,不如说是它在根本上是一本不讨人喜欢、更不适合在学校教授的书。在幻灭中,琼·露易丝明显失去了她在《知更鸟》里那个幼稚的“斯库特”的声音所具有的时代豪迈感。人们总是更喜欢希望,而无法接受希望的幻灭。《守望之心》对阿迪克斯的描述让人感到极度不安。二十年后,当《守望之心》的情节展开之时,白人的统治地位已经被动摇。黑人要求获得投票权并抨击种族隔离。阿迪克斯以前那种不慌不忙的贵族式的平静现在让位于防御性的焦虑。他问他的女儿:“你想让一车车黑人出现在我们的学校、教堂和剧院里吗?你希望他们走入我们的天地吗?”他表达居高临下的态度:“亲爱的,你似乎不明白,这里的黑人作为一个民族仍处于幼年期。”

琼·露易丝震惊地发现,她深爱的父亲,这个教会她关于公平和同情的一切的人,一直在与狂热的反融合主义、反黑人的疯子为伍,读者在此与她一样感到恐惧和困惑。“你否认他们是人”,她对她父亲喊道。在某些方面,《守望之心》的结构就像一部悬疑小说,阿迪克斯的解密是故事展开的核心难题——这个故事是关于琼·露易丝努力理解她自己的种族(以及其他)观点,而不仅仅是她父亲的观点。

也许《守望之心》会促使人们对种族主义在《知更鸟》中的作用进行更复杂的辩论。在李的成名作中,种族主义往往是一种情节功能,而不是一种道德困境。《知更鸟》一直被视为关于美国的一个寓言,奥普拉·温弗瑞(OprahWinfrey)说:“我认为它是我们的国民小说。”现在,《守望之心》迫使读者更加正视潜伏其下的种族主义,而读者可能并不喜欢自己所看到的。人们倾向于认为种族主义是恶棍独有的畸形财产,然而,如果种族主义可以属于阿迪克斯·芬奇——如果它通过使他成为英雄的同样过程将其化作他的财产——那么它就可以属于任何人。《守望之心》是一部远不及《知更鸟》优异的小说,但它可能被证明为一部同样重要的小说,帮助人们从历史中寻找教训,而不是从安慰人的、幼稚的、粉饰过的寓言中寻找。它一点也没有回避复杂性或模糊性,因而可以提高李在文学学者中的声誉。尽管《知更鸟》销量很大,而且在教育中被广泛使用,但对它的文学分析却很稀少,因为文学界不相信经典是可以流行的。

对于那些珍视《知更鸟》的大量读者,《守望之心》将是对他们的宽容和宽恕能力的考验。在她愤怒的顶峰,琼·露易丝告诉她的父亲:“你以一种无法表达的方式欺骗了我”。毫无疑问,许多人在阅读李的第二部小说时也是这样想的。在《知更鸟》中,阿迪克斯被描述为他的孩子们生活中“最有力的道德力量”。而在《守望之心》中,他成了“痛苦和幻灭的根源”。

粉碎过去的偶像才能获得自由

《守望之心》的封底骄傲地说:“每个人的守望者,就是他的良心。”阿迪克斯为了保护自己的白人特权而屈服于自己的良心,但这也是他送给女儿的父亲般的礼物,帮助她与他分离。

之所以说到分离,是因为《知更鸟》呈现了一种理想化的父女关系,《守望之心》中的杰克叔叔认为这种关系使琼·露易丝无法完全成为她自己(叔叔批评侄女道:“你把你的良心像藤壶似地紧紧依附在你父亲的良心上”)。在回乡路上,琼·露易丝对父亲的失望发展为愤怒,这表明作者给了我们机会,去探索一个密集、丰富、复杂的主题。当你发现一个曾经毫不吝啬地爱过你的人怀有丑陋、危险的社会偏见时,你应该如何对待这个人?

在《知更鸟》中,杰姆和斯库特不曾真正挑战过他们的父亲;这对孩子更像是投入到幼稚的痴迷中的观察者。而当斯库特长成琼·露易丝,感知快速变化的社会时,她对邻居、朋友和家人的看法永远改变了(这时杰姆已经病故)。她必须学会适应她的新发现并处理她的幻梦。所以,《守望之心》中有一些青春期小说常见的紧张时刻,它和《知更鸟》一样,是关于成长的,只不过描述了不同阶段的成长。

女主人公需要努力解决错综复杂的问题:因为厌恶养育了你一生的人的价值观而取消感情,这难道是对的吗?把政治试金石强加给所爱的人,是不能容忍的独裁吗?拒绝这样做是自满吗?如果道德迫使人们谴责恋人、朋友和家人的倒退的信仰和行为,那应该怎么做?

现实中真正发生的是,李努力地对初稿进行修改。在编辑泰伊·霍霍夫(TayHohoff)的敦促下,她将小说的时间框架从20世纪50年代转移到了大萧条时期,从一个年轻女子理解其父亲的种族主义混乱价值观的成人问题转移到了童年,在那里透过斯库特的眼睛,看到阿迪克斯成为数千万读者喜爱的英雄。

编辑的精明建议也属于一个特定的时间和地点。在1960年的美国,一个正直的南方白人为被错误指控的无辜黑人辩护的故事具有童话般的吸引力,也有可能成为一部受欢迎的电影。然而,事后来看,也许更饱含希望的是李的初稿,即琼·露易丝在爱与公平、正直与忠诚之间挣扎的成人冲突故事。《守望之心》富含更多成人的心理撞击,事实上,琼·露易丝的恋人亨利称她是一个“混合了杰基尔和海德的角色”。如果这种描画得以全然实现,这部小说会成为一部现代杰作。

阿迪克斯和他六岁女儿之间的关系是《知更鸟》的情感核心。《守望之心》则提供了一个成人化的视角,表明琼·露易丝将失去她的纯真,同时也拖着几千万读者不情愿地跟她走。如果我们从小就崇拜像阿迪克斯这样的理想化的父亲形象,把他纳入我们的价值体系,那么当发现他支持不道德的观点时的那种背叛感,可能是极其真实和深刻的。

几乎没有理由怀疑,在1930年代,一个受尊敬的南方白人可以为一个被错误指控的黑人辩护,但到了1950年代,他还坚持为吉姆·克劳法辩护。这两个阿迪克斯可以共存,而且确实如此。新阿迪克斯的重要性在于,他的偏见是有层次的、复杂的;他甚至可以被描述为一个绅士般的怀有偏见的人,就像有些你觉得很讲求公平的人,内心深处却一直顽固地坚持歧视(比如,除了女人问题之外,都信奉自由主义)。

在书中,琼·露易丝和她的杰克叔叔有段对话:

“偏见是一个贬义词,信念是一个褒义词,这两者之间具有某些共性:它们的起始都是理性的终结。”

“这很匪夷所思,不是吗?”

“这世上匪夷所思的事多着呢,这只是其中的一件。”

换句话说,新阿迪克斯是有人性的,符合关于偏见在我们的社会中如何演变的认知。他是一个典型的矛盾人物,我们由此得知,同情心和偏见不仅可以存在于同一个人身上,而且经常这样。种族偏见就是如此,它已经通过数代人的变异而变得积重难返。

种族是美国小说的真正主角。最受欢迎的经典小说都去此不远。真相一向很难,但在美国,关于种族的真相往往是最难的——特别是当你和你所爱的人就此发生分歧的时候。假如种族主义是你所爱的和效仿的人助长的,那滋味绝不好受。你不得不告诫自己要想开。所以,琼·露易丝最终作出权衡,她针对她认为正确的事情坚持立场,同时选择看到周围人的优点,而不是只盯着他们的缺点不放。

但她终于绕不开她深爱的父亲这一关。在《守望之心》的结尾,阿迪克斯再次以他明智的、父性的、仁慈的方式对琼·露易丝说,你知道,你不得不杀了我。这是一种非常弗洛伊德式的提法,他这样说的意思是:你必须杀死父亲,以便培育自己的良知。

在这个意义上,《守望之心》是一本令人痛苦的书,它对《杀死一只知更鸟》中闪亮的理想主义作出了惊人的颠覆。这个故事是关于偶像的倒塌;女儿的新发现使阿迪克斯从一个神变成了“一个人”,她必须鼓起勇气才能去爱他。

斯库特心里知道,她无法击败父亲,但她也不能与父亲为伍。然后她对父亲说:“我想我非常爱你。”是的,如果以父为友的话,杰克叔叔说得对,朋友在犯错时才需要你,在对的时候不需要你。

作为一个父亲,我读到《守望之心》的最后,心情复杂,因为知道孩子们一定会对父亲产生幻灭。不知道在哪一个时点上,小孩子会突然意识到,父母并不高大上;而随着他们年龄的增长,并且以后作为成年人来认识父母,他们将能够自由地反思父母是什么人——必定是有缺点、怀着不安全和伴随令人生气的盲点的人。

即便如此,父母终不会失去孩子们的爱,因为父母和孩子一样,也和所有人一样,是不完美的人,现在是,曾经也是。而明智的父母知道,孩子们的是非观不能外包给任何人,必须由他们自己去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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