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图形近似通过的案例(与9枚引证商标角力)
商标图形近似通过的案例(与9枚引证商标角力)引证商标5是纯文字商标,采用宋体书写。引证商标6是由图形、文字构成的商标,采用黑体书写,下方勾勒出一粗一细的两笔线条,均从右向左朝内卷曲,上方较粗的线条尾端点缀着四颗水滴状圆点装饰。引证商标7采用方正字迹李凤武隶书书写,中间为一艘在水中驰骋的帆船,右侧飞着两只白色的海鸥。引证商标8右侧上方汉字采用汉标粗黑体书写,下方字母均采用大写形式。三、申请商标为申请人所独创,寓意丰富,与引证商标5-8在构成、含义、呼叫、整体外观设计等方面上完全不同,不构成近似。申请商标是由图形 汉字构成的商标,汉字“四海一族”为商标的显著识别部分。引证商标1是一个字母商标,故,字母“SUPRIME”为显著识别部分。引证商标2是一个字母商标,故,字母“SUPREMER”为显著识别部分。引证商标3是一个字母商标,故,字母“SUPREE”为显著识别部分。引证商标4是一个字母商标,故,字母“Supree”为显著识别部分。引证
随着我国每年商标注册量的增加,在注册过程中难免会存在因为近似被驳回,那在商标注册驳回复审答辩前,查清引证商标的状态,会极大影响驳回复审中的审理标准,会大大提升复审成功率,往往会起到意想不到的效果。
案件回顾申请人对知识产权局在指定服务上申请注册第57207558号“四海一族”商标驳回通知不服,申请人提出驳回商标注册复审申请。
商标对比图 事实与理由一、引证商标4、引证商标9均处于撤销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程序,其权利状态尚不稳定。若引证商标4、9被撤销,则其将不再是申请商标成功注册的在先权利障碍。故,待引证商标4、9权利状态稳定后再审理此驳回复审案件。
二、申请商标为申请人所独创,寓意丰富,与引证商标1-4、9在构成、含义、呼叫、整体外观设计等方面上完全不同,不构成近似,申请商标的申请注册并未违反《商标法》的规定,应当予以核准注册。
申请商标是由图形 汉字构成的商标,汉字“四海一族”为商标的显著识别部分。引证商标1是一个字母商标,故,字母“SUPRIME”为显著识别部分。引证商标2是一个字母商标,故,字母“SUPREMER”为显著识别部分。引证商标3是一个字母商标,故,字母“SUPREE”为显著识别部分。引证商标4是一个字母商标,故,字母“Supree”为显著识别部分。引证商标9是由汉字 字母构成的商标,故,汉字“天驭”为显著识别部分。
申请商标整体以一个分割开来的菱形,切割面为平滑的曲线,图形上方印有汉字“四海一龙”字样,采用华文新魏字体书写。引证商标1字母均为大写形式,笔画均带有衬线装饰。引证商标2字母均为大写形式,横竖笔形粗细视觉相等。引证商标3笔画书写均无衬线装饰。引证商标4字母采用大小写相间的设计,在字母下方画有一条曲线,收笔处与字母“e”的尾部相连。引证商标9左侧汉字部分采用叶根友微刚体书写,右侧字母采用大小写相间的设计。
以下举证商标的情况同本案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1-4、9的情况极为类似,但是却均已经成功注册在第19类别上。
三、申请商标为申请人所独创,寓意丰富,与引证商标5-8在构成、含义、呼叫、整体外观设计等方面上完全不同,不构成近似。
引证商标5是纯文字商标,采用宋体书写。引证商标6是由图形、文字构成的商标,采用黑体书写,下方勾勒出一粗一细的两笔线条,均从右向左朝内卷曲,上方较粗的线条尾端点缀着四颗水滴状圆点装饰。引证商标7采用方正字迹李凤武隶书书写,中间为一艘在水中驰骋的帆船,右侧飞着两只白色的海鸥。引证商标8右侧上方汉字采用汉标粗黑体书写,下方字母均采用大写形式。
四、申请商标的注册申请完全是基于保护知识产权的善意目的,申请商标在申请人的长期使用、宣传过程中,已经具有一定知名度。
申请商标以美术作品形式于1994年06月18日创作完成,首次发表日期为1994年09月10日,作品名《四海一族 SUPREME》。
申请人非常注重品牌的合法保护,目前已经成功在多个类别上注册了申请商标的系列商标。
裁定结果由于对商标进行了细致分析,条理清楚、有理有据,商标局最终裁定第57207558号“四海一族”商标予以初步审定。
案例启示“四海一族”商标被驳回案例。从商标状态处着手,抢得先机,之后从双方的外观、含义等角度进行区分判断,再结合版权的“力量”,最终使商标顺利通过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