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第一名小镇(长江边唤醒)
长江第一名小镇(长江边唤醒)土地处置“更绿色”江苏港益公司毗邻长江北岸,拥有长江深水岸350米,建有近100米重力式码头。但因常年停产、资不抵债,进入破产清算程序。新北区法院通过公开拍卖方式依法对破产财产处置变价,由常州某港口物流有限公司成功竞买。该公司是一家以“绿色、环保、创新”理念为导向、以整合码头业务为重点的特色型现代物流综合港口公司。通过司法拍卖,变价财产全面覆盖工人工资和优先债权,盘活企业资产约1.5亿、释放105亩工业用地和稀缺码头资源,同时促成原有冶金、建材、化工、大件等污染重、产能低的产业向低碳化、高端化、清洁化的绿色产业迭代升级,预计每年可增加营业收入约4000万元,实现了案件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高度统一。土地只有科学、综合利用才能发挥最大价值。新北区法院建立与属地党委、政府、主管部门的信息“双通报”机制,定期排查区域内涉诉低效工业用地情况,及时发布包含土地拍卖信息的“执行快讯”,征求该处
为沿江搬迁企业职工发放工资及经济补偿金。
为沿江搬迁企业职工发放工资及经济补偿金。
土地是经济增长的不可或缺的生产要素,近年来,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在当地党委领导下,加强与市区行政职能部门的沟通对接,紧密联系辖区各镇、街道,发挥司法职能,全力盘活辖区土地资产,促进土地亩产再增效,依法护航区域经济社会发展。
信息共享“零障碍”
土地只有科学、综合利用才能发挥最大价值。新北区法院建立与属地党委、政府、主管部门的信息“双通报”机制,定期排查区域内涉诉低效工业用地情况,及时发布包含土地拍卖信息的“执行快讯”,征求该处土地的整体规划意见,在拍卖公告中提示有竞买意向者主动与地方党委、政府对接,积极服务区域土地整理工作。2017年以来,已制作并发送“执行快讯”66份。
梧桐树下“凤凰来”
以“腾笼换鸟”、汰劣留良为工作主线,将工业用地、厂房、设备等挂网拍卖,面向全国招商引资,在符合规划前提下以价高者得,引入更具竞争力、亩产效益更高的企业,既妥善处置“僵尸企业”,又为优势企业的入驻腾出“新空间”,让“沉睡”的土地焕发“新生”。2017年以来,新北区法院网拍辖区大宗工业用地15处,成交金额13亿余元,盘活工业土地917亩,网拍溢价率37.4%。
江苏港益公司毗邻长江北岸,拥有长江深水岸350米,建有近100米重力式码头。但因常年停产、资不抵债,进入破产清算程序。新北区法院通过公开拍卖方式依法对破产财产处置变价,由常州某港口物流有限公司成功竞买。该公司是一家以“绿色、环保、创新”理念为导向、以整合码头业务为重点的特色型现代物流综合港口公司。通过司法拍卖,变价财产全面覆盖工人工资和优先债权,盘活企业资产约1.5亿、释放105亩工业用地和稀缺码头资源,同时促成原有冶金、建材、化工、大件等污染重、产能低的产业向低碳化、高端化、清洁化的绿色产业迭代升级,预计每年可增加营业收入约4000万元,实现了案件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高度统一。
土地处置“更绿色”
在江苏沿江八市中,常州拥有的长江岸线最短,仅有16.6公里长江岸线,但多年前形成的沿江区域开发利用力度却最大。长江常州段岸线全部位于常州市新北区,为进一步发挥司法对长江大保护工作的服务保障力度,新北区法院认真落实“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工作要求,为有序推进沿江一公里化工企业腾退复绿、促进化工园区转型发展等贡献司法智慧和力量。
该院积极主动与地方党委、政府对接,对长江沿线一公里范围内的涉土地承包、土地流转等案件进行梳理,协调处置腾退过程中各方矛盾,促进腾退土地复绿工作加快进行。对于涉化工企业执行案件,就企业危化品处理、安全生产、土壤修复等问题,给出专业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提醒地方政府指导企业做好危化品的细致排查和专业清理工作,排除污染隐患,保护周边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加强与市、区环保部门沟通,在执行方案中充分考量环保部门或专业机构的意见建议,对于政府环保部门申请强制企业停工停产、技术改造的执行案件,在执行过程中全程邀请环保部门到场监督。在财产拍卖公告中详尽披露化工企业设备、资产等内容,提前告知潜在买受人相关风险及责任。对危化物处置过程全程监管,并预留相关处置费用,预防和杜绝环境污染风险。
群众权益“得保障”
新北区法院强化对企业欠薪欠费问题的处理,搭建工人代表、法院、党委、政府多方沟通平台,妥善处置职工欠薪问题。在区委政法委的大力支持配合下,依靠区欠薪应急周转资金机制,优先处置在涉化工企业清退转型中的劳资纠纷,常州市裕华玻璃有限公司、常州市清红化工有限公司等一批企业工人工资纠纷得到圆满解决,为近300名职工发放3000余万元执行款。
该院切实发挥司法对乡村振兴工作的保障职能,配合区域万顷良田工程开展,持续加强对退还土地案件的执行力度,实现快清快退,将土地及时退还农村农民,促进土地提质增益,让乡村人民群众的口袋鼓起来。2017年以来,清退还耕相关土地240余亩,交付土地流转款125万余元。
来源: 人民法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