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小板输注的适应证是(血小板输注指征)
血小板输注的适应证是(血小板输注指征)· 血小板计数<5×109/L,应立即输血小板防止出血;· 血小板10-50×109/L,根据临床出血情况决定 可考虑输注;· 如术中出现不可控渗血,确定血小板功能低下,输血小板不受上述限制。内科疾病血小板输注指征· 血小板计数>50×109/L,一般不需输注;
手术及创伤血小板输注指征
· 血小板计数>100×109/L,可以不输;
· 血小板计数<50×109/L,应考虑输;
· 血小板计数在50~100×109/L之间,应根据是否有自发性出血或伤口渗血决定;
· 如术中出现不可控渗血,确定血小板功能低下,输血小板不受上述限制。
内科疾病血小板输注指征
· 血小板计数>50×109/L,一般不需输注;
· 血小板10-50×109/L,根据临床出血情况决定 可考虑输注;
· 血小板计数<5×109/L,应立即输血小板防止出血;
· 预防性输注不可滥用,防止产生同种免疫导致输注无效。
来源于: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2012版,医学之声。平台仅做分享,如有侵权我们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