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始至终我的眼里只有你(你的眼里只有我)
从始至终我的眼里只有你(你的眼里只有我)我是知道的,在青烟色的梦里,有一味叫“冷藏”的药。初尝时总说不出是什么味道,就理所应当把它视为无味,却不料一年、十年、五十年,以光阴为慢火,清风作伴,竟将它温存成永恒。一辈子里,我有过众星捧月的欢喜,亦深知生离死别的切肤之痛。但,在我赏着十里桃花曼曼轻舞的时候,心里眼里就是那帧画面,那个人儿。在幽夜辗转难眠,听荷叶菡萏逗露水滴答,脑海里骨子里,镌刻的是那帧画面,那个人儿。恰是满山红枫心寄相思,松涛晚竹相对成趣,亦或是阳春三月白雪里,落落孤寒无人识,彼时此时我最常忆起的仍是那份无言。此刻,我之所以能看到从轻缓至浓重的金灿,闻到里头缱绻的味道。是因为我仍有大把青春岁月容我挥霍,我的内心宁静时便可听到身体各种器官摩擦的声响。我悄悄打量起这片饭菜飘香,鲜有人声的街市,有些许怅然若失,或许是发现了它的平庸无名,或许是想起了它的堕落不堪。我曾站在同样的位置,看到有包着灰黑头巾,背上绑着幼婴,身后跟着孩
那个时候,我的皮肤还很细腻,白里泛红,是少女最美丽的色泽,饱满的上下唇,贝齿一咬透着水光,晶莹。发是乌黑到心坎儿的,我想,若是在这四散的秀发上点缀些明亮,那么这便是一袭如墨夜色,星子点点似秋波含情目。只是可惜,那双真正的霞光眼眸被厚重的眼镜掩去了两分狡黠,三分美丽,五分的情深意重。
现在的我,独看我的眼,我的嘴,我的四肢,无一不透露出苍老至濒死的腐朽味道。所以,我开始享受阳光,希望每一回细密的亲吻都能够扫落我身上的尘埃,予我新生。渐渐的,我明白了,新生不过是我对于未知世界的恐惧,对于逃脱生老病死的妄想。于是,我选择了静默。
人的一生,起起落落,爱恨种种,时光带走了你的稚气、壮志、豪情,它把你年轻时所引以为豪的事物变为须臾,徒留一地回忆,满满。然而,当我觉得自己已触到了天地余晖的时候,我好似在这绚烂的深处,看到了二八年华的自己。
那个夏天,我刚从画室回到家里,穿了件带小翻领的无袖裙,像奶油雪糕一样的白色。赤着脚,但见白皙素净的脚上,偏生涂了正红的指甲油,似毒蛇吐着红信子,老人们会说,不伦不类。可我好像就是喜欢如此张扬的色泽。我的发髻,是挑了太阳穿越崇山冉冉升起的好时辰,对着一面可同秋水相比拟的明镜,将青丝放下,用木梳把这袭瀑布梳顺了,方闭上眼替自己绕两只并不十分服帖的麻花辫,再向后绾成的。就是这个模样。我站在靠街的阳台上,身子前倾着,左臂便平放在冰冰凉的老旧白砖之上,右手撑着下巴,望向西方。远眺这令人歆羡令人惊叹的夕阳黄昏,一直觉得,这般景色是缘起缘灭的永久轮回,若自己有心便可常独醉其中。
此刻,我之所以能看到从轻缓至浓重的金灿,闻到里头缱绻的味道。是因为我仍有大把青春岁月容我挥霍,我的内心宁静时便可听到身体各种器官摩擦的声响。我悄悄打量起这片饭菜飘香,鲜有人声的街市,有些许怅然若失,或许是发现了它的平庸无名,或许是想起了它的堕落不堪。我曾站在同样的位置,看到有包着灰黑头巾,背上绑着幼婴,身后跟着孩子的黝黑妇女,成群做过。她们在一个走路颤巍,行动拖沓的老人摊前停滞,装佯翻看衣物,其实不过是做着顺手牵羊的事。我几乎快不记得了,在我还在整日撒娇,求外婆带我上街的年岁里,我目光所及的这条路,便是这样的宽度,勉强能并排行驶两辆小轿车,所幸那时有车的人家还不多。
夏日的时辰长,所以光线还很清明,只是偶尔无意地闪地闪进意识的过往里。如此天时地利间,目光回转处,蓦然回首,我便瞥见依然是一身黑衣的,我的老朋友,她和她的父亲,还有一条不知是否仍被唤作“菲菲”的泰迪,一道踱步前行。我的目光跟着他们的脚步移至远方,成了一点,最后消失不见。那一刻当真是轻轻浅浅的美好,发觉自己周遭无限温暖,思及“岁月静好,现世安稳”大抵便是如此。
我本欲唤她的,我若唤了她,她必定会抬头向我展颜,然后挥一挥手,继续前行。可我当时就这么沉默了,什么也不说,我是怕扰了这一念的宁静。
一辈子里,我有过众星捧月的欢喜,亦深知生离死别的切肤之痛。但,在我赏着十里桃花曼曼轻舞的时候,心里眼里就是那帧画面,那个人儿。在幽夜辗转难眠,听荷叶菡萏逗露水滴答,脑海里骨子里,镌刻的是那帧画面,那个人儿。恰是满山红枫心寄相思,松涛晚竹相对成趣,亦或是阳春三月白雪里,落落孤寒无人识,彼时此时我最常忆起的仍是那份无言。
我是知道的,在青烟色的梦里,有一味叫“冷藏”的药。初尝时总说不出是什么味道,就理所应当把它视为无味,却不料一年、十年、五十年,以光阴为慢火,清风作伴,竟将它温存成永恒。
学校在周六仍是上课的,我去得很早,在父亲的车里,触到喜人的阳光,心里却因为繁忙冗杂的功课不痛快。教室里的人还很少,冷冷清清,到的人也净是不熟悉的,各管各零零散散,了无趣味。我有些后悔,来的这般早,不过是消遣用的。看着透过窗折射进的阳光,思绪飘飞,注意到他踏着那束光进来,下意识地去看那双眼睛,我好像是朝他笑了笑,又好像这样肃静着不带表情,我本意是想打个招呼的。许是同我一样,感觉到教室里头的压抑,他径直走到我桌前,靠着前桌的椅子,稍许俯身同我讲话。真的不记得是谁先开的口,只记得后来侃侃而谈的是自己。我想到了几天前看的电影,便顺势说了下去,“你不知道那部片子有多无聊,明明是罗曼史,可从头到尾都是Jesse和Celine在维也纳一天中的悠闲对话,如果说有火花,也全在一字一眼里显现。”其实,当时是我不明白,仅一天的露水情缘,即使相拥看了黎明破晓,为期半年的约定,长达九年的牵挂,怎么都是不现实的。“我就这样听他们了絮絮叨叨了一百多分钟,天马行空,简直就是天底下最简单的故事。”在我的印象里,他的话一直都不少,但那天,我不曾想起他说过什么,只是恍惚察觉到他嘴边的笑意。
后来的星期六我会习惯的来得早些,而他似是同我约定好了的,亦来得比别人早。见到了,会说些近日里的或是时间久了的琐事。有一次,我提起很久之前大扫除时的一幕。那时我们也才刚认识,座位便是前后桌,偏了头就能聊,旁人急着擦黑板、窗户还有头顶的电扇,我们却偷了懒在座位上胡闹,把《木兰辞》改编成了文笔拙劣的艳词,将不远处忙得焦头烂额的班主任视若无物。笑得那般肆无忌惮,窗外紫藤倒也是了三分颜色。我以为他不记得了,不想我抬头刚好触上他的目光,然后听到他小心翼翼地说:“记得的。”我本欲言,听此,顿了顿,脸上烧得厉害,竟一个字都说不出来了。
我曾摘过一句话:天下无不散之筵席。有些事物在没有来临时就能揣度出其中的滋味,一二。这句话就是如此。我天性喜欢伤悲的景致,认为难过的事能记得清楚些,想来孩子想法还是有点别致的。
在分别的那天,每个人都心余力绌地填着身边朋友传来的同学录,有的人甚至在替谁写都不晓得,胡乱涂了几个字,赶忙应付下一个。我四下找他的身影,但见他被满满一圈朋友围着,我怎么好意思再过去。左不是右不是,只能缓了缓心神,淡然地坐下,把心思放在了眼前这片成天打闹的冤家好友身上,看着嘴里直嚷“舍不得”的姐妹们,怔怔的出神。待我再转过身时,身边坐着个他。“阿珠,帮我写一页。”,我没敢看他的眼睛,接过他手里的同学录,把自己的递给了他。我向来喜欢一笔一划工工整整,不愿含糊,只是写到最后,对着留言板愣住了。我有很多话想说,有的敢说有的就是烂在肚子里也不愿讲。想起他以前捉弄我的情景,自从知道了我怕痒的小秘密,就常用笔头戳我的后背,有时候是英语老师提了问题,他有了稀奇古怪的答案,急着告诉我,后来笑得太起劲,全班都晓得了。我常常无理取闹的和他打机锋,亦说他和隔壁女生的玩笑话,开始时他听过也不同我计较,之后听着不耐烦了,就让我背了个“大黑锅”。
他应该不知道,我虽表面上是十万分厌恶那些闲言碎语,心底却从未计较过。他温声细语赔礼道歉时,我才真心不自在。我在欢闹声里看到了被自己虚掷了的时光,不知不觉,清秀小字在笔尖缓缓流淌:茕茕白兔,东走西顾;衣不如新,人不如故。
他一直陪在我身边,直到一切都结束。
我做了一场梦,梦里的我都九十九了,怎的还这般少女怀春。
镜子里的自己也不过双十年华,温柔含笑的眉眼里,映出浅浅的一句话:相逢如梦,总有一天,在楼花浪漫的街道,重逢。
这大概是世上最美的事了。没有过去不提将来,你的眼里只有我,正如我的眼里只有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