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驾乘意外保险2023(平安驾乘意外保障计划)
平安驾乘意外保险2023(平安驾乘意外保障计划)三、车辆类型6、销售区域:中国大陆境内(不含港、澳、台)3、限购份数:限5份,多投无效,核定载质量10吨及以上货车定量5份4、保障期间:1年5、生效时间:最早3日后零时生效
一、保险责任
二、产品形态
1、投保年龄:0-65周岁
2、职业范围:无职业要求
3、限购份数:限5份,多投无效,核定载质量10吨及以上货车定量5份
4、保障期间:1年
5、生效时间:最早3日后零时生效
6、销售区域:中国大陆境内(不含港、澳、台)
三、车辆类型
车辆类型以车辆行驶证标明的车辆类型为准。
(1)非营运车辆是指不以直接或间接方式收取运费、租金或其他收入的车辆。
(2)营运车辆是指以直接或间接方式收取运费、租金或其他收入的车辆。
(3)客车是指以载运人员为主要使用用途的车辆。
(4)货车是指以载运货物为主要使用用途的车辆,包括半挂牵引车、全挂牵引车、集装箱拖车、自卸车。
(5)车辆座位数以车辆行驶证标明的核定载人数为准。
(6)货车吨位数以车辆行驶证标明的核定载质量为准。
(7)车辆驾驶员或操作员需持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有效驾驶证或操作证。
四、救援服务
五、注意事项
1、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
(1)投保人需为18-65周岁自然人
(2)被保险人为0-65周岁自然人(驾驶人需持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有效驾驶证)
(3)受益人为法定
2、身故保额
(1)被保险人不满10周岁的,以死亡为给付责任的各保险公司给付的保险金额总和累计不得超过人民币20万元
(2)被保险人已满10周岁但未满18周岁的,以死亡为给付责任的各保险公司给付的保险金额总和累计不得超过人民币50万元
(3)航空意外死亡不受此额度限制。
3、被保险人无证驾驶、酒后驾车、驾驶无效行驶证的机动车期间发生的意外伤害事故不属于本保险责任范围。
4、投保车辆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使用标准,具备合法有效的行驶证、年检证明、许可证书或其他必备证书,并已投保交强险。
5、本保险使用《平安附加保险责任期间约定条款》限制承保行驶过程中的驾乘意外(不承保车辆临时停放期间司乘人员下车遭受的意外事故),且必须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或公安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针对未出具以上认定书或证明的交通事故不予承担责任。
6、就诊医院:境内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普通病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