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众悬疑推理(匪夷所思的推理)
小众悬疑推理(匪夷所思的推理)第一本刊登福尔摩斯小说的杂志封面,现在仅存10本。结果德雷伯选的那个有毒,因此毒发身亡,霍普不小心将一个信物,就是露西的婚戒,落在了现场。格雷森逮捕了女房东的儿子亚瑟·夏彭蒂耶、亚瑟因为德雷伯对他的妹妹爱丽丝的粗鲁行为而争吵起来,雷斯垂德怀疑秘书斯坦杰森是凶手,但却发现他被刺身亡。而此时亚瑟已被拘留,斯坦杰森那里发现了一个装有两个药丸的药盒,回到贝克街221B,福尔摩斯用一只生病的小狗做了试验,第一丸药是没有毒的,但第二丸却毒死了那条小狗。福尔摩斯从美国警方那里得知,德雷伯曾要求警方保护,以免他被一个名叫杰佛逊.霍普的人所害。福尔摩斯让“贝克街侦缉特遣队”那帮小无赖去找一个叫此名的马车夫,并把他引到贝克街,霍普到了以后,福尔摩斯当着格雷森和雷斯垂德的而逮住了他。小说的第二部开始于1847年的犹他州盐湖城。从这段故事中,我们知道霍普爱上了一个叫露西的漂亮女子,斯坦杰斯杀了她的父亲,她被迫嫁给
那是在1880年,当军医的约翰.H.华生在阿富汗受伤退役。回到伦敦后,他靠军队下发的半高不低的抚恤金生活。他正在找人合租房子。华生以前的同事斯坦福德把他介绍给了福尔摩斯,此人自称为世界上唯一的“顾问侦探”,二人租下了贝克街221B号的房间。
福尔摩斯博物馆 贝克街221B
福尔摩斯收到警察的求助信后,邀请华生同去现场、他们在布莱克斯顿的一间屋子遇到了格雷森和雷斯垂德督察。屋内有一具尸体,福尔摩斯通过死者嘴唇的酸味 推断他中毒而死,文件显示他名叫伊诺克·德雷伯,是美国人,和他的秘书斯坦杰森一起,住在夏彭蒂耶夫人那里。
案发现场发现了一个女人的婚戒,在问过发现尸体的兰斯巡警后,福尔摩斯怀疑兰斯看到的那个在房屋周围的醉汉实际上就是凶手,凶手当时是回来找戒指的通过其他证据,福尔摩斯推断凶手是个马车夫,但他当时并没有告诉华生。
格雷森逮捕了女房东的儿子亚瑟·夏彭蒂耶、亚瑟因为德雷伯对他的妹妹爱丽丝的粗鲁行为而争吵起来,雷斯垂德怀疑秘书斯坦杰森是凶手,但却发现他被刺身亡。而此时亚瑟已被拘留,斯坦杰森那里发现了一个装有两个药丸的药盒,回到贝克街221B,福尔摩斯用一只生病的小狗做了试验,第一丸药是没有毒的,但第二丸却毒死了那条小狗。
福尔摩斯从美国警方那里得知,德雷伯曾要求警方保护,以免他被一个名叫杰佛逊.霍普的人所害。福尔摩斯让“贝克街侦缉特遣队”那帮小无赖去找一个叫此名的马车夫,并把他引到贝克街,霍普到了以后,福尔摩斯当着格雷森和雷斯垂德的而逮住了他。
小说的第二部开始于1847年的犹他州盐湖城。从这段故事中,我们知道霍普爱上了一个叫露西的漂亮女子,斯坦杰斯杀了她的父亲,她被迫嫁给德雷伯后伤心而死,故事后来又回到了贝克街,霍普说,他让德雷伯从两个药丸中选一个,霍普吃了 剩下那个。
结果德雷伯选的那个有毒,因此毒发身亡,霍普不小心将一个信物,就是露西的婚戒,落在了现场。
第一本刊登福尔摩斯小说的杂志封面,现在仅存10本。
霍普在上庭前死于一种心脏病。让华生生气的是,报纸上的报道将所有破案的功劳都归给了格雷森和雷斯垂德,几乎没怎么提福尔摩斯。
福尔摩斯的传奇故事是从这里开始的。在1887年小说《暗红习作》的开篇几页,柯南·道尔不仅打造了英雄福尔摩斯异常古怪、才华横溢的特点,还点明了大侦探与华生之间的重要关系,描绘了维多利亚时代伦敦的景象。二人的关系以及故事的背景都为后面众多福尔摩斯故事的成功奠定了重要基础。
案发现场用血写成的“Rache”字母的书写方式提供了重要线索。
在华生和福尔摩斯见面之前,华生的朋友斯坦福德提醒他。可能和他合租的这个人“似乎对准确无误的知识有一种热情”,可能有点儿过于科学和冷血。斯坦福德告诉华生,福尔摩斯甚至会在解剖室里用棍子击打尸体,目的就是看看人死后会形成什么样的瘀伤。福尔摩斯声称,他创造了一种开拓性的新方法,可以用来鉴定血迹,即“夏洛克·福尔摩斯鉴定法”。
虽然我们在后面的故事中没有看到这种方法的应用,但这并不重要,柯南·道尔只是想说明福尔摩斯是世界上第一个运用法医学的侦探。魔术师般的福尔摩斯。
不过,福尔摩斯的天分并不限于法医学,第一次见面时,福尔摩斯就对华生说:“依我看,您应该在阿富汗待过。”他卓越的观察能力显露无疑。福尔摩斯还能够观察到极小的细节,用理性和灵感将它们编织到一起,最后得出结论,就像一个魔术师表演令人惊奇的魔术一样。
后来,在贝克街221B,华生拿起了一份杂志,读到了一篇文章,写的是演绎和分析的科学,其中说道:“通过一个人的指甲,衣袖、靴子,裤子的膝盖部位,食指和拇指的老茧,表情,衬衫袖口··从中可以清楚看出一个人的职业”华生把杂志丢在一旁,大声地称文章“简直莫名其妙”,”是某个窝在扶手椅上的懒汉想出来的理论”、福尔摩斯说那篇文章是他写的,然后解释了他是怎么知道华生近期去过阿富汗的。
福尔摩斯观察推理的方法
华生是名医生,再加上福尔摩斯对他的细心观察,推论出他最近在阿富汗战场待过,最后还受了伤。福尔摩斯说:“这趟思维列车的整个行程都不到一秒钟”这是福尔摩斯傲气的典型表现。
福尔摩斯对自己的大脑非常自豪,他曾将大脑比作阁楼,只用来存储重要的信息。正如他所说:“在我看来,人的大脑最初就像一间空无一物的阁楼,里面的摆设得靠你自个儿去选去放······要是你以为那间小阁楼的墙壁是有弹性的,想撑多大都可以,那可就错了。”当福尔摩斯说他不知道地球绕着太阳转时,华生大吃一惊。福尔摩斯随即告诉华生:“既然我已经知道了这个理论,我一定要尽量把它忘掉。”
福尔摩斯对华生说,如果伦敦的警方或私家侦探遇到难题时,会来找他,他甚至都用不着起身。就能把他们领上正轨。在《血字的研究》中,他扮演的就是这种角色.这一点比后来的故事都要明显。甚至在主要案件登场之前,华生就发现很多人来拜访他,男的女的,老的少的,三教九流,什么人都有包括警探。“一位年轻的姑娘”。“一个犹太小贩”,还有一个“白发苍花的老先生”。他们都是私家侦探社介绍过来找福尔摩斯帮忙的。
《血字的研究》中主要案件上演时,福尔摩斯来到案发现场,满怀热情地展开了调查。华生说:“看着他,我不由想起了那种血统纯正,训练有素的猎狐犬。想起猎狐犬在树林里来往奔突,狺狺吠叫,不找出中断的痕迹决不罢休的样子。”不过,破案的大部分过程,福尔摩斯并没有外出直接参与行动,最终罪犯是在贝克街的起居室被捕的。
西德尼.佩吉特的插画
柯南·道尔在后来的故事中不得不调整这种写法,让福尔摩斯走出房门调查案件,赋予他更多的行动,或者用华生在《血字的研究》所说的,让他更像一名“业余侦探”。不过,他从来没有完全失去在舒适的扶手椅上侦破案件的喜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