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造成连环车祸(一起交通事故查出一名醉驾人员)
醉驾造成连环车祸(一起交通事故查出一名醉驾人员)由于涉及到酒后驾驶机动车,罗鹏程驾驶赣C12F67号小车与黎某驾驶赣C0F**3皮卡车相撞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不予理赔,双方的损失将全部由罗鹏程赔偿。目前,罗鹏程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长按二维码,关注“上高交警”微信公众号长按二维码,关注“上高交警”微博
10月11日,上高大队事故处理科民警在处理一起交通事故时,查出一名醉酒驾驶人员。驾驶员罗鹏程非但不配合交警执法,反而暴力抗法。
当天22时08分许,上高大队接到报警,在上高县塔下乡红绿灯路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民警迅速赶往现场后,发现小车司机罗鹏程身上散发着浓浓的酒味,疑似酒后驾驶机动车,随即对其进行酒驾检测,但驾驶员罗鹏程不配合检查,反而推搡执勤民警,最后罗鹏程被其强制带回大队接受检查。
经调查了解,驾驶人罗鹏程驾驶赣C12F67号小车沿320国道由宜春往南昌方向行驶,途径上高县塔下乡红绿灯处时,与同方向由黎某某驾驶的赣C0F**3皮卡车发生追尾,事故造成两车受损,罗鹏程受伤。后经抽血测验鉴定,罗鹏程每百毫升血液中含有乙醇200.28毫克,系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上高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罗鹏程驾驶赣C12F67号小车在此次事故中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不得驾驶机动车。”之规定,负此事故全部责任。黎某驾驶赣C0F**3皮卡车在此次事故中无责。
由于涉及到酒后驾驶机动车,罗鹏程驾驶赣C12F67号小车与黎某驾驶赣C0F**3皮卡车相撞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不予理赔,双方的损失将全部由罗鹏程赔偿。目前,罗鹏程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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