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人怎么看出张家辉戏份多的(证人仍是张家辉带给香港影坛一座难以逾越的高峰)
证人怎么看出张家辉戏份多的(证人仍是张家辉带给香港影坛一座难以逾越的高峰)《证人》是一部警匪动作片,描写了因一起车祸,几个人的命运相继发生改变然后自我救赎的故事。这个纪录,只有后来叶德娴的《桃姐》和惠英红的《心魔》可以与之匹敌,而在青年男演员中,他仍然是翘楚。用奖项来衡量一位演员的价值,或许肤浅了些,然而能在一个相对集中的时间内凭借一个角色获得不同地区不同奖项来自不同角度的专业认可,那就绝对排除了“运气”这个因素。周迅和章子怡是大陆女演员中凭借一个角色获奖次数最多的两位,前者十一次,后者十次2008年,41岁的张家辉凭借《证人》中的“洪荆”一角横扫影坛,一口气拿下七个“影帝”头衔。
说起张家辉,你最先想到的是什么?
是那句令人爆笑的港普“大家好,我是‘渣渣辉’”,还是与关咏荷长达三十年的“神仙”爱情,或者仅仅两个字——“影帝”。
香港电影诞生百年,获奖的影片不计其数,有幸戴上“影帝”或者“影后”桂冠的优秀演员更是不胜枚举,然而称得上“横扫”的,绝对不多。
所谓“横扫”,是指一位演员凭借同一个角色反复多次获奖。
用奖项来衡量一位演员的价值,或许肤浅了些,然而能在一个相对集中的时间内凭借一个角色获得不同地区不同奖项来自不同角度的专业认可,那就绝对排除了“运气”这个因素。
周迅和章子怡是大陆女演员中凭借一个角色获奖次数最多的两位,前者十一次,后者十次
2008年,41岁的张家辉凭借《证人》中的“洪荆”一角横扫影坛,一口气拿下七个“影帝”头衔。
这个纪录,只有后来叶德娴的《桃姐》和惠英红的《心魔》可以与之匹敌,而在青年男演员中,他仍然是翘楚。
《证人》是一部警匪动作片,描写了因一起车祸,几个人的命运相继发生改变然后自我救赎的故事。
谢霆锋在其中扮演“警”,是男一号,戏份从头带到尾。张家辉在其中扮演“匪”,直到影片开始二十分钟后才出场,而且每次出场时间都不超过五分钟。
在有限的时间里,能把一个“坏蛋”演绎得既令人恨之入骨,又令人泪眼婆潸,这等功力,不是一般演员能够企及。
戏份少,还要出彩,意味着每一个镜头都是准确的,过了或者达不到,都不行。扮演反派,还要出彩,意味着人不仅要够“坏”,还要立得住——人物动机可信,人物逻辑清晰,人物情感有共鸣。
张家辉是怎么同时做到这两点的?
一是节奏,二是细节。
张家辉扮演的绑匪洪荆一出场,就自带一股令人生厌的气息。眼球灰浊,满脸疤痕,形容丑陋,动作缓慢,犹如丧尸。接到上线撕票的通知,给人质买来一份“加料”的盒饭,然后平静地抽烟,看着人质中毒、痉挛。
很多网友盛赞这个抽烟的镜头,认为张家辉把绑匪凶残、麻木、令人不寒而栗的气质展现得淋漓尽致。
尽管理sir写这篇文章也是要夸一下张家辉的演技,但是客观地说,这个镜头能令人心生恐惧,或许与人物的造型关系更大。
张家辉真正的演技体现在下一个镜头。
目睹人质毒发,绑匪洪荆拿起头套,需要完成下一步——套住人质的头,勒紧绳索,over。为了排除“先入为主”观念的干扰,理sir先不放动图,列出这两个动作的几种演法。
第一:快速套头,快速勒紧,表现绑匪的冷酷无情。
第二:匀速套头,匀速勒紧,表现绑匪的麻木不仁。
第三:套头时犹豫,勒紧时犹豫,表现绑匪残存的人性。
如果是你,你会选择哪一种?
方法一最好演,但扰乱了这个人物的节奏,造成行为逻辑前后混乱。
方法二不错,但也不出彩,令观众只能记住绑匪的“丧”。
方法三的方向是对的,要想把一个绑匪演得令人信服,唯一的路径就是展现他的人性。但是用在这里——出场不过两分钟,明显缺乏铺垫,人物转变太突兀。
那么张家辉是怎么演的?
匀速套头,匀速勒紧,还是那个如丧尸一般的洪荆。然而在勒紧后,他慢慢地向后退了两步。只是两步,观众瞬间就get到他的内心——恐惧,对自己正在做的事情心生恐惧。
匀速是节奏,后退是细节,麻木冷酷的背后另有隐情?洪荆一出场就引起了观众的好奇心。
再来看一场。
银行劫匪张日东面临法律的审判,为了洗脱罪名,他通过手下联络洪荆,让洪荆劫走检察官高敏的女儿小玲,以此威胁高敏将他唯一的罪证销毁。
因为警察唐飞从中干扰,张日东十分恼火,让洪荆切下小玲一只手,教训高敏。为了拿到酬金,洪荆只得抛下瘫痪的妻子,把小玲带到黑市诊所。
这里有一幕也广受网友追捧。当洪荆把小玲放到手术台上时,问了一句:“用哪只手写字啊?”小玲说:“右手。”洪荆说:“切左手。”
很简单的一段对话,不过十几个字,却让观众百感交集。
一方面心疼小玲的纯真和即将到来的遭遇,一方面也感慨洪荆并非极恶之人,至少在他可以选择的范围内,他希望对小玲的伤害可以降到最低。
不过,和上一场一样,客观的理Sir又要把这一幕的大部分功劳归结到编剧身上去。张家辉的演技还是体现在对节奏和细节的处理上。
给小玲打过麻醉后,医生举起手术刀,正在这时,洪荆的手机响了。他反应迅速,一把握住医生的手,小玲逃过一劫。
对比开场时面对人质的冷漠麻木,一个动作节奏的改变,表现出洪荆对小玲的恻隐之心。
有读者看到这里要发问了,你刚才不是说节奏的改变会导致人物行为逻辑混乱吗?现在为什么又说节奏改变得好呢?
因为呀,在节奏改变之前,洪荆与小玲之间的情感已有足够的铺垫。
洪荆的眼睛受伤,导致色弱。妻子三种颜色的胶囊药丸散落一地,在小玲的帮助下,他才重新整理好。
有了铺垫,节奏的改变就成了加分项。
还有细节。
阻止了手术刀,洪荆没有马上接电话,而是任由铃声响了好久。
其实这是一个连贯的动作,听到铃声后,一手阻止医生,一手接电话,张家辉如果这么处理,没有丝毫不妥之处。
但是他没有。
因为“不出错”通常意味着just so so,偷懒的演员当然当不了影帝。张家辉把一个连贯的动作分成了明显断裂的两部分,给自己加足戏。
先扭头,再沉思,然后才紧张地接听电话。
在那一刻,你完全能够体会他的心思。作为绑匪,如果上面要求“撕票”,他该怎么办?作为丈夫,妻子瘫痪在床,他又该怎么保护她?
一个犹豫的小细节,尽显人性。
最后一场是“重头戏”,理sir认为如果张家辉演绎的洪荆可以打五颗星,那么最后一场戏至少能够贡献三颗。
经历一番正邪厮打,唐飞把洪荆打倒在地,并成功救回了小玲。唐飞抱着小玲喜极而泣,倒在地上的洪荆却爬起来了。
这场戏无论对于洪荆这个角色还是张家辉,意义都十分巨大。对于洪荆来说,不仅是一个结局,还是一个情感的转折。观众如果对洪荆从头恨到尾,只能说明洪荆作为一个“反派”是成功的,作为一个“人”还是没立住,他的结局必须得让观众同情甚至唏嘘,才是成功的。对于张家辉来说,则是一个难得的长镜头和发挥的空间。
很显然,张家辉完全把握住了这最后的五分钟,一镜封神。
先是艰难地爬起来,抓起铁条,绑匪的凶悍与狠辣尽现眼底↓
然后发现自己两只眼睛都看不到了,仓皇失措,扭头就跑↓
然后无助地摸索,直到撞上墙上的铁钉↓
最后那句绝望的”找我老婆“瞬间击中泪点,原来他所有的铤而走险都是为了一个人↓
节奏收放自如,细节细腻动人。
张家辉凭借《证人》勇夺七座“影帝”奖杯,但其实他并不是《证人》的男一号,谢霆锋的戏份比他多得多,并且发挥的空间也多得多。
这里无意贬低谢霆锋的演技,就《证人》这部影片而言,谢霆锋的表现稍显表面化,令人很难如同读懂洪荆一样,读懂他扮演的唐飞的内心戏。
的确哭得很痛苦,enmmmm
正如前文提到的,能凭一个角色形成“横扫”之势的,一定是有真功夫的。十一年过去了,张家辉凭借《证人》获得的荣誉,在《证人》中精准的表现,都成为他个人表演生涯、乃至香港男演员中难以逾越的高峰。
《证人》之后,张家辉的表现也可圈可点,《激战》、《使徒行者》、《沉默的证人》等都保持了一贯的演出水准。不过理Sir还是时常想起十一年前第一次看《证人》时的惊艳,还有目睹张家辉凭借《证人》横扫影坛、获奖无数时的激动与感慨。因为破茧成蝶时最美丽,幻化成形时最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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