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郑月娥涉港国安法(林郑月娥涉港国安法)
林郑月娥涉港国安法(林郑月娥涉港国安法)有关特首委任法官的问题,林郑月娥称,所谓“指定若干名法官”,是指从裁判法院到终审法院的一个法官名单,而不是特首指定哪一位法官处理哪一个案件。至于案件如何分派,仍然是各级法院决定,非行政长官决定。林郑月娥强调,《基本法》48条已写明各级法官由行政长官任命,现行特首也会按司法人员推荐委员会的提名任命法官。她称,审理国安法的法官,也是来自这些程序的法官。指定法官去做某一类的案件,无论在香港或其他地区,都不是罕见。成立专门法院也是《基本法》规定,也都是行政长官委任,有人批评行政长官委任是闻所未闻,她形容是“孤陋寡闻”。
今天上午,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在出席行政会议前见记者,回应社会关注的 “涉港国安法”草案等热点问题。林郑月娥表示,“涉港国安法”法律基础明确,绝无半点含糊。
今天会场的背景主题为“保一国两制,还香港稳定”。林郑月娥说,上周六新华社公布了“涉港国安法”草案摘要,有助释除公众的疑虑。她强调,“涉港国安法”的法律基础明确,绝无半点含糊。维护国家主权统一及领土完整是所有中国人,包括香港市民的共同义务。“涉港国安法”立法绝对没有违反“一国两制”和《基本法》。
林郑月娥指出,如果“一国”受损,“两制”也会失去稳固基础。若有人认为立法破坏“一国两制”,可能从来没有将“一国”放在眼里。
林郑月娥称,两地的法律有不同,但也都有很多相同地方,包括法治原则。她重申,“涉港国安法”只是针对分裂国家、颠覆政权、暴恐行为和外国干预四类行为,不会影响香港广大市民依法享有的各种权利和自由。
有关特首委任法官的问题,林郑月娥称,所谓“指定若干名法官”,是指从裁判法院到终审法院的一个法官名单,而不是特首指定哪一位法官处理哪一个案件。至于案件如何分派,仍然是各级法院决定,非行政长官决定。
林郑月娥强调,《基本法》48条已写明各级法官由行政长官任命,现行特首也会按司法人员推荐委员会的提名任命法官。她称,审理国安法的法官,也是来自这些程序的法官。指定法官去做某一类的案件,无论在香港或其他地区,都不是罕见。成立专门法院也是《基本法》规定,也都是行政长官委任,有人批评行政长官委任是闻所未闻,她形容是“孤陋寡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