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英语真的很装(真的是爱装逼吗)
说英语真的很装(真的是爱装逼吗)就连看个篮球,也能听到什么NBA啊,logo shot之类的词。 程序员们说话也常常是这个画风的:“Jack,把你提交的代码merge request一下”、“review一下你的代码,那个工程rebuild一下”。恐怕在IT小白们听来就像听天书吧。 中英夹杂,不一定是装bigger 一提起中英夹杂,人人都能想到典型的都市白领式:“我今天买了件超有feel的shirt,又去Starbucks喝了杯Cappuccino”。但其实在很多别的场合,人们也习惯中英夹杂着讲话。 比方说,留学生圈子里往往能听到这样的对话:“明天要做个pre”、“我有个assignment要due,deadline是今晚”。不懂的人听了往往一脸问号。
这么一圈听下来,职场小白都要怀疑自己前22年英语都白学了。他们可能忍不住吐槽:“这样speak English真let我浑body难受”。
对于中英夹杂,钱钟书在《围城》里也吐槽过一个喜欢中英夹杂的买办:
“跟外国人来往惯了,说话有个特征——喜欢中国话里夹无谓的英文字。他并无中文难达的新意,需要借英文来讲;所以他说话里嵌的英文字,还比不得嘴里嵌的金牙,因为金牙不仅妆点,尚可使用,只好比牙缝里嵌的肉屑,表示饭菜吃得好,此外全无用处。”
为什么有人要中英混杂着说话呢?难道中英夹杂真的只是为了zhuangability吗?
中英夹杂,不一定是装bigger
一提起中英夹杂,人人都能想到典型的都市白领式:“我今天买了件超有feel的shirt,又去Starbucks喝了杯Cappuccino”。但其实在很多别的场合,人们也习惯中英夹杂着讲话。
比方说,留学生圈子里往往能听到这样的对话:“明天要做个pre”、“我有个assignment要due,deadline是今晚”。不懂的人听了往往一脸问号。
程序员们说话也常常是这个画风的:“Jack,把你提交的代码merge request一下”、“review一下你的代码,那个工程rebuild一下”。恐怕在IT小白们听来就像听天书吧。
就连看个篮球,也能听到什么NBA啊,logo shot之类的词。
就连李开复都讽刺道:“我不是很sure,也许有些term不好translate,或者要show off自己的外语level,再不然maybe是刚从国外return,还没有used to全用中文。”
事实上,这种现象也引起了语言学家们的浓厚兴趣。语言学上,讲话时混杂其他语言的现象被称作“语码转换”(code-switching)。
不过,在语言学家们看来,语码转换的作用很多,远不止zhuangability这么简单。
一般来说,语码转换的作用有以下几类:指示作用、委婉避讳和身份认同。
比如说,在一门语言中,有许多概念无法用其他语言精确表达。在这种情况下,进行适当的语码转换,就可以迅速让对方了解你想说什么。这就是语码转换的指示作用[2]。
说到这里可能有人表示不能理解了,究竟有什么概念无法用其他语言简洁地表述呢?
举个例子,当代大学生最为痛恨的presentation。如果你跟同学说,“我明天要到讲台上,配合幻灯片做五分钟的演讲,然后再下来”。不仅复杂,听的人也会觉得一头雾水。可如果你说“我明天要做个pre”,懂的人立马就懂了。
还有app,虽然也有人管他叫“应用程序”,但怎么听起来都没有“诶屁屁”表达起来方便。
事实上,这种词不仅英语里有,各个语言中都有许多类似的词汇。
比如日语中的komorebi(木漏れ日),是指“透过树林缝隙射过来的阳光”。瑞典语中的gökotta则是指“清晨外出听到的第一声鸟叫”。德语的kummerspeck指的是“因为忧郁而进食过多长的肉”。如果要用汉语来阐述这些概念显然过于复杂,用外语单词代替就简单得多。
你看,当别人问你怎么又胖了,你不用费尽周折地解释,只要大大方方地摸着自己的肚子说,“这是我的kummerspeck”,就可以了。
当然,还有一种情况是,如果你不想用母语明确表达某个概念,那你可能会倾向于用其他语言里的词来进行替代,这样就能表达一些委婉的意思。
举个例子,你想和朋友聊一些羞羞的话题,但又不想明确说出来,那你就会问“你们每周ml几次啊”折中的方法来代替。这样既解决了问题,又不会很尴尬。
当然,想爆个粗口也可以用语码转换。比如“我X”就显得低俗,但如果说“fuck”,不仅可以暗爽一下,别人可能压根就没听到你说的啥。
发泄情绪的时候也可以说“I'm angry”而不是“我生气了”。这样发泄了情绪,又没有那么情绪化,就属于基于委婉表达情绪的语码转换。
身份认同,有时候也需要混用语言
而且,根据语言学的经济原则,人往往倾向于用最少的语言表达最大量的信息,能说2个字就不说三个字,能说平舌音就绝不说翘舌音,简单说就是“懒”。
比如,篮球迷喜欢说看NBA,而不是看“美国男子职业篮球联盟”。我们喜欢模仿台湾腔,把“就这样吧”说成“就酱吧”,模仿北京人说“装垫儿台”也是基于这个原因。
2019年4月29日,加拿大多伦多,18/19NBA东部半决赛G2。球迷聊天会直接用NBA表达美国男子职业篮球联盟,简洁易懂
但问题是,很多人的中英文夹杂,并不一定符合经济原则。
比如白领们常用的“program”,5个音节并不比“项目”两个字更简短,“这个project的schdule”也没有“这个计划的预算”更容易说出口,况且还有无视英语语法规则的嫌疑。
因此,很多人也会觉得这是在装bigger。根据1983年的一项对双语者使用者的调查显示,他们中对于语码转换不满的比例高达75.22%,他们往往认为语码转换暗示着“缺乏教育,粗心大意,缺乏身份和装腔作势”。
有没有人真的是用外语夹杂故意装格调?当然不能排除这种人的存在。不过,并不是所有人都这样。有时候一些表达虽然不够经济适用,但是却能让使用者有身份认同,那大家也会倾向于这种表达。
语言学家发现,语码转换的根本原因,是由于一个群体试图模仿别的群体口音特征,这也就是“言语适应理论”。而这样做往往是为了表达自己是属于某个群体或者社会阶层。
比方说,你去一个公司面试,面试官是北京人。那么在面试过程中,不管说的对不对,你肯定都会努力在每个词后边加儿化音,以表示你对他的赞同或讨好。
如果你去西南旅游,看到大家都讲方言,你也会努力在自己的普通话里夹杂几个方言单词以示友好,比如“请问一下,这个‘拖孩’卖多少钱”。
所以,很多情况下,语码转换的发生都是受到了环境的影响。你可以想像一下,如果你的同事都叫Sherry、Kevin、Bob和Alex,每天都吵吵着让你“把这个project发给整个group,再CC老板一份”,那么显然就算你不想这样说话,也会自然而然学这么说的。
当然,当你用这种方式来表达对这一群体的认同时,其他的群体可能就会对你有意见了。如果你从大学课堂里出来,到了老家不懂英语的亲戚面前,还一口一个“presentation”、“due”,别人当然会觉得你“不好好说话”。
全世界人民都爱这么说话
不过,老家的亲戚们也不要急着批判北京、上海写字楼里的Sherry和Kevin们。其实,在很多情况下,全中国乃至全世界的人都喜欢这么说话。
如果我们把“外语”换作方言,你就会发现这种混用非常常见。
在南方很多地区,因为方言里专有词汇的缺失,人们会习惯在说自己的方言的时候掺杂普通话词汇。
比如2009年对于宁波市162人的一项调查显示,60岁以下的人有93%~95%表示经常能接触到家乡方言和普通话的语码转换。你很有可能在一脸懵逼中听到了“我blablabla新闻联播blablabla”。
还有非常喜欢中英混用的香港人民,虽然普通话水平还停留在“系兄弟一起来砍我”,但是中英粤语夹杂起来表达却一点也不含糊。比如“你帮我check下,即刻call我”或者“我好中意食milkshake”。而像“你com咩plain”(你抱怨什么),完全可以无视英语语法。
这其实就是因为香港曾作为英国的殖民地被统治了超过150年时间,香港成为了一个典型的双语社会。英语是当时社会上的高变体,正式场合必须用英语。因此,人们在私下场合中使用英粤混杂,既能顺应社会公约,又能传达信息。
而像印度,由于被英国统治时间更长,在社会上,印地语、英语夹杂着说话的现象极为常见。印度人甚至专门给了这种现象一个专有名词“Hinglish”(Hindu English的英文缩写),跟中英夹杂绝对有得比。
不过,语言本来就是个相互借鉴交流的过程,能沟通就好,对中外夹杂也不必太介意。毕竟,现在要是让你用纯正的中文表达一下“你好low”,你估计一时半会也说不出来。
更何况,在交流的过程中我们也慢慢丰富了语言词汇。比如英语中的“typhoon”(台风)就来自粤语,“kungfu”(功夫)则来自官话。而汉语中的“咖啡”、“沙发”来自英语,“经济”、“社会”等词则来自日语。
这些外语词,一开始都是直接掺杂在汉语用的,慢慢也被我们接纳了。如果你夸一个人“卡哇伊”,虽然是日语,也不会有人觉得你在装逼。
不过,对于那些真正喜欢借此装bigger的人,还是不要走火入魔比较好。如果在理发店里,虽然理发师也叫Tony,但你要是非得说“这个hair帮我来个undercut好不好啊”。万一他没听懂,剪坏了你也只能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