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pa税法纳税时间总结(每日推送04.12CPA税法)
cpa税法纳税时间总结(每日推送04.12CPA税法)【例2·多选】以下关于企业所得税收入确认时间的表述正确的有( )。【解析】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选项A:不动产所在地在境内,属于来源于境内的所得,应在我国缴纳企业所得税;选项B:权益性投资所得,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在境内,属于来源于境内的所得,应在我国缴纳企业所得税;选项C:属于境内的分行提供的劳务,劳务的发生地在境内,属于来源于境内的所得,应在我国缴纳企业所得税;选项D:在我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取得的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应在我国缴纳企业所得税。C.在我国设立的分行为我国某公司提供理财咨询服务取得的服务费收入D.在我国设立的分行为位于日本的某电站提供流动资金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答案】 A B C D
今日推送: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框架及习题
【例1·多选】注册地与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均在法国的某银行,取得的下列各项所得中,应按规定缴纳我国企业所得税的有()。(2012年)
A.转让位于我国的一处不动产取得的财产转让所得
B.在香港证券交易所购入我国某公司股票后取得的分红所得
C.在我国设立的分行为我国某公司提供理财咨询服务取得的服务费收入
D.在我国设立的分行为位于日本的某电站提供流动资金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
【答案】 A B C D
【解析】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选项A:不动产所在地在境内,属于来源于境内的所得,应在我国缴纳企业所得税;选项B:权益性投资所得,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在境内,属于来源于境内的所得,应在我国缴纳企业所得税;选项C:属于境内的分行提供的劳务,劳务的发生地在境内,属于来源于境内的所得,应在我国缴纳企业所得税;选项D:在我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取得的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应在我国缴纳企业所得税。
【例2·多选】以下关于企业所得税收入确认时间的表述正确的有( )。
A.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在实际收到收入时确认收入的实现
B.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按照投资方收到分配金额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C.利息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D.接受捐赠收入,在实际收到捐赠资产时确认收入的实现
【答案】CD
【例3·多选】下列情况属于内部处置资产,不需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有( )。
A.将资产移送到境内的分公司
B.将资产存货转为自用
C.将资产用于市场推广
D.将资产用于对外赠送
【答案】AB
【例4·多选】根据企业所得税处置资产确认收入的相关规定,下列各项行为中,应视同销售的有()。(2011年)
A.将生产的产品用于市场推广
B.将生产的产品用于职工福利
C.将资产用于境外分支机构加工另一产品
D.将资产在总机构及其境内分支机构之间转移
【答案】 A B C
【解析】企业将资产移送他人的下列情形,因资产所有权属已发生改变而不属于内部处置资产,应按规定视同销售确定收入:(1)用于市场推广或销售;(2)用于交际应酬;(3)用于职工奖励或福利;(4)用于股息分配;(5)用于对外捐赠;(6)其他改变资产所有权属的用途。
【例5·单选】企业处置资产的下列情形中,应视同销售确定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的是()。(2013年单选题)
A.将资产用于股息分配
B.将资产用于生产另一产品
C.将资产从总机构转移至分支机构
D.将资产用途由自用转为经营性租赁
【答案】 A
【解析】企业发生的下列情形的处置资产,除将资产转移至境外以外,由于资产所有权属在形式和实质上均不发生改变,可作为内部处置资产,不视同销售确认收入,相关资产的计税基础延续计算:(1)将资产用于生产、制造、加工另一产品;(2)改变资产形状、结构或性能;(3)改变资产用途(如自建商品房转为自用或经营);(4)将资产在总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之间转移;(5)上述两种或两种以上情形的混合;(6)其他不改变资产所有权属的用途。
【例6·多选】依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下列收入中,属于免税收入的有( )。(2009)
A.企业购买国债取得的利息收入
B.非营利组织从事营利性活动取得的收入
C.在境内设立机构的非居民企业从非上市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有实际联系的红利收入
D.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的非居民企业连续持有上市公司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答案】AC
【例7·单选】某软件生产企业为居民企业,2015年实际发生的工资支出500万元,职工福利费支出90万元,职工教育经费60万元,其中职工培训费用支出40万元,2012年该企业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万元。
A.67.5 B.47.5 C.27.5 D.20.5
【答案】C
(1)职工福利费扣除的限额:500×14%=70(万元),所以90元中有20元不得扣除,应调增20元;
(2)职工教育经费中的职工培训费支出40万元可以全额扣除,剩下的不能超过实际工资支出的2.5%;
500×2.5%=12.5,所以剩下的20元中有7.5不得扣除
(3)因此,应调整应纳税所得额为27.5万元(20 7.5)
【例8·单选】企业发生的下列支出中,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可在税前扣除的是( )。(2015年)
A.税收滞纳金
B.非广告性赞助
C.企业所得税税款
D.按规定缴纳的财产保险费
【答案】D
【解析】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1)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2)企业所得税税款(选项C);(3)税收滞纳金(选项A);(4)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5)超过规定标准的捐赠支出;(6)非广告性质的赞助支出(选项B);(7)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8)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以及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9)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例9·单选】以下各项支出中,可以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是()。(2012年)
A.支付给母公司的管理费
B.按规定缴纳的财产保险费
C.以现金方式支付给某中介公司的佣金
D.赴灾区慰问时直接向灾民发放的慰问金
【答案】 B
【解析】选项A: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不得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选项C:除委托个人代理外,企业以现金等非转账方式支付的手续费及佣金不得在所得税前扣除;选项D: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门,准予扣除,纳税人直接的捐赠支出,不得在税前扣除。
【例10·多选】下列各项中,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的有()。(2011年)
A.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
B.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
C.企业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
D.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
【答案】 A B C
【解析】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以及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的利息,不得在税前扣除。
【例11·单选】下列各项支出中,可以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是( )。(2014年单选)
A.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
B.合理的劳动保护支出
C.为投资者支付的商业保险费
D.内设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
【答案】B
【例12·多选】居民企业发生的下列支出中,可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有( )。(2015年)
A.逾期归还银行贷款的罚息
B.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
C.未能形成无形资产的研究开发费用
D.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的租金
【答案】ACD
【解析】选项B不得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扣除。
【例13·计算】某公司2015年度“财务费用”账户中利息,含有以年利率8%向银行借入的9个月期的生产周转用资金300万元贷款的借款利息;也包括10.5万元的向非金融企业借入的与银行借款同期的生产周转用100万元资金的借款利息。该公司2014年度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扣除的利息费用是多少?
【答案及解析】可扣除的银行利息费用=300×8%÷12×9=18(万元);向非金融企业借入款项可扣除的利息费用限额=100×8%÷12×9=6(万元)<10.5万元,只可按照限额扣除。可税前扣除的利息费用合计=18 6=24(万元)。
【例14·计算】甲企业2015年销售货物收入5000万元,出租包装物收入500万元,将本企业的存货从给合作伙伴,该批存货的公允价值是800万元,出售固定资产取得收入300万元,捐赠收入20万元,甲企业当年实际发生业务招待费50万元,该企业当年可在所得税前列支的业务招待费金额是多少?
【解析】1.计算招待费的扣除限额的基数=5000 500 800=6300(万元)
因为基数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和视同销售收入
2、“业务招待费”有两个标准:一是发生额的60%,一是销售(营业)收入的5‰;
(1)发生额的60%:50×60%=30(万元);
(2)销售(营业)收入的5‰:6300×5‰=31.5(万元)。
所以扣除金额应该是30万元!
【例15·计算】甲企业在2015年营业收入3000万元,营业成本2200万元,税金及附加100万元,发生的“三费”合计400万元,营业外收入100万元,营业外支出80万元(其中符合规定的公益性捐赠支出60万元),2014年尚未弥补完的亏损仍有20万结转到2015年弥补。求2015年甲企业应缴纳企业所得税多少?
【解析】
1、看见捐赠限额,直接求出会计利润:3000-2200-100-400 100-80=320(万元)
2、捐赠扣除限额为320×12%=38.4(万元)
3、当年应纳税所得额=320 (60-38.4)-20=321.6(万元)
4、应纳企业所得税=321.6×25%=80.4(万元)
【例16·计算】某外资持股25%的重型机械生产企业,2012年全年主营业务收入7500万元,其他业务收入2300万元,营业外收入1200万元,主营业务成本6000万元,其他业务成本1300万元,营业外支出800万元,营业税金及附加420万元,销售费用1800万元,管理费用1200万元,财务费用180万元,投资收益1700万元。
当年发生的部分具体业务如下:
(1)将两台重型机械设备通过市政府捐赠给贫困地区用于公共设施建设,“营业外支出”中已列支两台设备的成本及对应的销项税额合计247.6万元,每台设备市场售价为140万元(不含增值税)。
(2)向95%持股的境内子公司转让一项账面余值(计税基础)为500万元的专利技术,取得转让收入700万元,该项转让已经省科技部门认定登记。
(3)实际发放职工工资1400万元,发生职工福利费支出200万元,拨缴工会经费30万元并取得专用收据,发生职工教育经费支出25万元,以前年度累计结转至本年的职工教育经费扣除额为5万元。
(4)发生广告支出1542万元,发生业务招待费支出90万元,其中有20万元未取得合法票据。
(5)从事《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项目的研究开发活动,对研发费用实行专账管理,发生研发费用支出200万元(含委托某研究所研发支付的委托研发费用80万元)。
(6)就2011年税后利润向全体股东分配股息1000万元,另向境外股东支付特许权使用费50万元。
(其它相关资料:除非特别说明,各扣除项目均已取得有效凭证,相关优惠已办理必要手续,不考虑“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和税收协定的影响。)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按照要求(1)至要求(7)回答下列问题,如有计算,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1)计算业务(1)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2)计算业务(2)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3)计算业务(3)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4)计算业务(4)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5)计算业务(5)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6)计算业务(6)应扣缴的营业税税额、预提所得税税额。
(7)计算该企业2012年应纳企业所得税税额。
【答案】
(1)①将两台设备捐赠给贫困地区,企业所得税应视同销售,确认视同销售收入=140×2=280(万元),应确认视同销售成本=(247.6-140×17%×2)=200(万元),视同销售业务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80-200=80(万元)。②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扣除。年度利润总额=7500 2300 1200-6000-1300-800-420-1800-1200-180 1700=1000(万元),公益性捐赠支出税前扣除限额=1000×12%=120(万元),实际捐赠247.6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47.6-120=127.6(万元)。③业务(1)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80 127.6=207.6(万元)。
(2)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转让技术所有权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本题中,技术转让所得=700-500=200(万元),200万元小于500万元,免征企业所得税,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200万元。
(3)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限额=1400×14%=196(万元),实际发生职工福利费200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00-196=4(万元);工会经费税前扣除限额=1400×2%=28(万元),实际拨缴工会经费30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30-28=2(万元);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限额=1400×2.5%=35(万元),本年度职工教育经费25万元加上以前年度累计结转至本年的职工教育经费5万元未超过扣除限额35万元,本年度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25万元准予据实扣除,不需要进行纳税调整;以前年度累计结转至本年度的职工教育经费准予在本年度扣除,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5万元。
业务(3)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4 2-5=1(万元)。
(4)广告费税前扣除限额=(7500 2300 280)×15%=1512(万元),实际发生1542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542-1512=30(万元);未取得合法票据的20万元业务招待费不得在税前扣除,业务招待费发生额的60%=(90-20)×60%=42(万元),销售(营业)收入的5‰=(7500 2300 280)×5‰=50.4(万元),准予在税前扣除的业务招待费为42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90-42=48(万元)
业务(4)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30 48=78(万元)。
(5)业务(5)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200×50%=100(万元)。
(6)业务(6)应扣缴的营业税税额=50×5%=2.5(万元);应扣缴的预提所得税税额=50×10% 1000×25%×10%=30(万元)。
(7)该企业2012年应纳税所得额=1000 207.6-200 1 78-100=986.6(万元)
该企业2012年应缴纳企业所得税=986.6×25%=246.6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