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妻藏尸冰柜案细节(杀妻冰柜藏尸案)
杀妻藏尸冰柜案细节(杀妻冰柜藏尸案)杀人后冰箱藏尸达100多天案情:上海高院认为:朱晓东故意杀人,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依法应予处罚。朱晓东虽投案自首,但始终否认自己系预谋杀人,并未真诚认罪、悔罪,其虽有自首情节,但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原判认定朱晓东犯故意杀人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对朱晓东及其辩护人要求从轻处罚的意见,不予采纳;对检察机关、诉讼代理人建议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意见,予以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百四十六条之规定,遂作出上述裁定。
7月5日上午,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被告人朱晓东故意杀人上诉一案,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审对朱晓东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判决,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法院:
对从轻处罚意见不予采纳
上海高院经审理查明:朱晓东有预谋地杀人,在杀害被害人杨俪萍后一直用被害人的手机给被害人亲友发送微信和短信,进行欺瞒;还通过转账、透支被害人信用卡的方式获得人民币近15万元,供其挥霍;甚至用被害人的身份证到酒店开房与异性约会。后上诉人朱晓东在其父母陪同下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上海高院认为:朱晓东故意杀人,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依法应予处罚。朱晓东虽投案自首,但始终否认自己系预谋杀人,并未真诚认罪、悔罪,其虽有自首情节,但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原判认定朱晓东犯故意杀人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
对朱晓东及其辩护人要求从轻处罚的意见,不予采纳;对检察机关、诉讼代理人建议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意见,予以支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百四十六条之规定,遂作出上述裁定。
案情:
杀人后冰箱藏尸达100多天
杨俪萍原是上海一所小学的语文老师,2015年12月31日,与朱晓东登记结婚。2016年10月17日上午,朱晓东在上海家中用手扼住杨俪萍的颈部致杨机械性窒息而死亡。此后,朱晓东将杨俪萍的尸体藏匿于家中冰柜里长达100多天。2017年2月1日,朱晓东在父母陪同下向公安机关投案。
一审法院认为,本案虽因婚姻家庭矛盾引发,且朱晓东自首,但其犯罪性质恶劣,作案后长时间藏匿被害人尸体。其间,朱晓东还用被害人的钱款、身份证,多处旅游、与异性开房约会等,肆意挥霍享乐,无悔罪表现,社会危害极大,罪行极其严重,故依法对朱晓东不予从轻处罚。
去年8月23日,此案在上海市第二中级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朱晓东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朱晓东提起上诉。
在二审宣判前的采访中,受害人的代理律师樊顒告诉扬子晚报记者:他与受害者杨俪萍的父母一直保持着联系。记者问及两位老人的近况,他表示:“就这么活着吧”。他说,杨俪萍的父母日日夜夜期盼着一个公平公正的结果。
对于今天维持原判的判决结果,樊顒表示,法院给出了一份质量很高的刑事裁定书。
受害者父亲:
自作孽,不可活!
对于今天的判决结果,朱晓东在庭上显得比较平静,杨俪萍的母亲显得有些激动,但很快恢复了平静。
杨敢连走出法院后表示,首先,他和爱人感谢司法机关为家人主持了公道,伸张了争议,为社会除了一害;其次,感谢律师及其团队为这个案子努力工作;第三,感谢广大的网友、亲朋,包括身在海外的好友一直的支持;第四,感谢媒体和记者,在他们最需要的时候让更多人知道了这个案子的情况。
对于朱晓东的结果,杨敢连表示不进行评论,只引用古人的一句话——“自作孽,不可活!”
和一审宣判后相同,杨俪萍的父母和大表姐将赶往杨俪萍的墓地。他们急着将最终的判决结果告诉女儿。
来源 |扬子晚报/扬眼记者 万承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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