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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金莲是个好女人还是坏女人(潘金莲之该当何罪)

潘金莲是个好女人还是坏女人(潘金莲之该当何罪)毫无疑问,潘金莲是有罪的,她犯了故意杀人罪。我同情潘金莲的悲惨遭遇,我探究潘金莲犯罪的社会根源,不代表可以放纵潘金莲的杀人行为,不代表在为她的杀人行为脱罪。潘金莲,不贪钱财,不慕富贵,因拒绝财主,被迫下嫁武大。在那个时代,作为奴仆的女子,没有选择的权利,只有服从的义务。对于潘金莲而言,下嫁武大,是悲惨命运的开端,不论是在感情上,还是在生理上,潘金莲均无法得到满足,红杏出墙只是早晚的事。潘金莲悲剧的根源在于封建的社会制度,在于当时社会背景下女性的卑微社会地位——没有选择爱人的自由,没有婚嫁自由,更没有离婚自由。当时的社会主流文化对女性的要求就是“嫁鸡随鸡,嫁狗随狗”。

李律师读水浒系列之廿七

武松尖刀一剜,潘金莲香消玉殒。

潘金莲的爱,潘金莲的恨,潘金莲的情,潘金莲的仇,都随之烟消云散,不复存在。

武松杀嫂一节,充满暴力,充满血腥,充满对潘金莲的侮辱。

潘金莲,不贪钱财,不慕富贵,因拒绝财主,被迫下嫁武大。

在那个时代,作为奴仆的女子,没有选择的权利,只有服从的义务。对于潘金莲而言,下嫁武大,是悲惨命运的开端,不论是在感情上,还是在生理上,潘金莲均无法得到满足,红杏出墙只是早晚的事。

潘金莲悲剧的根源在于封建的社会制度,在于当时社会背景下女性的卑微社会地位——没有选择爱人的自由,没有婚嫁自由,更没有离婚自由。当时的社会主流文化对女性的要求就是“嫁鸡随鸡,嫁狗随狗”。

我同情潘金莲的悲惨遭遇,我探究潘金莲犯罪的社会根源,不代表可以放纵潘金莲的杀人行为,不代表在为她的杀人行为脱罪。

毫无疑问,潘金莲是有罪的,她犯了故意杀人罪。

故意杀人,无故非法剥夺他人的生命,在任何历史时期,都是重罪。

那么,假如潘金莲没有被武松的复仇之刀剖心而死,假如本案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潘金莲的结局如何呢?她将接受怎样的刑罚?

我们再来回顾一下案情。

武大被西门庆踢中心窝,一病不起。潘金莲不管不问,仍然每日与西门庆在王婆家中约会。

武大心中气苦,出了一道选择题给潘金莲:如果自己死了,武二回来,定会知道真相,一定不会放过她和西门庆;如果潘金莲好生服侍自己,自己康复后,决不跟武二说起这件事,大家各自安好。

武大认为,潘金莲一定会选择好好服侍自己。可是,他万万没想到的事,正是段话,加速了自己的死亡。

潘金莲转身将武大的话告诉了西门庆和王婆。

西门庆一听,立即慌了,有点不知所措。

王婆提出:干脆斩草除根,结果武大性命,一把火烧掉证据,等到夫孝期满,西门庆将潘金莲娶回家,长做夫妻。

王婆说完,西门庆立即表态:只怕罪过!罢!罢!罢!一不做,二不休!于是去自家开的生药铺取来一包砒霜,交给王婆。

王婆将砒霜交给潘金莲,并详细讲解作案方法和武大死后处理尸体的方式。

潘金莲同意。

于是犯罪开始实施。

当武大死后,潘金莲见到西门庆时说了一句:我的武大今日已死,我只靠着你作主!

这是潘金莲第一次说我的武大。

此时此刻,潘金莲的内心一定极其复杂,看到武大的惨死之状,想到自己的所作所为,又惊又怕,同时还担心西门庆移情别恋,所以说了这番话。

这三人共谋情况来看,王婆是最先起意杀人的,并且得出具体方案,向潘金莲了讲解了犯罪方法和尸体处理方式。

王婆是教唆犯,所谓教唆犯,是指以劝说、利诱、授意、怂恿、收买、威胁等方法,将自己的犯罪意图灌输给本来没有犯罪意图的人,致使其按教唆人的犯罪意图实施犯罪。

无疑,在整个犯罪过程中,王婆起主导作用,起决定作用,在她的授意和利诱下,西门庆从家里拿来了砒霜,潘金莲也同意作案,并最终毒死武大。

对于教唆犯,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在本案中,王婆所起作用较大。

西门庆在犯罪中所起的作用也较大,从表面来看,他只是提供了一包砒霜,似乎参与犯罪程度最浅,然而事实并非如此,王婆提出下手除去武大时,西门庆马上表态支持,促使潘金莲产生犯意,坚定了三人的犯罪决心,同时,西门庆马上从家里拿来一包砒霜,造成“万事俱备,只欠东风”的局面,让潘金莲选择的余地变小,同意毒死武大。

潘金莲是实行犯,实施了具体毒死武大的行为,而且整个犯罪过程,都是按照王婆教唆的内容实施的。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整个犯罪都是按照王婆的教唆进行的,王婆所起的作用最大,西门庆次之,潘金莲虽然是实行犯,我觉得她在整个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反而最小。

因此,施耐庵在《水浒传》中按排王婆被凌迟处死,所受处罚最重。

如果潘金莲没有被武二杀死,如果从现代的法律视角来看本案,我觉得潘金莲判处死缓比较妥当,正常情况下,可以保住一条性命。

潘金莲是个好女人还是坏女人(潘金莲之该当何罪)(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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