闹房维权是真业主吗(假维权真房闹都是生意)
闹房维权是真业主吗(假维权真房闹都是生意)其实不管房价是平稳还是下跌,都是稳定市场的正常结果,买房这种事情本来就是你情我愿。「房闹」这个词一开始出现时,被定义为:老业主对新开或新推盘价格低于其购房时的价格不满而发生的集体与地产开发商闹事的行为。01.投资有风险买房需谨慎
偶然条件下聚集成群的人的观念和想法会趋同,并形成一种暂时性群体心理。群体的夸张倾向只作用于感情,对智力不起任何作用。历史上几乎每一次大革命和社会变革皆出于“无意识的群体行动”。——《乌合之众》
在中国楼市特有的几个现象,一个是拆迁,另一个或许就是房闹了。
随着有心人发现有利可图,房闹竟也形成了产业链,拉横幅、聚集售楼处、阻挠销售……带头大哥让开发商头疼的办法是层出不穷。
在扬州,你可能看不到完美的交付现场,但一定会感受到一套完整的「维权」流程。
01.
投资有风险
买房需谨慎
「房闹」这个词一开始出现时,被定义为:老业主对新开或新推盘价格低于其购房时的价格不满而发生的集体与地产开发商闹事的行为。
其实不管房价是平稳还是下跌,都是稳定市场的正常结果,买房这种事情本来就是你情我愿。
刚需型购房者不管房价降不降你都要买房,降价就维权真没什么必要,而投资型购房者,投资本来就是一场博弈,愿赌服输也是基本的操守了,这点还真要像股民学习。
多年来无数股民亏掉老本,也没有谁出来闹过,不是因为股民的素质有多高,而是股民在踏进股市的那一刻都明白: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
所以房闹的范围也随之扩大,算盘也打得越来越响,那么这些专业房闹是怎么运作的呢?
磨刀:俗话说磨刀不误砍柴工,有些专业房闹机构或者个人,约在交付前3个月就组建业主微信群,将建设过程中非常规拍摄的施工图进行特写,在业主群内宣传,影响其他业主的交房心理预期。
砍柴:业主恐慌心理达到了,房闹们就猛下几锤,抓住一个业主们比较集中反感的方面,把业主们的诉求无限放大,夸大负面影响,整理楼盘的主要“罪状”,震慑住大部分业主。
掌握了影响群众想象力的艺术,也就掌握了统治他们的艺术。
煽风:房子毕竟是纯手工商品,部分房源可能存在瑕疵,一般开发商都愿意合法、合理改进,房闹就跳出来充当靠谱老大哥的角色,要抢在所有人之前去和开发商做第一次正面接触。
为什么要这样呢?是因为他们要获取业主们的信任,也要在开发商面前树立自己就是业主代表的形象。
点火:这样一来,他们就成了开发商和真正业主之间沟通的“桥梁”,垄断了信息往来,恶意挑拨业主和开发商的关系。
群体几乎只受无意识动机(如:带头大哥的断言、重复和传染及声望形成的潜意识信念)的支配,冲动、善变、急躁甚至夸张是群体心理的主要特征,它的易受暗示造成的轻信导致了“偏执、专横”,并让群体“道德水平”回到了蛰伏在体内的原始野蛮状态。
如果售楼处有脾气急一点的小伙子,双方之间动起手来,房闹就更开心了。
下锅:当房闹们觉得业主们的情绪被调动的差不多了,就会另起炉灶,建立所谓的“维权群”,筛选那些能够接受这些苛刻条件并留下来的人,这些人才是他们想要的目标人群,也是房闹们最喜欢的韭菜味饺子。
因为这些业主一般分辨是非的能力较弱,而且不愿意走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利益,可以成为这些房闹们的挡箭牌。
但凡对于他们行动有一丝怀疑或者不肯接受条件的业主,他们会立刻将其从维权群里踢出去,因为这些业主不容易受他们的控制,可能会影响到房闹们的利益。
要进入这个群,他们设置了比较苛刻的条件,如要主动公开个人的购房信息、要交“维权经费”等等。(后期还会巧立各种名目,伺机继续收取经费)
02.
房闹有风险
付费需谨慎
那么房闹们到底有什么利可图呢?
第一部分来自于向真正的业主们收取“维权费”或者“辛苦费”“劳务费”“律师费”,主要包括横幅、T恤、传单、口罩、咨询等。
第二部分开发商给的好处费:房闹们拿了好处就作鸟兽散,这样一来,沟通的桥梁中断,剩下的想安居乐业的真正业主们也不再有那个精力去折腾维权的事宜,就没什么后续了。
当然也有开发商头铁,不向房闹妥协的,但对于房闹来说正好巩固了他们一心维权的形象,也不吃亏。
按一个500人的业主群,每户交500块来算,25万的「维权基金」实际支出成本可能花不到一个零头,这中间的差价到底是谁拿走了呢?
房闹的带头大哥会告诉你有材料费、公关费:请客吃饭,红包等等还是需要的,这部分费用可大可小,关键是没有收据和发票,费用就难以核算了......
一方面向业主收取“维权费用”,一方面又私下和开发商谈拢,免物业费、索要车位或要求其他形式的利益解决。
职业房闹们一旦树立起了带头大哥的形象,就会进一步寻找契机,引爆业主与物业之间的问题和关系,教唆业主要求更换物业公司,更换门锁,重砌围墙,而这些材料供应商和房闹的利益输送,却是被当枪使的业主永远不会知道的。
房闹的结果是业主得不到任何好处,而开发商和自己的房屋名誉遭受受巨大影响,最后组织房闹的人则坐收渔翁之利。
中国人好像都觉得「站在人群之中便是安全的」,结群后,由于人多势众,个人会产生一种幻觉,感到自己力大无穷,不可战胜,好像没有什么事情是办不到的。
但群体盲从意识会淹没个体的理性,感情孤立的个体具有控制自身反应行为的能力,而群体则不具备,任何时候保持独立思考,站在人群之中人云亦云不一定是对的。
03.
围观有风险
吃瓜需谨慎
我们站在道德高处鄙视、批评“房闹”,或许只是刀没割在自己身上,站在业主角度,“房闹”难道真的都是无理取闹吗?开发商就没有责任吗?在利益面前,你能保证自己不去争一番?
趋利避害是人的本性,或许有时候我们也会成为键盘侠的一员。
古斯塔夫・勒庞著作《乌合之众》之中写:个人一旦成为群体的一员,他所作所为就不会再承担责任,这时每个人都会暴露出自己不受到的约束的一面。
影响民众想象力的,并不是事实本身,而是它们发生和引起注意的方式,群体因为夸大自己的感情,因此它只会被极端感情所打动。
扬州之前发生的“王燕茹举报前男友”、“王康法举报检察院”等借助某离职媒体记者的“时事前沿”个人公众号,形成了特定的“心理群体”,这实在是“和谐社会、美丽扬州”最臭名昭著的「乌合之众」现象。
同样,在房闹事件中如果真的按闹分配,不仅解决不了问题,还容易触犯治安法,对于真正想维权的业主得不偿失。
如果开发商诚信卖房,少夸大宣传和误导消费者,那么维权事件会减少很多,如果政府部门加强监管,开发商也会收敛很多。
如果房子交付真的没有问题,业主们肯定愿意拿房,谁还会拒收?
否则,一味指责“房闹”,既是对购房者的不公,也无益于从根本上消除“房闹”现象。
总而言之,购房者的合理诉求,我们应该给予支持。而对于恶意诋毁房企、同时存在索取巨额赔偿的现象,也要严查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