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被恶意搜身(她被搜身了该怎么办)
女性被恶意搜身(她被搜身了该怎么办)2) 林女士人格尊严没有受到侵犯,林女士离开时,超市警报器一直鸣响,作为超市的女保安基于对超市的安全负责,便对林女士进行检查。1) 林女士人格尊严受到侵犯。林女士被迫脱裤检查。【案例】林女士去一家超市购物,当准备离开超市时,超市门口警报器一直在鸣响。于是,该超市一名女保安上前阻拦林女士,并将林女士强行带入保安室,女保安用手提电子探测器对林女士全身进行检查,还要求林女士脱去裤子接受检查。林女士拒绝但反抗无效,在女保安及另一名女文员在场的情况下,被迫脱裤接受检查,但是女保安并未在林女士身上搜出任何物品。后来林女士将女保安以及女文员告上法庭,认为她们侵犯了她的人格尊严。【分歧意见】
大家好,我是律Angel。
来到超市,你肯定会想要 买! 买! 买!
(图片/网络)
遇到这种情况你会怎么做?
【案例】
林女士去一家超市购物,当准备离开超市时,超市门口警报器一直在鸣响。于是,该超市一名女保安上前阻拦林女士,并将林女士强行带入保安室,女保安用手提电子探测器对林女士全身进行检查,还要求林女士脱去裤子接受检查。林女士拒绝但反抗无效,在女保安及另一名女文员在场的情况下,被迫脱裤接受检查,但是女保安并未在林女士身上搜出任何物品。后来林女士将女保安以及女文员告上法庭,认为她们侵犯了她的人格尊严。
【分歧意见】
1) 林女士人格尊严受到侵犯。林女士被迫脱裤检查。
2) 林女士人格尊严没有受到侵犯,林女士离开时,超市警报器一直鸣响,作为超市的女保安基于对超市的安全负责,便对林女士进行检查。
【法律解析】
人格尊严是公民对自身和他人的人格价值的认识和尊重,它要求公民尊重他人的价值,同时也要求他人尊重自己的价值,从而使公民能够作为与他人平等的社会成员而与他人进行正常的交往。人格尊严是和个人的存在相伴随的,它是不可剥夺的,即便是因为违法犯罪而受到制裁的公民,其人格尊严同样应该受到尊重,而不能受到侮辱。
【法条链接】
《宪法》第三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下简称《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一条 公民、法人享有名誉 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当有人想侮辱我们的人格尊严时,我们应该果断Say No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