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的官场生涯(鲁迅的官场生涯)
鲁迅的官场生涯(鲁迅的官场生涯)在这一点上,吴海勇的《时为公务员的鲁迅》一书做了一些工作,说明了彼科长不是此科长,认定鲁迅的科长等于处长,这是不错的。不过,该书对此做出结论说:“佥事的职级应与正处级相当。”在这里,显然像《鲁迅全集》第18卷一样,把佥事等同于科长了,因而结论并不准确。需要特别注意一点是:鲁迅的佥事一职是由大总统任命的;科长一职是由总长委任的。根据当时的制度,总长有权委任科长,却无权委任佥事。佥事需要大总统亲自任命。由此可见,佥事比科长级别高。教育部是个部级单位,总长自然是部级或高于部级;次长自然是副部级;部下面是司,司长自然是司局级(厅局级);这与现在是一样的。但往下就不一样了:现在司局下面是处,处下面才是科;而那时没有处,司下面直接就是科。也就是说,鲁迅所担任的科长,相当于现在的正处级职位。教育部佥事兼第一科科长,这是鲁迅的职位。在这个位置上,鲁迅干了14年,既未降职,也未升职,只是工资提了两次,佥事升
众所周知,鲁迅做过民国的官。从1912年2月去南京,到1926年8月离开北京南下,除张勋复辟时辞职几天和被章士钊免职的几个月之外,长达14年的时间里,他都在民国教育部任职。在这段时间里,他虽然兼做北京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北京女子师范大学等多所院校的讲师或教授,进行学术研究,也进行文学创作,但本职工作还是教育部社会教育司的行政事务。过去的研究对他的文学活动关注甚多,而对他的官场生涯和本职工作关注甚少,仅有的几项成果也因为种种原因而存在认识的误区和盲点。因此,为了进一步全面地认识鲁迅,有必要对他的官场生涯进行实事求是的考察。全方位展开这个话题不是一篇文章所能承担的,本文只是展开本话题的几个侧面。
一、鲁迅的职位与待遇
读书、看报、网上浏览,偶尔看到人们提及鲁迅在教育部的经历,那意思似乎职位微不足道,甚至一些专家也说他是教育部的“下层小官吏”。这一切也许不奇怪,因为教科书和权威传记都介绍他在教育部的职位是“科长”。如果按照当下的干部级别去理解,科长自然是最下层官员。有学者稍有历史知识,知道当年的科长不同于今日的科长,却仍然简单地认定他是“处级”或“准处级”。鉴于这种情况,就有必要首先对鲁迅在教育部的职位进行考察。
鲁迅是1912年2月进入教育部的,开始只是部员,无官职。至1912年8月21日,临时大总统袁世凯任命他为教育部佥事,22日早上,鲁迅上班就看到了任命名单,并且当天写进了日记。5天之后(8月26日),他又被委任为社会教育司第一科的科长。佥事的任命状是两个多月后才到鲁迅手上的。11月2日,鲁迅日记写道:“上午得袁总统委任状。”不过,必需说明的是,鲁迅此处有笔误,因为根据现存北京鲁迅博物馆的原件,是“任命状”而不是“委任状”。任命状原文是:“任命周树人为教育部佥事。此状。”此外有文官推荐编号:第肆佰肆拾玖号。“任命状”与“委任状”大不相同,标志着两个不同的级别。在这一点上,人民文学出版社的《鲁迅全集》直至2005年版,都是错的。比如:2005年版《鲁迅生平著译年表》中是这样写的:“八月二十一日,教育部任命为佥事;二十六日,任命为社会教育司第一科科长。”这里都成了“任命”,而且是“教育部任命”,显然是没有注意到当时的官制——教育部只有委任的权力而没有任命的权力。
教育部佥事兼第一科科长,这是鲁迅的职位。在这个位置上,鲁迅干了14年,既未降职,也未升职,只是工资提了两次,佥事升到了最高等。
那么,佥事和科长,到底是个多大的官?教科书和工具书对此不讲,专家的著作则一直在淡化他的行政职务,似乎鲁迅在教育部的职位真是微不足道的。但是,一个情况却不能不引起人人们的关注:在与陈西滢论争时,鲁迅自己说过:“佥事——文士诗人往往误作签事,今据官书正定——这一个官儿倒也并不算怎样‘区区’,只要看我免职之后,就颇有些人在那里钻谋补缺,便是一个老大的证据。”有人钻谋补缺,倒不一定就是“不算怎样区区”的证据,但鲁迅自己感觉官不小,却是一个事实。在《记“发薪”》一文中 鲁迅这样写道:“一进门,巡警就给我一个立正举手的敬礼……可见做官要做得较大,虽然阔别多日,他们也还是认识的。”有研究者因此而发现:“鲁迅在教育部,还是颇有人上人的感觉的。”
那么,这“人上人”的感觉由何而来?他的职务相当于现在什么级别?这些过去被淡化的内容,就都有必要弄明白。
教育部是个部级单位,总长自然是部级或高于部级;次长自然是副部级;部下面是司,司长自然是司局级(厅局级);这与现在是一样的。但往下就不一样了:现在司局下面是处,处下面才是科;而那时没有处,司下面直接就是科。也就是说,鲁迅所担任的科长,相当于现在的正处级职位。
在这一点上,吴海勇的《时为公务员的鲁迅》一书做了一些工作,说明了彼科长不是此科长,认定鲁迅的科长等于处长,这是不错的。不过,该书对此做出结论说:“佥事的职级应与正处级相当。”在这里,显然像《鲁迅全集》第18卷一样,把佥事等同于科长了,因而结论并不准确。需要特别注意一点是:鲁迅的佥事一职是由大总统任命的;科长一职是由总长委任的。根据当时的制度,总长有权委任科长,却无权委任佥事。佥事需要大总统亲自任命。由此可见,佥事比科长级别高。
同时值得注意的是:鲁迅是佥事兼科长,而不是科长兼佥事。众所周知,从古至今,兼职多是高兼低,部级干部兼局长,局级干部兼处长,而没有科长兼司长、县长兼省长的。由此也见,佥事比科长级别高,鲁迅的职位比现在的处长和县长级别高。
那么,佥事是什么级别?从秦汉到北宋,官职中一直没有佥事这个职位,直到南宋时期,金国才出现了佥事之职,级别并不一致,有三品也有四品。元、明到清初,官职中都有佥事。乾隆年间,这个职位被废除,可是到了清末改革,它又被恢复。考察历代职官的地位和职责,参事、佥事、主事,一般都不是领导干部,而是参赞和助理的性质。按照清末的品级看,参事一般是三品或从三品,佥事一般是四品或从四品,主事一般是六品。到了民国初年,从中央政府各部的情况看,官员的职位次序一般是:总长——次长——参事——司长——佥事——科长——主事——科员。那时的厅和科不设副职,根据规定,佥事的职责是分掌各司事务。由此可见,论行政级别,当时的佥事相当于现在的副司级。
要了解鲁迅的行政级别,有必要了解民国初年的官制。当时的行政官员分特任、简任、荐任、委任4等:特任官是总理、总长们,由大总统以特令任命;简任官是次长等,由大总统直接选任;荐任官包括参事、司长和佥事,由各部总长推荐,呈请大总统任命;委任官是科长(即处级)以下官员,由各部长官直接委任。鲁迅是由大总统任命的荐任官。
由国家最高领导人亲自任命的官员,当然不会是“区区小吏”。事实上,只要翻阅当时的政府文件就可以看到,在当时的文官序列里,委任官如科长、主事等,都是普通官员,而荐任官却与特任、简任放在一起,称作“高等文官”。“高等文官”,用今天的话说属于“高干”。从当时的实际情况看,科长不是高干,而佥事却是高干。
如果进一步考察,据民国元年10月17日公布的《民国中央行政官官等法》第一条规定,中央行政官除特任之外分为九等:第一、二等为简任官;第三、四、五为荐任官;第六、七、八、九是委任官。也就是说,在九等官序列中,荐任官位居三、四、五。鲁迅在第五等的阶梯上时间很短,两年就升了一级。据1914年8月18日日记记载:“午前见策令,进叙四等。” 8月20日日记又说:“部令给四等俸。”从此之后,鲁迅就是四等荐任官。然后,不过一年半的时间,鲁迅又晋升了:1916年2月,“晋第三级俸”。 3月的工资即由四等俸280块大洋升至300块大洋。享受三等俸,也就是工资不仅上升到佥事的最高等,而且到了荐任官的最高等,已经不在司长以下。在九等官制中位居三等,当然并非“区区”。陈西滢不了解情况,以为佥事是个微不足道的小官,也就怪不得鲁迅要在论争文字中特别说明了。
在鲁迅的小说《故乡》中,“豆腐西施”对鲁迅说:“阿呀呀,你放了道台了,还说不阔?”由此可见,在乡民眼里,或者在鲁迅家人眼里,甚至是在鲁迅自己的意识中,他的官职相当于道台,而道台在清朝是四品官。
除此之外,一个人在一个单位的地位,不只决定于绝对的级别,还要看他的相对地位和实际处境。比如,同样是在一个司里当处长,上面有八个副司长与没有副司长,同级有八个处长与只有一个处长,实际地位是不一样的。当时的教育部人员不断变动,所以这种考察只能从几个具体的时间段来看,不过,在长达14年的时间里,鲁迅在社会教育司的地位是稳定的。1912年教育部迁往北京之际,总长蔡元培是4月26日到任的,次长范源濂同时到任。当天即带18个部员去接收旧学部。从《教育杂志》第4卷2号的信息可见,当时跟随总长和次长去接收旧学部的有总务司白作霖、赵允元;专门司陈应忠、刘唐劭;普通司陈清震、王章祜;实业司路孝植、王家驹;会计司陈问咸、柯兴昌;司务司崇实、陈琦……似乎已经有六七个司,而且还有督学局、图书馆、名词馆等。不过,正式确定编制之后,教育部却并没有这么多司,跟随总长前去接收学部的人员也大多未留在教育部。
大总统是3月30日特任蔡元培为教育总长的,接着简任范源濂为教育次长,至5月3日,任命钟观光、马邻翼、蒋维乔3人为教育部参事,董鸿祎为教育部秘书长,袁希涛、林棨、夏曾佑为教育部司长。至此,教育部高层已经就位,从总长到司长,一共9人。
5月6日,也就是教育部全体人员开始上班的第一天,教育部发布职员一览表,总共73人,鲁迅被分在社会教育司第二科。这个科总共4人,鲁迅排在第一位,当时都是科员,科长未公布,但根据后来的实际情况,排在第一位的都是科长。鲁迅曾在回忆中说自己是社会教育司第二科科长,与后来十几年的事实不符,但记忆并非没有根据,因为他最先做的就是第二科的科长,只是没有在报刊上公布而已。3个月后正式委任,鲁迅的职位却是第一科科长。此后14年,他都是第一科科长。根据教育部5月份公布的名单,荐任官只有7位:3个参事,1个秘书长,3个司长。至8月21日,大总统又任命了一名参事和32名佥事,这样,荐任官一下子就增加了30多名。鲁迅是其中之一。8月26日,总长委任了13名科长,鲁迅是佥事兼科长。
由此看来,1912年8月,教育部比鲁迅地位高的有10人,平级的比较多,有32名佥事。不过,到这年年底,各部大裁员,教育部佥事由32人缩减为18人,但据民国二年(1913)神州编译社出版的《民国元年·世界年鉴》中的《民国教育部现任人员详表》,官员总数仍是73人,佥事却只有14人。当时职位从高到低的次序是:总长1人,特任;次长1人,简任;参事4人、秘书1人、司长3人,三等荐任;佥事14人……鲁迅就在这14人中。也就是说,在当时的教育部,地位比鲁迅高的只有总长、次长、参事、司长,共10人。
具体到社会教育司,鲁迅的地位就重要多了。社会教育司的全部权力都在3个人手里:一个司长和两个科长。鲁迅是第一科科长,是三位握有实权的人物之一;又因为他承担的责任多,又长期为司长所依重,从各方面情况看,地位远远高于第二科科长,所以事实上一直是社会教育司的第二号人物。
除此之外,我们不妨看看鲁迅的工资,因为工资待遇也是地位的一种证明。
鲁迅的工资是多少呢?在南京时每月30元,但那时总长蔡元培也是30元;迁往北京后头几个月拿的是60元,然后一切正常化,开始按级别领工资。1912年8月被任命为佥事,据《鲁迅日记》1912年8月30日日记:“下午收本月俸百二十五元,半俸也。”此后每月实际到手的是240元。1914年的上半年是216元,7月又恢复到240元,但这些波动不是因为降薪或增薪,而是部里代扣为部员购买了国库券。240元,是五等官俸,佥事的最低工资。至1914年8月,鲁迅开始拿四等官俸,就是280元。至1916年3月,又升至300元。走入《新青年》并参与文学革命之际,他的月薪仍是300元。
每月300大洋,是多还是少?与总长、次长比,当然不多,但在教育部,如果仍以前面所说73人为据,特任官只有一人,简任官只有一人,荐任官与他拿一样多的,只有十几人。别的人工资都比他低。如果与社会下层各行业相比,当时保姆的工资是每月2元,几年之后才涨为3元,这是有鲁迅日记中的收支账目为证的。
鲁迅工资的高与低,与保姆比,与人力车夫比,意义可能不大,更有意义的是与知识界的同辈比。从当时的各种文献,以及陈明远的《文化人的经济生活》一书可见,当时的北大教授分为本科、预科两类,本科教授工资是280元至180元;预科教授工资是240至140元。各种资料可以证明,1917年胡适回国到北大做教授,蔡元培给他的是教授最高工资——月薪280元,比鲁迅少20元。陈独秀出任北京大学文科学长,月薪是300元,与鲁迅的工资相等。需要说明的是,陈独秀拿的不是教授工资,而是文科学长的工资。学长由教授充任,工资比最高的教授高一级。此时的钱玄同、刘半农、周作人等工资都比鲁迅低,周作人240元,李大钊180元。
由此可见,鲁迅在民国教育部的地位,以及他享有的待遇,在知识分子当中也是比较高的。
二、鲁迅的本职工作
说起鲁迅,人们首先想到的是伟大的文学家和思想家、新文化运动的主将、五四文学革命成就的最高代表等等,而常常忽略一个基本事实:五四前后的鲁迅是一个业余作家,他的本职工作并非文学创作,也不是翻译和学术研究,而是教育部社会教育司的行政事务。他是国家公务员,需要每天按时上下班。
然而,大半个世纪以来,浩如烟海的纪念文章、回忆文章和研究成果,却大多在谈论他的文学活动,而1950年代以来的回忆文章则更注重他与革命相关的细节,而关于他在教育部的本职工作,却少有回忆。之所以如此,主要原因有二:一、机关工作与文学创作或学术研究不一样,一年到头忙忙碌碌,公文写了一大堆,却留不下《呐喊》或《中国小说史略》那样的成果;二、鲁迅为之服务的政府后来被称作“北洋军阀政府”,性质是“反动”的,那么,似乎为它干的越多、越好,也就越不光彩。
这样一来,鲁迅的官场生涯和本职工作,似乎成了他的污点。有人翻出来,是为了打破“鲁迅的神话”,让人们看到他与北洋军阀政府同流合污的罪证。比如,当年的郑学稼就是这么做的,当下网上的“倒鲁”的人们也是这么做的。在这种情况下,一些尊崇鲁迅的人,又往往陷入为鲁迅辨污的境地。要维护鲁迅的形象,怎么办呢?常见的方式是努力说明他与政府是对立的,找出一些只言片语来证明他对政府不满,强调他虽然在政府中工作,却与政府处于对立的状态,似乎鲁迅一直是“身在曹营”的徐庶。如此辩护,当然很尴尬,因为种种事实都可以证明,鲁迅并不是徐庶,他为政府很卖力,成绩显著,屡受嘉奖。于是,最后还能做的,就是要求人们对鲁迅也要“同情的理解”,也就是说,鲁迅也是一个人,鲁迅要吃饭,生存不容易,要求鲁迅扔掉饭碗去革命,是站着说话不腰疼……可是,只要这样为鲁迅辩护,鲁迅就成了可怜虫,人格光彩也就谈不到了。
认为鲁迅的本职工作并不光彩,其实是很早的事。早在1950年代,甚至更早,在1928年民国易帜之后,鲁迅的同事们,包括他的弟弟周作人,都意识到了这个问题,所以,说到鲁迅去教育部办公,常常对他的积极表现和德能勤绩闭口不谈,而说他“只是例行公事”。
然而,鲁迅却不是例行公事。历史的事实摆在那里,他在教育部尽职尽责、兢兢业业,做了大量工作,成绩有目共睹,因而多次受奖。同时,归他管的事不少,权力也不小。
那时的国家权力机构中没有宣传部,也没有文化部、新闻出版署等意识形态和文化事业管理部门。所以,今日宣传部、文化部、新闻出版署的那些事务,当时都归教育部。教育部分普通教育、专门教育、社会教育三个司,前两司管的是学校教育,这些事务就都归社会教育司。也就是说,今日宣传部、文化部、新闻出版署的那些事务,当时都归社会教育司。所以,鲁迅的工作很繁杂:要考察戏剧、审核小说,要管美术、音乐和演讲,要管图书馆、博物馆、展览馆、戏院、影院、说书场,几乎所有的文化活动和娱乐设施都归他们司来管。甚至乡间有人觉得自己的寡母一生不容易,希望政府表彰母亲的节与孝,呈文最后也要送到鲁迅的手里。
据1912年8月2日由临时大总统袁世凯公布的《参议院决议修正教育部官制》规定,社会教育司的工作分为9个方面:
(一)关于厘正通俗礼仪事项。
(二)关于博物馆、图书馆事项。
(三)关于动植物园事项。
(四)关于美术馆、美术展览会事项。
(五)关于文艺音乐演剧等事项。
(六)关于调查及搜集古物之事项。
(七)关于通俗教育及演讲会事项。
(八)关于通俗图书馆巡行文库事项。
(九)关于通俗教育之编辑调查规划等事项。
鲁迅于1912年5月5日到达北京,6日就是教育部开始在北京办公的日子,那一天,鲁迅坐骡车去教育部报到。6月10日即与齐寿山一起去天津考察戏剧,那时的考察不是调演,而是直接去戏园子与观众一起看。他们午后到达天津,当晚就去广和楼考察新剧,却因为天气不好而剧院停演,只好去丹桂园考察旧戏。回到北京后,6月14日考察天坛、先农坛,因为农林部建议将天坛改为林艺试验场,将先农坛改为畜牧试验场,拱卫军则提出要在先农坛建军械库,京师议会则要把这二处改为公园。鲁迅等人就要去考察,看究竟怎样更合适。6月20日筹办夏季演讲会,邀请哲学、历史、文学、艺术方面的学者演讲。21日鲁迅还亲自开讲,讲的是《美术略论》。25日考察国子监和孔庙,看是否适合建成历史博物馆……鲁迅的日记主要记私事,对工作记述甚少,往往是下班后与谁一起喝酒吃饭都记了,一天中批了多少文件、发了哪些公文却不记。不过,有时也会留下一些工作的痕迹,比如1912年9月6日:“上午赴本部职员会,仅有范总长演说,其词甚怪。午后赴大学专门课程讨论会,议美术学校课程……”机关工作往往枯燥乏味,但有时也会遇到使他兴奋的事。周作人曾经回忆说:“有一回见到中华书局送到部里来请登记还是审定的《欧美小说丛刊》,大为高兴。这是周瘦鹃君所译,共有三册,里边一小部分是英美以外的作品,在那时的确是不易得的,虽然这与《域外小说集》并不完全一致,但他感觉得到一位同调,很是欣慰,特地拟了一个很好的评语,用部的名义发了出去。”需要补充说明的是,那个评语中有不少批评意见,但最后的结语却是将其称之为“昏夜之微光,鸡群之鸣鹤”。那是鲁迅审核小说时发现的优秀作品,所以要写评语进行提倡。
沿着时间的线索考察鲁迅的工作,可以发现他做过许多重要的事。
像所有的行政官员一样,鲁迅要参加会、举办会。1912年7月,他参加了全国“临时教育会议”。这个会开了一个月,会上讨论了92个决议案,议决23个。接着,他又参加了“大专学校课程讨论会”和“教育行政讨论会”。鲁迅对这些会颇有不满之处,但冷静考察那些会,却是创建民主共和国教育体制的重要会议。临时教育会议更大程度上是一个务虚会,但涉及的却是一些重大问题,比如,国家祭不祭孔,学校读不读经,美育该不该进入教育纲领,民国的教育与帝国的教育有哪些不同;大专学校课程讨论会讨论的是关于课程设置等一系列具体问题;教育行政会议则制定了大、中、小学从学制到管理的一系列规章。那时的人们很认真,开会的形式也值得一提:会前先发议案,会议开始后先推举议长和副议长,由他们主持会议,而不是由教育部官员主持。一个议案议决之后,全体都要签名,然后送交相关部门办理。从临时教育会议留下的文献可见,当时的教育家有神圣的使命感,包括会议上的激烈争论和大动肝火,都显示着他们还没有学会敷衍。作为一个省的代表参加会议,就觉得要对得起全省的委托,作为一类院校的代表参加会议,就觉得必需对得住那类院校。而且他们清楚地知道自己所从事的伟大事业:帝制终结,共和创建,要有新的教育。他们做得非常认真,比如第一次会议上选举议长,与会者50多人,王劭廉以30票当选;然后选副议长,张伯苓以28票当选。然而,张伯苓却站起来作揖推辞,谦逊地说自己深怕有负众望。于是会议再次表决,结果仍然是他当选。这时候张伯苓只好服从,发表演说就任副议长。从思想观念上看,历史传统固然沉重,新教育的开创者却也显示了新的风貌。正是在那个会议上,蔡元培发言说:“民国教育,与君主时代之教育,其不同之点何在?君主时代之教育方针,不从受教育者本体上着想,用一个人主义,或用一部分人主义,利用一种方法,驱使受教育者迁就他之主义。民国教育方针,应从受教育者本体上着想……”在那样一个时代,从事新国家的教育建设,鲁迅是幸运的。所以,他从未因为事务的繁多和参加种种会议而厌烦。
1912年9月,为了开展美术馆和博物馆的工作,教育部成立“美术调查处”。这个处不是有行政编制的实体,而是以社会教育司第一科为基础,吸收一些相关人员兼职充任。鲁迅是第一科的科长,自然要担负起领导职责。他们从调查书籍入手,首先查阅教育部图书室和京师图书馆的书籍,然后再调查全国的书籍,还曾派齐寿山、许寿裳、戴芦龄前往沈阳考察清宫的美术物品。齐寿山等人到沈阳不久,就写信向鲁迅汇报工作。他们在沈阳考察了一个月,工作结束后于12月12日回到北京,鲁迅当天的日记写道:“上午许季上、戴芦龄、齐寿山自奉天调核清宫古物归,携来目录十余册,皆瓷、铜及书画之属。”下午,鲁迅即同他们一起到司长夏曾佑家中汇报。他们带回的调查目录随即在《教育部编纂处月刊》上连载。从刊物发表时的按语可以看到:“古器凡八百件,周汉之物,居其泰斗;书画凡四百余件,多唐宋以来名流所作;瓷器凡十万件,形制采绘,并多精妙……编存其目,庶览者可以见中国美术品之存佚云。”
1913年2月,教育部根据临时教育会议上通过的“采用注音字母案”而召开“读音统一座谈会”。到会者40余人,鲁迅是正式代表之一,又是会议的组织者和管理者。第一天由教育部次长董鸿祎主持,然后推选出议长吴稚晖和副议长王照。此后3个月的会议,即由吴、王二人主持。第一步先审定字音。某个字到底应该读什么音,各地大不相同,所以要一个一个地讨论确定,只要有争议,就要辩论,辩论后投票表决。一个省无论有几个代表,只有一票的权利。每审定完一个字,就用鲁迅等人特别准备的“记音字母”记下来。审定字音的工作进行了一个多月,审定了6500多字。第二步是确定字母方案,会议代表却提出了各种方案:有人主张仿效日本的假名,有人主张用中国人自创的符号,有人则主张用拉丁字母。不同的方案各有长短,代表们各执己见,会场陷入终日争吵,会议主席吴稚晖和王照不但不能制止争吵,而且他们本人就争得面红耳赤。争吵到激烈处,有人抑制不住冲动,抢起板凳就要动武。鲁迅后来在《门外文谈》中曾经写到:“劳乃宣和王照他两位都有简字,进步得很,可以照音写字了。民国初年,教育部要制字母,他们俩都是会员,劳先生派了一位代表, 王先生是亲到了,为了入声存废问题,曾和吴稚晖先生大战,战得吴先生肚子一凹,棉裤也落了下来……”如此争吵,怎么收场?最后还是鲁迅和许寿裳等想出了办法,建议把审定字音时所用的“记音字母”作为“注意字母”。也许是代表们对争论已经厌烦吧,投票表决,人们选择了鲁迅、许寿裳、朱希祖、马幼渔等人提出的章太炎于1908年拟定的一套符号。鲁迅1913年3月12日的日记中写道:“午后赴读音统一会,意在赞助以旧文为音符者,迨表决后竟得多数。”那次通过的注意字母,就是从民国初期一直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初期课本和字典所使用的“ㄅ、ㄆ、ㄇ、ㄈ、ㄉ……”。
此外,有几件事是鲁迅付出精力甚多,而且做得相当投入的。
首先是“儿童艺术展览会”。展览会从1913年3月开始筹备,名义上是社会教育司司长夏曾佑和教育部秘书长陈任中牵头,但司长和秘书长只是发指示,具体操办却是鲁迅的第一科。3月31日,鲁迅与司长前往全浙会馆,看那里是否可以做展览会的会场。察看几处之后,还是选了教育部礼堂,礼堂空间不够大,就扩展到礼堂后面的许多房屋。至11月6日,鲁迅在日记中写道:“午后同稻孙布置儿童艺术品。”这次展览品类分得很细,有字、画、刺绣、编织、玩具、以及各类手工制作。为能让更多的作品有参展的机会,鲁迅和工作人员设计了若干方案,最后把大幅的字、画挂到了墙上,小作品摆在桌子上,手工作品也摆在一排排的桌子和架子上。从教育部对作品的要求,可以看到鲁迅的美学主张:参展的儿童不论男女,不论学识高低,作品不怕稚拙,但有一个要求:“以存儿童本真为第一谊,长者不得为之删润。”
展览是1914年4月21日开始的,展览期间,鲁迅经常在会场值班,连星期天也不休息。5月20日的日记写道:“下午四时半儿童艺术展览会闭会,会员合摄一影。”这张照片上,人们站了5排,鲁迅作为这次活动的主持者,站的是最后一排。整整一个月的展览结束了,教育部又指派鲁迅和陈师曾组成评委会,不但评奖,而且要选出优秀作品送巴拿马万国博览会。5月23日,鲁迅日记载:“上午开儿童艺术审查会。”这是第一天,此后连续若干天,直到6月24日才完成,评选出甲等奖151人,乙等奖423人。
其次是图书馆的建设。
鲁迅对图书馆似乎特别关心。在他和同事们的努力下,教育部出台了《通俗图书馆规程》,以教育部的名义通知各省,要求“各省治县治应设通俗图书馆储集各种通俗图书,供公众之阅览”。鲁迅和他的同事们想得很周到,通知中还要求图书馆要附设体育场,为的是让人们读书时能到体育场活动一下。从体育器材只能借用半小时看,又防止了有人把图书馆当成体育场。京师通俗图书馆是在鲁迅的直接指导下创办的。该馆设于宣武门内路西,1913年10月21日开馆。它的藏书主要是从京师图书馆分出来的一些专业性不强、也许没有收藏价值、却有利用价值的书。鲁迅很关心书籍对普通民众的影响,尤其是儿童。《永乐大典》和《四库全书》之类,是专家们用的,毕竟离普通民众太远,真正影响社会的是街头随处可见的通俗读物。所以,在他和同事们的努力之下,中国有了这样的通俗图书馆,面对的不是专家,而是普通民众。鲁迅还把他校阅过的翻译小说《碳画》等书和他看过的《新青年》赠送通俗图书馆。1914年12月22日,鲁迅在日记里写道:“午后同徐吉轩、许季上至通俗图书馆检阅小说。”这是来检查工作,主要是检查该馆收藏的小说。鲁迅很关心这个图书馆,多次前往检查工作。
1916年,经鲁迅等人建议,教育部把通俗图书馆迁到中央公园(即现在的中山公园),并且于9月21日致函内务部。从教育部给内务部的咨文,可以看到鲁迅等人当时的想法:
查公园之设,一以为公共娱乐之地,一以为陶冶民众之所,故各国通例,恒于公园中附设图书馆、教育博物馆等,使一般国民于藏修息游之际,无形自然之中,得增进其常识,涵养其性情,所谓不召而来,无言而化之国民教育公园有焉。京师中央公园自开办以来,其间设备点缀颇臻完美,惟关于上述各项,尚付阙如。本部有鉴于此,拟就园中社稷坛大殿二重附设通俗图书馆,购置通俗图书,并陈设教育上简易物品,专备游人观览,庶公园添有益之娱乐,而社会蒙无形之福利。事关公益,谅荷赞同相应咨请贵部转知该园董事会,即由本部派员与之接洽……
此事进行得还算顺利,1917年的8月,通俗图书馆在中央公园开馆。图书馆设到公园,借阅量大增,图书的价值得到了发挥。可是,图书馆很快与公园发生纠纷,最后是图书馆失败,只好又迁到宣武门内头发胡同。几年之后,这个图书馆又和京师图书馆合并起来,形成了专业与通俗共处一馆的新模式。
在这段时间里,鲁迅对京师图书馆也非常关心,投入了极大精力。
早在1912年秋,京师图书馆刚刚开馆不久,他就以教育部的名义咨调各省官书局所刻书籍,入藏京师图书馆。1913年,他又数次为京师图书馆调拨图书,包括一部活字铜版大型类书《古今图书集成》。由此可见,那时的鲁迅就有意将京师图书馆建成国家图书馆。
也是在那一年,京师图书馆原馆长江瀚另有高就,馆长一职由教育部社会教育司司长夏曾佑兼任。夏曾佑是个懒得管事的人,他的人生哲学就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所以他一般不到部里上班,部里的事差不多是鲁迅等人跑到他家里去汇报。鲁迅是他手下的两员大将之一,而且管理图书馆是第一科的分内工作,于是,京师图书馆的许多事就都成了鲁迅的事。1913年2月17日,鲁迅日记写道:“午后同沈商耆赴图书馆访江叔海问交代日期”。江叔海就是原馆长江瀚,这是鲁迅第一次替夏曾佑去联系交接。3月6日记:“下午同沈商耆往夏司长家。”3月7日记:“午后同沈商耆赴图书馆商交代事务。”可见,这次馆长易人,图书馆的交接事务都是鲁迅办理的,而新馆长上位后的管理事务,也几乎都落到了鲁迅身上。
夏曾佑喜欢喝酒而不喜欢管事,逮着鲁迅就要陪他喝酒,而鲁迅却是真对图书馆特别热心,于是二人各得其所。无论是图书馆的规划,还是管理人员的安排,都是鲁迅建议,夏曾佑点头,事就办妥了。鲁迅想把京师图书馆办成什么样子,也就基本能办成什么样子。京师图书馆本来地处偏僻,而且房屋破旧,阴雨天还有房屋漏水,很不利于珍本图书的保存。鲁迅在下雨天去图书馆,体验了借阅者的种种不方便。图书馆应该建在交通便利的地方,鲁迅当然明白,他又特别重视那些珍本书,所以不能不为它的保管不善而忧虑。于是,他向夏曾佑建议:搬迁京师图书馆。这样的大事,夏曾佑同意了,教育部也同意了,解决的方案是双管齐下:一边寻址建新馆,一边先找地方设分馆以解燃眉之急。所以,1913年4月1日,鲁迅“午后同夏司长、齐寿山、戴芦舲赴前青厂,观图书分馆新赁房屋”。此后的时间里,鲁迅一边处理科室事务,一边就忙这件事。仅日记中记载,不长的时间里,他就到分馆12次。1914年10月,京师图书馆停止阅览,暂时移至国子监。1915年,确定以安定门内方家胡同国子监南学旧址为京师图书馆。这一切,都是鲁迅亲手操办的。
在这个过程中,鲁迅一步步使京师图书馆向着国家图书馆的方向发展。先是据理力争,把《永乐大典》残本和文津阁《四库全书》移交京师图书馆。1914年初,热河避暑山庄所藏《四库全书》36000多册运抵北京,鲁迅赶往接洽,却不料此书已为内务部截留。后经多方交涉,才于1915年9月1日“同戴芦舲往内务部协议移交《四库全书》办法”,至10月12日移交告成。1916年4月,经鲁迅努力,教育部社会教育司通过政事堂取得内政部同意作出规定:凡经内务部立案的出版物都必须送交京师图书馆一份。同时,他还为京师图书馆征集各省新修的地方志,并征收各种著名碑碣石刻拓本。这就使京师图书馆在1917年1月在方家胡同重新开放时,已经具备国家图书馆的性质并初具规模。
此后,鲁迅对京师图书馆的关心并未结束。张宗祥在《我所知道的鲁迅》一文中说:有一次祭孔,他和鲁迅都是执事官,事毕去京师图书馆参观,两人就善本书发了一通议论,结果被悄悄进来的总长傅增湘听见了。由傅增湘任教育总长,可知事情发生在1917年至1919年之间。总长偷听了他们的议论,当时没说什么,但几天后就找张宗祥,要他负责去办京师图书馆。并且表示说:要人给人,要钱给钱,一定要把善本图书管理好,把书目整理出来。这正是鲁迅与张宗祥当时所议论的内容。可是,面对总长的信任和重托,张宗祥却不愿受命。总长就让鲁迅去做张宗祥的工作。鲁迅去对张宗祥说:“你真是个木瓜,如此宝山,何以不去开发?”张宗祥一听,欣然去找总长,接受任命,办京师图书馆去了。此后,鲁迅又与他一起讨论当务之急,解决了一系列问题。比如:京师图书馆搬到方家胡同,偏僻的问题解决了,却又出现了另一问题:四面居民杂处,万一发生火灾,珍本如何抢救?于是,他和张宗祥想出一个办法:做一些单人能抱得动、扛得起的箱子,把珍本图书装起来,危急时就能迅速搬走。再比如,许多古书虫蛀和残破,需要专门的技工修理。在鲁迅支持下,张宗祥请专门的技工进馆修补。鲁迅还特意叮嘱张宗祥:善本书目一定要抄写副本,由张宗祥个人收藏一份,原因是他考虑到“付印无时,世事变迁不定,必须另录一份,他时方有依据”。
鲁迅的工作非常杂,博物馆、展览馆都是他的分内事。因此,他筹备过参加万国博览会的展品,为守护将送去参加万国博览会的文物,曾经通宵不眠。他整理过故宫档案,翻阅过“内阁大库那有名的八千麻袋废纸”。著名的敦煌卷子运往北京,他参与了接收:“他知道有些京官老爷在这劫余的经卷中,又窃取了不少,账上数目不符,便将较长的卷子一撕作两,补足缺数”。
还有一些临时性的工作,来自总统府的,来自国务院的,只要到了教育部,大多落到社会司,而社会司的工作多半都是鲁迅的工作。比如:国家初建,要确定国徽,由谁来设计?总统府把任务交给了教育部,教育部交给了社会司,结果就落到了鲁迅、许寿裳和钱稻孙身上。1912年8月28日,鲁迅在日记中写道:“与稻孙、季市同拟国徽告成,以交范总长。”再比如:国家要有国歌,由谁来选定?最后也成了鲁迅的事。1917年11月12日鲁迅日记:“午后往高等师范学校听唱国歌。”蔡元培在鲁迅逝世之后写的纪念文章中说:“我记得在北京大学的时候,教育部废去洪宪的国歌,而恢复《卿云歌》时,曾将两份歌谱,付北平的中学生练习后,在教育部礼堂唱奏,除本部职员外并邀教育界的代表同往细听,选择一份,先生与我均在座。”鲁迅所记是在高等师范学校,蔡元培所说是在教育部礼堂,日记当然比回忆更可靠。但是,蔡元培也未必错,因为试听国歌不止一次。两年后,1919年12月9日,《教育杂志》还登出一份“教育部令”:“本部筹设国歌研究会,现经酌定,即日开会,应派佥事周树人、沈彭年、视学钱稻孙、主事李觉、陈锡赓为本会干事,先行筹备一切事务。”很清楚,国歌的负责人仍然是鲁迅。直到1920年10月10日,日记中仍有“午后往美术学校国歌研究会听演唱”的记载。
这就是鲁迅的本职工作。他勤勤恳恳,兢兢业业,埋头干,不张扬,但每做一件事、每一次考核都让人无可挑剔。正因为这样,教育部一次次裁员,从来裁不到他。1913年冬天,政府修正官制,各部官员大裁减,教育部佥事由32人减为18人,主事由80人减为42人。这样大规模的裁员,鲁迅没有被裁,而且与鲁迅关系密切的人都未被裁。鲁迅12月25日日记:“教育部令减去佥事、主事几半。相识者大抵未动,惟无齐寿山,下午闻改为视学云。”1923年、1924年教育部又两次裁员,鲁迅仍然稳坐钓鱼台。这当然与他的工作表现有关,也与他跟总长、次长们的良好关系有关。
鲁迅不但不会被裁,而且还屡次受奖。1915年2月,获得大总统袁世凯授予的五等嘉禾勋章。1921年4月,获得大总统徐世昌授予的四等嘉禾勋章。能得勋章,正如《勋章执照》上所写,是因为“功勋卓著”。所以,鲁迅在状告章士钊非法免除他职务时,才敢于理直气壮地说:“树人充教育部佥事,已有十四载,恪恭将事,任职以来屡获奖叙。”
那种认为在袁世凯、黎元洪、徐世昌等人当政时好好干就是污点,只有与政府捣乱才是光荣经历的门户之见,不应该继续成为判断人们功过是非的尺度。
三、文学活动与本职工作之间的关系
众所周知,志业是一个人的人生理想所系,职业却往往只是谋生手段。所以,如果赖以谋生的职业恰恰是自己选定的志业,那是幸运的。如果不是,就像所嫁所娶并非所爱一样,显然不是理想的人生。就此而言,鲁迅不算幸运,却也不算不幸。他在1906年就选定了通过文学而启蒙立人的道路,但在回国后却不得不去教化学、生理和博物等课程,离他的理想距离甚远。辛亥革命发生,中华民国建立,他进入教育部,虽然本职工作仍然不是文学,但社会教育司的工作却与启蒙立人密切相关,离他的志业非常接近。所以,他喜欢这个岗位,留恋这个岗位,在这个岗位上一干就是14年。
在这14年中,前7年他的主要精力用于本职工作,抄古碑、整理古籍,纯粹是打发业余时间;后7年却把大部分精力用于文学活动,因为那正是自己在1906年所选定的人生志业。从理论上讲,一个人的业余爱好如果成为理想追求,就常常与本职工作发生冲突。但在鲁迅那里,却没有出现这样的问题。他的业余爱好没有影响他的本职工作,他的本职工作也没有影响他的业余爱好。一方面是他从来没有因为业余爱好而厌烦本质工作,另一方面是教育部对他的文学活动不仅认可,而且给予了大力支持。包括他到各院校兼职去讲小说史,不能不占用工作时间,而教育部却可以为他让路,允许因上课而推迟部里的事务,而没有因为部务而让他耽误上课。这多少有点奇怪,但考察他的文学活动与本职工作的关系,大概就不奇怪了,而且可以从中发现两点:
一、鲁迅的文学活动与他的官场身份并不相悖,因而没有“不务正业”之嫌。众所周知,他的文学活动是以启蒙立人为中心的,而他的本职工作是社会教育,这就使他的文学活动成为社会教育司本职工作的延伸。换句话说,鲁迅在上班时间与业余时间所做的,都是同一件事,都是在从事社会教育。参与文学革命,参与新文化运动,都是在从事社会教育,与他的本职工作并不矛盾。
意识到鲁迅作为教育部官员的身份和他的职责所在,再来看他的文学创作活动,不难发现一个事实:他的全部创作都在“社会教育”这一主题之下。他的文学活动与他的本职工作是一致的,相辅相成的,甚至是有益于他的本职工作的。所以,即使站在教育部的立场上看,他写小说,也仍然是在履行社会教育司的职责。因为要做好社会教育工作,自然要进行社会文化变革,所以无论是对新文化的鼓吹,还是对旧文化的扬弃,无论是社会心理的诊断,还是国民性的批判,本来就都是教育部社会教育司的职责。
鲁迅之所以对此关注甚多,思考至深,也不仅是因为他从1903年就开始了思考,同时也因为他的职责所在。作为负责新国家社会教育的官员,自然要思考社会教育的方方面面,要直面中国社会,直面社会成员的思想观念和心理状态。所以,发现狂人,发现阿Q,发现祥林嫂,发现康大叔与华老栓……都具有某种必然性。换句话说,作为负责社会教育的官员,只要他忠于职守,只要他是一个负责任的官员而不是拨一拨动一动的官僚,他就应该思考这些问题。
二、鲁迅的本职工作没有给他的文学创作活动带来消极影响,而是给了他更开阔的视野和更切实的目光,使他进一步认识了中国人的国民性和中国社会的文化问题,为他的文学活动提供了帮助,而且提供了方便条件。与《新青年》相遇之后,鲁迅的本职工作与他在1906年选定的人生道路有了一个新的连接点,职务和报刊共同为他实现启蒙立人的理想提供了舞台。所以,从1918年到1926年,是鲁迅在启蒙立人的路上尽情发挥的一段时光,也是他人生的黄金岁月。
在这段时间里,鲁迅成了新文学的主将,成了思想界的权威和青年叛徒的领袖,但他一直是教育部的官员。而且,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是:在各派政治力量纷争之际,在南方出现另一个政府之际,在一些人纷纷投奔广州之际,鲁迅没有离开北京。他本来是革命党人,与所谓北洋军阀无亲无故,为什么会做出这样的选择?长期以来,这个问题一直被回避,有人则解释说是为了饭碗。事实上,鲁迅没有离开北京,留恋的并非只是饭碗,也不只是北京的生活环境,而是他的那个岗位。因为那个岗位与他的人生成败密切相关,与他的理想事业密切相关。因为正是在那个岗位上,他才能够更好地施展自己的抱负。
因此,我们不能不面对一个事实:从1912年2月到1926年3月,鲁迅与政府的关系一直不是对立的,他的文学活动也不具有反政府倾向。相反,他的文学活动,包括参与文学革命和新文化运动,包括对社会病态的针砭和对国民性的批判,从根本上说,都是为新国家的文化建设服务,而不是破坏和颠覆它。在这一点上,他与《新青年》的初衷是一致的,与政府中那些有思想有见解的领袖们思路是一致的。
一些史实往往被淡忘,却不会磨灭。比如,从民主共和国刚刚建立时起,有识之士就知道社会需要改良,知道中国需要一场思想文化领域的变革,并且进行过倡导。1912年2月23日,唐绍仪、蔡元培、李石曾、汪精卫、宋教仁等人就发表了《社会改良宣言》:
自吾人企画共和政体以来,外人之觇吾国者,动曰程度不及。今共和政体定矣,吾人之程度果及与否,立将昭揭于世界。人之多言,与吾无加损也,而吾人不可以不自省。盖所谓共和国民之程度,固不必有一定之基数,而共和思想之要素,则不可以不具。尚公德,尊人权,贵贱平等,而无所谓骄谄,意志自由,而无所谓徼幸,不以法律所不及而自恣,不以势力所能达而妄行,是皆共和思想之要素,而人人所当自勉者也。我国素以道德为教义,故风俗之厚,轶于殊域,而数千年君权之影响,迄今未沫,其与共和思想抵触者颇多。同人以此建设兹会,以人道主义去君权之专制,以科学知识去神权之迷信,条举若干事,互相策励,期以保持共和国民之人格,而力求进步,以渐达于大道为公之盛,则斯会其嚆矢矣。
由此,可以看到陈独秀提倡“科学与民主”或“科学与人权”的思想之源。从1912年的《社会改良宣言》,到1915年的《新青年》,再到鲁迅1918年“救救孩子”的努力,在精神上可谓一脉相承。他们都是新时代的建设者,而不是破坏者。
在这长达14年的时间里,鲁迅常常对某些官员不满,比如对他的几任顶头上司都没有好感,比如对章士钊公开宣战,但他从来没有因为某个官员的问题而与政府对立,直到“三一八”惨案发生之前,从未反对过任何一位国家元首。这与1928年后所认可的那些革命者们是不一样的。
众所周知,鲁迅目光如炬,而且天生傲骨,所以,能看上眼的人物不多。对于统治者,他更是投之以审视的目光,加之高度的人格自重,时时力避谄谀之嫌,所以不会轻易为权贵说话。但是,考察鲁迅的文字,却不难发现一个事实:他对袁世凯、黎元洪、徐世昌等几任大总统都从未有过讽刺、嘲弄和挖苦。无论公开与私下,无论文章还是书信和日记,提到时总是以“大总统”相称。甚至直到离京南下之后和民国易帜之后,也没有改变这种基本态度。鲁迅与袁世凯并无多少来往,面对面交谈只有一次。那是1912年12月,袁世凯分批接见高等文官,教育部被安排在12月26日上午。这一天的鲁迅日记有这样的记载:“晨赴铁狮子胡同总统府同教育部员见袁总统,见毕述关于教育之意见可百余语,少顷出。”也就是说,鲁迅不仅见了袁世凯,而且面对大总统的询问发表了自己对教育的意见。“百余语”,大概是一百来字或几百字,也就是简明扼要地说了几句话。这样的一面之缘,谈不上交情。
但是,1916年6月6日袁世凯去世之后,鲁迅祭奠过他。因为接受帝位,又因为称帝失败,堪称一世之雄的袁世凯此时可谓臭名昭著。但鲁迅似乎不受时潮影响,他虽然对蔡锷等不惜以生命保卫共和的精神充满敬意,但并没有因此而敌视或鄙视袁世凯。民国政府决定为袁世凯举行国葬,舆论界议论纷纷;政府要求文武官员前往祭奠,不少人以种种理由拒绝。然而,鲁迅去了。他没有大礼服,却在前一天就从朋友那里借来大礼服,于6月15日与五位同事一起去了总统府,行礼,上香,进行了祭奠。
对于黎元洪,对于徐世昌,鲁迅也始终没有讽刺和挖苦之语,更不曾有批判与否定。《阿Q正传》中的“洪哥”虽然出现于假洋鬼子的自吹自擂,却无疑被认作辛亥革命的领袖。在其他文字中,涉及黎元洪,鲁迅从来不曾有任何轻薄的表现。这与一些人“床下都督”之类的污蔑和嘲弄形成鲜明的对照。对于徐世昌,鲁迅无论在文章中提到还是在书信中提到,都是称作“大总统”,而且几次表示自己奉行他的哲学。1927年1月6日给许广平写信说:“这回去厦,这里也有各种谣言,我都不管,专用徐大总统的哲学:听其自然。”在《朝花夕拾》的后记中,说到自己批评过吴友如的画,而自己画的却不高明,所以需要预先辩解几句,“如果无效,那也只好直抄徐大总统的哲学:听其自然。”1929年1月8日,给章廷谦写信,说到自己因女佣而遇到的麻烦:“但不佞亦别无善法,只好师徐大总统之故智,‘听其自然’也。”每一次提及,都像引用先贤语录,不含任何嘲讽意味。
唯一的例外是段祺瑞,但在“三一八”事件发展之前,鲁迅对他也从未有过否定。惨案发生之后,情况就不一样了,鲁迅不仅开始对段祺瑞施以攻击,而且彻底改变了自己与政府的关系,由追随与合作,变为公开对立。这是鲁迅的良知,他不能与这样一个政府合作。也正因为这样,加之爱情的需要,他才不再顾惜教育部的工作,告别自己为之服务了14年的政府,到南方去了。然而,十年之后,写《因太炎先生而想起的二三事》,其中仍然写道:“我的爱护中华民国,焦唇敝舌,恐其衰微……张勋来也好,段祺瑞来也好,我真自愧远不及有些士君子的大度。”凡了解那段历史的人都知道,鲁迅的确不像一些人那样“大度”,因为张勋复辟时,他辞职了;段祺瑞粉碎复辟,他又回教育部上班去了。
这一切,显示着他与政府的关系,也告诉我们:在1912年2月到1926年3月这14年的时间里,他没有离开教育部,本身是一种政治选择,证明他没有站在政府的对立面,没有充当反对派或异议人士,更不是挑战者或反叛者。鲁迅不是没有政治立场的人,也不是没有原则的人,更不是为了饭碗就可以放弃立场和原则的人。这一点,张勋复辟时的辞职是证明,后来国民党政权建立之后的不合作也是证明。因此,他14年一直没有离开教育部,决非为生存而苟且,更不是有意留在“曹营”,而是他觉得当时的政府可以合作和追随。理解这一点,才能真正理解鲁迅,真正理解鲁迅的理想和原则,也才能进一步理解鲁迅愿意合作的那个政府,以及那个政府与新文学、新文化的关系。
鲁迅在教育部的岗位,不仅对他个人来说是重要的,而且对文学革命和新文化运动来说也是有益的。
五四文学革命,是古今中外文学史上最幸运的一场革命。他们的成功是那么容易,1917年提出革命主张,1918年产生第一篇小说,却在短短几年里就成功地改写了文学的定义,改变了文学的面貌,确定了新的方向,开创了中国新文学。他们的成功太容易,甚至容易得有点过分!因为一些实在不具备文学才华的人,也仅凭一分才气加几分浪荡子的浮浪气,就成了所谓“著名作家”;一些极不成熟的青涩作品也成了家喻户晓的“文学经典”。
五四文学革命为什么那么容易成功?学界一直缺少回答。其实原因并不复杂,概括地说,就是历史提供了机遇,文学革命则适应了时代的需求。这机遇就是终结帝制、创建共和;这需求就是新国家建立之后所必需的教育和文化建设。如果离开了这一点,就无法理解五四文学革命的成功。考察文学革命发生的大背景,可以看到它与新文化运动一样,是适应时代的巨变而发生的,是革命之后必然进行的后续工程。辛亥革命短短几个月的时间,中国人就奇迹般地完成了告别帝制、创建共和的历史巨变,亚洲第一个民主共和国诞生了。革命的成功带来了完全不同的现代体制,随着国家建设的推进,人们必然要开始思考政治体制之外的问题,于是,思想文化的现代化提上了议事日程。所谓新文化运动,就是适应这一要求而发生的,运动的主旨是为政治变革进行思想文化层面的补课。
正因为这样,无论新文学运动还是新文化运动,都是在新国家的制度保障之下进行的,无论成功还是失败,革命者都无任何风险。就新国家的主流意识形态而言,文学革命、文化革命都是它的迫切需要,因而不会扼制和阻挠,而是给予热切的期待和欢迎。即使文学革命者的言论和主张并不完全恰当,甚至让多数国人难以接受,共和国的宪法也已经在保障着公民的言论和出版自由。所以,这是时代的赐予,正如陈独秀所说:“适之等若在三十年前提倡白话文,只需章行严一篇文章便驳得烟消灰灭。”一篇文章就使新文化运动灰飞烟灭,依靠的自然不是个人的力量,而是权力和制度的力量。而陈独秀、胡适们的幸运之处,就在于帝国已被民国取代,皇权已被民权取代,新国家保障公民在文化上自由选择与创造的权利。因此,新文学运动遇到的阻力只是古老的传统和习惯势力,而不是国家权力和制度。章行严竭力反对新文化,林纾梦想让权力来干预,但国家政府和各级地方政府却没有对文学革命和新文化运动进行压制和阻挠。
没有压制和阻挠,当然首先源自制度的保障。但结合传统的力量进行探讨,却会发现:压制和阻挠即使发生,也并不奇怪。因为在制度转型尚未完成之际,政府侵犯公民权利的事屡见不鲜。掌握权力的官员如果存心压制和阻挠新文学,那是轻而易举的事,宪法并不能确保陈独秀、胡适们安然无恙。然而,他们的幸运在于,有权代表政府来压制和阻挠新文学的人,恰恰是文学革命的主将,是他们同一阵营中的战友。因为政府要干预图书出版等文化事业,需要通过主管部门的具体官员来实施。这官员恰恰就是鲁迅!要查禁图书和报刊,要限制小说的借阅和发行,都需要鲁迅审核批准。一部小说或一份报刊,是有害还是有益,也需要鲁迅做出鉴定。
小说审核的标准和程序,图书管理的规章制度,都是在鲁迅领导下制订的。前面已经说到,当时没有宣传部、文化部和新闻出版署之类,这些工作都由教育部社会教育司来管。社会教育司的权力掌握在三个人手里:司长和两个科长。鲁迅是第一科长,图书出版之类恰恰在他的职权范围之内。
新文学就是这样幸运!鲁迅是文学革命的主将,又是国家图书出版和文化事业的管理者和规章制度的制定者。他的本职工作和业余活动,就是这样结合了起来。
就在《新青年》创刊的那一年,教育部成立通俗教育研究会,研究会分小说股、戏剧股和演讲股。小说股24人,鲁迅是负责人。从1915年到1916年,鲁迅主持召开了12次会议,形成了《劝导改良及查禁小说办法议案》《公布良好小说议案》《小说股办事细则》和《审核小说标准》等文件。他们把小说分为8类:关于教育之小说,关于政事之小说,关于哲学与宗教之小说,关于社会情况之小说,寓言及诙谐之小说……分别制订了审核标准,比如关于社会小说,标准是:“以改良社会为宗旨,词意俱精美者为上等,记载翔实实足见闻者为中等,描写猥琐有害道德和风俗者为下等。”处理方式则是:“上等之小说应设法提倡,中等者宜听任,下等者宜设法限制或禁止之。”后来,鲁迅辞掉了小说股主任的职务,但他仍然被任命为干事,负责全国小说的审核。一个事实是:鲁迅主持制订了《劝导改良及查禁小说办法议案》,并且获得通过,事实上却没有禁止过任何一部新文学作品。
所以,鲁迅的文学活动与他的本职工作的关系,就不只是他个人的事,而是涉及到新文学运动与国家文化掌控部门的关系,直接影响到文学革命的事业是否顺利。有人说鲁迅是借陈独秀、胡适发起的运动而成功的,这诚然是一个事实,没有《新青年》就没有鲁迅。但从另一方面看,文学革命也罢 ,《新青年》也罢,又是借鲁迅和他的教育部同事之力而高歌猛进、无风无雨地进行的。
更重要的助力还是来自新国家的教育体制。因为正是新国家的教育需求从根本上保证了新文学的成功。新文学运动刚刚开花结果,就被社会普遍接受,新文学尝试者一个个成了家喻户晓的人物。究其原因,不是因为宣传,不是因为炒作,而是源自国家的教育法令和全国中小学的教学实践。众所周知,一种知识若想被民众接受,就需要宣传,所以报纸和刊物是重要的。然而,一个作品无论发表在多么有影响的报刊,也无论怎样炒作,都不如让它进入中小学课本,由教师讲解、由学生诵读和背诵、由考试来检验接受结果等这些教学环节来进行传播更加有效。
那真是千载难逢的机会,帝国变为民国,教育需要改变,教材需要更新。中国几千年的教育形成了自己的传统,这传统如果放在前现代范围内讨论,不能说不好,但无论传统的教育有多少优点,一个根本问题无法否认:它是与专制帝制相适应的,承载的是造就臣民、顺民的任务,却不能适应新国家的需要而培养现代公民。民国与帝国是完全不同的国家,教育的目标大不相同。教育部在短短的时间内颁布了《普通教育暂行办法十四条》《普通教育暂行课程标准》等几十种规章和法令,其中规定:“凡各种教科书,务合乎共和民国宗旨,清学部颁行之教科书,一律禁用”;“小学读经科一律废止。”
旧教材废止了,新教材何在?寻找新的教材,编撰新的教材,就成了教育当局的当务之急。新国家的建设者们很辛苦,也很艰难,因为他们做的是开天辟地的工作。要使学生掌握现代知识和现代道理,要培养学生的自由、民主、平等观念,要培养学生的现代国家理念,要使学生知道自己在这个国家中的地位,要使学生懂得自己与总统、总理、部长们是一种什么关系,要使学生成为合格的现代公民……这一切,都需要教材中有相应的文本。可是,中国几千年留下的经史子集一大堆,却恰恰缺少这样的文本。怎么办?当然可以从欧美现代国家翻译,但一个大国的教材全部来自外国,毕竟不是理想的选择。恰恰就在这时,文学革命发生了,新文学出现了。它以现时代的白话语言承载了现时代的生活内容,张扬着现代的价值理念,以“人的文学”取代“非人的文学”、以“人的道德”反对“吃人的道德”、以“人的文明”取代“吃人的文明”……如此种种,虽不免有许多幼稚和粗浅之处,却毕竟有胜于无,在严重青黄不接的季节,满足了新国家的教育需求。
1920年,教育部通令全国:“自本年秋季起,凡国民学校一二年级,先改国文为语体文,以期收言文一致之效。”不久,又规定初级中学的“国文”科改为“国语”科。这是白话文的一大胜利!于是,从20年代初开始,蔡元培、梁启超、陈独秀、胡适、周作人、鲁迅以至冰心等人的作品就进入了国语教材。
这一切,有的是鲁迅直接做的,有的是鲁迅和他的同事们做的。这就是鲁迅的本职工作与他的文学活动,以及与文学革命和新文化运动的关系。把这二者割裂开来并对立起来,是无法看清楚的。
文/李新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