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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郑爽大瓜(被微博大V造谣与郑爽谈恋爱)

微博郑爽大瓜(被微博大V造谣与郑爽谈恋爱)以下为案件详情:

微博郑爽大瓜(被微博大V造谣与郑爽谈恋爱)(1)

站长之家(Chinaz.com)8月5日消息 此前,网上传出高晓松和郑爽恋爱的信息,尽管当事人都澄清了绯闻,不过这事还没完。据北京海淀法院消息,日前高晓松因该事件起诉微新浪微博的运营商北京微梦创科网路技术有限公司,北京海淀法院发文称已经受理此案件。

高晓松诉称,2016年7月,“王小呆 V”在无据证明“原告和演员郑爽在谈恋爱”的情况下,利用原告的名人效应,恶意发表关于原告子虚乌有的虚假信息并进行持续传播;“八卦壹姐 V” (八卦壹姐小号:“圈壹姐”)在明知“原告和演员郑爽在谈恋爱”系虚假、谣传信息的情况下,持续恶意散播,并发表对原告具有人格侮辱、人身诽谤的文字评论,属于恶意侵权,构成对原告名誉权的严重侵犯,理应承担侵权法律责任。

高晓松认为,因上述用户均系新浪微博用户,北京微梦创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作为微博的运营商,在为微博用户提供网站运营服务的同时,亦对用户的使用行为负有管理、注意义务,并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此负有积极删除、断开链接之义务。但新浪微博至今尚未对上述信息、文章链接进行删除,违反了我国侵权责任法等规定,与上述各用户构成对高晓松名誉权的共同侵权,理应对原告承担侵权法律责任。

此外,高晓松要求新浪微博方面删除全部涉案侵权内容,微博用户“王小呆 V”、“八卦壹姐 V”等需在新浪官方网站首页显著位置等地方公开赔礼道歉,道歉时间不少于90天。

以下为案件详情:

微博郑爽大瓜(被微博大V造谣与郑爽谈恋爱)(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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