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句话民法典宣传(民法典宣传月一场火烧了1.82亿)
一句话民法典宣传(民法典宣传月一场火烧了1.82亿)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走进群众心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法治思想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
今年5月是全国第三个“民法典宣传月”
今年“民法典宣传月”的主题
是“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
始终坚持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法治思想
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
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
走进群众心里
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渝仔消妹特意搜集了民法典
与消防安全有关的内容
通过案例一一解析
今日主题:企业安全生产
案例回顾
直击火灾现场
2013年6月3日6时10分许,位于吉林省长春市德惠市的吉林宝源丰禽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源丰公司)主厂房发生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共造成121人死亡、76人受伤,17234平方米主厂房及主厂房内生产设备被损毁,直接经济损失达1.82亿元。事后,35名责任人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据悉,造成起火的直接原因为,宝源丰公司主厂房一车间女更衣室西面和毗连的二车间配电室的上部电气线路短路(是否穿管保护不详),引燃周围可燃物。当火势蔓延到氨设备和氨管道区域,燃烧产生的高温导致氨设备和氨管道发生物理爆炸,大量氨气泄漏,介入了燃烧。
案例解析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宾馆 、商场 、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本案解析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属于公众聚集场所,这些场所一旦发生火灾、疏散踩踏、电梯异常等事故,往往影响大,人员伤亡严重。而这些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是这些单位的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或者消防安全责任人。
此次火灾中,宝源丰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本不落实,具体体现如下:
01
没有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意识,重生产,轻生命。
02
在厂房建设过程中,为了达到少花钱的目的,未按照原设计施工,违规将保温材料由不燃的岩棉换成易燃的聚氨酯泡沫,导致起火后火势迅速蔓延,产生大量有毒气体,造成大量人员伤亡。
03
从未组织开展过安全宣传教育,从未对员工进行安全知识培训。
04
违规安装布设电气设备及线路,为安全埋下重大隐患。
05
未按照有关规定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监控,未对存在的重大隐患进行排查整改消除。
06
没有建立健全、更没有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民法典》规定,如果因履职不到位而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主要负责人或者消防安全责任人除了受到行政、刑事处罚外,还要承担民法中的侵权责任。
渝仔消妹提醒
工厂企业安全生产至关重要
日常必须进行消防安全“体检”
排查火灾隐患
强化消防安全管理
下面一起来学习下
工厂企业如何预防火灾吧
END
来源:重庆市消防救援总队全媒体中心 中国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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