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院男子往女性杯中投异物(中科院男子向女生杯中投异物被行拘)
中科院男子往女性杯中投异物(中科院男子向女生杯中投异物被行拘)
太变态了!本来以为给女生杯子里放“牛磺酸泡腾片”已经很猥琐了,没想到中科院上海所出现更过分的行为。
有网友爆料说,有女生发现自己的东西被人动了,里面还有脏东西,就在实验室里装了监控,结果发现恶心的一幕,一名男子把精液放进女生的杯子里。
目前,这名男子已经因为涉嫌寻衅滋事被警方行政拘留。
1、这种行为实在让人难以置信,中科院上海有机所,怎么也算是高材生吧?结果行为却如此不堪,只能说是智商和道德并没有必然的联系啊!
2、目前这名男子是因为涉嫌寻衅滋事被拘留的,这是行政拘留,说明男子的行为还无法构成刑事犯罪。
确实,这名男子的行为虽然十分让人恶心,但恶心归恶心,也只能这么处理了。
从性质上来说,体液这种东西,如果没有特殊情况,给人服用以后,不会产生太严重的后果,也不会给被害人造成身体伤害,所以行为人无法构成刑事犯罪。
不过,男子以寻求刺激为目的,在公共场所给他人杯子里投放异物,扰乱了公共秩序,属于典型的寻衅滋事,构成治安违法,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应当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3、其实这种在公共场所向异性杯中投放异物的情况,此前已经发生过多起,大部分都没办法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投放的异物具有催眠作用或者会让人失去控制力,行为人以强奸为目的进行投放,这种行为将构成强奸罪。
但是如果异物不具有真实危害性,则很难认定行为人具有强奸目的,也就难以追究刑事责任了。
此前,广东深圳曾有男子趁女伴离开之机,向女伴杯子中投放异物,被店员发现,以续杯为由将杯子收走。该男子赵某事后说自己只是恶作剧。警方以涉嫌强奸罪对赵某采取刑拘措施。
但检方发现,赵某投放的药物不具有使人失去意识或者陷入迷幻,从而陷入不能反抗或者不知反抗的境地的作用,也没有证据证明赵某存在强奸的意图,所以最终以证据不足为由,没有批准对赵某的逮捕决定。
所以,这种投放没有实际伤害的异物,又没有其他证据证明行为人存在犯罪目的的行为,其实是很难按照犯罪处理的。
4、这件事也再次提醒女性,一定要提高安全意识,对于入口的东西一定要慎重保管,避免发生意外。
来源:家子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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