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万科成立于什么时候(为什么住一次万科这么难)
济南万科成立于什么时候(为什么住一次万科这么难)在与万科多次沟通后都没有解决问题,最终业主只能被迫“友好协商”,在历经万难后,万科魅力之城、万科天宸花园终于迎来“正名”。置业顾问在业主购房时,让业主签署一些文件:包含关于小区名称的告知书,商品房所在小区的命名权归出卖人,买受人承诺后期不会提出有关小区名称变更方面的任何诉求。但业主反映购房时签的文件比较多,没有留意到相关细节。经过主业与万科“友好协商”,最终金域华府获得万科本就应该的“认证加冕”。在园区主要出入口处增加万科地产标志,不动产权证书上项目名也增加万科。今年万科又有项目产生此类问题。张马屯片区魅力之城与天宸,两个都万科参与合作开发,其中魅力之城由济南碧岑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万科和碧桂园合作开发,万科持股67%,负责工程建设、后期物业和部分设计,碧桂园持股33%,主要负责营销。最开始魅力之城业主是根本不知道不冠名万科这个事的,因为魅力之城绿化减配等问题找到万科地产相关负责人,在沟
万科有一句著名的广告语:这辈子,总要住一次万科。
万科的置业顾问很喜欢用这句话来表述万科项目的优越,住起来好不好很难下绝对结论,但确实比别的项目存在不少的品牌溢价,说明买房人还是认可广告语传达的品牌价值;新房溢价除了认可万科品牌,还有因为万科项目在二手房市场也会存在些许溢价。
但就是冲着万科品牌买的房子,到后来可能不让跟着万科姓。早在2017年万科金域华府项目就出现此类问题,当时也是卖房时着重宣传万科,临近交房万科开始隐去,只剩下金域华府,引发业主不满。
2017年万科金域华府业主维权
经过主业与万科“友好协商”,最终金域华府获得万科本就应该的“认证加冕”。在园区主要出入口处增加万科地产标志,不动产权证书上项目名也增加万科。
今年万科又有项目产生此类问题。张马屯片区魅力之城与天宸,两个都万科参与合作开发,其中魅力之城由济南碧岑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万科和碧桂园合作开发,万科持股67%,负责工程建设、后期物业和部分设计,碧桂园持股33%,主要负责营销。
最开始魅力之城业主是根本不知道不冠名万科这个事的,因为魅力之城绿化减配等问题找到万科地产相关负责人,在沟通中,万科地产方一口一个这不是万科的房子,业主才知道此事。业主认为品牌方冠名是理所应当的事,而且当初买房时售楼处铺天盖地的宣传这就是万科的房子,业主也是奔着是万科的房子买的。
置业顾问在业主购房时,让业主签署一些文件:包含关于小区名称的告知书,商品房所在小区的命名权归出卖人,买受人承诺后期不会提出有关小区名称变更方面的任何诉求。但业主反映购房时签的文件比较多,没有留意到相关细节。
在与万科多次沟通后都没有解决问题,最终业主只能被迫“友好协商”,在历经万难后,万科魅力之城、万科天宸花园终于迎来“正名”。
2022年万科魅力之城业主维权
铺垫了这么多,因为同样的问题还在发生,万科合作项目劝学里交房后依然没有获得万科冠名,小区内没有万科的品牌logo。
劝学里大门
劝学里开发公司:济南东万置业有限公司,是由万科地产、海信地产、济高发展三家合作开发,其中万科持股34%,另外两家各占33%;因为项目由万科负责营销,整体给人感觉就是正宗的万科项目,业主也多是奔着万科品牌去的,想着也是这辈子,终于要住一次万科了。
结果劝学里业主还是进入了冠名这场剧集的“开端”,依然得不到解决。万科在济南同样的问题现在是第4次遇到了。一样是合作项目,一样是卖房时品牌为主,交房时万科不见踪迹。
在英美法系法律有一个判例法制度,某一判决中的法律规则不仅适用于该案,而且往往作为一种先例而适用于以后该法院或下级法院所管辖的案件。只要案件的基本事实相同或相似,就必须以判例所定规则处理。这就是所谓“遵循先例” 原则。
万科为什么就是不愿意交房后冠名参与的项目呢?是合作项目原因吗,不应该,之前万科在济南的很多都是合作开发模式,也没多少出现冠名纠纷。还是觉得某些项目可能有潜在纠纷问题,或者口碑不好,想与项目划清界限。
只是以上项目买房时都强绑定万科品牌,交房时不想给个名分;就像一个渣男,最开始打着结婚的名义去追求女生,等住到一起了,表示可以住一起,但是他不能跟你领证了……
这类项目有两个特点:1、合作开发模式;2、项目logo上没有万科两个字。以后遇到万科项目符合这俩条件,就要问一下大门上有万科吗?我觉得这类情况不应该由开发商决定小区命名,要出台相关规定,只要卖房时宣传了品牌,业主就有权选择加上宣传时的开发商品牌,不能因为一纸协议就剥夺了业主的权益,有霸王条款嫌疑。
希望劝学里的问题能妥善解决,不要每次都把流程全部走一遍,到了“友好协商”阶段才能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