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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安新区修路有可能涉及的地方(雄安这两条道路将进行沿线建筑立面改造及景观提升)

雄安新区修路有可能涉及的地方(雄安这两条道路将进行沿线建筑立面改造及景观提升)津海大街位于雄安新区容城县东部,是容城县的主要街道,进城区的必经之路,也是重要的城市形象展示窗口。津海大街总长度约2.0km,本项目建设范围为津海大街两侧的立面改造及景观提升。奥威路位于雄安新区容城县南部,是容城县的主要街道,进城区的必经之路,也是重要的城市形象展示窗口。奥威路总长度约3.3km,本项目建设范围为奥威路两侧的立面改造、亮化及道路铺装,西至大水大街,东至津海大街。2.1.1建设内容:本项目建设内容为奥威路两侧建筑外立面改造 74974平方米,清洗 15898平方米,道路两侧景观绿化,奥威路两侧道路铺装改造提升长度约 3.1 千米,工程面积约 45682 平方米;津海大街两侧的立面改造及景观提升,其中:建筑改造面积为9700平方米,绿化面积为6650平方米,景墙建设范围为津海大街西侧(奥威路至豪丹路),长度为1300米。2.1.2建设地点:

雄安新区修路有可能涉及的地方(雄安这两条道路将进行沿线建筑立面改造及景观提升)(1)

8月4日,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发布了《容城县奥威路、津海大街沿线建筑立面改造及景观提升工程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公告如下↓↓↓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容城县奥威路、津海大街沿线建筑立面改造及景观提升工程已由容城县改革发展局以容改发投资字(2021)56号、57号、5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容城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EPC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1建设内容:

本项目建设内容为奥威路两侧建筑外立面改造 74974平方米,清洗 15898平方米,道路两侧景观绿化,奥威路两侧道路铺装改造提升长度约 3.1 千米,工程面积约 45682 平方米;津海大街两侧的立面改造及景观提升,其中:建筑改造面积为9700平方米,绿化面积为6650平方米,景墙建设范围为津海大街西侧(奥威路至豪丹路),长度为1300米。

2.1.2建设地点:

奥威路位于雄安新区容城县南部,是容城县的主要街道,进城区的必经之路,也是重要的城市形象展示窗口。奥威路总长度约3.3km,本项目建设范围为奥威路两侧的立面改造、亮化及道路铺装,西至大水大街,东至津海大街。

津海大街位于雄安新区容城县东部,是容城县的主要街道,进城区的必经之路,也是重要的城市形象展示窗口。津海大街总长度约2.0km,本项目建设范围为津海大街两侧的立面改造及景观提升。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采用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包括设计、采购、施工等实行全过程的总承包,即交钥匙工程。具体内容如下:①设计范围包括: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后续服务(含图纸审查配合服务、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各专项工程的深化设计服务等工作,并且参与竣工验收、配合结算审计等工作。②施工范围包括: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红线范围内建筑安装工程的施工,最终以施工图为准。③采购范围包括:本工程所涉及建筑材料及设备的采购、运输、安装和保管,确保工程可投入使用。④其他:按相关规定需由中标人完成的检测工作及相关方案论证,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配合招标人办理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履行的各类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等。⑤以上承包范围发包人有权进行调整,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要求执行,不得因此向发包人提出索赔;⑥中标人必须负责做好分包单位(若有)及材料供应商的联系、配合、服务、协调和管理,并提供施工条件、相关设施、安全管理及统筹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资料管理等直至完成政府主管部门竣工备案验收。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

2.3计划工期:6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没有失信与违法记录。

3.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1)设计资质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同时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2)施工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施工企业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应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项目经理可兼任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但应满足其资格要求,不允许除施工项目负责人外的其他岗位人员兼任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且应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应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业绩要求:施工单位近3年(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揽一项合同金额不少于5000万元的EPC工程总承包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3家(含3家),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实施。②联合体须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4投标人(包括联合体所有成员)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未处于投标禁止期。

3.5投标人(包括联合体所有成员)须提供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无资不抵债情况。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有意参加该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于2021年8月4日15:00至2021年8月10日17:00,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通用项目管理V3.0交易综合信息平台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0元。

注:投标人报名前,须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hebpr.cn/)进行注册,按照首页“通知公告”中“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招标代理机构及供应商(含政府采购供应商)进行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如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注册并核验通过后,即可在通用项目管理V3.0交易综合信息平台上自主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因供应商自身的原因未能及时完成注册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若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过程中对平台操作有任何疑问请拨打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2021年8月2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容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容城县金台西路109号)。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均不负责。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容城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保定市容城县容城镇奥威路118号628室

联 系 人:李伟

电 话:0312-5611568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工农路486号

邮 编:050000

联 系 人:刘莎、孙晓亮

电 话:0311-83086907

邮 箱:391275087@qq.com


主办:中共河北雄安新区工作委员会

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

运营:河北日报报业集团

来源: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编辑|孙牧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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