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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促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经开区抓作风提能力)

督促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经开区抓作风提能力)(中国日报陕西记者站)

9月22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了《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022年11月1日施行。该《规定》的公布实施是对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进一步细化和补充,具有重要的指导、规范、和执行意义。

《规定》发布以来,经开区高度重视,迅速组织全员深入学习了《规定》内容,并就推进区内企业落实《规定》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相关科所监管人员通过微信工作群、集中宣传、随机宣传等方式,在区内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中进行宣传,不断提高《规定》的知晓率和认知度。10月14日上午,经开区分局召开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宣讲暨“千企万家”纾困帮扶座谈会,对《规定》进行了集中宣讲,对相关内容进行了政策解读,并提出了具体要求,确定陕西振彰食品有限公司、米旗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两家食品生产企业作为示范企业,率先按照《规定》要求,开展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任相关工作。

近期,在市局相关领导和经开区分局工作人员的监督指导下,陕西振彰食品有限公司、西安米旗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召开会议,组织相关人员对《规定》进行了培训学习,并形成会议决议:设立企业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并规定职责权限;建立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等制度及记录;规定时间节点和责任人,有序推进。

目前,上述两家公司分别结合实际情况,建立了组织架构,形成3份任命书(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并规定了食品安全总监职责和食品安全员守则;根据食品风险隐患和等级等,建立了《食品安全日管控制度》、《每日食品安全检查记录》、《食品安全周排查制度》、《每周食品安全排查记录》、《食品安全月调度制度》和《月食品安全调度会会议纪要》;制定了相关制度和对应落实的文件和表单,设置了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及其职责公示栏,并进行公示;近期计划形成奖惩制度,监督落地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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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日报陕西记者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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