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最新人事消息(湖北近期人事消息)
湖北最新人事消息(湖北近期人事消息)8月26日,孝感市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五次会议。会议经表决,决定接受熊征宇辞去孝感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请求,决定任命胡玖明为孝感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并决定其为代理市长。★唐忠阳简历唐忠阳,男,汉族,1969年1月出生,湖南长沙人,1991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2年6月工作,博士,副研究员。1992年6月本科毕业于中南工业大学有色冶金系有色冶金专业,获工学学士学位,2003年6月获中南大学冶金学院有色金属冶金专业工学硕士,2009年12月获中南大学商学院管理学博士。本科毕业后留校参加工作,历任中南工业大学辅导员、人事处干事、人事科科长,中南大学人事处人事科科长、人事处副处长、纪委副书记(正处级)、党委巡察办公室主任、监察处处长、纪委办公室主任。2022年7月任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黄泰岩已任武汉大学党委常务副书记据武汉大学官网消息,黄泰岩已任武汉大学党委常务副书记。
黄泰岩简历
黄泰岩,男,汉族,1963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研究员。历任武汉大学信息管理学院党委副书记、党委学工部副部长、校团委书记、人事部部长、校长助理等职。2009年6月任武汉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2012年5月任武汉大学党委副书记,2016年5月任武汉大学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2016年12月任武汉大学党委常务副书记、纪委书记,2018年10月任武汉大学党委常务副书记,2019年2月任北京交通大学党委书记。现任武汉大学党委常务副书记。
唐忠阳已任中共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委员会委员、常委、副书记、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据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官网消息,唐忠阳同志任中共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委员会委员、常委、副书记、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
唐忠阳简历
唐忠阳,男,汉族,1969年1月出生,湖南长沙人,1991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2年6月工作,博士,副研究员。
1992年6月本科毕业于中南工业大学有色冶金系有色冶金专业,获工学学士学位,2003年6月获中南大学冶金学院有色金属冶金专业工学硕士,2009年12月获中南大学商学院管理学博士。本科毕业后留校参加工作,历任中南工业大学辅导员、人事处干事、人事科科长,中南大学人事处人事科科长、人事处副处长、纪委副书记(正处级)、党委巡察办公室主任、监察处处长、纪委办公室主任。2022年7月任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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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玖明已任孝感市副市长、代理市长8月26日,孝感市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五次会议。会议经表决,决定接受熊征宇辞去孝感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请求,决定任命胡玖明为孝感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并决定其为代理市长。
孝感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熊征宇同志辞去孝感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2年8月26日孝感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共湖北省委的意见和熊征宇同志因工作变动辞去孝感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请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孝感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定:
接受熊征宇同志辞去孝感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请求,报孝感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孝感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胡玖明同志为孝感市人民政府 副市长、代理市长的决定
(2022年8月26日孝感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条、《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孝感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定:
胡玖明同志为孝感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代理市长。
杜文清当选鄂州市政协主席8月26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鄂州市第九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圆满完成各项议程,在市会议中心闭幕。
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政协鄂州市第九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选举办法、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并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了市政协九届委员会主席。
杜文清当选为市政协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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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 昌宜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2年8月26日宜昌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任 命:
刘元梓为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陈 莉为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刘卓彬为宜昌市三峡坝区人民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闵珍斌为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孙维娟为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一庭庭长;
黄德文为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二庭庭长、审判员;
朱红洲为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陈继雄为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马丽娟为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综合审判庭庭长;
苗劲松为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闫玲玲为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
邓宜华为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车志平为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
韩用交为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周健文为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杨正强为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唐兆勇为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甘 杨为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
刘乾华为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王瑞菊为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王赞雄为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肖中年为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朱少华为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谢 鸣为葛洲坝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副庭长。
免 去:
叶德武的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李 鸣的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车志平的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一庭庭长职务;
李 翔的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二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马丽娟的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邓宜华的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综合审判庭庭长职务;
陈继雄的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闫玲玲的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
朱红洲的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
周健文的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韩用交的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王瑞菊的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苗劲松的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刘乾华的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唐兆勇的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甘 杨的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杨正强的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
谌克强的葛洲坝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宜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2年8月26日宜昌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任 命:
张晓华为宜昌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冯 毅为宜昌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陈杨林为宜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郑 斌为宜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 去:
伍学文的宜昌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吴银桥的宜昌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李长红的宜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赵佑勤的宜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熊元波的宜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李 颖的宜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谭 伟的宜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李 浩的宜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杨俊杰的宜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十 堰十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名单
(2022年8月26日十堰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一、免去左胜平的十堰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任命扈治华为十堰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
二、免去边疆的十堰市文化和旅游局局长职务。
十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2年8月26日十堰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张学平为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二、免去张静的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三、免去谭成军的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黄 石黄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免职名单(2022年8月25日黄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免去:
范小群的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朱兴国的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黄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名单(2022年8月25日黄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任命:
陈建华为黄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潜 江潜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九届〕第十七号
2022年8月26日,潜江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定:
任命张绍伟同志为潜江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任命陈蓓同志为潜江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任命庞大美同志为潜江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
任命吴洲同志为潜江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
免去龙珊珊同志潜江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潜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九届〕第十九号
根据周伟同志因工作调动辞去潜江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请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潜江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定:接受周伟同志辞去潜江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报湖北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并报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潜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九届〕第二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条、《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潜江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定:
陈蓓同志代理潜江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END
来源 | 各地官网官微
编发 | 肖晗
审核 | 王颖
出品 | 湖北党员生活杂志社全媒体采编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