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考哈佛(干货语法好成什么样子才能上哈佛)
如何考哈佛(干货语法好成什么样子才能上哈佛)可:“今年招生有什么有意思的事情吗?”几年前的某日,本喵在哈佛广场的某泰餐店和朋友吃饭。换句话说,我们对于英语的要求和目的,不再是一个简单的学科要求,而是关乎“自由表达”,“深度沟通”,甚至“职业规划”。明白了以上的事实后,今天来聊下英语里面的“语法”到底有多重要!干货文章,看起来可能会有点累,过去身边也没有几个人拎清过。本文的由来:
双减以后,群里每天各种哀嚎,大家都感觉到“不安心”,尤其上海提出来在某些年级阶段不考试,那么ZC是在弱化英语学习?这里枣妈还是奉劝各位,首先,关于英语,有如下几个客观事实:
① 英语依然是当今世界上主要的国际通用语言之一,也是世界上最广泛使用的语言。英语使用人数约为4亿人。许多国际场合依然使用英语做为沟通媒介,包括政治,经济,科技,文化,体育,艺术等领域。
② 全球范围内,关于科技,医疗等最前沿资料以及文章,80%是用英文发表。
③ 随着中国经济以及国际地位的不断提升,围绕中国进行的贸易,交流,合作越来越多。而结合中国谦逊低调的传统,我们是不太可能扭转他人意愿,强行推行汉语或者其他通用语言,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英语依然会充当最主要沟通工具的角色。
换句话说,我们对于英语的要求和目的,不再是一个简单的学科要求,而是关乎“自由表达”,“深度沟通”,甚至“职业规划”。
明白了以上的事实后,今天来聊下英语里面的“语法”到底有多重要!干货文章,看起来可能会有点累,过去身边也没有几个人拎清过。
本文的由来:
几年前的某日,本喵在哈佛广场的某泰餐店和朋友吃饭。
可:“今年招生有什么有意思的事情吗?”
。。。。(此处省略1万字)
朋:“对了,提醒你们学生,申请哈佛不要有任何语法错误。”
可:“ 如何定义任何?”
温馨提示:
各位读者,以下内容会涉及到一点语法术语,但不难,大概为国内高考难度,我尽量把文章写成”科普“而不是”学术大部头“。如果您是因为标题党进来看的读者,只想要结论,可以直接看到本文最后一部分“写在最后-哈佛为什么要这样?”,以节约您的时间。
本文一共是四个部分:
- 国内传统意义上语法--规范作用
- 进入国际学术交流的语法-信息传递的准确度
- 语法好成这样才能进哈佛--语法控制的严整周密的逻辑
- 写在最后--哈佛为什么要这样?
国内传统意义上语法
规范作用
我们在国内学习语法(包括国际学校),大家的感知大多是:时态、第三人称单数、名词单复数、一个句子要有谓语动词等等。
比如,学生在写creative writing的时候:这只是一个灯里的很小的火苗而已。小小小朋友,大约在小学阶段刚开始英文没多久的,就写成了It just a small flame of the lamp.——这句话没有谓语动词,对吧?
在孩子眼里中文是:这只是一个灯里的很小的火苗而已。不是每个意思出来就是:“It just a small flame of the lamp.”吗?
额,各位爸爸妈妈,不要担心。
Steven Pinker(哈佛著名的语言学家,也是21世纪百位思想家排在top3的人物,and也是本喵的偶像之一)在他的书《语言本能》中提到了皮耶语的概念。就是孩子那个时候说的语言,其实既不是中文也不是英文,而是他自己创造出来的一种过渡语言--皮耶语。
(书中提到:非洲二代移民在美国出生之后,有一个语言过渡期既不是英文,也不是家里爸爸妈妈说的非洲某国家语言,而是自己创造的过渡时期语言-皮耶语-来表达自己的意思)。
皮耶语在语义交流过程中没啥大问题,我们根据语境也能大致猜出来孩子们的意思。但是,这个”过渡语言“在我们成人眼里,就是语言不规范。所以我们会跟孩子说:你这里没有谓语动词。应该是:It is just a little flame in the lamp. 一个句子中要有动词。当然如果再考虑下语境,大人们也有可能说,换个时态,写成:It was just a little flame in the lamp.
see,无论是大家说的句子中有没有谓语,还是时态问题,都是在规范初级语言。这个肯定达不到哈佛要求啊。
本喵我现在是在给大家搭台阶。这是我们最底层的台阶,很重要但还不够。
进入国际学术交流的语法
规范作用
苏格拉底很早就说清楚了语法的功能:确定语言表达的精确度。
苏格拉底认为国王应该是哲学王,辅导国王的人应该是高级知识分子,高级知识分子要有三把”刷子“:语法(文法)、修辞和雄辩。用语法来控制语言表达的准确度,这个观点影响了西方学术界数千年。某种意义上,语法是读书人和普通交流的分水岭。我们国内反复在强调的时态、从句连接的时候用that还是which这算不算语言表达准确度?当然算。
语法在英语学习的世界里,就像我们日常生活中的交通规则。有大的任何一个普通人都知道的规则:红灯停绿灯行,就像大家都知道英文句子中要主谓一致。交通规则中也有只有开车或坐车上过高速的人才知道高速限速多少这样更细一点的规则。就比如:定语和状语的区别。
在此我举个定语的例子让大家感受一下吧。(Again,我再次强调,我是在科普,不会为难大家去回想几十年前的英语语法点的,大家跟着我的思路来就好。)
—形容词修饰名词做定语—
这个大家还有印象吗?比如:大学。(大学,是一个事物的名字,表示事物的名字就是名词。)
著名的大学。(著名的,是对什么样的名词进行的描述以及区分,那就是形容词。)
清华是一所著名的大学。在这句话里,著名的来描述了清华这个大学,所以叫做形容词famous修饰大学university在句子中做定语。
—理解了这个难度,我们可以再推演一下“形容词”—
只要是中文可以翻译成“…的”都相当于英文中的形容词,都可以做定语。所以a red apple中 red是形容词做定语。
我也可以说“被粉丝坑的肖战”(我知道很多女性家长都是肖战粉丝,在此借用一下举个例子,以免大家被我说的语法术语给讲困了,不要打我…),“被粉丝坑的”,在英文中也是“定语”,英文写作:Xiao Zhan who was involved into unexpected troubles by his fans.
继续加大难度。接下来我要跟大家讲后置定语。这是我们简单英语表达(包含日常口语)和整的进入学术之后很不一样的地方。
红色的苹果:red是在名词appe前面,所以red就是前置定语。
被粉丝坑的肖战:被粉丝坑的(who was involved into unexpected troubles by his fans)写到了肖战xiao zhan的后面,所以我们会说“被粉丝坑的” (who was involved into unexpected troubles by his fans)是后置定语。
后置定语有四种:形容词、介词短语、定语从句以及非谓语动词。这是英文进入难度之后都用得到的(这个难度指的国内高考开始到托福、sat、以及国外大学读书)。
来看看这句话:
"there has in recent years been an outpouring of information about the impact of buildings on the natural environment."
会感觉:没有不会的单词,就是觉得第一眼看过去,有点懵。
要说啥呢?—这是我们国内去年高考模拟题的阅读理解C篇句子。
到了托福,难度就是——
Although literacy appeared independently (in several parts )(of the prehistoric world) the earliest evidence(/of writing) is the cuneiform Sumerian script (on the clay tablets)(of ancient Mesopotamia) which archaeological detective work has revealed had its origins (in the accounting practices )(of activity).
对应的中文是——尽管文学在史前世界的不同地方独立出现,但最早的书写证据是由 Sumerian在古Mesopotamia写在陶土板上的楔形文字,考古侦探的工作显示,它起源于商业活动中的会计实践。
大家注意到没有,我括号的地方,全部都是介词短语做后置定语。
看到这,大家是不是有感觉了:原来学术英文中是有方法论的,是有类似于“高速开车限速多少”这样的规则的。——并不是我认了单词就能读对句子意思的。其实是需要严格按照“交通规则”走在英文学术这个路上,就可以一直往前,真正去看懂这些很复杂信息的英文了。
是的,就是这个意思。
而且我们想想,今天其实无论孩子出不出国,学英语,我们家长对他的期待是什么?既然要好好学,肯定不是为了那个四六级证书找工作。可可我个人的观点啊,你们看对不对?
我觉得中国的发展会有两个很明显的方向:一个是美国那种创新高科技,一个是日本那种匠人精神的精益求精。
如果您想让孩子走美国高科技那个方向去培养,那英语,在我们有生之年,只要学术界还是用英文来写论文,所有的科学技术最前沿的东西都会“逼”着您的孩子英文要好到“准确“接收文章传递的信息。那后置定语。。。嘻嘻,这是每一句学术类型文章中都会出现的语法结构,你说重要不重要?
刚才说的是阅读,我再用后置定语反着说一下我们的写作表达。
简单的例子:
有一只鸟在树上唱歌。你问问你们家孩子英文怎么写?
如果他写成:There is a bird sings in the tree. 或者是There is a bird sings on the tree.
—好吧,基础语法点没过关。错误都在上一个part,国内纠语法级别
- 长在树上的东西,比如苹果是on the tree.
- 不是长着的鸟在树上,用介词in。
- There is a bird sings in the tree. 这个句子中有两个动词is和sings——run on的错误。
如果写的是:There is a bird singing in the tree.
—这个地方啊,bird是一个名词,后面是singing in the tree非谓语动词做后置定语修饰名词bird。
也就是如果你写的是:There is a bird singing in the tree. 对应的真实中文是:有一只在树上正在唱歌的鸟。也就是说,你的翻译,强调的是树上有一只鸟。而原始中文想要你强调的是:鸟在唱歌。
所以,如果你真的要表达语言的准确度,只有唯一的写法:
A bird sings in the tree.
你看,这就是作为”高级知识分子“—在学术论文、在台上演讲的时候,给对方传递信息的准确度。
不同的语法结构控制了你表达意思的重点。
各位读者文章能跟到这,是不是觉得语法的学习和之前想象得很不一样了。However,到这个程度还够不上哈佛的那句”任何语法错误不能有。“
哈佛要什么?
答案是:语法控制的逻辑!
语法好成这样才能进哈佛
语法控制的严整周密的逻辑
一谈到逻辑,我觉得可能十个家长有十个会呜呼”我家孩子就没有逻辑过…啊…老师,逻辑这玩意怎么培养啊??“
额…说实话啊,现代汉语的逻辑本喵我也不太清楚。英文逻辑我是知道的,先学语法吧。
接下来我用美国高考SAT的题来举例子说清楚什么是语法控制逻辑吧。(这一部分如果觉得很难的家长可以直接跳过直接到文尾。想挑战一下逻辑的,我们继续前行…)
可汗(美国大学委员会推荐备考资料)上有一个题:
The painting depicts two elegantly dressed men (1) although their fine robes and jewelry indicating their wealth and worldliness. Below the two ambassadors looms a strange figure.
A. NO CHANGE
B. their fine robes and jewlery indictaing
C. while their fine robes and jewelry indicate
D. meaning their fine robes and jewelry indicate
好奇心旺盛、打破砂锅问到底以及要爬藤的小朋友们多少都会问我:
老师,我知道这道题肯定是B。但是你看啊,他的意思就是:这幅画画出了两个优雅装扮的男人,他们好的睡袍和珠宝暗示了他们的财富和世俗。为什么我不可以写成:
The painting depicts two elegantly dressed men and their fine robes and jewlery indicate their wealth and worldliness. Below the two ambassadors looms a strange figure.
虽然B选项是独立主格结构,从单个句子的语法分析没有错,但是我写成并列句,语法也没有错啊?
哦,不能写成并列句。
这是因为:逻辑。
英文的文章,句子之前的逻辑都是环环相扣的。上一句话的核心主谓宾部分,要和下一句话的核心主谓宾部分有内容重叠,这样就可以保证在逻辑的演绎过程中不断。
中文这句话的意思是:这幅画画出了两个优雅装扮的男人,他们好的睡袍和珠宝暗示了他们的财富和世俗。但是英文写“他们好的睡袍和珠宝暗示了他们的财富和世俗。”用独立主格 their fine robes and jewlery indictaing,就会说明这句话“这幅画画出了两个优雅装扮的男人,他们好的睡袍和珠宝暗示了他们的财富和世俗。”强调的是前面“这幅画画出了两个优雅装扮的男人”。也就意味着接下来的那句话得顺着这个画的两个男人怎么着写。
但是如果你写的是并列句,并列句代表并列连词前后的内容都是同等重要的,
The painting depicts two elegantly dressed men and their fine robes and jewlery indicate their wealth and worldliness.
就意味着“这幅画画出了两个优雅装扮的男人,”和“他们好的睡袍和珠宝暗示了他们的财富和世俗。”同等重要,那我写下一句话的时候就得写跟“好睡袍以及财富”相关的事情,因为我下一句要接着上一句的重点写下去,写成并列句之后,最近的句子重点是:“他们好的睡袍和珠宝暗示了他们的财富和世俗。”,那我就的继续说“好睡袍以及财富”。
但是,当时你们看文章后面写的是:
Below the two ambassadors looms a strange figure.
还是在说这两个男人(大使),而不是睡袍以及财富,所以你就不可以写成并列句的
The painting depicts two elegantly dressed men and their fine robes and jewlery indicate their wealth and worldliness.
你要真写成了并列句,两句话之间的逻辑就断了。
See,这是哈佛要的语法,不仅仅是大的交通规则,不仅仅是单句中表达的思想是否准确,还有更关键的:句子和句子之间的逻辑是如何环环相扣、严密去论证的。
写在最后
哈佛为什么要这样?
其实逻辑的重要性,我觉得不需要我多强调,我想家长读者们都很清楚,甚至我还遇到过这样的情况。
有一天,我跟我们美国的家长说“我可能要停你们家孩子几节简单的语法课,要给她用语法去连接逻辑。但一旦连接逻辑,能不能给我每天2小时,上课或者写作业都可以,但是得连着每天2小时的强度。不然在他逻辑没有稳定之前,就会被他之前的思维给带回去了。”
家长的回答:“没问题,老师,你要什么时间直接提要求,逻辑肯定得学,逻辑好坏直接决定了将来挣钱多少。”
……哈哈哈哈……笑死我了。
家长还继续说:“没有逻辑,就等于没有思考能力和有效沟通的能力。能在十几岁有逻辑能力,那就是站在同龄人的顶峰。”
我真是感慨这位家长的格局和远见啊!
的确是这样。逻辑真的非常重要,而英文的逻辑是由语法控制,这个事情其实知道的人并不多。“这个秘诀”之前就是小众人群知道的。为什么我说小众人群尼?因为这样的小众人群大部分在北美前30的本科学生这个素质。
你们可能会反问“可可,你怎么能这样学校歧视?凭什么就是前30的美国本科?”
我们分析一下SAT考试吧。
美国高考SAT的考试,1600分满分,数学800分,verbal(语文)800分,其中阅读占比400分,语法占比400分。而语法40%的分数是语法控制的逻辑考题。也就是说,没有逻辑,SAT就没啥考的了。
我给大家看一张北美TOP 30的学校要的分数表:
这是各大学前25%成绩学生被录取的SAT分数,我为什么给您前25%呢?
因为你是中国人,你不在前25%的SAT分数,你被录取的可能性会大大降低。而这个数据显示:没有哪个学校的前25%的SAT成绩是低于1500的,满分1600哦。
最后一个信息告诉你:你知道SAT语法错一个题扣多少分吗?从考试难度系数来看,扣10-40分。
你们再看一下名校录取的学生他们的分数统计:
(因疫情的原因,以上数据为2019年数据)
换句话说,SAT语法,4篇文章44个题35分钟完卷。错一个,哈佛、耶鲁、普林斯顿、斯坦福就大概率没戏了。SAT语法40%的考逻辑,家长们。
现在理解了吧?
为什么我一开始就告诉你们:申请哈佛,不要有任何语法错误。
再回想一下语法控制逻辑以及哈佛要什么要的学生?是不是就会觉得这样的要求是合情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