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面御史原型是谁(铁面御史是怎么炼成的)
铁面御史原型是谁(铁面御史是怎么炼成的)以特定标准遴选御史作为一种独特的历史现象,铁面御史是一个群体,代代有之,层出不穷,引人注目,堪称中国传统政治的一大奇特景观。应该说,中国古代一系列政治制度成就了独特的铁面御史现象。明朝海瑞在万历年间任南京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巡抚应天十府。他从不曲办公事,认为:“衙门一堂之上,二十五人指视,可行之乎?一事私,百事之私随之。”海瑞刚直不挠,名闻四海,十府属吏多所畏惮,那些贪官污吏或自免去职,或为减舆从,格外小心,有的甚至逃窜到别的州县躲藏起来。清人郭琇,康熙时由吴江县令升为左都御史,“于半年中,弹劾参罢三宰相、两尚书、一阁学,直声振天下,称为铁面御史。”上面所说到的韦思谦、唐介、海瑞、郭琇这样一些历史上著名的铁面御史,他们狷介正直,不顾个人安危,敢于弹劾皇亲国戚、朝廷重臣,对革除奸邪,匡正时弊,净化官场政治生态发挥了应有的作用,因而名垂千古,为后人所传颂。
在中国古代政治构架中,御史号称风宪官、清望官,为君主之耳目,入则与天子争是非,出则与大臣辩可否。在中国几千年灿烂的政治文明史上,涌现了一批令人尊崇的铁面御史,他们或弹劾不法、匡正政风,或黜邪除佞、伐奸扶直,或激浊扬清、弘扬正义,对防止权力异化,保障社会稳定,维护国家统一,起了积极的作用。
御史职能的履行,离不开“较真”二字。在中国古代御史群谱中,不乏风骨凛然的铁面御史,如汉之鲍永、陈咸、薛宣,隋之柳彧,唐之韦思谦、魏征,宋之唐介、赵抃、刘温叟,元之千奴、姚天福,明之海瑞、杨瑄、韩宜可,清之李慎修、郭琇等,他们不畏权贵,仗义直言,敢于执法,用生命搏击豪强,用热血整肃吏治,形成了中国古代政治舞台上引人注目的铁面御史现象。
唐朝监察御史韦思谦,高宗永徽年间弹劾中书令褚遂良低价强买他人住宅,褚因此被罢为同州刺史。后来褚遂良恢复相位,报复韦思谦,将其贬为清水县令。但韦思谦毫不后悔地表示:“吾狂鄙之性,假以雄权,触机便发,固宜为身灾也。大丈夫当正色之地,必明目张胆以报国恩,终不能为碌碌之臣保妻子耳。”其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狷直之性,由此可见一斑!
北宋唐介,在仁宗时任殿中侍御史,“以敢言见惮”。皇祐二年(1035年),唐介以卑犯贵,大胆弹劾仁宗宠爱的温成皇后之父张尧佐,前后上章几十次,都遭仁宗拒绝。当时文彦博为相,袒护张尧佐。唐介不惧文彦博位高权重,指斥其袒护行为是为了“益固自结”,要求罢文彦博而以富弼为相,“其言无所避”。仁宗怒不可遏,置其奏于一旁,声言将其贬谪荒蛮之地。唐介无所讳避,慨然说:“臣忠愤所激,鼎镬不避,何辞于谪?”并当面质问文彦博:“有是事乎?”仁宗令人驱逐唐介下殿,“介立殿上不去,犹争益切”,义正辞严,令仁宗瞠目结舌。后来唐介被贬为岭南瘴疠之地,但他“怡然南去,绝口不为人道”。刚正之气,耸动天下,时人无不叹服其搏击权臣的无畏勇气,称之为“真御史”。
明朝海瑞在万历年间任南京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巡抚应天十府。他从不曲办公事,认为:“衙门一堂之上,二十五人指视,可行之乎?一事私,百事之私随之。”海瑞刚直不挠,名闻四海,十府属吏多所畏惮,那些贪官污吏或自免去职,或为减舆从,格外小心,有的甚至逃窜到别的州县躲藏起来。
清人郭琇,康熙时由吴江县令升为左都御史,“于半年中,弹劾参罢三宰相、两尚书、一阁学,直声振天下,称为铁面御史。”
上面所说到的韦思谦、唐介、海瑞、郭琇这样一些历史上著名的铁面御史,他们狷介正直,不顾个人安危,敢于弹劾皇亲国戚、朝廷重臣,对革除奸邪,匡正时弊,净化官场政治生态发挥了应有的作用,因而名垂千古,为后人所传颂。
作为一种独特的历史现象,铁面御史是一个群体,代代有之,层出不穷,引人注目,堪称中国传统政治的一大奇特景观。应该说,中国古代一系列政治制度成就了独特的铁面御史现象。
以特定标准遴选御史
御史为治官之官,与一般官吏相比,其遴选有一套量身定制的特定标准。
在德的方面,特别强调“清谨介直”,因为“清则无私,谨则无忽,介直则敢言”。清指清廉,这是遴选御史的第一条硬杠杠,因为打铁必须自身硬,只有自身过得硬,才能铁面无私,充分发挥监督功能。谨指谨于职守,慎重其事,而不至于有所疏忽。介直指刚正敢言,勇于斗争。只有敢于直言,才能正常发挥纠弹百官、维护纲纪的作用。否则,畏于权势,敷衍塞责,势必难以“佐方岳,任风纪”,甚至沦为看人下菜的“势利店”、争权夺利的“纸牌屋”、有头无尾的“烂尾楼”。
在才的方面,特别强调学识与经验。学识即从事监察工作所必备的专门知识。历代认为,御史为朝廷耳目之寄,宜以有学识、通治体者任之。
在历史上,汉初的御史大夫多由精通刑名者为之,如汉景帝时的御史大夫晁错,年轻时就“学申商刑名”,为日后从事监察工作打下了较为坚实的专业基础。
隋唐以后,御史多以进士出身者充任,如北宋御史中丞中,进士出身者占87.2%,清代御史中,进士出身者竟高达91%。进士出身担任御史者,还必须兼通法律,明朝甚至将少数不通法律的御史调任他职。“有学识通达治体”“识量端宏才行老成”,是选拔御史的重要依据。
经验是指在实际工作中积累起来的为政知识和处理问题的谋略、方法和原则等。历代统治者大多比较重视从有实际政治经验和治绩突出的地方官吏中选拔御史,其中原委,康熙帝曾一语道破:“亲民之官,谙悉利弊,得以据实指陈,有裨政治。”统治者深明此理,也的确付诸实施。
汉代,凡郡守国相政绩突出,治理有方,可从地方官升迁为京官,然后再从京官中选拔御史大夫。如汉宣帝时的御史大夫魏相,初为郡卒吏,后举贤良以对策高第,先后被任命为茂陵令、河南太守、扬州刺史等职。他为官一方,清正廉洁,不避权贵,造福于民,深为百姓所爱戴。由于治绩突出,誉满朝野,被遴选到御史大夫的显要位置上。其他如丙吉、杜延年、于定国、薛宣等,亦皆由一般的地方官而崭露头角,进而升为御史大夫。以特定标准遴选御史,是打造铁面御史的基础工程。
君主直接掌握御史任用大权
汉代,御史多由丞相选任。但丞相选任御史有其弊端,即所谓“宰相自用台官,则宰相过失无敢言者”。所以,唐宋以后御史的任用权逐渐收归皇帝。《唐会要》说:“监察御史自永徽以后,多是敕授。”宋代御史皆由“天子亲擢”,宰执不得荐举台官,凡宰相荐举的官吏及宰相亲故都不得为御史。明朝都御史的任用,由三品以上官“廷推”,皇帝批准。监察御史则由都察院长官和道官保举,吏部审查,皇帝核准。君主直接掌握御史的任用大权,既加强了对监察工作的控制,又提升了御史的地位,使御史完全站在君主一边,敢于放手监督文武百官。御史的任用权既操之于君主,因而其提升也快。如汉制,御史一般三年即升,特殊者重用。提升速度快,客观上对御史大胆行使监察权起了鼓励作用。
立法确保御史履行监察职能
中国古代重视监察立法,使御史对百官的监察于法有据,依法而行。汉武帝元封五年(公元前106年),将全国分为十三个监察区,设立了十三刺史部,刺史以汉武帝手订“六条”法规监察郡国豪宗强党。这六条法规具体内容是:“一条,强宗豪右,田宅逾制,以强凌弱,以暴众寡;二条,二千石不奉诏书,遵承典制,背公向私,旁诏守利,侵渔百姓,聚敛为奸;三条,二千石不恤疑狱,风厉杀人,怒则任刑,喜则淫赏,烦扰刻暴,剥截黎元,为百姓所疾,山崩石裂,妖祥讹言;四条,二千石选署不平,苛阿所爱,蔽贤宠顽;五条,二千石子弟恃怙荣势,请托所监;六条,二千石违公下比,阿附豪强,通行货赂,割损正令。”魏晋以后,监察立法继续发展,如曹魏的《六条察吏》、北魏的《诏制九条》、隋的《司隶六条察郡》、唐的《监察六事》、元的《宪台格例》、明的《宪纲条例》、清的《钦定台规》。御史根据相关监察法规履行广泛的监督职能,监察触角深入行政、司法、军事乃至监察等一切权力活动的过程。御史监察以法律为后盾,自然底气十足,义正辞严,这直接催生了一批又一批的铁面御史。
盛张御史出行威仪
秦以后,御史执行公务时戴有专门的法冠——獬豸冠。东汉朝会能独坐者,仅御史中丞、尚书令和司隶校尉,号称“三独坐”。
御史中丞上朝威武其势,平时过街走巷也有“中丞专道”,中丞外出,百官都得“停驻”或“回避”。
北魏御史中丞外出,离他千步之遥的人就要自动让路,文武大臣与其相遇,必须下马停车,“其违缓者,以棒棒之”。
南朝梁御史中丞出行,除有专道外,还“给威仪十人。”有时还通过悬挂画像的办法树立权威,如南朝梁初,张缅为御史中丞,号为“劲直”,梁武帝请画工画其像于台省,以励当官。
唐制,台院侍御史弹劾五品以上京官,必须在皇帝坐朝之时,身穿绯衣,头戴獬豸冠,面对仪仗宣读弹文,被弹大臣必须出列伏首待罪。至若“御史衔命出使,不能动摇山岳,震慑州县,诚旷职耳”。
明朝都御史绯衣入朝,必有纠举,大臣莫不股栗。御史出巡地方,更是威风凛凛。所到之处,各府、州、县地方官要迎跪于道旁,若遇风雨,即使是知府,也陷膝于淤泥之中。盛张御史出行威仪,旨在提高御史的权威性、震慑性,有利于锻造坚强的铁面御史。
赋予御史独立弹事的权力
所谓独立弹事,是指御史从消息的搜集、整理,到案情的调查、分析,奏章的草拟、进呈,可以采取完全超然的独立立场,直接对皇帝负责,而不受御史台长官的干涉和牵制,所有的御史都有独立弹事的权力。古人所谓“台官无长官”,就是指此而言。
秦汉时期的御史大夫,只负责御史本身有无违法,有无弹劾程序上的不当,而对御史弹劾案的内容则无权过问。唐初御史往往单独奏劾,不需向台主报批。如武后年间,李承嘉为御史大夫,监察御史萧至忠独自弹劾宰相苏味道赃污。李承嘉大为不满,将众御史召集一起,厉声诘问:“近日御史言事,不咨大夫,礼夫?”众不敢对。李承嘉再次严厉责问,萧至忠朗声反问:“御史人君耳目,比肩事主,得自弹事,不相关白。若先白大夫,而许弹事,如弹大夫,不知白谁?”一席话,问得李承嘉无言以对。
唐代,御史行使监察权力,不仅不受台主干涉,有时即使帝命,也可以拒绝。武后时期,御史中丞三次拒绝武后的例子。当时御史中丞宋璟频论得失,为幸臣所不容。武后先后三次敕璟外任。宋璟均以“御史中丞非军国大事不当出使,恐乖朝廷故事,请不奉制”。宋璟据理力争,屡抗帝命,即使专制如武后,也无可奈何。
北宋仁宗时,御史中丞刘筠张榜台中,重申了御史独立弹事之制。明朝十三道监察御史代天子巡狩,大事奏裁,小事立断,不仅不受都察院长官的制约,而且可以直接向皇帝提出弹劾案。据王渔洋《香祖笔记》,清代“御史言事,不先白台长”,可见御史独立行使职权的原则没有变化。
御史拥有独立弹事之权,犹如“挡箭牌”,可以挡住一切干扰,从而放手弹劾,置身家性命于度外,而不必顾虑重重,这是御史无私无畏、铁面执法、无情惩恶的有力制度屏障。
允许御史风闻弹奏甚至便宜行事
所谓风闻弹奏,是指御史不一定要掌握确凿的事实,仅凭道听途说即可弹劾百官,即使错了也不负责任。御史的这一权力,有时连皇帝也不得干预。
允许御史风闻弹奏始于东晋,唐朝以后,其制渐趋周全。关于此制的内容与含义,《通典·职官六》有一段简洁明白的描述:“旧制,御史台不受诉讼,有通词状者,立于台门候御史,御史竟往门外收采,如可弹者,略其姓名,皆云风闻访知。”这段记载有四点值得注意:一是凡检举揭发者至御史府后,为保持秘密举报的身份,只站在台门外等御史,并不轻易进入台内。二是御史府常驻御史随时接受百姓举报。一旦有人来台门外告发,为保密计,值班御史亲自到台门外收采举报材料。三是采回有关材料后,先行研判,并不一定全部采用。所谓“如可弹者”,表示有所选择。四是如果认为确有可弹的事实与必要,并决定提出弹劾案时,为保证举报人免遭报复,故意略去其姓名,以“风闻访知”的名义进行弹劾。由此可见,“风闻弹奏”并不是毫无事实依据的捕风捉影。宋代御史“法许风闻”,帝王也不宜“穷核主名”。明清时期仍然沿袭着这一制度。
风闻弹奏之外,还有便宜行事,即御史对有关监察事项,可根据具体情况,自行处理,即所谓“先斩后奏”。便宜行事是御史巡按地方的一大权力,如汉代刺史可以直接拘捕二千石长吏,明代巡按“小事立断,大事奏弹”。
风闻弹奏,加之便宜行事,犹如“尚方宝剑”,使得御史敢于监察不法权贵,这对造就铁面御史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实施秩卑权重赏厚的巧妙设计
秩卑指御史的品级一般较低,权重指御史的权力通常颇大,赏厚指对御史的奖赏往往优厚。从法家思想中演化出来的这一巧妙设计,强烈地激励着御史们勤奋工作,勇于肃贪。
汉代,除御史大夫为秩二千石的上卿外,其余无不卑秩,如中央监察官御史中丞不过千石,侍御史、御史及地方部刺史更低,只有六百石,相当于一般小县的县长。但是,尽管品秩很低,权力却很大。侍御史能整肃朝纲,御史能弹劾一般官吏,部刺史则能督察二千石的郡守国相,而且还可以晋见皇帝,面奏地方情势,为公卿百官所敬惮。
权重之外,尚饵之以厚赏。汉代,部刺史如果弹劾了郡守国相,那么原则上可以取而代之,御史大夫一旦弹劾了丞相,也可取而代之。御史大夫之于丞相,犹如部刺史之于郡守国相,他们面对着高官厚禄,锦绣前程,所以能激昂奋发,不避鼎镬,竞相纠弹,成则可获厚赏而升秩,败也可让奸邪曝光,自己也能名震天下。明代监察御史为七品官秩,却可以弹劾丞相、六部,权力颇大,还可以越级超拔为按察使,奖赏可谓不薄。在明代,御史虽然常有被贬、鞭策、下狱、谪边乃至赐死之祸,但彼等仍义无反顾,不惧刀斧,以生命捍卫正义,因而其清严威重为他官所不及。
秩卑、权重、赏厚的巧妙设计,从制度上形成一种激励机制,持久地激发了御史们搏击权臣、弹劾不法的巨大勇气,这是炼就铁面御史的又一制度安排。
中国历史上铁面御史群体的涌现,离不开与监察有关的制度文化的有力支持。换言之,铁面御史们之所以在执法监察中能挺直脊梁,无所畏惧,是因为有了刚性制度的保障,这些制度较为有效地保护了御史的监察活动,激发了他们不信邪、敢碰硬的浩然正气和舍生忘死、前仆后继的不竭动力。
历史启示我们: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必须充分借鉴中华优秀监察制度的精华,并随着时代的发展进行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打造今日的巡视“利剑”,锻造当代的铁面御史!
(本文系江苏省社科基金课题“弘扬中华优秀伦理文化,推进领导干部道德建设”(14SZB009)成果之一)
摘编自《群众》2017年第22期,原标题为《铁面御史是怎么炼成的》
作者:彭安玉(作者系中共江苏省委党校教授,唯实杂志副总编)
中共江苏省委群众杂志社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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