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禁毒主题(内蒙古自治区禁毒条例知多少)
内蒙古禁毒主题(内蒙古自治区禁毒条例知多少)问题二07.谁是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实施的主体?答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根据实际需要设置社区戒毒康复场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专职工作人员,落实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措施。
2022年10月1日,《内蒙古自治区禁毒条例》正式施行。这是内蒙古禁毒领域的第一部地方性法规。
为使广大群众深入了解《内蒙古自治区禁毒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今天内蒙古禁毒答疑解惑几大问题。
06.
问题一
谁是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实施的主体?
答
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根据实际需要设置社区戒毒康复场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专职工作人员,落实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措施。
07.
问题二
如何参加戒毒药物维持治疗和自愿戒毒?
答
符合参加戒毒药物维持治疗条件的戒毒人员,向戒毒药物维持治疗机构提出申请并经登记后,可以参加戒毒药物维持治疗。鼓励吸毒人员自行到戒毒医疗机构、戒毒康复场所接受戒毒治疗。吸毒人员自愿接受强制隔离戒毒的,经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所在地公安机关同意,可以到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戒毒。吸毒人员主动到公安机关登记或者到有资质的医疗机构接受戒毒治疗的,对其原吸毒行为不予处罚。
08.
问题三
对吸毒人员的关怀和帮助有哪些?
答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戒毒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提供就业信息,拓宽就业渠道,鼓励和扶持戒毒康复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帮助其回归社会;街道办事处、社区对属于就业困难人员的戒毒人员提供就业援助服务;戒毒人员在入学、就业、享受社会保障等方面不受歧视。戒毒人员的个人信息应当依法予以保密。
09.
问题四
如何鼓励参与禁毒工作?
答
自治区鼓励组织和个人举报毒品违法犯罪行为。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对举报人予以保护,对举报有功人员以及在禁毒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 给予表彰和奖励。
10.
问题五
禁毒工作如何监督追责?
答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禁毒委员会成员单位应当将禁毒工作列入本单位整体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定期向本级禁毒委员会报告禁毒工作情况;嘎查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将禁毒内容纳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加强禁毒宣传教育,协助做好禁毒相关工作;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禁毒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禁毒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