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管理方法(QA)
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管理方法(QA)9特殊急需类项目须符合年度申报领域,由相关单位择优推荐后进行资格认定。单位推荐函中应充分说明申请人的申报领域及推荐理由。8根据2020年浦江人才计划申请指南,切实考虑到境外疫情对留学人员出入境的影响,在2020年1月1日至资格认定截止前提前入境导致境外学习未满1年或2年的,在根据原计划学习时间通过在线完成后可按规定申报。5浦江人才计划申报中对境外连续留学年限和回国(境)时间的认定,一般根据国家相关单位出具的留学证明、学历学位认证、出入境记录等作为主要依据,另可提供连续的境内外全职工作证明、个税记录等均作为补充材料。例如:申请人于2018年2月1日出国留学,回国日期须在2019年1月31日及以后,符合国外学习满一年的要求。6浦江人才计划自2020年启用在线资格认定,申请人须通过人社app实名认证后,在网页版(推荐使用)或人社app(目前ios版可操作)进行信息申报,且须在指南规定时间内正式提
1"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简称"浦江计划")是由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联合组织实施的一个以项目申报为依托的人才计划。经申报、评审后立项的申请人可获得15-30万/人或50万元/团队的资金支持,可按规定用于申请人在本市的创新科研、创业投入、生活补贴等方面。
2浦江人才计划的申请对象为近期回国(境),全职来上海工作和创业且符合申报要求的留学人员。一般在境外获得全日制学位或以留学身份连续访问学习至少满一年,来沪工作的须在入境后2年内申请,来沪创业的须在入境后4年内申请。
3根据《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管理办法》规定,每年印发浦江人才计划"申请指南",明确当年申报时间、申报要求(包括留学时间、出入境时间、学位、职称或职务等条件)、申报方式等。申请人须根据指南要求在线进行年度申报资格认定,凭获得的有效认定号在规定申报期内提交申请项目,并由所在单位项目管理部门按要求分别报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市科委。
4浦江人才计划的申报分为A、B、C、D四个类别,申请人可根据单位属性、研究方向及课题内容确定申报类别。A类主要是在本市高校、科研院所等从事科技创新研究的留学人员;B类主要包括在本市企业从事科技创新研究或创办科技型企业的留学人员;C类主要是在本市单位从事人文社会科学类创新研究或创办文创企业的留学人员;D类主要支持根据本市重点领域发展、各区重点产业导向引进的紧缺急需类人才,须经由各相关单位或部门推荐申报。
5浦江人才计划申报中对境外连续留学年限和回国(境)时间的认定,一般根据国家相关单位出具的留学证明、学历学位认证、出入境记录等作为主要依据,另可提供连续的境内外全职工作证明、个税记录等均作为补充材料。例如:申请人于2018年2月1日出国留学,回国日期须在2019年1月31日及以后,符合国外学习满一年的要求。
6浦江人才计划自2020年启用在线资格认定,申请人须通过人社app实名认证后,在网页版(推荐使用)或人社app(目前ios版可操作)进行信息申报,且须在指南规定时间内正式提交,经审核通过的申请人可在系统内查询当年度申报资格认定号。在获得资格认定号前,也可同时在线填报项目,最终须获得有效资格认定号后正式提交申报项目。
7浦江人才计划对入境后已立项国家和本市同级别主要人才计划(包括入境前立项的海外人才引进计划)、科研基金的不再予以支持。已入选项目立项时间以批复时间为准,另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科委同类别资金在同一项目周期内不再重复支持。
8根据2020年浦江人才计划申请指南,切实考虑到境外疫情对留学人员出入境的影响,在2020年1月1日至资格认定截止前提前入境导致境外学习未满1年或2年的,在根据原计划学习时间通过在线完成后可按规定申报。
9特殊急需类项目须符合年度申报领域,由相关单位择优推荐后进行资格认定。单位推荐函中应充分说明申请人的申报领域及推荐理由。
新闻、图片来源:上海12333热线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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