闹婚陋习新郎走人(婚庆民俗不能逾越)
闹婚陋习新郎走人(婚庆民俗不能逾越)据这名高中生回忆,当时她被十几个男青年强行带到婚房隔壁的一个卧室,他们将她推倒在床,在锁上了房门后,对她进行一阵乱摸。虽有不停地反抗,但都无济于事,几个男青年压在她的身上,令她无法动弹,其间,有人差点扒掉了她的裤子。曾轰动一时的“泰安伴娘事件”,让这一恶俗至今仍然挑拨着人们敏感的神经――年仅16岁的高中生应同学邀请,为其哥哥的婚礼做伴娘,不料却遭受猥亵。都说人生有“四喜”,结婚属于“四喜”之一,是人生的一个重大时刻,为了增添结婚的喜气,衍生出了“婚闹”等一系列活动。尽管“婚闹”自古就有,但是近年来,“婚闹”却似已变味儿,全国恶俗婚礼中“闹伴娘”的事件层出不穷,姑娘们对于当“伴娘”这一“美差”似乎也愈加不情愿。于是,为了预防“闹伴娘”给闺蜜带来不必要的风险,结婚请伴娘也不再使用自己人,而是通过婚庆公司雇佣一些年轻女子来充当,这其中有的是在校大学生,有的人专门的接待人员。因而,在一些地区,伴娘
编者按
国庆长假又逢中秋,“双节”期间,人们不但时间充裕,更想喜上加喜,于是涌现出了在国庆“黄金周”的“扎堆结婚”现象,而“伴娘”也就成了一个不得不谈及的话题。
近日,大岗的一名女子发布的一条微博:“有病,我发誓这辈子不会再做伴娘,现在凌晨4点了,我全身依然是臭的!”
“闹伴娘”这一民风民俗再次成为公众的焦点。
都说人生有“四喜”,结婚属于“四喜”之一,是人生的一个重大时刻,为了增添结婚的喜气,衍生出了“婚闹”等一系列活动。
尽管“婚闹”自古就有,但是近年来,“婚闹”却似已变味儿,全国恶俗婚礼中“闹伴娘”的事件层出不穷,姑娘们对于当“伴娘”这一“美差”似乎也愈加不情愿。
于是,为了预防“闹伴娘”给闺蜜带来不必要的风险,结婚请伴娘也不再使用自己人,而是通过婚庆公司雇佣一些年轻女子来充当,这其中有的是在校大学生,有的人专门的接待人员。因而,在一些地区,伴娘堂而皇之地成为了一种“兼职”,一条利益链条也悄然兴起。
曾轰动一时的“泰安伴娘事件”,让这一恶俗至今仍然挑拨着人们敏感的神经――年仅16岁的高中生应同学邀请,为其哥哥的婚礼做伴娘,不料却遭受猥亵。
据这名高中生回忆,当时她被十几个男青年强行带到婚房隔壁的一个卧室,他们将她推倒在床,在锁上了房门后,对她进行一阵乱摸。虽有不停地反抗,但都无济于事,几个男青年压在她的身上,令她无法动弹,其间,有人差点扒掉了她的裤子。
这样的新闻频见报端,却没有起到明显的抑制作用,反而愈演愈烈,更有好事者将自己恶搞的行径拍摄后上传至互联网,对当事人造成二次伤害。而今年红极一时的网传视频便将“闹伴娘”这一风俗背后,人性丑恶的一面演绎得淋漓尽致。
视频中,一名身着伴娘服的女子被两名男子控制在车内,两人将女子的双手反手锁住,其中一人跨坐在女子的大腿上,将手伸进女子的胸口进行猥亵,期间,女子哭喊,但两人并未作罢,一边嗤笑,一边拍摄视频。
与此同时,婚闹过程中不堪入目的行为比比皆是,产生的闹剧、悲剧、惨剧也从未间断过,在此过程中,有人不堪欺辱而自杀,也有人因被推搡而受伤,还有新人躲避婚俗而坠楼、婚闹中途被“玩”窒息。
原本图热闹、讨彩头的婚庆习俗,从“闹新郎”“闹洞房”演变为“闹新娘”“闹伴娘”,甚至公公婆婆也在闹婚中被人扮丑,而婚闹也演变成了朋友失和、亲人反目、毁坏财物的闹剧。
闹婚的习俗越走越离奇,甚至成了伤风败俗的反面教材。
闹婚:不能逾越道德底线和法律红线
人们借着婚闹,以听房行窥淫之实、以调教新妇为名借机揩油、以捉弄新郎之名行人格侮辱之实,种种陋俗不胜枚举,而当事人缺乏基本的文化涵养和人伦规则,缺少基本的法律知识,也不断为“婚闹”这污风诡俗供氧。
“闹洞房”“婚闹”是历经千年传承而来的传统文化,但却演变成为低俗且病态的闹剧,女性成为了闹婚过程中的牺牲品和重灾区。而人们在闹婚中“扒衣服”“摸性器官”“化丑妆”“摆不雅动作”等不道德的行为,是对公序良俗的破坏,更是下流的集体狂欢。
从客观上来说,在部分婚庆民俗中,扒衣服、摸性器官等行为属于猥亵范围。闹婚者不顾女性的主观意愿和强烈反抗,采取强制和胁迫的手段排除女性的反抗,以满足自己的淫欲,显而易见,婚闹者是知法犯法,犯罪动机明显;主客观一致,这样的行为已经涉嫌构成强制猥亵妇女罪。
我国《刑法》明确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一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众场所当众犯下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尤其徒刑。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不仅如此,过火的婚闹民俗,还有可能致使婚闹者触犯侮辱罪、过失致人重伤罪或者过失致人死亡罪等罪名。即便一些侮辱性的行为让施暴者尚不构成刑事犯罪,但行为人也可能逃脱不了相应的侵权责任。
由此可见,恶俗婚闹并不是没有救治措施和维权途径。更要说的是,伴娘在婚礼上遭遇咸猪手、被揩油、猥亵、性侵甚至遭受生命威胁,一次又一次地挑战着人们的道德底线。而这样的闹剧在农村、注重男女性别的地区尤为明显,思想较为保守的女性害怕别人获知真相,而选择了隐瞒,殊不知,隐忍只会助长这股“妖”风。
对于婚闹,要敢于说“不”
对于婚闹,人们要敢于说“不”!也无须因盲目维系婚礼的“喜庆”而“忍辱负重”。
社会在进步,闹婚应文明。婚礼是喜庆的场合,适当的玩闹,拿捏好分寸,并非不可以。但是一切行为还应当建立在法律的基础上,以尊重法律为前提,不拿恶俗当风俗,年轻人群体需要进一步解放思想,移风易俗,恪守道德边界和人性耻感,不能把低俗当趣味,恶俗当欢乐。
对于婚庆民俗,公众应当认清以社会文明为边界的道德底线,和以法律法规为边界的司法底线。
对于受害者的求助,公检法机关应当予以重视,启动司法程序,加大对罪犯的惩戒力度,以此对潜在的犯罪分子启到震慑作用。
另外,相关部门对于“闹婚”中存在的猥亵、暴力等犯罪行为的要坚决打击,对“奇葩”婚俗予以处罚和警告,让公众知法、守法、畏法,让习俗的边界自由更深入人心。
(立法网新媒体中心 袁欢/文)